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感的产生给审美观赏创造了主体条件,为人类成为人类从而有了精神活动建构了基础。审美活动将人的生命提升到一个光辉的阶段,使人从狭隘的生理需要,局促的灰暗心理樊篱中挣脱出来,让世间的万物发出了无限辉煌灿烂壮阔雄伟的光彩,从此人才顶天立地于宇宙之间。
审美观赏是较高的审美活动,这里的“观”既取古代“观照”的意识境界,也取现代“鉴赏”的内涵。主要分析讨论审美活动对充实丰富生命价值,提高人生境界极有借鉴意义的内容。
古代“观”字的本义是指仔细地看,有目的地看。先秦使用的“观”从字形上看,“是鸟之见,观之见,不是一般的见,而是‘鸟’(神)之见,是本质之见。” 现在美学中使用的“观照”“观赏”的观其基本含义从《周易》中可看出一斑,《周易》说:“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者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张法先生解释这种观的方式是“仰观俯察,远近游目”合乎古代的“观”之义,也适合于现代美学界仍使用的“观照”的用义。观赏的“观”本来源于此,但现代使用的观赏一词加入了西方以主体活动为主,从客体上“发现”自我理想的特征。观照是受柏拉图影响的希腊哲学概念,是指一种沉思。在沉思中,人在知觉对象中把握到一种非感性的实体,如“美的形式”。现代理论中的观照多指对一个对象的不间断的注意和沉思。而中国古代的审美观照多有情景交融,物我相忘的庄严肃穆的境界,是很富中国审美特色的一种精神活动,远可以追溯到老子的“道”。老子认为“道”是万物之本,又是永恒的自然规律。“道”包含有“象”、“物”、“精”(气)。老子认为,一切观照都要进入到对万物根源的观照,进入到对万物之本体的观照,所以对“象”(物的形象)的观照要进入到对“精”(气)的观照,也就是对“道”的观照。魏晋时期画家宗炳提出“贤者澄怀味象”,就是讲要从物象中体味其精神,也即“道”,所以又讲“澄怀观道”。由此可见,中国几千年文化所注重的审美活动不是对外物形式的再现,而是对对象的根本和精神的体悟。这从庄子的“心斋”“坐忘”“游心于物之初”“得至美而游乎至乐”,到旬子的“虚壹而静”,从魏南北朝的“气韵生动”到宋代的“身于竹化”全部是一脉相承的。
当一个地区的文化发展到一定水平,人们的内心对外物有了极敏感的激烈的“感兴”活动,人们的精神素质也达到一定的境界时,人们便有了用观赏的眼光来看待自己环境的能力。这时人便会以精神的无限空间替代心理的有限感觉,让人超越生命的局促。在西方,最有系统美学思想的应推柏拉图,他有把美同直接的视觉、听觉相分离的认识。柏拉图把美同简单直感的现象分开,美不是我们在感觉世界里看到、听到和触到的那些具体的物体,不是尘世的那些满足,而是超越生理欲望的精神状态。柏拉图认为,一个人如果受到尘世欲望的污染,“把自己抛到淫欲里,像畜牲一样纵情任欲,违背天理,既没有忌惮,也不顾羞耻”, 就永远也得不到美的快乐。并且认为美感是灵魂在迷狂状态中对于美的理念的回忆。这种回忆也是一种返璞归真。“‘每个人的灵魂,天然就观照过永恒真实界’,但因‘下地后不幸习染尘世罪恶而忘掉上界伟大景象’,要想回忆起来,就要进入‘迷狂’状态”,才能进入美的境界。
之后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提出了“美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形式”的论断。认为“美是对象的合目的性形式,当它被感知时并不想到任何目的。” 其中的无目的性,是指审美对象既无对象的内在目的(即性质),也无对象的外在目的(即用途)。所谓合目的性,是指审美对象的形式能使主体的想象力与理解力进行自由和谐的活动,从而达到审美愉快的目的。黑格尔又在《美学》中提出“美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将理性与感性相统一。罗·费歇尔更进一步在《视觉的形式感》(1873)中,则把“审美的象征作用”,厘定为“移情作用”,并且认为美是“绝对理念在个别事物中的完全实现”。“没有一个主体,美就不存在”。“美是主观的印象”。在审美观照中,“半由意志半不由意志,半有意识半无意识,灌注生命于无生命的东西”, 使形象与它所象征的观念融为一体。
叔本华的静观说对审美观赏活动的分析极有见地。叔本华在其代表作《意志与表象的世界》(滕守尧译为《意欲与理式的世界》)中认为人的意欲起于需求,需求是由于缺乏,缺乏即痛苦,因此,意欲与苦痛总是相继产生,因为即使满足一种意欲,也还会有十种百种需求产生。因此叔本华认为人生的痛苦是无尽的,因为人的一切,从身体的构造,到感性的活动,从情感到思想,无不是为意欲服务的。人之所看、所听、所想,都无不与意欲有关,因而都是功利性的活动。但是,假如一个人凭心的力量在超越自身,脱离观看事物的异常方式,摆脱充足理由律的控制,不再去寻求事物间的因果关系,(如来自于何地,产生于何时,为什么存在等)而只观照事物自身,去掉意识中的抽象的思考和理性概念,将全部注意力指向知觉对象,使全部意识沉没于其中,只对眼前的风景、树木、山岭或是房屋之类的事物作恬静的观照,使自己消融在这些事物之中,忘记自己的意欲,叔本华认为这时:“自我就会作为一种纯粹的主体而生活着,成为对象的明镜……,同时,知觉者与被知觉者不再分开,二者完全融为一体,全部意识和一个单纯而具体的图画相叠合;”这样对象与它物绝缘,自己也与意欲绝缘,观看的事物就与常物不一样,“而成为理式或亘古常存的形象”,这时的人也不再是个别的人,“而是一个无意欲、无痛苦、无时间的纯粹的知识主宰。”
从前几节美感产生的讨论中已经能领悟到人为什么能观赏美的基础性因素。从根本上说,人之所以能观赏到美还有一些只属于人的根本原因,就是对象之所以美,是因为对象上显现了人的某些本质的东西,某些生命活力的东西。
人从本质上有生命进化选择所带来的对外物生机的感知力,有优化选择带来的对自己生命不断朝理想目标发展的激活机制,又有通过实践激励自我,发展自我,观赏自我,创新自我的内在动力。只有人才有美的观赏能力,所以也只有人才会不断地完善和充实自己。
(一)美表现着人的生命活力
为什么人能够感受到自然万物中的特有形态美及情感精神的外化艺术之美,原因在于那些外物恰好反映着生命内在发展生机之需要。
潘知常先生指出:“审美活动正是建立在人类对于自己的感性器官的本体生成的自我欣赏的基础之上。” 并且指出:“人的理想生存,或者说超越性生存、价值生存如果只建立在外在的实体上,那全然是不可思议的。人要求着比这一切更多的东西——想象、激情、期冀、思念、回忆、挚爱。” 人的存在的理想状态或理想境界,既不是生理的满足,也不是“外在的实体”的认识价值,而是生命自身活力的活跃的状态达到精神无限喜悦的时刻。人的外在的对客观对象的认识和需求获得最终满足的只能是低层次的惊奇和生理心理平衡,这是人必不可少的最多的社会活动,是人类活着的宿命。人类真正的活力源泉,或者说真正的生存动力,是潜伏于人的生命意识底层的一种激情,一种发展意向,一种与万物灵光相融的物相需要,一种与万物之精华相吸引的需要。
人在自身的生存发展过程中,除了吸收生命肌体的物质营养外,还为了最优地选择自身的生存能力,最优地发展自身的肌体,最优地维持自己生命的发展方向,选择着大自然活力之“像”,以激活着自身的生命之“神”。中国古人认为的“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性”(《荀子·正名》),应算是这种现象较贴切的感悟。内心之精神与外物之精气相互感应,无需理性的认识而自然得来的自然与人之精神之相融本就是天性使然。所以中国古人对生命之所以能够存在的根本是“气”的运行的感悟,艺术作品达到美的境界要“气韵生动”的领会,作者通过作品表现自己境界情怀能“畅神”的理论,无不是对人这个“宇宙之精华”与自然神韵相感应的精妙认识。
马克思说:“从理论领域来说,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是人必须事先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同样,从实践领域来说,这些东西也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动的一部分。人在肉体上只有靠这些自然产品才能生活,不管这些产品是以食物、燃料、衣着的形式还是以住房等的形式表现出来……自然界,就它本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 可以看出,这里的自然有两层意思:一是直接的、有形的,人化了的自然,它能直接满足人的物质需要,所以称它为“无机的身体”。二是间接的、无形的,“精神的无机界”它能满足人的精神需要。可见自然事物之所以能让人感觉到美,是因为它和人的精神需要息息相关,不然它就谈不上美或者丑。这种精神关系就是一种内在质的联系,一种人在进化发展中对能激发自身活力的物“像”的一种认同。人主体意识形成以后,有一部分自然的感性形式,比如其声音、色彩、形状、及存在方式等等,由于它和人的生理、心理需要相一致,和人的心理期待相吻合,和人的精神追求相感应,于是它们便能给人以美感。它们之所以给人以美感也是人对它们的需要,是因为它们能唤起人生命的生机,激起人生命的活力。
这种现象在审美活动中到处可见,如杜甫《曲江二首》“空花蛱蝶深深见,点水蜻蜓款款飞”之物象表现的自然生机;苏轼《浣溪沙》“麻叶层层茼叶光。谁家煮茧一村香。隔篱娇落给丝娘”之生活表现的人间生气;辛弃疾《清平乐》“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之景象表现的人的感觉灵气,都体现了生命的内在精气。还有一些现象表现的生动活力如人观雪景梅花,傲立冰雪,不为之屈的精神;敦煌壁画《飞天》中,诸神女彩带飘扬,貌若临风的神采;神话故事如普罗米修斯每日被饿鹰啄食心脏的不幸折磨中仍能坚持理想的力量;夸父追日与日逐走,道渴而死,弃杖化为邓林的英雄气概等等,都是生命力量的表现。这些对象人之所以当做美的境界观赏,是因为它们表现着人的生命内驱力和理想境界。
(二)美的尺度是人的尺度
从自然的生存形态上讲,每一种动植物都有只属于它们这一类的生存物质需求和结构法则,它们都有各自类属的生理构造和本能,因而也就有专属于它们的观察事物的尺度。这个尺度就决定着它们对对象物的好恶。格鲁吉亚有个谚语:“人们问骆驼,它是否喜欢阿拉伯跑马?骆驼回答说:如果有驼峰,那就好得多。” 所以癞蛤蟆认为只有它的那种皮色眼睛才美,大象认为长有长鼻子才美。各个物种都有它那个物种从自然中选择的喜好法则。由此可见,人之所以觉得人美,也是由人有专属于自己的对“美”的评判尺度。
中国古代最具美学气质的庄子对此似有所悟,他说:“毛嫱、丽姬,人之所以美者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庄子·齐物》)可见美都是对人而言的,无论是人体美,自然美还是艺术美,都是对人而言的。尼采也曾指出:
人相信世界本身充斥着美,——他忘了自己是美的原因。唯有他把美赠与世界……归根到底,人把自己映照在事物里,他又把一切反映他的形象的事物认作美的……
说明美的事物反映着人的心灵向往的形象,代表着人的族类存在的理想尺度。
当然美的尺度也不能单以个体去衡量,有的人或者有些地区的人有特殊的怪癖,比如中国古代妇女缠足,有的地方的人穿唇等,它摧残人的身体,不益于人的健康,也不是全人类的喜好;而比如《大卫》和《米洛的维纳斯》会被普遍地认为是美的,无垠的大海和雄伟的高山也普遍地被认为是美的,这是人这一族类的尺度使然,也是人的理想目标使然人的尺度,既有生物性的生理依据,又有社会性的文化依据,是物种进化与文化发展相互结合的产物。人类的形与神,生物性与文化性是不可分离的。人类这一物种,孕育着不断地向完满发展的内在机制,这就是审美,正是审美导引着人向着更理想的目标和更辉煌的境界迈进。
审美除了本质上能激活人的生命,形象地显现人的本质力量外,对人的生命的构成和发展还有许多极有价值的因素。他们有超越性、愉悦性、创造性。
(一)愉悦性
愉悦性是美感带来的总体效应。它是生理愉悦和精神愉悦的复合体。审美愉悦也是一种总体感受上的感怀、兴奋,不是单一的和谐等因素带来的快感,它还有痛感、悲愁等等。如蔡邕《琴赋》中指出的:“哀声既发,秘弄乃开。……一弹三欷,凄有余哀。……哀人塞耳以惆怅,辕马蹀足以悲鸣。”嵇康《琴赋》中指出:“称其材干,则以危苦为上;赋其声音,则以悲哀为主;美其感化,则以垂涕为贵。”这些分析认识表明,音乐表现的“哀声”、“危苦”、“垂涕”各种情感活动,都可以转换为审美愉悦。因为人在欣赏这些艺术作品,体验其情感时,心理会有复杂的感应。艺术的中介造成的体会和真实情节存在距离,即艺术的情节不是生命的真实情节,而是通过艺术中介的一种观赏。这样心理感应会伴随理解和升华活动,各种复杂的体验便成为一种人生的间接的领悟,各种复杂的情感活动过程便成为一种心灵的净化过程。这种过程叫“美感”不是很恰当,按叶朗先生的说法叫“感兴”更合适。
黑格尔曾言:“审美带有令人解放的性质”,这说明审美活动对人的精神生活的重要性。王夫之说得更完整系统:
能兴即谓之豪杰。兴者,性之生乎气者也。……数米计薪,日以挫其志气,仰视天而不知其高,俯视地而不知其厚,虽觉如梦,虽视如盲,虽勤动其四体而心不灵,惟不兴故也。圣人以诗教以荡涤其浊心,震其暮气,纳之于豪杰而后期之以圣贤,此救人道于乱世之大权也。
人的精神活动,特别是审美活动,是人区别于一般动物的根本标志。人的物质生产只是生命的生存维持活动,而只有审美这类属人的精神活动才是最有价值意义的活动。说它为“救人道于乱世之大权”乃洞透世界之语。
(二)超越性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短暂的。但人都渴望无限,所以人在精神上就有一个向无限,向永恒发展的期望。中国古代思想家追求天人合一的境界,要把个体生命投入到宇宙大生命之中,从而超越个体生命存在的有限性和短暂性,这就是一种审美超越。它实现着人的生命由短暂向无限永恒发展的心理需要,提升着人的精神空间。唐代张彦远指出的:“凝神遐想,妙悟自然,物我两忘,离形去智”,正是恰好的总结。
人的生存离不开衣食住行,但心理学证明,一个人如果被关在屋子里,即使不缺吃穿,但不让他和外界的人和物接触,他的精神也受不了,因为人的精神没有了活动空间。《淮南子》有一段话对此理说得颇好:
凡人之所以生者,衣与食也。今囚之冥室之中,虽养之以刍豢,衣之以绮绣,不能乐也:以目之无见,耳之无闻。穿隙穴,见雨零,则快然而叹之,况开户发牖,从冥冥见炤炤乎?从冥冥见炤炤,犹尚肆然而喜,又况出室坐堂,见日月光乎?见日月光,旷然而乐,又况登泰山,履石封,以望八荒,视天都若盖,江河若带,又况万物在其间者乎?其为乐岂不大哉!(《淮南子·傣族训》)
因为人只待在屋子里,不能外见日月之光,不能身置泰山之巅,便会使精神受到限制,一旦“出室坐堂”,或“登泰山”、“履石封”、“望八荒”则为乐大哉。因这时人的精神获得了无限感,也就有了审美观赏。
蔡元培先生曾提出“以美育代宗教”,若从宗教和审美都有超越生命的狭隘时空,超越有限,使人的精神获得无限的存在,永恒的存在方面讲,人的内心的升华,人的生命的超越,确实需要一种提升人生境界,寄托无限情怀的“美育”。有限的现实永远满足不了人的需要,在现实存在中人总逃不出迷茫、困顿、压抑、无聊的烦恼,而能使人感受到“绝对的善”和“绝对的美”除了宗教,只有审美活动。
(三)创造性
审美是一种形象思维活动。它会在人的思维空间把不同的领域,不同的事物以想象和幻想串通起来,达到由此及彼、触类旁通、互相启示,从而引发灵感,产生新的复合意象。而灵感是一切创造性劳动的最好动力。心理学和神经生理学对这种创造性的解释是:“有联系的记忆单元可能含有部分相同的脉冲频率,一种神经细胞兴奋后,可以迅速激发有共同脉冲频率的另一些记忆单元,引起一系列与之有关的记忆单元的活动,这样就能自动地进行信息传递、转移、联结、耦合,产生新的思想闪光。” 审美活动的这种特别激烈的感兴过程,从思维意识上形成的创新意识,恰恰能培养人创新能力。
审美活动本身有生命活力的激励作用,而创造性劳动是一种非常艰苦的脑力劳动,在艰难的思考活动中,人难免会被单调严谨的思索所累,有时甚至身心疲惫。而审美活动既能放松人的精神状态,调节人的心理活动,又能采取积极的思维方式。因为一个人思考的问题会在听音乐或者登高望远的观赏中潜伏下来继续进行,而且还会扩开思路,开阔眼界,激活灵感。一些举世的创造正是在这种状态下闯进意识,得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