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3 日 ~20 日 按县委、县人委统一部署,石龙县各区相继召开区、乡、队面上社教三级干部会议,全面开展整社建社工作。期间,县委于4日对当前整社和生产工作作出布置,要求把现有社办得更好,积极准备,为超额完成生产计划、今冬明春实现全县基本合作化,为1958年全县农业社完全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高级农业社而努力。
1 月 10 日 ~14 日 县委召开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专门会议,并作出《全面规划,加强领导,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的改造工作推向新阶段的意见》。指出,近年来石龙县对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作基本上贯彻了中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削弱和缩小了资本主义阵地,巩固和扩大了社会主义阵地,社会主义经济占了绝对优势地位。在肯定成绩时也指出存在的问题,针对本县私营商业的情况提出:一、对私营商业改造的形式应用全行业公私合营的形式;二、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要克服过去那种缩手缩脚、怕背包袱、不敢积极发展的右倾思想,1956年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生产供销社、生产小组三种形式要达到手工业总人数90%,其中有80%是入高级社组织形式。1957年达到80%以上,其中高级社100%。会后,县委积极组织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至年底,改造基本完成,全县原有私营、个体商业1834户,从业2022人,纳入各种改造形式的有1687户,1869人,改造面占92.43%;手工业的改造也建立了高级手工业生产合作社36个,生产小组1个,从业人员1162人,占个体手工业户95.6%。完成了会议提出的改造任务。
1 月 17 日 ~24 日 县委召开建立高级农业合作社会议。会议传达学习1月23日中共中央《一九五六到一九五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简称“四十条”)和省委、地委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批判右倾保定思想,认为影响农业合作发展进程的原因仍然是右倾保守思想,要加快从半社会主义初级社过渡到完全社会主义的高级社。认为在全国农村都掀起社会主义高潮、加快社会主义化步伐的形势下,石龙县原来的合作化发展规划必须修改,1956年春节前争取全县98%的农户应转入高级社,号召全县人民必须鼓起劲头,不怕困难,坚决完成任务。并部署建立高级社(初级社转或并为高级社)工作,各区乡纷纷作建立高级合作社规划。这次会议后,全县农业合作化运动处在急剧发展的高潮,一些刚建立的初级社立足未稳、社员入股的土地报酬、生产资料偿付等问题未解决,未经历过一次集体生产安排,就转、并为高级社,甚至一些农户直接进入高级社。春季期间,石龙县原1200多个初级社以乡为单位建立184个高级农业社,入社农户79001户,占总农户的97%。
1 月 23 日 经县委同意,县人民检察院在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社100户以上大社)建立检察通讯员。一方面能及时打击敌人破坏活动,另一方面经常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加强群众的法制观念,以减少或消灭犯罪现象的发生,巩固农业合作化,促进农业合作化的顺利发展。也是发展生产的重要保证。检察通讯员是检察机关密切群众的桥梁,是对反革命分子及各种刑事犯罪分子作斗争、对群众进行法制教育的专门力量。县委要求各区委及社干部必须重视,务于建成社的同时将人民检察通讯员建立起来。
1 月 30 日 ~2 月上旬 县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贯彻第五次省党代会精神,研究讨论办高级社问题和制定《石龙县1956~1967年农业发展规划》(计划草案)。《规划》:一、关于农业合作社:(一)全县参加农业社的农户要达到占全县总农户数的95%以上;(二)对地主分子和富农分子入社问题,按中央有关指示办理;(三)进行多种经营,增加社会财富和社会收入,提高劳动力的利用率,男子全劳动力每年达280个工日,女子全劳动力每年达到230个工作日,贯彻男女同工同酬的互利原则;(四)积极改进生产技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改善劳动组织和劳动管理,1956年全部实行农副业的包工包产制。二、农业发展指标:(一)增加粮食生产,至1967年全县粮食总产量增加到7.48亿公斤,以全县36万人口计,每人平均有粮食2079公斤;(二)经济作物,1967年油料达到259629亩,扩大面积70%,甘蔗种植面积增加到13万亩;(三)林业生产,6年内实现全县绿化。
措施:大力兴修水利(到1959年基本消灭旱灾);开垦荒地,扩大种植面积;推广先进经验;消灭作物病虫害和扑灭耕牛瘟;增施肥料,提高肥效,大力推广新式农具等。
《规划》强调,4月份以前全部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运动前头,反对右倾保守思想,积极贯彻中央“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针,加速全县社会主义改造工作步伐。
1 月 县人民委员会撤销文教科,分别成立教育科、文化科。
1 月 县委作出《关于在县、区、乡干部中开展肃反的规划》。决定从1956年1月开始,在全县国家机关(县、区、乡)、学校中开展肃清反革命运动。纳入运动的干部总人数3918人。计划1956~1957年两年内完成。后来,县委把肃反运动扩大到企业和各类合作店,纳入运动总人数达9687人。运动分四批进行,第一批中学教职工;第二批县直机关干部;第三批区(乡)直属机关干部和小学教职工;第四批合作店及厂、矿、农林场职工。县委成立5人小组,负责领导、组织肃反运动,设五人小组办公室,管理日常工作,李宏武、何月华、龙恩光、韦绍仁等为成员,分别负责材料、专案、鉴别、定案工作。肃反运动通过学习政策、坦白交代,外调查证,共清查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303人,按“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分别处理。通过肃反,在国家机关中清查出一批反革命分子,纯洁了革命队伍,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同时也使干部的政治历史得到澄清,使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振作精神,积极工作。
2 月 1 日 县委召开为期8天的石龙县第一届征集工作三级干部会议,会议讨论研究兵役征集工作与备耕生产,转高级社扩并建社工作等。要求在春耕生产前以备耕为中心,扩并社转高级社工作都必须服从与围绕备耕工作进行。同时又必须突击搞好兵役工作,要求3月5日前完成任务。会议印发兵役委员会编制的《石龙县1956年度兵役工作具体实施计划》。
2 月 15 日 县委提出《关于包工包产的做法与意见》,指出目前全县已建成183个高级农业社,入社农户达92%,全县已达到合作化了。由于许多小社已扩并为大社,社大人多,工作繁重,为改进经营管理,加强领导,必须推行小包工制,以适应生产大发展的需要。
2 月 26 日 县委批转县公安局《关于贯彻执行<第七次全国公安局会议关于保卫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决议(草案)>的工作布置》。指出:对地主、富农分子和反革命分子入社处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中央政策和县公安局提出的具体条件,严加审查批准,不出偏差。通过对地主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的处理,必须达到教育地主富农守法和分化瓦解敌人与提高群众警惕性、加强对敌斗争的目的。要求各区委、各支部结合中心工作研究贯彻。
2 月 石龙县下达县各党政部门编制规划(1956~1957)。其中县委口107个干部编制,12个工作部门(即组织部、宣传部、工业部、统战部、监委、农村部、财贸部、审干室、秘书室、团委、妇联、工会)。
2 月 石龙县召开年度第一次财经扩大会议,提出1956年财经工作规划。根据全县正处在农业合作化大发展,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大规模生产运动对生产资料、生活资料需求大量增加的情况,急需加强和改进全县财经工作。在商业工作方面,继续深入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加强农村产品收购,积极组织适销货源,做好供应。要认真贯彻中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经济改组、按业改造”的政策做好对私改造工作。对粮食、财政、税收、金融都作具体布置。
3 月 5 日 县委批转团县委《关于在农业社中普遍建立青年队和青年突击队的情况和意见》。决定在全县所有的农业社中普遍地建立青年生产队和青年突击队,要求“社社有生产队,村村有突击队”,把青年组织起来。规划全县要组织220个青年生产队和925个青年突击队。
3 月 12 日 县委制定除“四害”运动规划,提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群众性的除“四害”运动,把对人民群众利益有严重危害的老鼠、麻雀、蚊子、苍蝇基本消除净。以减少粮食消耗,保证粮食和其他农作物的产量增加,制止某些恶性传染病的传播,减少传染病对人民的威胁,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规划要求在一至三年内基本消灭“四害”,并提出除“四害”的具体措施。
3 月 16 日 根据全县绝大部分并社升为高级社的工作基本结束的情况,县委发出“关于插秧前春耕生产与整社工作安排的指示”。要求在春耕生产运动中普遍进行社的整顿工作。主要搞好劳动管理,迅速克服生产混乱现象。要求在3月底要把三固定、分季分等劳动定额、包工包产、健全组织等工作搞好。
3 月 县人民政府将计划统计科改为统计科。
3 月 韦庆和调离石龙县。
3 月 全县建成高级农业社185个,入社农户占全县总农户的97%。其中,象州片525个初级农业社、4801个互助组和单干的农户,经过并、转、升合建为101个高级农业社,入社农户共43450户,占总农户94.43%。全县基本完成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土地、耕畜等主要生产资料归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所有,“建立起劳动群众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
4 月 5 日 ~9 日 中国共产党石龙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在石龙镇召开,大会代表453人,实到会代表422人,列席代表13人。会上,赵明清作《石龙县解放以来的工作情况及今后工作方针任务》的工作报告。大会作出决议指出:当前全县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随着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到来,必然出现生产高潮和文化高潮,号召全体共产党员、干部及全县劳动人民要搞好当前生产,为实现五年计划4年完成而奋斗。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石龙县第一届委员会委员20人。在一届一次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县委常委10人,赵明清当选为书记,高仁忠、陈仁学为副书记。这次党代会还选举陈仁学、毛仲平为出席中共广西省第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
4 月 13 日 为解决、处理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的入社问题,县委以中共中央《1956年至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精神为依据,作出《关于处理地主、富农和罪不该逮捕的反革命分子入社问题的意见》(草案)。规定:一、对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进行评议处理;二、在评议中区别正式社员、候补社员和管制生产;三、继续加强对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及各种犯罪分子入社后的监督;四、与其他社员“同工同酬”,获得劳动报酬。
5 月 县委发出《关于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入社及改变成份的批准权限的通知》。对入社的手续、程序、批准权限作出具体的规定,使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入社有章可循,有序进行。按《通知》规定,6月,县委对地、富、反、坏分子进行评审,表现好者吸收为农业工人社社员,表现一般者作候补社员,表现差者继续戴帽管制。地、富、反坏分子入社后,由于资产阶级、封建主义剥削思想根深蒂固,而不少乡村干部缺乏对阶级斗争复杂性的认识,存在麻痹思想,放松对入社后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的监督、管制、教育。鉴于此,县委又发出《关于克服麻痹思想,提高警惕,加强对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监督、教育管制工作的通报》。强调要继续加强对入社后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的监督、教育改造工作,防止他们的破坏。
4 月 24 日 针对不少区乡出现不同程度的春荒和将出现夏荒的情况,县委发出关于切实做好生产救灾和防备工作的指示:一、各级党委必须明确生产救灾和度荒工作关系到春耕生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问题,直接影响到党和人民政府与群众的关系问题。要教育所有干部都要重视,批判悲观失望的右倾思想。二、县区生产救灾委员会应对前段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生产救灾工作应贯彻以生产自救为主、政府扶助为辅的方针,主要搞好副业生产。三、各区委立即指定区长负责召集有关部门进行研究执行,不准饿死一人,否则要追究领导责任。
5 月 9 日 县委批转县委组织部《五六月份结合整社进行整党的意见》。通过整党加强农业高级社的政治工作。《意见》提出:一、加强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和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搞好生产,健全和巩固党的组织。通过整党,先进支部要达到65%,先进党员达到80%,基本改变落后支部和落后党员,以适应对农业社的领导;二、整党内容:加强支部集体领导,增强党的团结,提高支部办社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办社的积极性;批判右倾保守思想,坚定增产信心;提高党员觉悟,纠正党员个人主义和自私自利行为;大力表扬好人好事,批判坏人坏事,加强组织纪律性,继续清除混入党内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
5 月 17 日 因农业合作化加速发展后,高级农业社内部存在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尤其是生产经营。为此,县委部署夏季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工作。强调夏季整社主要搞好夏季生产,搞好劳动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搞好财务管理,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搞好木材、果树等生产资料以及地主富农和罪不该捕的反革命分子入社工作;加强社务管理委员会和生产队的领导;加强思想领导,搞好政治工作。中、下旬,县委又召开三级干部会议,部署农业生产合作社经营管理专项工作。提出要下最大的决心,把社、队的生产安排好;制定劳动定额,推行个人按件计酬制;搞好定资包产工作。要求各级领导一定要批判右倾保守落后思想和克服自满松劲或悲观失望情绪,树立增产信心。迅速掀起夏季生产热潮,完成增产计划。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高级社初期在生产管理上的混乱现象。
5 月 19 日 赵明清调离,广西省委常委批准高仁忠同志接任中共石龙县委书记。
5 月 23 日 县委批转县团委《关于夏季农村建团整团工作意见》。结合整党整社进行整团。提出进一步提高团员的社会主义觉悟,健全组织,使团支部的领导形成核心。要以优秀社员条件为内容,在广大团员中普遍深入开展争取做一个优秀社员的教育;要以社成立团总支部,以生产队成立团小组,制定、修订、健全民主生活等团组织各种制度和工作规划;加强支部领导能力,注意培养各团支委的独立工作能力,发挥团支部作用;整团要密切配合当前中心工作,使整团工作成为推动生产和开展劳动竞赛的力量。
6 月 19 日 县委提出《关于1956年上半年干部工作意见和农村城镇整党建党工作情况及下半年意见》。干部工作总的要求是必须深入贯彻大胆、正确地破格培养提拔各方面优秀干部的方针,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照规划分期分批的提拔干部。关于农村城镇整党建党工作,提出下半年整党要按55%的现有支部提高到先进支部标准,年底提高到65%,先进党员提高到80%,基本上改变落后支部和落后党员状态。
6 月 27 日 ~30 日 共青团石龙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在石龙镇召开,到会代表375人,会议选举产生共青团石龙县第三届委员会。选举李焕奎为书记。
6 月 增任唐元玲为石龙县第一副县长。
7 月 9 日 ~12 日 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省第一次党代表会议精神,通过传达学习,县、区乡干部部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全面发展生产的重大意义,树立全面发展生产的信心。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布置下半年生产并提出具体措施:农事要赶上季节,为增产打基础;推广先进技术,合理密植;抓好积肥造肥,保持肥质;加强田间管理,防旱抗旱除虫;分工分业建立责任制,书记统一领导,合理调配劳力;组织建立农忙托儿所,以便充分组织劳力,挖掘劳动力;提高劳动效力,实行按件计工,超额奖励,发挥劳动积极性,将能组织使用的人力物力全部组织投入生产劳动,并发挥青年突击队作用。
7 月 15 日 县委批转县检察院《1956年下半年检察院工作计划》,对检察院工作提出建立健全侦察监督制度、审判监督制度,负责侦察由本院受理的案件,积极参加机关内部肃反斗争,完成调配干部任务等五项工作,坚决贯彻检察工作为党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服务的思想;贯彻执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折罪,立大功受奖”的政策,分化瓦解敌人。要求必须严格掌握逮捕人犯的政策界限,以达到彻底肃清一切反革命分子和不冤枉一个好人的目的。
7 月 全县各区乡普遍出现不同程度的旱情,县委发出《关于迅速加强领导,发动群众大力开展抗旱防旱保苗运动,保证增产丰收的紧急指示》。要求各区、乡、社领导必须明确做好抗旱的重要性,亲自深入田间,普遍进行一次田间检查,组织做好抗旱防旱工作。
7 月 增任王佐儒为石龙县第三副县长,廖烈为第四副县长。
8 月 4 日 妙皇区委因动员全区手工业社员参加农业社抢收小麦作义务劳动被地委通报并处理。石龙县委为此发出通知,不得抽调手工业社的社员义务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指出手工业铁木器生产社主要是通过其完成各种生产工具的任务支援农业生产,不应抽调其社员参加农业生产,以免影响生产工具的生产。
9 月 9 日 ~17 日 县委召开扩大会议,贯彻地区县委书记扩大会议精神,着重检查上半年农村工作情况,安排下半年农村工作。提出下半年工作方针:在继续搞好农业生产的同时,大力恢复和发展社员的家庭副业生产,有计划地发展社员的集体副业,并搞好经济作物,以达到全面增产的目的。争取社社增产,保证90%的社员增加收入,10%的社员不增不减或少减。同时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从政治上巩固农业社,围绕生产搞好整社工作。着重解决领导问题,提高领导方法。搞好劳动定额,超产奖励,定资包产等。抓住整社环节,帮助生产队领导、社委领导分工包干,解决具体问题,坚持民主办社,处理预分遗留问题。这次会议强调既抓好粮食又抓好经济收入,对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具积极意义。
9 月 ~11 月 石龙县进行第二届县、乡人民代表选举工作,选出乡、镇代表4858人,选举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48人。
9 月 上级任命韦可法为中共石龙县委副书记,林枝为石龙县副县长。
10 月 9 日 县委、县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安置复员军人检查安置工作的指示》。要求各区(镇)及县直属单位贯彻中央“归口包干”、“第一位录用”的原则,归口安置适合条件的复员军人;各用人单位对复员军人要热情关怀,同时不断帮助他们提高业务水平;关心他们的疾苦,认真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县抽出干部组成工作组,采取全面重点深入的办法,对1950年6月至1956年8月复员军人安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并责成各区委也进行全面检查。各级党、政、事业、农业单位必须把安置、处理复员军人的问题当做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
10 月 水晶河水利工程自1月动工以来,进展缓慢,县委、县人委决定在全县迅速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大力支援水晶河水利工程,加快建设速度。各区抽调劳动力共9000余人,以区为单位成立民工大队,实行按区按乡分段包干责任制,提出在12月中旬完成全部任务的计划。
10 月 石龙县第二届工人代表大会在石龙镇召开,大会选举夏玉清为主席、韦顺玲为副主席。
11 月 2 日 ~6 日 县委召开秋收分配工作会议,传达地委会议精神,布置全县秋收分配工作。要求处理好如下几项工作。一、秋收分配工作一定要正确解决国家、集体、社员三者关系。贯彻少扣多分、按劳取酬及村与村、队与队之间的经济互利原则,既要考虑增、减收悬殊情况,民主协商决定是否照顾,以达到团结,有利于生产和社的巩固。但又要防止一拉平的做法;二、贯彻征、购、销同时进行原则。防止重征购、轻统销的错误做法;三、加强分配工作中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绝不能孤立算账及制定分配与粮食征、购、销方案。必须加强团结爱社和分配与粮食征、购、销政策教育,正确认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
11 月 24 日 县委召开区长、乡长会议。会议以“生产自救,节约备荒”为中心议题,总结讨论水利、交通、收贷等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前段工作的经验教训,批判悲观失望和盲目乐观的思想情绪,要求增强关心群众疾苦的责任感。
12 月 16 日 ~20 日 石龙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石龙镇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84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地方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石龙县人民委员会委员25人,韦可法任县长,王佐儒、林枝、廖烈、唐元玲分别为第一、二、三、四副县长。选举蒙耀椿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大会通过《关于1957年工作的决议》。《决议》强调农业合作社要贯彻民主办社、勤俭办社的方针,加强整顿,巩固提高,改进经营管理;农业生产贯彻以粮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
12 月 26 日 县委批转县妇联《关于整社中的妇女工作意见》。针对整顿妇代会,合理使用妇女劳动力的问题,提出:一、加强对妇女的政治思想教育,特别指出办好合作社对妇女的好处,使妇女认识到高级社的优越性;二、冬季生产合理使用妇女劳动力;三、调整妇代会的骨干,配齐社内女骨干。要求各区委认真贯彻执行,在政治上、业务上对妇女干部的工作给予关心和帮助,以推动中心工作。
12 月 27 日 为大力提高党员、团员、社干以及广大社员的社会主义觉悟和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民主办社、勤俭办社、全面发展的方针和自愿互利政策,进一步从政治上、经济上、组织上巩固提高农业社,全面搞好农业生产。结合地委关于冬季整社工作意见精神,县委作出《关于冬季整社工作意见》。提出冬季整社突出政治思想教育,调动积极因素,坚定办好社的信心和决心;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制定好明年生产、劳动力、财会三大计划,搞好包工、包产、包资及超产奖励工作;学习和制定社的章程;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开展爱国、爱社、爱干部、爱社员教育,在民主团结的基础上转入春耕生产。
12 月 县委召开抗疟扩大会议。会期5天。参加会议的有区委、政府部门干部、卫生部门干部、联合诊所及社会开业中西医、农业社保健员、接生员、中小学校保健教师共378人。会议通过听报告、小组讨论、大会发言及评优表模,在思想上对疟疾危害人身健康、妨碍生产、影响国防建设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会议根据省委血防抗疟扩大会精神,提出7年内(1957年至1964年)在全县基本消灭疟疫,并制定综合性防治措施。
同月 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会期6天。大会全面总结全县一年来农业合作社的工作:一、通过认真讨论、算账、对比,肯定石龙县一年来高级社的成绩。二、整社与生产工作。整社坚持从党内到党外、从干部到群众,层层调动的方法。要始终结合生产中心开展整社,明确提出整社目的是为巩固集体经济,发挥集体经济优越性,增加社员收入,改善社员生活;强调整社和生产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的关系,通过生产发展、社员生活改善的提高来体现和肯定农业社的优越性。为此,抓好农作物护理,大力开展兴修水利和积肥、植树造林。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发展农村副业,有计划、有领导地全面安排农村副业。克服和防止无计划无领导、重社员家庭副业忽视社的集体副业或重视社的集体副业而忽视社员家庭副业的偏向。
同月 地委任命毛仲平为中共石龙县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