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编纂《县志》的工作进展较慢,目前(1991 年)还处于送审稿修改阶段。关于县志政治部类如何编写?在我们思想认识上有个变化过程,实践上也有个探索过程。经过反复学习党的有关文件和外地经验,并经过几易其稿,对政治类的编写有了初步尝试。
志书中的政治部类,一般系记述党派、政权、群团、政法、军事、民政、劳动人事等专志。其特点是涉及范围广,包含内容多,记述难度大,稍不注意会影响全志质量。目前,各级修志部门特别重视志书质量,修志界对志书质量问题讨论热烈。为达到志书质量要求,如何纂好政治志众说纷纭。已出版的志书,不少将政治类排列在经济类之后,云经济是政治的基础。不少又将政治排在经济之前,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政治类中不少将政治运动集中述之,很多又分散记述。究竟如何是好?都各有其道理。我们在编写《长寿县志》过程中,特别是编写政治志同样遇到这些问题,只有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尽可能解决好这些问题。
旧志重人文而轻经济,新志普遍重视了经济志的编纂,这是新志区别于旧志的特点之一。但我们重视了经济而不能忽视政治志的编纂。从理论上讲,生产方式对社会发展起决定作用,但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在一定条件下政治对经济基础的发展、变革,起着主要的、决定的作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都与政治制度、政治路线、方针政策有关。如果只注重经济状况而忽视政治状况的记述,就不能从政治与经济的相互作用和因果关系上完整地反映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可见政治志在诸志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从政治的角度说,政治志处于头等重要的地位。各项事业都要为政治服务,修志事业也毫不例外要为社会主义政治服务。所以,修好政治志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政治志的任务,应记述好近百年来中国政治制度的变革,政治状况的变化,从而解放了生产力,推动了社会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走上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这就是我们所处的时代特点。新中国成立后的这一代修志,就是要反映出这样的时代特色。政治志更应具有这样的特色。这就要看政治志的记述能否把这段政治历史特点充分反映出来。只有这样把握住了政治志的质量,才能把握住全志的质量。
要阐述政治志的内容和写法及其质量问题,得先从体式和篇目设置谈起。我们在编纂《长寿县志》过程中,对政治类各志的篇目,从资料长篇,初稿至送审修改稿,进行较大修改就有数次之多。起初,我们将全志按大类设篇,篇下设章节目。政治篇设政党、政权、政协、群团、司法、民政、劳动人事等。由于大编范围广、内容多,有些内容不便归类,编纂难度大,不易掌握。在编写县志资料长编至初审稿时,我们进一步对篇目又作了多次修改。将大类政治篇,按事物性质和现代社会分工改设小篇列人大、政府、政协、党派群团、政法、军事、劳动人事等篇。把民政分解到社会志里,信访、外事侨务等纳入党务。初稿形成后,紧接着我们在初审中觉得民政属政务的主要内容之一,不能分解到社会篇编纂,应独立成篇。信访、外事侨务等应纳入政务。党务方面应将有关政治运动纳入其中。因新中国成立后都是党所领导的各项政治运动,不能完全分散到大事记和有关专志中记述。初稿将人大列前,后列政府、政协,再列党派群团。按事物的主次,我们再次修改篇目,首列党派群团,先列共产党,再列其他党派和群团,次为人大、政府、再是政协、政法、军事、民政、劳动人事等篇,这样突出了党、政、军、民内容,整个政治类编排在经济类之前,在整部县志中体现了先自然后社会,先有土地而后有人民,有人民而后有政事,政事首为政党、次为行政、再次司法,先政治而后经济以符合实情的科学排类,从而增强了志书的整体性、系统性、科学性和时代性的统一。
政治志的内容是非常广泛的,它包括了政党、政权、政府、政务、党务等各个方面。根据我县实情,政治志各篇计 23 万字,占全志的 20%。按照政治类的特点,我们对政党、党务、政治运动、政权、政务等内容的编纂作了些探索。
政党与党务的编纂:党派群团篇,首列政党部分,政党志为县志政治类的重要内容。一是全面系统地记述本地区各个政党地方组织的创立、发展、演变的历史和现状,及其自身建设的活动;二是记述各个政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实践活动,以反映各政党不同的历史地位、作用和本质特征。政党志首列中国共产党长寿县地方组织,其内容:党的地下组织与活动,分各个历史时期记述;中共长寿县委员会,记述其组织沿革,县委正副书记名录,县委工作机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状况;党的历次代表大会;党员教育;统一战线工作;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最后是党务,主要记述党委领导工作和新中国成立后重大政治运动。县委领导工作,记述县委在各个历史阶段如何突出中心,开展全面工作和作出重要决定、决策和采取的措施,组织开展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等领导活动和领导方法,重点突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抓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新中国成立后重大政治运动,宜纳入党务这个门类;政治运动都是党所领导的,更能真实地反映历史情况,保证史料的准确以符合情理。在编写初稿时我们将其分散到大事记和有关专志中去记述。我们觉得这样完全分散记述难以反映新中国成立后各个历史时期的全貌,还是将重大政治运动适当集中记述好,如清匪反霸、土地改革、镇反肃反、“三反”“五反”、抗美援朝、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化、整风“反右”、“大跃进”、反“右倾”斗争、社会主义教育、“文化大革命”、平反冤假错案等应集中记述,有关专志允许交叉,避免重复,如清匪反霸在军事、公安志中应有反映,土改合作化等在农业志中应有反映,否则缺项断线,内容主要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未列入政治运动集中记述的其他活动,如增产节约运动、扫盲运动、除害灭病运动等分别归属有关专志记述。政治运动内容记述要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纯,实事求是,记明运动的时间、内容、因果、影响等,做到重大事件不漏记,特别注意本地微观资料的利用,以反映本地实情。按各个运动先后排列立目、用记事本末体,按时序有重点地记述,使过程脉络清楚,重点突出,层次分明。
政权与政务的编写:在政党志后接着编写政权志,首列人民代表大会及政府机构,再是人民政协,公安司法等。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它讨论决定一切重大问题,并监督其实施。国家行政机关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受其监督。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统一战线组织。“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要充分发挥和加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监督的作用。可见编纂政权志和政协志也是关系志书质量的重要问题,必须认真慎重对待。人大政府篇,应记好新中国成立后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常委会,乡人民代表大会;政府,自清末的县知事公署至民国的军政府、县政府,新中国成立后的人民解放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事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从各级人大和政府机构的职能记述其政务活动反映其政绩。以充分反映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当家做主,行使国家权力,保证了人民民主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固定,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不断向前发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所取得的重大成就。用翔实的资料阐述其“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伟大真理,只有在共产党领导下,才能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