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央和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开展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的统一部署,中共开封市委党史研究室于2010年3月开始,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开封革命遗址遗迹普查工作,在普查成果上报并通过中央党史研究室验收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党史研究室关于编辑出版普查成果丛书的要求,报请市委同意,由开封市委党史研究室组织编纂《开封革命遗址通览》。
二、《开封革命遗址通览》包括正编、副编、附录三个部分。“正编”内容即革命遗址部分,按照行政区划分编,收录了在开封革命遗址普查成果中的全部革命遗址的详细资料,主要包括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革命领导人故居、烈士墓、纪念设施;“副编”和“附录”依次收录了民主党派和进步人士遗址、外国共产党人在华遗址、国民党及其他武装团体抗战遗址、日军侵华罪行遗址等其它类遗址。同时,中共开封市委党史研究室进一步挖掘、完善、丰富相关党史资料,增加了遗址相关历史背景、人物、历史事件的链接。
三、开展革命遗址普查,编纂《开封革命遗址通览》是党史工作“存史、资政、育人”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认真挖掘、整理和研究党史资料的重要途径;该书的编纂出版将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更加直观地了解开封党的历史提供一部生动的教材,不仅有助于开封党史研究的深化和党史宣传教育的开展,而且为科学制定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政策提供了依据。对于进一步继承和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革命精神,培育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对于建设和巩固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阵地、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于服务开封红色旅游、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四、《开封革命遗址通览》对党政军机构、社会团体等原则上采用规范称谓,但为行文方便,部分地方采用了约定俗成的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