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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长寿县志》总纂及审稿

志书总纂及审稿,是对全志的总体设计、政治观点、内容资料、语言文字等全面深加工,并经审查修改达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相统一。新修《长寿县志》就经历了这样的过程。

一、打好总纂基础

县志总纂必须有一定基础。首先是修志人员基础。自 1982 年始,我们在全面开展修志工作过程中,先后举办了修志培训班 5 期,培训区镇乡、县属各部门和在县省市属单位修志人员计 591 人(次),组织县内专职修志人员 20多人(次)去外地学习“取经”,外地有 10 多人(次)来县“传经”。先后四批选送县级专业修志人员 8 人去市志办、四川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短期和两年制专业培训。为县志总纂培养了人才和积累借鉴了编纂经验;再是有较雄厚的资料基础。修志工作开始,我们就发动全县编纂(区)镇乡志和县属局以上单位编纂部门志,在县省市属企事业编纂“小志”。至 1986 年,全县编纂(区)镇乡志 53 部 1000 多万字,部门志 52 部 1500 多万字,同时县志总编室广泛搜集整理县志资料 500 多万字,为编写县志积累资料总计 3000 多万字。县志总纂还要有一个较好的《纲目》以作指导编纂的基础。在搜集资料之初,我们就拟了《长寿县志编纂提纲(初稿)》,《纲目》以分类设大编,在整理资料过程中,为适宜县志各分志编纂,将大编修改按小篇列分志篇目,形成新编《长寿县志》雏形纲目。之后在县志稿初审过程中,进一步遵循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使纲目起到编纂志书的宗旨、指导思想、内容范围、谋篇布局和总体设想的作用。再次对纲目进行修改,体现志书的科学性和现代性,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县志稿再经县级审查修改至定稿过程中,基本肯定了全志的纲目,对个别分志的纲目有所调整。至此《长寿县志》定稿纲目,首为总述,次为大事记、建置沿革、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群团、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军事、民政、劳动人事、农牧、农机水利、林业、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财政税务、金融、经济管理、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民俗、方言、人物等 29 个专志(篇),最后是附录。各分志采用篇、章、节、目的层次排列,尽力做到排列有序,层层相辖,突出特点,归属得当。

二、认真编纂志稿

县志总纂,我们是从编纂资料长篇开始的,把已搜集较齐备的分散的资料,按照初步确定的志书总纂纲目要求,对资料进行筛选、编排、鉴定、整理而编纂成资料长编,使之成为县志的雏形。具体做法是,首先试纂分志资料长编,将大事记、建置沿革、自然地理、农牧等综合性和重要的经济篇目,由专人搜集、整理资料至编纂成资料长编,取得编纂第一手经验,然后县志总编室集体会审,研究讨论是否达到初稿要求。在此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完善县志的凡例、编纂细则等统一规范要求。再将各专志分专人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编好一篇审查一篇,达到志稿长编的统一要求。自 1987 年至 1988年,大体用了两年时间,全志各分志资料长编基本完成,形成了近 200 万字的县志长编稿。

县志资料长编的编纂为我们提供了编纂志书的经验教训,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明确县志总纂的指导思想、质量标准、总体结构,各分志篇目、资料选择、文字表述、图表运用,保密等方面的有关问题。并规定了严格的编纂细则及编纂程序,总编室审稿验收程序,切实落实各篇编纂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保证编纂质量,在编纂过程中,总编室加强研究与指导。一是解决好总述、大事记与各分志(篇)的关系,总述是全志之纲,各分志(篇)是目,总述与各篇的关系就是纲和目的关系。大事记是全志之经,各分志是纬,与各分志(篇)应是点和线,线和面的关系。二是明确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在结构形式上,以志为主体,其次是述、记、传,再是图、表、录等。篇目安排上要重视经济的编纂,经济类专志(篇)比重要占全志三分之一以上。同时也要突出政治,政治类各分志应排列在各专志(篇)之前,社会类各篇,应排列在经济类之后。记述方法上,要直述其事,采用规范的语体文,切忌采取证论、总结、报告、新闻等形式。三是解决好志稿内容的交叉重复问题,首先从篇目的确定与取舍,注意从现代社会分工和科学分类的实际出发,最基本的必不可少的篇目,以符合科学性和时代特点为原则。做到各篇内容适当分工,前后照应,为避重叠,繁简适当。消除某些篇“小而全”部门志的痕迹。至 1989 年底用两年时间,我们基本完成了全志的总纂任务,形成了有150 万字左右的初审稿。将初审稿打印征求全县各方面意见。县志总编室按照市志办规定组成县志稿初审修改小组(后建立审稿委员会),作手全面细致修改志稿。

三、严格审稿修改

《长寿县志》稿,自 1990 年至 1992 年用 3 年多的时间经过初审和县级审稿至定稿的过程。特别是县级审稿,我们组织了近 200 人,有领导、专家、修志人员“三结合”的审稿队伍(审稿委员会),前后半年多时间提出了数以千计的修改意见,在审稿过程中,我们根据志稿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做到政治无差错,史实准确,体例完备,文字撰述符合要求。经两级审稿,除进一步调整篇目外,我们着重解决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政治观点问题:我们认为社会主义新方志,应有鲜明正确的政治观点,要从多角度强化政治内容,在总述中贯以鲜明的政治观点,分志中也应加深观点,有适当的表述,特别是政治类各篇,如党派方面内容,要反映共产党的领导地位,重大决策活动,人大、政府方面内容,要反映职能作用,政务活动及其政绩等内容。为记述好重大政治运动,特设专章列重大政事要事,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宜粗不宜细的原则,正确记述历次政治运动,以补大事记之不足,并与有关分志(篇)的记述相照应。二是史实问题,对史实有互相抵梧的,自相矛盾的,不实有水分的,或者张冠李戴的切实加以考证,做到消除矛盾,求得一致,去掉水分,恰如其分,数据图表做到科学准确,对欠缺的资料加以补充,切忌因资料不足空发议论。注意增补典型资料,删去可要可不要的资料堆砌,避免一般化。三是撰述语言问题,统一文体文风,经审查修改做到各篇文体文风一致,符合志体要求,恪守行文规则,做到据事直书,删去烂加形容、评语、解释说明、文白夹杂、假大空话、浮词鳌语等。经总纂统揽全志,笔削文辞,反复琢磨,精心修改,力求表述语言通畅、简练、准确、使全志达到《暂行规定》要求。 EqWQx9f3TFPJs0knAVYITkXxMTgetPa+80QrKnMSMq0sN2uoXqhhKWmmQ8oHKD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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