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 年 12 月 19 日湛江市解放,标志着湛江全境(含今所辖各县、市、区)步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然而国民党政府遗留下来的湛江却是这样一个烂摊子:经济日趋衰落,全市GDP仅 1.22 亿元,人均 59 元,工业总产值 1169 万元。当时工业主要集中在市区,只拥有作坊式手工业企业 9 家,且大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况,失业工人有 2000 多人,占工人总数的 50%以上。全市农业总产值 1.23 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6156 万元。由于经济萧条,导致物资匮乏,通货膨胀,投机盛行,而这些问题又极大地破坏了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人民生活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据有关材料测算,1949年市区每人每月的收入大约只有 5.6 元,消费支出 5.78 元,每一就业都最少需农民 8 ~9 人提供其生活赡养 。农民生活更是苦不堪言,他们在干旱、台风、海潮、鼠疫、匪患等天灾人祸的折磨下,食不足以养生,衣不足以御寒,居则茅房陋且隘。
面临这种情况,中共湛江党组织和新生的人民政权(军管会、人民政府)在上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毅然担负了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建立新经济秩序的历史重任,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头三年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并积累了值得后人借鉴的历史经验。
湛江党组织和人民政府在 1950 年至 1952 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内,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了新的经济秩序。这些措施主要是:
1.没收帝国主义、反动官僚的在湛资产,建立和扩大社会主义的国营企业,控制全市的经济命脉。
1949 年 12 月 19 日湛江市解放后,随即成立了湛江市军管会。军管会发出布告,宣布接收汉奸、日伪、帝国主义、反动官僚政客的一切公逆财产,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起国营企业。首先接收了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及中国银行、中央银行、农民银行、交通银行、广东银行、合作金库等驻湛金融机构,建起了中国人民银行湛江支行,为广东南路金融中心。人民银行的建立,使人民政权掌握了全市以至整个南路的经济命脉,在后来打击金融投机、平抑物价、发行公债、支援恢复生产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其次是接收了一批工厂企业,如法国东洋电灯公司、美国美孚公司、德士古公司、英国亚细亚火油有限公司及雷州盐场、梅萧麻包厂等,建立起了国营企业。还没收了私人资本主义内部的官僚资本部分充作公股,与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性质的私股合作经营,如西营碾米厂、新光织布厂、建设旧胶辘厂、大众旧胶辘厂等。对被没收的这些企业,比较重要的人民政府还投资进行了改造扩建。如电灯公司,国家接管后不久即投资扩建成发电厂,使发电量增加 2 倍多,解决了全市区工业生产和生活用电。这些国营企业的建立,对恢复生产,安排就业,扶持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等都具有重大意义。再次是接管没收了反动官僚在湛的一批房产、商号、酒店。以这些为资本加上省人民政府从广州调来的物资和资金,组建了国营南路区贸易公司,随后又建立了南路公司属下的纱布、粮食、百货、土产、盐业、石油等专业分公司及各县分公司。贸易公司在平抑物价、保障城市供给、沟通城乡贸易关系、调剂生活、对资本主义企业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方面起了重大作用,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粮食、纱布、煤油、食盐等物品基本上由贸易公司供应。
没收帝国主义、反动官僚的资产归国家所有,就基本上铲除了湛江经济生活中的腐败势力。由于国营企业的建立和巩固以及发挥的作用,确定了他们在湛江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领导地位,为恢复湛江经济,发展社会主义的其他事业奠定了较为雄厚的物质基础。
2.在农村实行土地改革,消灭封建势力,组织互助合作,发展农业生产。
土地改革是一场摧毁农村封建剥削制度的政治运动,对建立经济新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农村的封建土地制度严重地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据土改前统计,当时梅茂县(今吴川市一部分)地主家庭人数占全县人口的1.32%,却占有全县 27.82%的耕地;而贫雇农家庭人数占全县总人口的49.9%,却只占有全县 21.74%的耕地 。地主阶级正是通过土地占有制度,无情地压迫剥削广大贫雇农。所以只有完成土地改革,才能解放农业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准备前提条件。湛江土改从1950 年起,经过了宣传发动群众斗地主,减租退押和划分阶级,没收、征收分配土地财产及复查发证三个阶段,到 1952 年基本结束。土改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从经济上说,彻底消灭了地主阶级和封建剥削制度,摧毁了两千多年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真正做到了“耕者有其田”。湛江当时 100 多万农民从世世代代的深重苦难中被解放出来,摆脱了封建剥削的枷锁,翻身做了主人。据当时湛江市郊区统计,在土改中共征收了土地 4.84万亩,农具 3.19 万件,房屋 2.43 万间,耕牛 2047 头,粮食 174.5 万公斤,有无地或少地的贫困农民 14575 户,55462 人分得了以上这些生产和生活资料 。土改不仅解决了农民的问题,还使得不少的失业工人、归国华侨、失业的渔民、盐民、贫民以及其他失业阶层获得了就业机会。据当时粤西区其中 5 个县 383 个乡统计,以上阶层人员有 43859 人分到了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解决了失业问题 。土改过程中,在党组织和土改工作队的发动下,合作化也在一些农村兴起。从最早的帮工队、临时互助组,到长年互助组,发展到生产合作社,农民根据自愿的原则加入。1952 年底,湛江已有一批这样的经济合作组织,参加组织的农户约占总农户的 40%左右。土改的完成与合作化运动的初步兴起,农民获得了翻身解放,增加了收入,购买力也大为提高。1952 年湛江农民人均购买力由 1950 年的 15.3 元提高到 25.7元 ,促进了湛江的商业繁荣与发展。土改的完成与合作化运动的初步兴起,还密切了工农联盟,割断了农村封建势力与私营工商业的联系,迫使私营工商业接受人民政府及国营企业的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限制措施。这些都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3.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在市场上与投机势力作斗争,稳定市场,稳定物价。
湛江由于受帝国主义的长期统治,加上新中国成立前夕国民党发行的货币急剧贬值,所以新中国成立初期发行的人民币很难流通,人们交易多用外币旧银元,金融市场混乱,物价动荡。不解决这个问题,整个经济就难以走上健康发展之路。刚解放军管会颁布了禁止金银外币旧银元流通的布告,但收效甚微。后来军管会(人民政府)、南路专署一方面不断发布有关条令,并扩大宣传人民币的意义,使城乡人民认识人民政府发行的货币。另一方面采取严厉措施,对私人银钱业进行登记清理,扫除了一批违法作案的地下钱庄、银钱找换经纪行、街边摊“剃刀门楣”,逮捕了这些摊店的不法分子 70 余人。市人民银行及各地人民银行又积极推行人民币下乡,组织干部下乡宣传人民币,收兑旧银元,基本上把农村的金银旧币收兑过来。人民币占领了城乡流通阵地,金融市场走向正常,这对稳定物价、稳定市场都起到了关键作用。
1950 年六七月间,由于不法商人投机活动猖獗及匪特造谣,造成湛江两次较大的物价上涨风,大米价一天之内涨 40% ,涨风并有从湛江市区向周围各县扩散的情况,造成人心惶惶。南路和湛江市领导一方面通过报刊向人民作了宣传解释,另一方面指示南路区贸易公司及所属的公司、各县分公司用货存和到外地组织货源依照原价大量抛售各种物资,结果很快平息了这两次物价上涨风,恢复了市场常态。
这时期,南路专署与湛江市人民政府还对市场秩序进行了整顿。首先是在 1950 年 6 月在全区开展私营工商业的登记工作,对私营工业企业、坐商、行商、摊贩分别进行登记,以加强对他们的管理。据登记,同年底,全南路恢复生产经营的工商业户有 7360 户,已达新中国成立前的 82.4%。1951 年 8 月湛江市区工商业 1894 户,其中工业 10 户,手工业 816 户。工商资本总额 200 多万元,其中工业手工业资本 78 万元 。二是打击资本家偷税漏税的行为。据统计,1950 年至 1952 年,湛江市区的资本家利用各种可乘之机偷漏的税款超过百万元,工人检举资本家违法案件 2081 件 。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结合当时大城市开展的“五反”运动,开展了打击资本家偷税漏税等不法的行为。做法上,先向资本家宣传政策,动员他们主动补报偷漏税款,然后通过摸底排队,划类型分等级,开展典型调查,发动工人、店员检举,工商业主互查,民主评议,协商核定。经过学习教育,资本家大都自报、补报、补交了税款。三是沟通湛江市与各地的贸易关系,保障人民供应。专署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于 1951 年 3 月和 6 月两次组织工商业观光团到广西、海南等地参观访问,签订了一批贸易协议,恢复发展了湛江市及南路各县与广西、海南的贸易关系,货物得以广泛交流。专署还组织了一支供销队伍,将沿海各县盐场的盐不断运到内地销售。专署会同市人民政府于 1951 年 4 月、9 月、12 月和次年 9 月先后 4 次召开了物资交流会,其中两次成交额超过 100 万元,一次高达 220 万元 ,满足了城乡人民生活的需要,搞活了流通,活跃了市场。南路贸易公司每年都往各地采购大批粮食及其他物资供应市场,解决青黄不接时城乡居民的吃饭问题,稳定了粮价。市民说:有了国营贸易公司,投机倒把就没有市场,我们吃穿有保障。这些措施,不仅避免了市场混乱,而且促进了工农业生产。
4.统一财经工作,平衡财政收支,从根本上稳定金融物价。
1950 年 3 月,政务院正式发布《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开始对全国财经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南路、湛江市党政班子坚决执行了中央的决定,成立了区和市的财经委员会,在全区、全市开展了以下统一财经的工作:进行党政军机关部队整编,整编后专署及所属县机关人数为8659 人,乡村干部为 3904 人,比整编前减少了一半人数 。中共南路地委指出:整编对于解放较迟的南路地区在克服财经工作无计划、不统一、不集中、滥收滥支的混乱现象,打击个别干部贪污浪费、假公济私的行为,扭转机关庞杂、人浮于事、开支浩大的局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二是积极完成税收、征粮和公债发行任务。几年来对上级下达的这几项任务,专区和市的领导都很重视,派出大批干部发动征收,广大群众热烈响应党的号召,积极交税,认购公债,踊跃交粮,基本能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如湛江市农业税 1950 ~ 1952 年三年中,完成了总数的 118.2%。特别是 1950年征收了大批粮食,保证了前线 10 万大军解放海南岛的需要,尤其是雷州半岛几个县,大大突破了原定的数额指标 。三是实行全区全市统一财政开支管理。1952 年 1 月 29 日,高雷地委、专署制定了《关于整顿地方财政及有关财政问题的处理方案》,强调要保证收支平衡。区、市都成立健全了财政机构,地委、专署还制定财政支出“先部队,后地方;先前方,后后方”的原则。订出了财政支出的制度和财经纪律,并严格执行。湛江市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征税范围和税率标准,统一米价的折款比率,制发统一收据等措施。结果普遍增加了收入,节约了开支。这些工作的开展,扭转了全区全市财政困难的局面,对稳定市场物价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5.调整资本主义工商业,进一步稳定经济。
采取了打击金融投机倒把和统一财政的措施后,湛江物价稳中有降,商品渐渐出现了滞销现象,私营工商业困难重重。加上打击偷税漏税行为后,许多资本家开始消极经营,一些还抽走资金,申请歇业。针对这种情况,南路(高雷)区和湛江市党政组织根据上级指示,决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调整,以帮助其渡过难关,并促进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调整工作在 1950 年五六月份开始,主要围绕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和产销关系三个基本环节进行。在公私关系方面,国营贸易公司适当帮助私企解决原料,如放宽旧胶辘进口限制,提供剪口铁、白铁等生产资料给他们等;扩大对私营企业的加工订货和产品收购,如对棉纱棉布和面粉及一些重要日用工业品,都委托私营工厂加工或计划订货;人民银行则对缺乏资金或周转有困难的私营工商业,采取发放贷款、调低利息的办法予以支持。这几年人民银行对湛江市私商的贷款逐年上升:1950 年为 13.2 万元,1951 年为 76万元,1952 年为 172.7 万元 。税务机关在不违背上级税收政策下,降低或减免一些企业税款,如对出口的爆竹免去货物税等,并简化收税手续。对私商,除主要农副产品、出口物资由国营贸易公司或供销社收购外,其余产品鼓励私商积极经营。国营贸易公司缩减一些零售商店,以稳定市场、遏制投机倒把为限度,只经营几类人民日常生活必需品,其余商品和土特产让私商放手经营,使私商所占零售比重保持在 75%左右。对一些主要产品的购销价格及批零差价、地区差价作了必要的限额规定,使零售私商和货商得有合理的利润。在劳资关系方面,按照“劳资两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劳资矛盾。解放初,湛江一些干部、工人、店员,对资本家采取了一些“左”的行为,如向资本家算剥削账,要求偿还过去几年克扣的工资,要求拿资方的薪水来分红;有的税务人员搞“逼、供、信”,乱提税率、乱收税款等,引起资方的怀疑恐惧,害怕经营,采取吃光、支光、用光的“三光”对策。地、市委要求各地采取措施纠正这些错误行为,并向资方宣布湛江不搞“五反”,召开了工人代表会议,教育工人要正确看待当家做主团结资方搞好生产;又教育资方要尊重工人的劳动,要给工人合理的工资。在劳资纠纷较为严重的湛江市,市委成立了工商业利益调处委员会,合理进行利益矛盾的调解。很多劳资纠纷如纺织业的较严重的纠纷,都能协商得到较圆满的解决,劳资双方均较满意。总工会还制定了劳资合同,使解决纠纷走向法律化。在湛江市和各县还组织了商会及同业公会,维护资方的合法权益。在产销关系方面,力求做到全区全市产销平衡,以销促产,将资本主义工商业生产经营纳入国家指导计划,合理分配生产经销任务,并通过各种渠道,帮助私商打开产品销路。如雷州的草织品,在政府的帮扶下,很快打开了销路,找到了市场,营业额迅速上升。通过一系列的调整,不仅使资本主义工商业渡过了难关,而且有了一定的发展,这对国民经济的恢复起了促进作用。
6.开展城镇民主改革,打击封建残余,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扫除障碍。
农村土地改革开始后,湛江城镇也进行了民主改革。1951 年 10 月,湛江市长方华在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及工人民主改革会上作了关于民主改革问题的动员报告,市委提出了关于城市民主改革问题的提纲。报告及提纲强调指出:民主改革是肃清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在湛江影响的一项重要举措。由于历史原因,湛江的把头、打头、黑社会头子组成的封建反动势力活动十分猖獗,他们横行霸道,进行各种超经济的剥削,有的还和暗藏的特务相勾结,妄图推翻新生的人民政权。这些势力还破坏私营工商业的恢复发展,如码头搬运的把头,随意提高运费强行搬运,一方面剥削了工人,一方面剥削了私营工商业者;一些把头在工厂把持一切,一面压制工人,一面欺骗资方,挑拨双方关系,还阴谋破坏工厂,他们以势来强迫工人为他们劳动,野蛮获取利润,甚至敲诈勒索。民主改革的内容为:第一为肃清封建分子,纯洁工人队伍;第二为建立制度,包括工人代表大会制度,成立工厂(企业)管理委员会,制定奖惩制度及生产责任制;第三为调整工薪,调处劳资关系。湛江市民主改革共打击了土匪、特务、把头、反动党团、反动道门首要分子 201 人 ,推翻了把头在一些单位的统治或变相统治,保护了正当私营工商业的发展,提高了工人的觉悟,调动了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纯洁了工人队伍,建立了基层工会组织和企业管理机构,废除了一些不合理的制度,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后来民主改革又在雷城、梅菉等一些城镇和工厂及搬运、建筑行业进行,收到了同样较好的效果。
7.抓紧恢复和发展生产这一中心环节,量力而行地进行基本建设。
新中国成立前夕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确立了把恢复和发展生产作为中心工作的指导方针。在恢复国民经济的三年中,湛江党组织始终执行贯彻了这一方针。虽然当时还没有能力大规模进行建设,但还是依据财力狠抓了各行各业生产的恢复和建设。据当时的湛江地区计算,三年完成基建投资的情况为:1950 年 11.9 万元,1951 年 466.8 万元,1952 年1539.4 万元。湛江市在这几年中除了扩大电厂、火柴厂的生产外,还投资建起了制糖、皮革、印刷、砖瓦、机器修理、锯木、粮食加工等工厂,工业产值不断上升,如以 1950 年为基数 100,则 1951 年为 969,1952 年为1894 。这些企业的兴建,大大增强了湛江国营经济的实力。除此之外,水利和交通这两个也是湛江当时建设的重点。1950 年,为了支援前线的需要,地委、专署动员了数十万的民工,开赴各地赶修公路,架设桥梁,几个月内就修筑了数十条总长达数百公里的公路,使湛江往各地的公路四通八达,畅通无阻。后来又不断修筑这些公路的延长线和支干线,对这些公路不断加固。公路修好了,汽车运输量与运力也不断增长。按当时湛江地区统计,1950 年~ 1952 年的汽车运输情况为 :
在湛江市区,市政府在财政较紧的情况下,这几年(1950~ 1953)也投入 94 万元进行市政建设,主要是交通设施建设,新建了西赤桥、录塘桥,修筑了各种路面 10.6 万平方米,翻修公路 57.9 万平方米,其中西赤公路全面翻修并加厚扩宽 。水利建设这几年主要是修筑堤围,以解决当前急需解决的风洪潮灾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地委发动广大农民并投入一定的资金,修建了海康南北堤、锦江中堤及安铺南北堤。在湛江市区,市政府正式成立了塞海修堤委员会,并制定了工作条例,组织大批农渔民及以工代赈的办法组织了一批失业工人修复海堤,一部分年久失修的堤围重新垒了起来,保护了农渔业的正常生产。之后,地委又大力推行“一村一塘”运动,组织广大农民打井挖塘、建陂蓄水、开渠引水,修建了一批小型水库与山塘,逐渐缓解了全区的干旱问题。交通与水利基本设施的建设,为经济的恢复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经过三年的努力,一个全新的经济秩序已在湛江建立起来。伴随着新经济秩序的建立,湛江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取得了伟大的成就:
1.国民经济总量增加,四种经济成分均获得发展,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得到确立。按湛江现辖区域,1950 ~ 1952 年湛江GDP由 1.36 亿元增加至1.82 亿元,年均递增 12.5%,人均GDP由 64 元增至 82 元,年均递增10% 。按当时湛江市区域(今市区)看,四种主要经济成分的营业额增长情况(单位:万元) :
从上表看出,私营经济 1952 年比 1951 年减之外(但仍比 1950 年增12.8%),其余各种经济成分营业额却是逐年增加的。国营经济的营业额所占比重更是逐年上升:1950 年为 9.46%,1951 年为 19.25%,1952 年为30.57%。分开工商业计算,1950 年国营工业营业额仅占全市工业总营业额的 0.8%,1952 年上升为 22.8%,电厂、火柴厂、机修厂、粮食加工厂、砖瓦厂等国营工厂的建立,已控制了全市工业发展的方向。1952 年国营贸易公司贸易额占全市总贸易额由 1950 年的 13.64%上升为 39.62% ,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物资基本上由国营贸易公司经营。这样,国营工商企业就确立了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领导地位。
2.工业得到迅速发展,第二产业产值在国民经济中比重增加。这时期,按湛江现辖区域,工业总产值由 1949 年的 1169 万元上升到 1952 年的 2490万元,年均增长 29.6%,是建国后增速较快的时期之一。尤其国营工业年均增速为 133.5%。第二产业所占GDP总量比重由 1949 年的 6.4%上升为1952 年的 8.9%。工农业产值也发生了变化,由 1949 年的 13.7.86.3 变为17.8.82.2。1952 年市区工业产值比历史上最高的 1946 年还增加了 10.94% 。
3.农业得到全面的恢复发展。按湛江现辖区域,农业总产值由 1949 年的 1.23 亿元增加到 1952 年的 1.68 亿元,年均增长 9.3% 。值得注意的是,这几年稻谷、甘蔗、花生、蔬菜、水果等主要农作物的播种面积和产量均有比较大的增加,生猪出栏量和水产品总产量也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充分体现了土改后农村的新气象。
4.财政收入增加,财政收支平衡,物资供应得到保障,金融物价趋于稳定。统一财经工作后,财政状况明显好转,1952 年按湛江现辖区财政收入 2276 万元。据湛江市政府的报告说:统一财经后,改变了过去各地各单位自收自支的状况,“财政上违法乱纪与贪污浪费现象已基本消除”,“严格执行了各项财政制度与财政纪律,因而增加了收入,节约了支出,为社会主义建设积累了资金” 。统一财政后,湛江市 1951 和 1952 年两年中,共完成中央财政收入任务的 105%,地方财政收入任务的 108%,两年支出中都有结余,1951 年占总预算的 29.2%,1952 年占 19.6%。财政状况的好转,有利于发挥国营贸易公司的主渠道作用,打击金融投机倒把,加上开展城乡物资交流,调动了私商的积极性,使城乡市场活跃,物资充盈,金融物价稳定。1949 年至 1952 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 6156 万元上升到 1.09 亿元,商品交易市场成交额由 1580 万元上升到 2797 万元 。
5.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稳定的物价对人民生活的改善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市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由 1949 年的 67.32 元增加到 1952 年的93. 72 元。1952 年工人平均工资 282 元。失业人员由解放初的 7000 人降至2386 人。农民收入增加,农民购买力由 1949 年的 15.8 元增加到 1952 年的25.7 元 。由于人民政府下拨了大批救济粮款或用以工代赈的办法进行资助,使城市与乡村的贫民与灾民度过了各种灾荒与困难。
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湛江人民在短短的三年时间内就恢复了国民经济,度过了湛江由革命时期向和平建设时期转变的重大历史关头,为以后大规模的港城建设和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及社会主义改造准备了比较充分的条件。其基本经验主要是:
1.从实际出发,制定了一些具体的正确的政策。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坚决完成党中央提出的迅速恢复国民经济的总任务下,湛江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了一些具体的策略方针。如针对当时湛江地处前线的实际,海南岛尚未解放,党组织主要集中打击破坏前线,危害新生人民政权的国民党残余、土匪、特务的捣乱活动,所以在湛江市解放前夕的廉江会议上,南路地委提出了一些策略措施,例如对地主恶霸则实行暂不清算,以避免激起他们顽抗扰乱我们的后方,在广大农村暂不实行减租减息,以有利于筹集粮食,税收除少数为人民反对的苛捐杂税要立即废除或改革之外,原来的税收一段时间内一般照旧,以便我们有足够的财力支前,等等。后来事实证明采取这些策略是正确的,也符合党的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不要四面出击”的策略方针。若树敌太多,打击的对象过宽,对我接收政权、支援前线十分不利。又如,湛江是沿海地区,渔改是整个土改的重要组成部分。渔改中,高雷地委提出了当时渔改的主要任务是清算“束缚、压榨渔民生活的封建剥削”,即渔栏主垄断市场、渔霸地霸敲诈勒索、反动会道门骨干欺压渔民的行为。而对船主及资本家强调不能用斗争的方式(即使少数斗争也要达到团结的目的),准予他们雇工,并要采取措施扶持其生产 。这个政策的制订和贯彻,保证了湛江渔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2.建立以国营经济为领导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存的所有制结构,是恢复和繁荣经济的一项战略措施。湛江是解放较迟的地区,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工业主要是一些手工业和小作坊。而政府又要有丰富的物资发展生产,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这就要有相应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和手工业、小商业。湛江党组织在坚持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下,积极发展合作经济,同时采取了多种措施,鼓励扶持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和工商行政机构管理下加快发展,补充公有制经济不足。当时四种主要经济成分同时存在的所有制结构是符合湛江地区的经济状况的,他们均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可以说,三年中能使湛江国民经济得到顺利的恢复和比较健康的发展,是同所有制结构比较合理和几种经济成分同时发展分不开的。
3.正确处理政治与经济的关系,把恢复和发展生产作为中心任务。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在国民经济恢复发展的三年中,湛江党组织正确处理了政治运动与发展生产的关系,不是离开发展生产单纯搞政治运动,而是使政治运动围绕发展生产建设,服务于发展生产。如在接管城市中,军管会一边打击暗藏敌特的破坏活动和金融投机活动,而一边又用相当的精力恢复城市的生产及人民正常的生活秩序,且将前者作为手段,后者作为目的。到 1950 年底,大多数工商业得以复业,全市失业人数由 1949 年的 7000 多人减至 2386 人,城市交通等设施已大有改观。在土改这个大的政治运动中,党组织强调其目的就是发展生产,即为生产力的发展扫清障碍。在土改前期的退租退押中,地委就发出“退租退押度荒生产”的口号。开展沿海渔改时,又强调要“始终围绕生产”。在土改后期,则提出了“农村工作应以稳定生产关系,安定生产秩序为中心环节,贯彻生产压倒一切的方针”。三年里,党组织还坚持了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生活的原则,为此采取了平抑物价,搞活市场,保证供给等多项措施。这样使人民群众从亲身经历中直接感受到新社会和人民政府的温暖,激发他们的积极性。总之,三年中湛江也经历了不少政治运动,如“三反”、抗美援朝、土地改革、思想改造等,但生产建设没有被削弱和停止,因而使国民经济得以较快恢复 。
4.做好团结资产阶级分子的统战工作。早在湛江解放前夕的廉江会议上,刘田夫代表南路地委作的报告就指出,对私营或集资经营的工商业不能一律没收,正当经营的应加以扶持。解放初,党组织积极团结资产阶级分子,利用他们恢复发展生产,孤立了国民党残余、土匪特务等主要敌人,胜利地完成了支前和接管政权的工作。抗美援朝战争开始后,又利用他们的爱国热情,动员他们积极捐献钱购买飞机大炮,支援志愿军作战。据统计,到 1951 年底,市区一共捐献了 6 万元以及物资一批支援抗美援朝,其中很大部分是工商界人士捐献的。在整顿金融市场时,动员他们购买公债。据南路人民报报道,1950 年 3 月 29 日这一天,工商界人士就认购公债 1.3万余分(当时湛江市任务 20 万分) 。在恢复生产时,更是团结他们,帮助他们,使他们尽快复工复业。团结不是不要斗争。当他们在国家帮助下渡过难关后,企图不服从国营经济领导,进行偷税漏税,对其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打击;当他们掀起物价上涨风时,国营企业组织货源大量抛售,用经济手段对他们进行回击。但打击他们,不是为了整垮他们,斗争是为了团结。当他们遵纪守法时,就采取多项措施扶持他们企业发展,对一些难以经营的商业,及时引导他们转业。总的来说,这个时期,对资产阶级的统战工作是成功的,不仅对国民经济的恢复,而且对以后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都产生了积极影响。大多数资产阶级分子后来跟党走上了国家资本主义以至社会主义道路,工商业中的杰出分子如蔡挺生、陈基、林励华、柯景仁等还担任了人民政权组织的领导职务。
5.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战争年代的优良传统作风。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自身的建设。新中国成立头几年,湛江的党组织同全国的党组织一样,经常开展整党整风,着重教育党员不要被胜利冲昏头脑,要保持和发扬战争年代的革命精神,力戒居功自傲、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坚持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如 1950 年春部队整编时,一批原粤桂边区各地委的领导同志将下到南路担任县一级的领导职务,南路地委及时对这些干部进行了提醒,告诫他们:共产党员一定要以党的事业为重,不能计较个人职务的升降得失、进退荣辱。由于党组织的及时教育,这些干部都能愉快到新岗位工作,并很快打开了工作新局面。党的干部大多数都保持了战争年代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如土改时广大干部与农民“三同”、扎根串联的作风,至今仍为群众津津乐道。对一些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则毫不手软地进行处理。如在“三反”中,高雷区对犯有错误的 131 名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其中 26 人作了开除党籍、留党察看、撤销工作、警告、劝告等不同程度的处分 。值得提到的是,当时有大批南下干部来到湛江工作,由于各地情况不同,他们同本地干部产生了一些摩擦。党组织经常对两部分干部进行教育,强调双方干部的团结是做好工作的重要前提。地方干部熟悉情况,南下干部应相信和依靠地方干部,地方干部应虚心向南下干部学习土改经验,维护他们的威信(因那时多是南下干部为第一把手)。在地委、市委的领导下,干部还是比较团结的,这对国民经济的恢复和新经济秩序的建立都发生了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