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 8 月,玉林市被评为“2008 ~ 2010 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市”。这荣誉凝聚了全市上下的心血和汗水,凝聚着政法部门的智慧和奉献,为玉林市从 2008 年到 2010 年大力推进平安玉林建设、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市添上完美的注脚。
2010 年 11 月 9 日,时任玉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延国(右)在容县检查指导“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规范化建设。
玉林市区位优势独特,市场交易活跃繁荣,商贸物流蓬勃发展,但也存在人口多,矛盾纠纷繁多,社会治安情况复杂的特点。如何保持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的势头,带领全市人民走向幸福和谐的生活?市委、市政府清醒地认识到,社会和谐稳定是基础、是保障。玉林市把全力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市列为重点工作之一,统筹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经过两年多的不懈努力,全市政法综治工作取得大踏步发展,全市呈现了社会持续稳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好景象。
筑牢和谐之基:政法综治成绩斐然
维护社会稳定也是政绩的理念在玉林市深入人心。3 年来,玉林市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把政法综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深入基层调研、制订工作方案、督促解决问题。在市领导率先垂范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把加强平安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工作深入开展;群众工作、信访工作得民心、顺民意;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取得长足进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群防群治网络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基层组织在打击、防范、控制违法犯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着眼于解决长期制约玉林市政法综治工作的体制机制问题,2009 年,玉林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市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关于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建立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档案,健全完善以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为框架,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的政法综治工作责任体系,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不创新就没有突破,不创新就没有活力。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09 年,玉林市提出以“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为服务理念进一步夯实综治基层基础的工作思路。通过近两年的努力,目前已形成覆盖全市 7 个县(市、区)、110个乡镇(街道)、1450 个村(社区)的“四纵三横”大综治网络,有效推动了政法综治各项工作的开展。“四纵”即由市、县两级信访接待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站)组成,体现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垂直联动及工作延伸。目前,四级工作机构常驻工作人员近 1 万人。“三横”即由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中心、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中心和医疗纠纷调处中心组成,体现的是一种单位间的平行联动及工作延伸。其中,市信访接待中心和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中心均为全区首创,自治区将玉林市这些工作经验概括为“玉林模式”。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梁胜利指出,“玉林经验”是玉林区抓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推出的第一个经验、第一个成果,全区要深入学习推广。
奏响幸福之歌:平安玉林建设成效突显
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工作责任到位、社会管理有创新。玉林市政法综治工作扎实的工作基础和明显成效,让 2009年到玉林市检查督导政法综治工作的中央综治检查督导组眼前一亮:“玉林市的政法综治工作有特点、有亮点、有好的发展方向”。
民富为本,民安为基,“富民”还须“安民”。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加大从源头上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的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文件,投入了大量财力物力,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并及时化解了大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调解、大防控”活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公开接访和机关干部定期下访,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集中化解了一批信访问题。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玉林市大力构建体系,完善网络,综治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稳步好转。创新公共服务机制,推进流动人口管理和重点人员帮教、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网络引导、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和社会矛盾化解“五项创新”,实现社会服务管理全覆盖。流动人口管理实现暂住人口登记率 97.89%,治安保证书签订率达100%;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和帮教率均达 100%;建成市县两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 32 个,法制宣传覆盖率达 98%;铁路沿线护路联防责任签订率达 100%。
时任玉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延国(中)在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陈家勋(右 1)陪同下,到石寨镇调研后与镇领导留影。右二为时任容县县委书记李文。左二为时任镇党委书记杨林、左一为时任镇党委副书记周达喜。
近年来,随着玉林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玉林市重大活动多,重大节庆期间人流多,安保工作任务极其艰巨。但是,玉林市各级政法机关忠实履职,不辱使命,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取得新成效。通过突出抓好一系列敏感时段、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的安保工作,没有发生在全国、全区、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实现了全国“两会”、奥运会、新中国成立 60 周年、广州亚运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 50 周年、中国—东盟博览会、第十二届广西少数民族运动会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的安全稳定。
三年的平安玉林建设、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市等工作,对推动玉林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显著的作用,荣誉铺满了玉林市政法综治工作之路——2008 年,玉林市 7 个县(市、区)均被评为广西平安县(市、区)。2009 年,玉林市被评为“2009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市”。2010 年,玉林市 7 个县(市、区)均被命名为广西“平安县(市、区)”。北流市被评为“2008 ~ 2010 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县(市、区)”。三年来,全市涌现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三连冠”——玉州区检察院,“2010 年度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博白县亚山镇民富村调委会,全国模范法官文惠新等先进集体和个人。(作者覃汇、高欢。此作获得 2011 年度“建设平安玉林,构建和谐社会”一等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