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专业所培养的人才应具有以下知识、技能与素质
1. 知识要求
(1)了解该行职业的发展现状与前景的有关知识,掌握旅游服务的礼貌礼仪知识;
(2)熟练掌握导游讲解涉及的历史、地理、文化、民俗、宗教、建筑等方面的导游讲解基本知识;
(3)掌握导游讲解普通话表达、旅游英语等导游语言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旅游常见应用文的写作;
(4)掌握我国旅游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基本知识。
(5)熟练掌握中国各旅游区的常规旅游线路知识;
(6)掌握分析旅游者的心理、人际沟通与客户管理、团队管理、旅游公关的基本理论知识;
(7)熟练掌握导游带团的业务规范和应变处理等知识;
(8)掌握一定的旅游创意、营销与策划、组团营销等方面知识;
(9)熟练掌握一定的旅行社计调、外联等业务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10)掌握旅游经营中网络营销、网上支付的基本知识。
2. 能力要求
(1)具备一定的汉语和英语表达、交流能力;
(2)具备计算机应用的能力及信息的获取、分析与处理的能力;
(3)具备在工作中把握国家有关旅游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应用相关法律知识来维护企业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处理旅游投诉的能力;
(4)具备分析旅游者的心理活动的能力;
(5)具备一定的公共关系和人际沟通能力;
(6)掌握导游讲解、导游带团的基本技能;
(7)掌握一定的市场营销、项目策划和营销组团技能;
(8)具备一定的旅行社综合实操业务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9)掌握旅游线路设计的方法和技巧,具备旅游线路设计的基本能力;
(10)具备应用网络平台经营和服务的能力。
3. 素质要求
(1)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
(2)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艰苦创业、团结协作的精神;
(3)热爱旅游管理专业,具有本专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4)具有从事旅游行业各职业岗位的职业素质;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爱岗敬业、诚信、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的良好品质;具有较强的沟通与协作、协调与组织能力,并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具有吃苦耐劳、不屈不挠的韧劲;
(6)良好的语言表达及与人沟通、共事的基础素质;
(7)具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和人文科学素养,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
(二)证书要求
1. 高等学校专科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证书。
2.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或取得相应的国家或行业等级证书)。
3. 至少具有以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中之一: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中级酒店管理师、营销师、策划师、驾驶证。
(三)毕业学分要求
学生毕业时课程总学分必须达到134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90学分,选修课不少于44学分,含职业限选课不低于30学分,职业任选课不低于10学分,公共选修课不低于4学分;教育活动学分达到16学分。总学分必须达到150学分。
学生必须获取至少一个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计3学分,不允许以其他课程学分替代;学生因特殊原因申请体育课及达标考试、军训等教育活动免修的,必须通过选修其他课程予以补偿。参加本专业技能竞赛活动,获得的奖励学分可替代任选课学分,但每个学生替换学分不得超过4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