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个非常复杂的概念。据统计,有关文化的定义已达 200 多个。文化的多维性决定了定义的复杂性。
文化是什么?由于其语义的丰富性,多年来一直是文化学者、人类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考古学家说不清、道不明的一个问题。
“文化”在中国古代,是指“以文教化”。《周易》中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天文”指的就是自然规律,“人文”指的就是社会道德规范。意思是人类从自然、社会中获取文化,然后利用文化来驾驭、改造自然,教化世人。西汉以后,文献中正式出现“文化”——训。刘向《说苑·指武》中曰:“圣人之治大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功。凡武之兴,谓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西晋史学家束皙有“文化内辑·武功外悠”之意。南齐文学家王融在其著名的《三月三日曲水》诗序中写:“设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以柔远。”文化分别与自然、武功、神理等对举,引申出多种义项。现代汉语中通用的“文化”一词,首先是由日本学者译介西学时借用汉语的词汇,后又由日文转化过来的,成了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宽广的多维概念词,在西方语言中,英语的Culture,德语中的Kulture,都源于拉丁语的Colere一词,有耕作、居住、练习、用心、敬神多种意义,后逐渐延伸出与物质性意义相对的精神含义,具有性情陶冶、品德教化等涵义。
19 世纪,随着人类文化学的兴起、“文化”有了现代的内涵。1871 年,英国人类文化学家泰勒在其《原始文化》一文中给文化下过一个定义: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总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格以及人类在社会里所得到的一切能力与习惯。
英国文化学者克罗伯和克拉克洪在其 1952 年发表的《文化概念》中对当时西方 160 多个文化的定义作了辨析,并给出他们的概括:
据英国文化史学者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考证,从 18 世纪末开始,西方语言中的“culture”一词的词义与用法发生了重大变化。他说,“在这个时期以前,“文化”一词主要指‘自然成长的倾向’以及根据类比人的培养过程。但是到了 19 世纪,后面这种文化作为培养某种东西的用法发生了变化,文化本身变成了某种东西。它首先是用来指‘心灵的某种状态或习惯’,与人类完善的思想具有密切的关系。其后又用来指‘一个社会整体中知识发展的一般状态’。再后是表示‘各类艺术的总体’。最后,到 19 世纪末,文化开始意指‘一种物质上、知识上和精神上的整体生活方式’。”(Raymond Williams 《文化与社会:1780 ~ 1950》,引自韦森《文化与制序》,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年版,第 9 页。)就西方而言,基本能够达成共识的,在最宽泛的意义上,文化指特定民族的生活方式。著名人类学学者泰勒(Edward Burnett Tylor)这样给文化定义:“文化或者文明就是由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获得的、包括知识、信念、艺术、道德法则、法律、风俗以及其他能力和习惯的复杂整体。就对其可以作一般原理的研究的意义上说,在不同社会中的文化条件是一个适于对人类思想和活动法则进行研究的主题。”(引自马文·哈里斯《文化人自然——普通人类学导引》,顾建光、高云霞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 年版,第 136 页。)将文化定义为特定的生活方式的整体,它包括观念形态和行为方式,提供道德的和理智的规范。它是学习而得的行为方式,并非源于生物学,而且为社会成员所共有。文化作为信息、知识和工具的载体,它是社会生活环境的映照。文化作为制序(institution)、器物与精神产品,它给予我们以历史感、自豪感,据此我们理解人的生命存在、意义和人在宇宙中的地位。文化作为人类认知世界和认知自身的符号系统,它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一切成果。
综上所述,文化由外层的和内隐的行为模式构成;这种行为模式通过象征符号而获致和传递;文化的核心部分是传统的(即历史地获得和选择的)观念,尤其是它们所带的价值。文化体系一方面可以看作是行为的产物,另一方面则是进一步行为的决定因素。
对不同的文化定义加以分析,我们发现,人们对文化的理解有不同的层次,在不同的使用环境下有不同的含义。一般说来,人们对文化的见解有二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大文化观,是指文化涵盖人类文明的所有成果。第二个层次意识文化主要是指精神方面的创造性成果。认为文化是指人类精神领域客观形态的反映,核心内容是作为人类精神产品的各种各样的创造性成果和知识,不包括物质方面:第三个层次的文化概念含义更小,是对文化的传统、直观的理解,专指文学、艺术、音乐、戏剧等为主的艺术文化。这些不同的定义或对于文化的不同解释,有的从词源学上立论,有的从人类学领域人手,还有的从文化结构上阐述,都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揭示了文化的本质。
我国的多数学者倾向于把文化定义划分为狭义的和广义的。如我国的《辞海》给文化下过这样一个定义:
广义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
广义的文化,可以泛指人类有目的的、有意识地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认为:“在一个有理性的存在者里面,产生一种达到任何自我抉择的目的能力,从而也就是产生一种使一个存在自由地抉择的目的之能力就是文化。”该定义突出了文化的主体,人对自然的改造活动及其功能。文化的核心是人,当原始人开始有意识地选用工具改造自然,改善自身的生存条件时,也便开始有了文化。人所作用的自然物也就被打上了人的创造性的烙印,注入了人的价值观念,具有了文化的意蕴,进入了文化的范畴。文化也就成为人所创造、为人所特有的东西。同时也成为人之所以区别于一般动物的本质特征。人是文化的动物。人兽之别,就在于人本能之外拥有一个文化的世界,而动物只是本能地生存着。
人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单凭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只有结成群体才能更有力地与自然相抗争。这样逐步形成了一定的社会群体。人也就成了社会人,作为伴同人类整个发展过程的人也既成了文化的结果,又成了文化的起点。人创造了文化,文化也进一步地改造了人。文化既是自然的人化,又是人的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是人同自然界完成了本质的统一,是人类创造活动及其成果的复合体。
人与人之间通过自然界形成的社会联系是文化得以产生的基础。文化作为自然的人化,向内就是人的感觉文化。人类的整个文化史,就是人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逐步由自然人走向社会人,从而走向审美人的过程。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城市的发展史,也就是其文化发展史。在历史中形成的一定文化模式深刻影响了大众的社会行为方式,处于其中的个人也在不自觉中受到了其特定文化模式的浸润。因此,人在改造自然的同时,也改造了自己。自然界的人化利人类“自身的人化”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社会是人创造的“第二自然”。在人作用于自然与社会的活动中形成的文化也就成了物质性与精神性的结晶。
狭义的文化仅指人类创造的精神财富。它不是与自然、整个社会相对而言的,而是与经济基础及政治制度、道德基础、法律观念相对应的。如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的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这里的文化概念与广义的文化含义的精神层面相对应。
在文化的定义和对其本质的认识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过重要论述。早在 19 世纪 40 年代,马克思、恩格斯就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运用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提出文化起源于人类物质生产活动的思想。1876 年,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中,指出文化作为意识形态,借助于意识和语言而存在,文化是人类特有的现象和符号系统,文化就是人化,人的对象化或对象的人化,起源于人类劳动。后来拉法格关于思想起源的探讨和普列汉诺夫关于原始文化的研究,具体地说明了文化的起源问题,证实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文化起源观。列宁则主要从精神的角度探讨文化,论述了文化的阶级性。列宁说,“每一个现代民族中,都有两个民族。每一种民族文化中,都有两种民族文化。有普列什凯维奇、古契柯夫和司徒卢威之流的大俄罗斯文化,但是也有以车尔尼雪夫斯基和普列汉诺夫为代表的大俄罗斯文化。”(《列宁论文学与艺术》,人民文学出版社 1960 年版,第 150 页。)毛泽东同志认真分析和总结中西文化、新学旧学之争的过程及其因缘,在肯定以新学、西学为基本内容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文化积极作用的同时,对帝国主义文化和封建主义文化作了断然的否定,提出了无产阶级领导的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文化的科学主张。其基本点包括:第一,这种文化,只能由无产阶级的文化思想即共产主义思想去领导,而不能由任何别的阶级的文化思想去领导;第二,这种文化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性质和任务相适应。因此它既不是资产阶级专制主义的文化,也不是社会主义文化(虽然含有社会主义因素);第三,这种文化具有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特征和基本内容。这些思想构成了毛泽东同志关于新民主主义文化的科学定义。它从理论和现实两方面,清晰地阐明了什么是新文化,也就是中国社会发展所要求的先进文化的问题。
由此看出,长期以来,人们对文化已经进行过各种各样的讨论;近几年来,不仅在国外而且在国内出现了新的文化热。人类对文化问题是愈来愈关心了。然而,对于“究竟什么叫文化”这一问题,至今仍是众说纷纭,没有一个完全一致的看法和定义。总结说来,有广义文化和狭义文化两种说法。
广义论者认为:文化是个无所不包的大范围、大概念,既有属于物质领域的,也有属于意识形态领域的。美国著名翻译理论家尤金·奈达将语言文化特性分为五类:即Ecology(生态学),物质文化(Material Culture),社会文化(Social Culture),宗教文化(Religious Culture)和语言文化(Linguistic Culture)。这五类显然包括物质和意识形态两个领域,亦即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大方面。
但狭义论者却认为文化只指精神文明,这是中外大多数人比较一致的看法。试看美国 1974 年出版的了The New World Encyclopedia中“Culture”一词的定义:“It is the totality of the spiritual,intellectual,and artistic attitudes shared by a group,including its tradition,habits,social customs,morals,laws,and social relations;Sociologically,every society,on every level,has its culture;the term has no implications of high development .”这一定义显然排除了物质文明发展水平的高低,而是指人类的精神文明或精神成果的总和,包括艺术、传统、习惯、社会风俗、道德伦理、法理观念和社会关系等。
综上所述,不管是广义的文化还是狭义的文化包括许多方面。所谓翻译,无非是通过一种语言转达另一语言的文化信息,因此可以说任何翻译都离不开文化。缺乏文化元素的译文等于缺乏了灵性的翻译。所谓“文化元素”,其实也包括了译者对原文的文化背景的修养、理解以及引致的气质和风格。换句话说,译文实际是原文+原文文化背景+译文+译文文化背景+原文作者的气质和风格+译者的气质和风格的混合体。(刘宓庆 1999:5)历来有经验的译者或翻译研究者都比较注意文化与翻译的关系。王佐良说:“……翻译者必须是一个真正意义的文化人。人们都说:他必须掌握两种语言,确实如此;但是,不了解语言当中的社会文化,谁也无法真正掌握语言。”(《翻译中的文化比较》,1984.1. 《翻译通讯》)。谭载喜说:“翻译中对原文意思的理解,远远不是单纯的语言理解问题。语言是文化的组成部分,它受着文化的影响和制约,只有理解文化,才有可能把握语言的真实内涵。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对某段文字理解的正确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对有关文化的了解。对于译者来说,没有两种文化的对比知识,就无从谈起对语言文字的正确理解与表达。”这就是英语中所说“Learning a language is a kind of learning the culture and habit of the country where the language is spoken,”的道理所在。翻译接触的是文字,阐释的是文字蕴含的文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