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随着社会信息化、信息社会化和信息产业化程度的提高,作为信息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信息服务业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同时也面临着压力和挑战。最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经济的发展,一是技术的进步。信息服务正经历着内容、技术和体系方面的综合变革,信息服务的社会组织形式及服务模式得到前所未有的丰富和发展。如信息服务由单一形式的服务到综合性服务的拓展;从以部门为主体的信息服务向社会化信息服务模式的转变;专项和系统化信息保证服务的出现;信息服务机构与经济成分的多元化和信息服务方式和内容的多样化。这一切,都引发了对信息服务发展现状、问题、趋势与对策等问题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思考,并取得部分研究成果。其中,实践层面上信息服务体制的变革尤为受到关注,被认为是当前信息服务业发展的瓶颈。特别是传统的信息服务机构如图书馆、情报、档案以及一些其他计划体制下的信息服务机构,应以什么样的运行方式在市场经济中找到位置,如何面对信息服务产业化的趋势做出自己的定位等问题,一直是实践中争议不休的问题。同时,技术的发展使得原来传统的服务面临被技术和网络所替代的压力,职业职能的生存危机感毫不客气的横在信息服务人员的面前,致使我们不得不重新思考自己职业职能的前途和未来。困惑来自现实,但却需要理论上给予诠释和指导。面临市场经济和技术进步的双重压力,信息服务机构的生存价值及效益问题,以及由此而影响到的信息服务的体制与模式问题等都提上日程来,其实,这些问题的根源就是职能的重新定位问题。那么,为什么会有这种转换?如何转换?答案只有到信息服务的内在机理中去寻找,也就是说,需要知道是什么因素在影响着信息服务外在表象后面的功能和价值准则的转化,这可以说一直是许多学者思考的问题。
在现实层面我们经常遇到的是应该与不应该的价值判断问题,但事实上在对事物认知层次上,这里存在一个“是什么”、“为什么”以及“怎么做”的问题。许多学者探讨起源于“怎么做”,而非更深的探究表象背后起作用的必然因素,即“是什么”和“为什么”的问题。表现在具体研究上就是对显性原因——体制、管理制度、政策法规、市场规则等问题的探讨很多,忽视对隐性原因即信息服务活动背后的各种主导因素的相互关系原理的研究,或者说重视了规则性知识的有效性探讨,但忽视了规则性知识为什么有效问题的探讨。这样研究的结果往往是各执一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实际中的问题,且在理论上也往往流于形式而不能深入。所以,信息服务作为一种社会分工,信息劳动在社会中比重的不断增加,到底源于什么原因?它在社会中应是一个什么样的事实存在和价值存在?二者在实践中应该如何统一?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理论层面做进一步的研究。
信息服务的特点不能离开信息与服务各自的特征来谈,特别是信息,具有与物质和意识不同的属性,决定了信息在运动与交流中独特的规律,信息自身的属性和这些属性在运动中所表现出的功能及增值的作用,是信息服务存在意义的根源。也可以说,是服务满足了人们对信息需求的同时,促使了这种增值过程的实现。因此,要从根本上理解信息服务内在机理,须从信息和服务的属性及其信息在交流中的功能作用中去挖掘。
由于信息服务效益与经济不可分割的联系,许多学者开始关注信息经济学的理论与发展,试图能从经济学意义上中找到阐释的理论依据,但是,事实往往是复杂的和非线性的,当用一种线性的思维和单一的理论体系去解释一项多维且复杂的事实时,理论有时显得过于苍白和贫乏。特别是在探讨信息服务的价值和效益问题时,更加感到问题的复杂性。因为信息服务活动远不仅仅是一项经济活动,它从根本上是一项社会活动,对其内在规律的研究本质上应是一个社会科学问题。当试图将一些经济规则运用到某些信息服务活动中时,有些规则性知识的有效性便显得非常乏力。况且信息服务活动是一项带有很强主体性的活动,对信息服务的内在机制的研究离不开人的信息行为本身以及对信息服务效用和价值的判断,在用户满意度的变量中不仅有经济价值的因素,还应有人文价值或者说社会价值等因素变量,这使得衡量效益的标准不仅需要经济效益的外化,还需要社会效益的体现。因此,从信息服务的价值层面上必须要从人文价值和经济价值两个方面来探讨,才能对其有比较全面的认识。基于以上认识,本书的研究思路基本上是以探讨信息及其服务的特征为起点,以研究信息服务作为一项社会活动的事实存在和价值存在为主线,从而得出信息服务运行过程中一些规律性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