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产权、制度与制度变迁的研究,是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以诺斯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研究课题,并为学者们所接收和运用,它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解释了制度的起源和经济转型国家的制度变迁。虽然如此,客观地说,在新制度经济学流行起来之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中期就已经开始对制度、产权及其变迁进行了深入而科学的研究,只是由于马克思恩格斯的研究触及到了资本所有者的利益而不为资产阶级的经济学者们所接受。当科斯、诺思等西方学者关于产权、制度变迁分析在20世纪90年代流行起来时,人们才开始注意到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对于马克思的制度理论,诺思曾给予很高的评价,他认为:“马克思的分析框架是最有说服力的,这恰恰是因为它包括了新古典分析框架所遗漏的所有因素: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马克思强调在有效率的经济组织中产权的重要作用,以及在现有的产权制度与新技术的生产潜力之间产生的不适应性。这是一个根本性的贡献。”
下面,我们就将总结马克思产权和制度变迁理论,了解其“根本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