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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改革开放以来的政治动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们党开展政治动员的基本方式是群众运动。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运动式政治动员,使党和国家在必要时能集中力量于既定政治目标,高效动员广大民众及社会资源为此而奋斗。群众运动注重通过群体间相互感染造成一定声势和规模,比较适合以阶级斗争为中心或阶级斗争色彩浓厚的环境,极易因为“过火行为”而导致打击面过大。随着党和国家工作中心的转移,政治动员的目标由政治斗争向现代化建设转变,政治动员方式也必须随之改变。“人民需要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对大规模的运动厌烦了。”“经常搞运动,实际上就安不下心来搞建设。” “只有纠正那些不妥当的方式,才能保证今后动员任务的实现。” 为此,邓小平强调:“不搞强迫,不搞运动”。

改革开放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认真总结和吸取建国以来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果断抛弃通过政治运动治理国家的理念,将国家治理转向民主法制轨道。1978年12月13日,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邓小平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讲话中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指出:政治动员“不是通过激烈的阶级对抗和冲突来实现,而是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从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发展方向,成为中国共产党治国与执政的基本方针。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目标,1999年将此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标志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发展,党的领导从过去依靠运动、依靠政策转向依法执政,“运动治国”、“政策治国”转变为依法治国 XxOjb3t4+DqxVhmGA1uQR6+yDIvMJvLlckuyhqTOgv0psfS3woINbwzXQXKRL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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