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
毛泽东在谈到概念时,有一段非常生动形象的论述:“小孩已经学会了一些概念。狗,是个大概念。黑狗、黄狗是小些点的概念。他家里的那条黄狗,就是具体的。人,这个概念已经舍掉了许多东西,舍掉了男人、女人的区别,大人、小人的区别,中国人、外国人的区别,……只剩下了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特点。谁见过‘人’,只能见到张三、李四。‘房子’的概念谁也看不见,只看到具体的房子,天津的洋楼,北京的四合院。” 由此可见,概念反映的是个别或一类的事物和现象。在人的认识中,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非常广泛的,它包括主、客观世界中一切被反映和被认识的事物和现象。
所谓属性,就是思维对象所具有的性质或对象之间的关系。思维对象都具有多方面的属性,如形状、颜色、气味、构造、运动状态等,这些是思维对象自身所具有的性质;同时,思维对象之间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关系,如大小、高低、轻重、软硬、对立等,这些是思维对象之间发生的关系。思维对象由于属性的相同和相异而形成各种不同的类。
属性可以分为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本质属性是决定一事物是该事物并同其他事物相区别的属性,又称作质的规定性。非本质属性则是对事物不起决定作用的属性。例如:人有性别、年龄、高矮、胖瘦等的不同,这是人的非本质属性;人有语言能够进行抽象思维,能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这是人的本质属性。正是这些本质属性决定了人之所以成为人而区别于其他动物。我们只有在不同程度上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属性,才能形成概念。形成概念的过程是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的过程,一般是通过比较、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逻辑方法,逐步撇开事物的现象和非本质属性、抽取其本质属性的过程完成的。
人对周围世界的认识是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所以,对事物本质属性的认识也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例如,古代人的认识水平较低,认为人是“无羽毛直立行走的动物”,在此基础上只能形成初级概念。后来随着认识的发展和进一步深化,才认识到“人是有语言,能思维,能够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的动物”,揭示了人的深刻本质,从而形成了关于人的比较深刻的概念。由此可见,人对事物本质的认识越深刻、形成的概念也就越深刻。
人对思维对象的本质属性的反映,还有角度的不同。对同一个思维对象,由于实践需要的不同,人们可以从不同方面反映其不同的本质属性。例如“水”的概念在物理学中反映的是“无色、无味的透明液体”,在化学中反映的则是“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的化合物”。
概念作为思维的最基本单位,它的表达形式是语言的基本单位——语词。概念和语词是紧密联系的。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只有借助语词才能形成、存在和表达,脱离了语词的赤裸裸的概念是不存在的;而语词如果不表达概念的内容,就成为毫无意义的声音和空洞的符号。
概念和语词又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
1.学科不同。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单位,是思维形式,是思维对象的本质属性的反映,它属于逻辑范畴,是逻辑学研究的对象。语词是语言的基本单位,是语言形式和符号,它属于语法范畴,是语言学研究的对象。
2.性质不同。概念没有民族性,不同民族的人对同一个思维对象及其本质属性只要作了如实的反映,则形成的概念是相同的。语词则具有民族性,具有约定成俗的性质,不同民族用于表达同一概念的语词可以是不同的。例如,“书”这一各民族共同具有的概念,在汉语中用“书”这个语词来表达,在英语中则用“book”来表达。
3.概念和语词并非一一对应。首先,并非所有语词都表达概念。任何概念都要通过语词来表达,但并不是所有语词都表达概念。一般说,汉语中的实词(名词、动词、形容词、代词、数量词等)表达概念,如,人、动物、国家、跑、跳、美丽、干净、我、我们、斤、公里、十五等等都表达概念。汉语中的虚词(叹词、助词、联词、介词等)有的表达概念,有的不表达概念。在逻辑学中,作为逻辑常项的联结词,如“并且”、“或者”是表达一定逻辑含义的概念;而不能单独充当句子成分的虚词则不表达概念。如:“啊”、“呀”、“哎”、“的”、“地”、“得”等就不表达概念。
其次,同一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词语来表达。在汉语的实词中,由于存在一义多词(同义词),所以同一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语词来表达。例如:“西红柿”和“番茄”、“玉米”和“苞谷”、“医生”和“大夫”等都是同义词,表达的是同一个概念。
再次,同一语词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同一语词表达不同的概念是由汉语中的多义词引起的,如“杜鹃”既可以是表示一种花的概念,又可以是表示一种鸟的概念。又如“运动”既可以是表示体育锻炼的概念,又可是表示政治活动的概念。
以上情况表明,概念和语词有相对应的一面,也有不对应的一面。因此,在运用语词表达概念时,要熟悉概念的语词表达形式,特别要注意概念和语词的各种不对应情况,力求所用语词能够准确地表达概念,避免产生歧义。
概念既要反映思维对象的本质属性,又要反映具有这种本质属性的思维对象的分子范围,这样就分别构成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任何概念都有内涵和外延两个基本特征,明确概念就是要明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概念的内涵,就是概念所反映的思维对象的本质属性,通常也叫概念的含义。事物的本质属性表现着事物的本质,在人的意识之外客观存在着,它一旦被人们认识并反映到概念中,就构成了概念的内涵,即成为概念的内容了。如“商品”这一概念的内涵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法律”这一概念的内涵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权力机关保证执行的行为规范”。
概念的外延,就是概念所反映的思维对象的范围,也就是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包括哪些,其适用范围有多大。如“商品”这个概念的外延是指所有投入交换、花色品种各不相同的劳动产品,“法律”这个概念的外延是宪法、民法、刑法、婚姻法、经济法等等。由于思维对象的分子数量是不同的,因此,不同概念的外延有多与少的区别。有的概念的外延只反映一个分子,如“天安门”、“鲁迅”、“1919 年 5 月 4 日”等。有的概念的外延则反映若干个对象分子,如“商店”、“学生”、“小说”等。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作为概念的两个逻辑特征,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内涵是概念的质的方面,说明概念是什么;外延是概念的量的方面,说明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有哪些。所谓一个概念是明确的,就是指这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明确的。概念要明确,就是要明确这个概念反映了思维对象哪些本质属性和包括了哪些事物。如什么是“基础科学?”就需要指出:基础科学是研究自然现象和物质运动基本规律的科学;还要指出它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天文学六大学科。这样就明确了“基础科学”这一概念。
概念和内涵和外延之间存在着一种重要的相互制约的逻辑关系——反变关系。所谓反变关系,是指:
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多,其外延就越小;
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少,其外延就越大。
概念的内涵有多少之分,外延有大小之别。概念内涵的多少,决定着概念外延的大小,内涵越少,即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越少,外延就越大;反过来,内涵越多,即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越多,外延就越小。例如,“学生”、“大学生”、“优秀大学生”是同一系列的三个不同概念。“大学生”这个概念的内涵中比“学生”概念的内涵多了“在高等学校学习”的属性;“优秀大学生”这个概念的内涵又比“大学生”这个概念的内涵多了“学习好、政治思想好、身体好”这些属性。再从外延方面看,“学生”这个概念的外延要比“大学生”的外延大,学生除了大学生,还包括中学生、小学生;“大学生”这个概念的外延又比“优秀大学生”的外延大,“大学生”除了包括优秀大学生外,还包括其他的大学生。由此可以看出,概念内涵多外延小,着重表现事物的特殊性;概念内涵少外延大,着重表现事物的普遍性。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之间的反变关系是一种重要的逻辑关系。反变关系并非反比关系,反比关系是有相反的数量同比变化,而反变关系并没有严格意义的数量同比变化,只是揭示了内涵和外延沿着相反方向变化的趋势。这种反变趋势是概念的限制、概括、定义和划分的逻辑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