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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语用学的跨学科发展

语用学发展迅速,如今各种不同学科相互渗透,形成许多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目前,语用学的主要研究分支包括研究语言使用和理解的普通语用学(如Levinson,1983)、研究语言理解的心理认知的认知语用学(如熊学亮,1999)、研究语言和社会文化关系的社会语用学(如Leech,1983)、研究语用能力习得或获得的语际语用学和跨文化语用学(如G.Kasper & S.BlumKulka,1993;Kasper,G.1992;Blum—Kulka,et a1,1989),将语用学一般原理应用于交际学中的交际语用学(如康家珑,2000)、将语用学一般理论应用于国际交流语篇分析的国际交流语用学(如胡庚申,2004)、把语用学研究成果应用于外语教学的教学语用学(如Kenneth R.Rose & G.Kasper,2006;戈玲玲,2002)、以汉语文化为背景的汉语语用学(如钱冠连,1997;左思民,2000)、以篇章为语言分析特点的篇章语用学(如钱敏汝,2001)、以言语信息为突破口的信息语用学(如陈忠,1999)、将语用学一般理论应用于节目主持活动的语用学、有应天常(2001)编著的《节目主持语用学》等等。这里,我们只扼要介绍与本课题所要探讨的语用失误现象具有密切关系的跨文化语用学和语际语用学的基本情况。

3.3.1 跨文化语用学研究的内容

跨文化语用学(cross-cultural pragmatics)研究的是人们使用第二语言进行跨文化言语交际过程中出现的语用问题。随着对外交往的日渐频繁,跨文化交际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交际通常会用到语言,而不同的语言在使用时又往往带有不同的文化特征,这样一来,母语的文化特征或多或少会影响到跨文化言语交际,因而值得重视,这也是跨文化语用学兴起的原因。跨文化语用学领域的研究一般包括下面四个方面的内容(Blum—Kulka,et a1,1989;转引自何自然、陈新仁,2004:15 ~ 16):

(1)言语行为的语用研究(speech act pragmatics)

(2)社会一文化的语用研究(socio-cultural pragmatics)

(3)对比语用研究(contrast pragmatics)

(4)语际语言的语用研究(interlanguage pragmatics)

这里的“言语行为的语用研究”主要涉及人们在跨文化交际中能否用第二语言正确地表达或理解该语言的言语行为,比如:

【案例 7】 Do you have a watch?

这句话在不同的场合可以表达不同的言语行为,如表示“请求”,则表示请求对方告诉自己时间,一般发生在陌生人之间。此外,这句话也可以表示真正的“询问”,表示询问对方是否有手表,这种情况则多发生在熟人之间。一句话往往可以表达多种不同的言语行为(如命令、请求、询问、邀请、感谢等)。而同一言语行为可以用不同的言语形式表达,这些都需要依靠语境作出选择,如:

【案例 8】 a.Would you mind closing the window?

b.Could you close the window?

c.Would you please close the window?

d.Close the window?

这几句话都可以表达“请求”听话人关窗的言语行为,但它们适用于不同的谈话对象,对好朋友用第一句话不合适,对上级或长辈用第四句也不合适,在跨文化交际中这些不同的使用场合都应引起注意。操不同语言的人在使用第二语言交际时都会不同程度地受到自身文化背景的干扰,这些干扰是怎样在言语行为中表现出来,应对它们作出什么样的解释等等,这都属于跨文化交际中言语行为的语用研究范畴。

“社会文化的语用研究”重点是受文化影响的社交语用现象。由于语言是文化的一部分,所以文化总是在语言的使用上打下深深的烙印,但在某些情况下,文化差异却会给跨文化交际带来负面影响。中国人的自谦品格在跨文化交际中就很容易使听话人感到尴尬,如下例:

【案例 9】 E:Your handwriting is wonderful.

C:No,it isn.t good at all.I am only a beginner.

(E代表英语为母语的说话人,C代表来自中国的交际者)

本来C只须说声Thank you就足够了,但受中国文化的影响,受到表扬后,一般要说些“自贬”的话来表示谦虚,这样才算是有礼貌。可是,这会使外国人感到不舒服,因为C这种谦虚的回答反而会被E以为C在责怪自己无知,不懂得什么是好书法了。这种由于文化差异而导致的语用失误正是社会文化语用研究的对象。

“对比语用研究”是就两种语言交际功能的不同方面、两种语言不同的语用技巧和策略以及两种语言不同的文化内涵等方面进行比较。这方面的研究对外语学习和外语教学、成功地进行跨文化交际、减少或避免语用失误、促进译学的发展等都有积极意义。

关于“语际语言的语用研究”发展十分迅速,我们将单列一节“语际语用学”进行探讨。

3.3.2 语际语用学研究内容

语际语用学(Interlanguage Pragmatics,简称ILP)也属于跨文化语用学(何自然,1996)。语际语用学研究起始于上世纪 80 年代初,到了 80 年代末,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它感兴趣。1993 年,第一部语际语用学的论文集(Interlanguage Pragmatics)正式出版,由G.Kasper和S.Blum-Kulka共同主编。该书包括 11 篇语际语用学论文,作者大多是语际语用学界的知名学者。从此,语际语用学的学名正式在学术界使用开来,语际语用学这门学科也随即诞生。

语际语言的语用研究是关于人们使用第二语言时的具体语用行为,同他们的母语或第二语言的关系的研究。语际语用学既属于跨文化语用学研究的内容,也属于第二语言习得和语用学的交叉研究,因此这方面的研究也被称为语际语用学。语际语言(interlanguage),又称中介语或过渡语,是Selinker(1972)最早提出的,指的是学习外语的人所使用的非纯正的外语。通俗地讲,就是不地道的外语。用王宗炎先生的话讲,语际语言是由于学习外语的人套用母语的模式或滥用所学语言的模式或用已学过的词汇及语法绕弯子说话造成的(王宗炎,1988)。语际语用学常被定义为“研究非母语的第二语言操作者在使用和习得第二语言行为时的模式”(Kasper,etal,1989)。

我国学者刘绍忠(1997)对语际语用学的研究内容做过详细的归纳。大致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1)对目的语言语行为的语用理解的探讨。

(2)学生如何使用目的语表达或实施言语行为。

(3)第二语言语用能力的形成和发展。

(4)在理解、表达和习得第二语言语用知识过程中的母语语用知识迁移。

(5)对来自母语语用迁移的交际效果的调查和研究。

(6)语际语言使用与研究中的语用标准问题。

(7)语际语言的语用特征形成和发展与教学的关系。

(8)语际语用学研究的方法学问题。

其中,语用理解、言语行为的表达、语用迁移、交际效果(如语用失误)等受到最为广泛的关注,被G.Kasper和S.Blum-Kulka(1993)明确列为语际语用学的研究领域。

3.3.3 跨文化语用学和语际语用学的理论依据

跨文化语用学和语际语用学的理论都离不开普通语用学的基础。普通语用学又称描写语用学,按语用学英美学派的理解,是与句法学、语义学等层次并行的语言学学科,研究特定情境中的特定话语,研究人们在言语交际环境下如何理解和使用语言。Levinson (1983)认为普通语用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指示语(deixis)、会话含意(conversational implication)、前提(preposition)、言语行为(speech acts)、会话结构(conversational structure)等等。这些课题至今仍然是语用学研究的基础。

(1)指示语

指示语直接涉及词语与语境的关系。指示话的指称及其在构成语句时的意义往往取决于话语的语境和说话人的信念和意图。指示语在语言学的语用学中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人称指示、时间指示、地点指示等。

(2)会话含意与合作原则

在语言学的语用学中,会话含意(conversational implication)是重要的研究内容。根据Grice (1975)的会话含意学说,说话人说的话有时并非当真,而是通过说这句话表达另一个意思,这另一个意思就是含意。Grice指出,言语交际双方都有一个相互合作求得交际成功的愿望。因此,人们交际时总是遵守某些原则,这些原则就称为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简称CP)。交际中谈话双方如有一方不遵守合作原则,那可能是他不愿交谈下去,但更多的情况是说话人在话语表面没有遵守合作原则,而实际上说话人一直都持有合作态度。说话人故意不合作,其实是想告诉听话人,他是合作的,只不过不能按字面去理解他的话的意思,而要深层次地去理解他所谓故意不合作背后的意图。合作原则有四条准则:

a.量准则(quantity maxim):指说话提供的信息要适量。信息不能太少,但也不应多于所求信息;

b.质准则(quality maxim):指不说没有证据的话,不说自己认为不真实的话;

c.关系准则(relevant maxim):指说话人提供的信息必须与话题有关联;

d.方式准则(manner maxim):指说话人的信息应当是清楚的、不引起歧义的、简单明了的、有条理的。

以上 4 准则是Grice套用康德的质、量、方式、相关四范畴而来。关于合作原则,很多学者对其提出批评,如合作原则过于理想化(Levinson,1979);合作原则没有社会基础(Brown & Levinson,1987:5);合作原则反映了一种种族中心主义(ethnocentrism)(Mey,1993:277);合作原则刻画的是不典型的会话情形(Fairclough,1985);合作原则不能解释交际者为什么要违反它(Leech,1983),等等。但我国学者陈新仁(2000)却有新的独到的理解,他认为“合作原则与四准则之间不是一种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因为在四准则中任何一条准则里的“不合作”并不影响总体的合作。合作是一种自然的、永恒的假定。”我们觉得陈新仁的观点有一定的道理。

(3)前提

会话含意是一种语用推理,它在特定的语境下根据某些准则推导出说话人意图表达的意义。前提或预设也是一种推理,即在语言结构的基础上依靠逻辑概念、语义、语境等推断出话语意义的先决条件。预设或前提首先是逻辑和语义方面的课题,但它不能只靠逻辑和语义的分析,因为前提对语境十分敏感,它实际上也是一种语用推论。语用前提是说话人或当事人的预设,反映了说话人或当事人的态度或意图。语用前提还涉及说话人实施言语行为和语句所处语境的合适条件。此外,前提一般是交际者彼此互知的。

(4)言语行为理论

根据言语行为理论,“说”就是“做”,言语就是行为,言有所为,以言而为。从句法或逻辑语义的角度看待语言,只能了解“言之所述”,如从语用学的角度看待语言,则可了解“言之所为”。言语行为理论来源于以下的假设:人类交际的基本单位不是句子或其他表达手段,而是传达特定意图的行为,例如“陈述”、“请求”、“提问”、“命令”、“感谢”、“道歉”、“祝贺”等。言语行为的特点是说话人通过说一句话或多句话来执行一个或多个上面列举的行为,这些行为的实现还可能给听话人带来某些后果。Austin (1962)认为,言语行为可分为三个类型:以言述事、以言行事和以言成事。其中,以言述事是最基本的,只要说话就有以言述事行为。以言行事是最有用的,说任何话都意味着实施特定的行为。以言成事是一种结果。Searle (1969)还提出了有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他认为,言语行为大都不是直接表达出来的,人们经常用表达一种行为来实施另一种行为。

(5)礼貌原则

Grice的合作原则给解释话语的会话含意提供了一种机制,但却没有说明合作原则为何是必要的,为何说话人又要经常违反合作原则的诸准则,以让听话人从违反准则的反面去推导说话人话语的特殊含意。Leech (1983)提出的礼貌原则补充了合作原则的上述不足。他认为,说话人之所以要违反合作原则,之所以要把话说得间接,是出于礼貌的需要。

Leech认为构成礼貌的重要因素是命题内容给交际双方带来的损益情况和话语提供给听话人的自主选择程度。说话人话语的命题内容越有利于听话人,话语就越礼貌,反之就越不礼貌。话语提供给听话人的自主选择度则是由话语的间接程度决定的,说话人的表达越间接,其强加程度就越小,听话人自主选择的自由度就越高,而话语的礼貌程度也就越高。

损益等级与话语间接程度可以各自独立产生作用,但也可能发生冲突。命题内容有利于听话人的话语,如提供、道歉等行为,使用直接方式是礼貌的,相反,使用太间接的表达方式,则显得发话人给予听话人的利益言不由衷,不够诚心。以此为基础,Leech进一步提出了制约人际言语交际的六条礼貌原则,它们是:得体准则(tact maxim)、慷慨准则(generosity maxim)、赞誉准则(approbation maxim)、谦逊准则(modesty maxim)、一致准则(agreement maxim)和同情准则(sympathy maxim)。

其实远不止以上所提及的内容,比如Sperber & Wilson(1986/1995/2001)提出的关联理论、Brown,P.& Levinson,S.(1978)提出的面子理论、Dawkins(1976)提出的模因论、Chomsky,N.(1991)最简方案中所体现的经济原则等理论似乎都可以成为跨文化语用学和语际语用学的理论基础,也是语用失误研究的理论基础,这里不再逐一阐述。

总之,认真学习和掌握以上语用知识和语用原则,对提高跨文化言语交际能力、减少语用失误的发生一定大有帮助。 MYjCH1pxTWfT78edJlgIQLxeBfC9iftFoIta1/k0PjFQZfVllqV/9U6uNSvSR6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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