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县委召开整顿干部思想问题会议,着重检查干部思想中存在的对彻底消灭土匪、收缴枪支认识不足,在清匪反霸上阶级立场不明及干部组织纪律性差等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进行了检讨与批评。
2 月 象县调整行政区划,撤协和乡,全县由原来的5区21乡镇调整为7区20乡镇,区名按数字顺序排列。一区辖城厢镇、近城乡;二区辖石龙镇、下西乡、中西乡;三区辖寺村乡、人和乡、义和乡;四区辖中平乡、百丈乡、大樟乡、东南乡;五区辖罗秀乡、水晶乡;六区辖大乐乡、东北乡、中兴乡、瓜山乡;七区辖思善乡、上西乡。
2 月 25 日 瑶山重点剿匪结束,县境股匪基本肃清。在整个剿匪期间,歼、俘、自新土匪2000余人;解放军干部战士牺牲129人,县、区国家工作人员牺牲17人,民兵牺牲15人。
2 月下旬 象县开展土地改革试点工作,至4月20日完成。试点地为寺村区王院、齐心,中平区架村、古磨,大乐区大乐、六回6个小乡。经土地改革试点工作的乡村,在政治上建立了以佣贫农为领导、团结中农的乡村人民政权,经济上依法没收地主土地、财物及武器,摧毁地主阶级的经济特权。贫苦农民分得土地、耕牛等生产资料。县委对土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指出:土改工作要深入发动以贫佣农为主的广大农民,实行经济斗争与政治斗争的结合,认真执行党的政策,依靠贫佣农、团结中农、保护富农、孤立地主。试点工作后,县委以此为指针,在全县分期分批进行土地改革。至10月,除石龙街无农业人口不进行土改、罗秀乡延后至1952年完成外,原属象州辖区土改工作基本结束。
3 月 中共象县县委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
4 月 4 日 中共象县县委发出《关于妇女工作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妇女工作,在土改前建立临时妇代会,土改后正式建立妇代会。至7月,全县有43个乡建立起妇代会,有会员13721人。
4 月 22 日 县委印发《象县土改试点初步总结》,指出在土改中要认真执行政策,坚持说理斗争,区分守法与违法、认罪与顽抗。具体执行依靠雇贫农,团结中农,保护富农,孤立地主的政策。土改工作分为4个步骤进行:(1)宣传动员,扎根串联;(2)对地主、恶霸开展斗争;(3)划分阶级成分;(4)没收地主财产。
5 月 为把广大农民在土改中迸发出来的巨大积极性引导到生产上来,中共象县县委发出《关于目前工作的意见》,要求已完成土改的村要以生产为中心,组织领导农民群众精耕细作,多施肥料,多开荒地,增加产量,迅速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
6 月上旬 中共象县县委发出《关于减租退押工作的指示》,要求尚未土改的一、二、七区及其他区尚未土改的村,以减租退押为中心结合开展其他工作;正在土改的三、四、五、六区以土改为中心结合开展减租退押工作。
6 月 象县撤20个大乡、镇,改设72个小乡。至9月增设1个小乡,全县为7区73个小乡。
7 月 1 日 ~5 日 中共象县县委召开干部及农民代表大会,到会干部364人,农民代表213人。会议听取了县委书记祖振兴作关于减租退押问题报告,宣传部长李文达作关于镇压反革命问题报告,县长韦章平作以实际行动抗美援朝报告,组织部长秦平作关于农民组织问题的报告。
7 月 12 日 象县县委发出《关于贯彻干部及农代会决议开展大规模减租退押运动的指示》,指出象县过去减租退押工作不彻底,强调“必须结合减租退押的经济内容贯彻政治斗争”。此后,县委利用学校放暑假期间,组织300余名老师下村,配合工作队宣传减租退押,发动群众揭发斗争地主的压迫剥削罪行,把经济斗争与政治斗争结合开展,为土改全面铺开做准备。
7 月 中南局电影放映第二分队到象县放映《中华儿女》、《抗美援朝》等影片。象县人民第一次看到有声电影。
8 月 5 日 为保证土改工作的顺利进行,象县县委在罗秀乡召开镇压不法地主、审判恶霸地主第一次公审大会,参加群众达25000多人。公审大会由县长韦章平兼任审判长,县委宣传部部长李文达兼任审判员,各区选出一名农民担任陪审员,对劳改人犯、地主1815人进行公开审判,50多名雇贫农上台进行典型诉苦,控诉地主罪行。最后根据政策对一批不法地主进行判刑,限期要求交清应退租谷,将首恶不法地主进行了处决。
8 月 31 日 县委在县城召开第二次公审大会,判处37名不法地主、匪首,宣布释放经教育改造的匪犯300余人,体现了镇反工作“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参加公审大会的群众人数达3万余人。
10 月 24 日 ~27 日 象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代表名额221名,到会代表195人。会议听取了《象县人民政府一年来的施政工作》、《1951年度征粮工作》和《抗美援朝及冬季生产》3个工作报告;提出在全县开展踊跃交爱国粮的群众运动及抗美援朝捐献活动;选举象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25人,主席1人,副主席4人。
10 月 将瑶族聚居较多的东南乡、东北乡从原辖区划出,成立第八区。
11 月 象县以六区(大乐区)丁贡、架村两个小乡为试点开始土改复查工作。之后土改复查工作在全县分批展开,对土改工作不深透不彻底的乡村,再次发动群众解决存在问题。复查工作至次年11月结束。
12 月 2 日 ~23 日 象县举办土改复查干部训练班,全县区乡干部、县府机关干部、县大队战士及土改队员共345人参加学习。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开展土改复查工作的目的、意义、性质、任务、步骤、方法等,为全县进行土改复查培训干部。
12 月 26 日 ~29 日 象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县城举行,到会代表220人。会议听取了《政府工作报告》、《土改复查工作报告》和关于增产节约、镇压反革命、贯彻婚姻法、开展冬学教育等专题工作报告。在增产节约工作报告中,检查了县党政领导机关存在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提出在全县开展群众性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运动。
12 月 根据中共中央先后发出的《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及《关于反对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精神,象县县委把“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作为贯彻精兵简政、增产节约这一中心任务的重大措施,以县直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为重点开展“三反”运动,各单位干部职工广泛开展学习、自我检查和检举活动。“三反”运动至1952年秋结束,共查出贪污行为113起,贪污的公款14751元(折新币),大米6200公斤。干部有3人被停职反省,58人作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