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就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 制度作为一种规范人行为的方法,具有刚性,是一定范围内和特定时间里每个人都要遵守的。它具有强制性、工具性和时效性。“人类高于动物的一个根本之处,就是他们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又创造了一个属于他们自己、服务他们自己、同时又约束他们自己的社会环境,创造出一系列的处理人与人(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相互关系的准则,并将它们规范化为社会经济制度、婚姻制度、家族制度、政治法律制度,家族、民族、国家,经济、政治、宗教社团,教育、科技、艺术组织等等”。
大学校园文化中的制度文化,包括大学的组织结构以及各种规章制度,如教学科研的规章制度、组织管理规范条例、学生行为准则和要求等等。制度文化反映了大学的文化准则,它在发挥规范作用的同时,对学生进行导向、调控和训导。在教育学意义上,严谨的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更能对学生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加强了它的有效性和方向性,减少了盲目性和自发性。在更深层上,制度文化还将给学生带来一种独特的管理思想和教育理念。对于转变学生的观念,养成良好的校风学风都得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制度文化一般有一个形成的过程,或者说有一个建设的过程。有人把制度文化的形成分为 4 个阶段,即萌芽期、成长期、成熟期和发扬期,萌芽期是指始于学校成立之初,需要依靠一定的规章制度引导学校的各项工作步上正规;成长期是指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学校领导逐步吸收本校师生员工的意见,完备改善现有制度,试图形成适应自身发展的模式;成熟期是指在建立了基本的制度保障机制基础上,学校挖掘自身蕴含的习惯礼俗,于已有的制度体系中渗透本校其他的文化因子,充分展示学校观念、心理、行为特色,最终形成真正的制度文化;发扬期是指制度文化形成后还要学校成员的共同浇灌、配置,才能吸纳新鲜成分,形成开放型的制度文化体系。
其实,大学制度文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通常,人们仅仅把制度文化作为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和执行。但如果把学校制度文化建设仅仅理解为规章制度的制定,并把规章制度作为一个“本该如此”的教条去执行,那实际上就失去了制度的“文化”意义——能够促进师生人格完善的重要作用。从管理学的角度看,科学的校园文化制度,能增强学校对师生员工的约束力、吸引力、凝聚力,有助于培养朝气蓬勃的学校风貌,增强师生员工对社会文化的辨析力和自控力,以自觉抵制社会上各种丑恶现象的侵蚀,使他们能在复杂的社会中把握准人生的坐标。
大学是当今世界最具“话题性”的一个组织。大学的组织结构是大学组织行为开展的基础,它是组织中的参与者围绕组织的目标任务为实现组织功能所形成的劳动分工、劳动组合以及指挥协调关系,它具有表现为组织的部门设置和它们之间的权力、职责等关系。所以很显然,组织结构是大学组织运行的制度基础,也是大学校园文化的存在基础。不同的组织机构往往能够导致不同的校园文化。
古典组织理论的创始人之一马克思·韦伯提出理想的组织结构应具有以下六个特征:
专业化(division of labor):将常规性的工作以固定的方式分配员工,而因此促成员工工作技巧、熟练程度的提高,达成专业能力的形成,以便产生良好的效率;
职业评级与奖惩( promotion based on ability and achievement):员工按能力自立确定升迁,也依据此标准确定人员的雇佣、奖惩;
等级体系(hierarchy of authority):级别分明、上下有别:上级管理下级,下级向上级负责的垂直成员关系;
规章制度rules and regulations):清楚明确的工作规则,让员工按章办事,并依此为准则协调彼此之间的关系;
管理权与所有权分离(separation of officials from owner ship):组织的投资人员与组织的行政管理人员分离,让管理者能够理性地发挥其作用;
纯粹人事关系(impersonal orientation):组织成员间,除了工作目的以外,不存在任何的个人关系,公事公办,不感情用事,保证行政管理人员能够力行工作,发挥效率。
具备上述六个特征的结构,可以使组织依定规章运作,行动条例分明,可预测性强,便于管理。这种组织结构存在于社会上大部分的各类型组织。
在中国大学组织中,行政管理分党政两个系统,校一级由中共某校(院)委员会和校(院)长组成,下面又由各自数量不等的下位组织机构组成。所有行政管理部门和党务部门交织在一起,以各种形式对学生、教师、干部和组织外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公众和社会机构等行使管理或者服务职能,构成完整的大学组织运行网络,既成为大学校园文化的一种规定性,也决定着大学校园文化的方向和特点。
我们说大学校园文化是一种亚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社会文化的许多特点,这在组织结构方面得到了很好的反映。在我国,大学组织的机构设置与国家、省一级教育行政机构设置有诸多相似之处,体现了大学与社会的相通。大学其实本身就是一个“小社会”,被赋予了或许太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看了大学的组织结构图我们甚至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任何一所大学,除了院系一级的教学实体单位外,机关与附设部门放大后都可以成为一个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事实上,中国的大学一直被按照级别分为了副省级大学、正厅级大学和副厅级大学——完全体现了行政管理上的行政级别。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校园文化的发展。
下页是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高校的组织结构图。从这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组织结构图中,我们可以看到,大学的组织结构包括党务、行政、实体机构(院系)、虚体机构(各种学术委员会、各类事物性领导小组等)和附设机构(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实业开发公司等)等“五块”。在中国所有的公办大学中,不论组织级别高低,也不论办学水平高低、时间长短、规模大小,都几乎有着同样的“组织版本”,趋同化十分明显,这也导致许多大学的校园文化趋同化。
没有规矩不能够成方圆。大学管理制度是大学进行正常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所必需的,也是学校追求教育最优化的有力保证。大学管理制度建设一般包括制定制度文本—运行实践—反馈修订这样一个不断循环和不断完善的过程,它最终形成的是人人都自觉以此为准绳的体制、机制、政策系统,一种身在其中、离开它就无所作为的环境氛围。要建设这样的制度文化,建设者需要进行系统思维,要着眼于制度文本在整体框架中的统一性和层次性,建立一套制度体系;要着眼于制度体系的导向性、激励约束力和人性化,而不能搞形式主义。制度文化建设得好坏,体现了大学管理者的价值取向、信仰追求,取决于大学管理者的思维、视野、学习能力、理论水平、决策能力和实践能力。
按照颁布和制定管理制度部门的等级,可以把大学管理制度分为国家制定的管理制度、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学校制定的管理制度等。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较为宏观,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适应性,学校制定的管理制度都是依据学校的实际状况制定的,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就学校制定的管理制度而言,按照其性质一般可以分为教学管理制度、科研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
教学工作是高等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的主要环节,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至关重要。教学管理的制度对象是教师、学生、课程、教学方法等要素。只有从这些要素着眼,才能够建构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从而最大程度地激发教师教学科研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进行科学研究是高等学校的一个重要职能。近年来,一些大学为了鼓励教学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多出成果,出高水平成果,制定了许多有关科研的规章制度,如科研奖励制度、科研人员考评制度等等。对这些科研管理制度如何评价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一方面这些制度快速提升了一所大学的科研统计数字——不是科研实力,另一方面科学研究有它自身的规律,特别需要克服功利主义,厚积薄发,这些制度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加剧了学术浮躁、学术泡沫和学术腐败的,对于当今大学校园文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大学首先是育人,学生管理制度应明确教育管理学生的总体目标是培养学生成为“文明、诚信、求知、创新”的一代新人。要通过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社团以及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载体,开拓学生教育管理的新领域、新方法和新途径。大学人事管理制度可以分为三个“板块”:一是工资政策,二是人事档案管理,三是人才队伍建设。其核心就是要站在学校学科发展、科研发展和人才战略的高度,制定出好的人事政策。
总的来看,作为师生员工行为规范的模式,大学管理制度能够保证师生员工个人活动的合理开展,同时也是维护师生员工共同利益的一种强制手段。从学校精神的塑造要求来看待制度则需要赋予制度以精神文化的色彩,尤其应注意在条文中突出学校发展目标追求、价值观念、素质要求、作风态度等精神文化方面的条款,赋予制度以“灵魂”,让学校规章制度的影响深入到师生员工的心里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