作为运动训练实践过程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现象,运动性心理疲劳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其对运动员的训练、比赛实践的行为过程将带来巨大的负面作用,甚至可能严重影响到运动员的成长与发展。
由于对运动性心理疲劳性质、概念、发生过程、形成原因、影响因素等缺乏深入、系统、全面而真切的认识,尤其是缺乏系统地结合训练过程的实证研究,所以,国内外体育界对运动性心理疲劳的认识主要还局限在经验和运动员的主观体验层面上,学术界也是众说纷纭,概念模糊,莫衷一是,很多时候是套用其他行业、研究领域的涉及心理疲劳概念的有关研究结论,张冠李戴,难以客观、科学地反映运动性心理疲劳的真实面貌。这种状况在训练实践过程中将造成两个主要后果:一是教练员、运动员在训练实践过程中,缺乏必要理论指导,对心理疲劳现象认识不深、不透,尤其是绝大多数教练员对运动员的心理状态对训练过程质量、效果和运动员行为的直接影响认识不到位,以及产生了心理疲劳后的巨大负面作用认识不到位,直接影响了训练计划的合理性、科学性(如过分强调运动负荷、单调训练、封闭式管理、封闭性训练、重生理疲劳恢复忽视心理疲劳恢复等);一是一旦出现了心理疲劳,由于理论认识不清晰、不到位,导致缺乏系统、有效的检测和调控方法。目前,在国内各运动队普遍存在如下现象:由于对运动性心理疲劳的负面作用认识不到位,在制订训练计划和管理措施时对心理疲劳因素考虑不足;重生理疲劳轻心理疲劳,对心理疲劳的考虑与防范措施不足;教练员对运动员的心理疲劳诊断主要依据运动员的主观体验和行为变化进行经验性判定,罕见有运动队采用量表、仪器等方法进行定性、定量的有效评价;从学术研究、理论教学和训练实践过程来看,国内现行可供采用的(实践中未必采用)心理疲劳的主要诊断评价方法不外乎声光反应时、临界闪光融合频率、皮肤两点辨别阈、皮温、心率、血压、脑电图等(张力为、任未多、颜军等,2000),而且,在适用方法选择、评价标准方面缺乏系统研究和必要的理论指导,况且,几乎所有这些检测手段都无法有效区分生理疲劳与心理疲劳;教练员一旦依据经验判断运动员有心理疲劳,其调控的方法就是休息,缺乏系统、综合设计,部分教练员甚至采取“鸵鸟”策略,回避现象,不予以调控,强迫运动员继续训练,以锻炼其意志品质,并要求运动员全身心投入训练,完成训练任务。通过对截止到2006 年的国内外文献检索,发现关于“运动性心理疲劳”发生情况的较系统和较大范围的调查研究匮乏,而且在国家队和省市运动队训练实践中,未见有真正有计划、有目的地系统采用上述方法进行运动员心理疲劳状况诊断和调控的报道。
在学术界,由于运动心理疲劳概念的混乱和研究的难度较大,近年来关于运动性心理疲劳的研究一直处于相对停滞状态。目前国内外尚无较为统一的关于运动性心理疲劳的概念,经常用于解释运动性心理疲劳现象的提法主要有:心理耗竭、过度训练综合症、心理疲劳、慢性疲劳综合症等。而所有这些提法在解释运动性心理疲劳现象、阐释其本质方面都勉为其难,更别说为在训练实践过程中有效地避免和减少心理疲劳发生、调控心理疲劳、促进心理疲劳恢复等方面提供科学有效的理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