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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识的社会系统效应本质

(一)认识是主体对对象的系统效应反映

人是社会的人,认识的发生通常是主体思维对对象的能动反映。能动的基本意义,指在人脑中的主控意识的主动的、有目的的控制。认识是人脑内统性事物对对象的反映,包括两部分,当主控意识几乎不作用时,是直观的、简单的、条件的映射;当主控制意识作用时,是能动的高级的反映活动——作为一个社会的人大部分是能动的认识反映。认识的对象不一定是客体,也可以是人脑内的主控意识以外的其他的统性事物——这就是对认识结果,即反映的认识——通常也可以称为思维或思考。因此,人的认识既含有再现客体内容的反映的特征,也含有主体能动的和创造的思维的特征(思维的方向是实践要求)——认识是主体以实践为基础对客体的能动的、创造性的思维再现。

脑系统涌现是认识的自然本质,能动的反映是认识的社会本质。反映特性是人类认识的基本的规定性。认识是主体意识对客观存在反映,在不同的高度,人以观念的方式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认识的客体是不依认识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然而当认识的对象是人脑中的统性事物时——对认识反映的认识,这个时候,认识的对象不直接的对应客体,认识可以对认识的反映进行改造;但人的认识不论表面形式多么抽象和复杂,归根结底来自反映客观对象。马克思把反映论同黑格尔区别开来说:“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 如果按照这种说法,统性事物也是物质的范畴。

人的认识所具有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客观上是由于主控意识的相对独立而具有的机能,但它也是社会的人的本质要求。人的认识不同于动物的反映活动,它不是主观对客观的简单、直接的摹写,而是一种能动的、创造性的活动。列宁说:“认识是人对自然界的反映。但是,这并不是简单的、直接的、完全的反映,而是一系列的抽象过程,即概念、规律等等的构成、形成过程。” 尤其在科学认识的抽象活动中,认识结果不再是同直观课题相对应的感性的形象,而是以抽象的范畴、概念、符号、公式、图形等形式出现的,更深刻的反映着自然的精神的“构建”物。人认识的创造性在于,从事实践活动,基于这种认识,结合自己的需要塑造出客体未来的理性形态和功能。人类认识的社会本质在于,能动的、创造性的反映,其意义在于,它不仅能反映出对象的本来的状态,而且能够把它同反映人自己需求的意愿联系起来,构成对象对于满足人类社会的需要所应当具有的形态。列宁说:“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 比如,自然界中只有山川、河流等自然物没有铁路、火车,人认识的创造性能能动的改变自然物质的状态——即实际改变之前在人脑中对于人来说“应当如此”的自然物面貌反映出来,即生成涌现。创造和反映是人类认识的同一人脑系统活动机能的两种不同组分活动涌现和不同系统目的的功能。

“选择”和“构建”是人类认识的能动性的重要内容。变形虫对外界的反映也是有选择的,它只反映那些对它生命有利害的信息,但这并不等于主体能动性——因为在能动性未达到一定程度(主控意识未独立到一定的高度),只是生命的本能。构建的能动的认识,不仅要指出主体对信息加工的选择、筛选和淘汰,也要揭示主体对于来自客体的信息所具有的接收、整合、放大、系统化加工等能动机制。

认识就是人脑对信息的能动的反映和构建。信息不是具体的物质实体,也不是能量。信息与物质和能量密切联系着。同一信息可以通过不同的载体来传递,不同的信息可以通过同一载体来传递,离开物质客体的信息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说,任何信息的发出、传递和接收都必须有一定的载体。信息是统性事物的物质形式。认识的过程,是主体对客体的相互作用,从客体获取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有组织的加工和改造的过程。在人的大脑中,主控意识是反映的信息模式加到脑内的部分统性事物中,形成与客体同构异质关系的观念或观念系统。认识中,客体以信息的方式进入大脑成为统性事物携带具有该信息模式的表现,即观念性的存在物,而主体通过主控意识与其的系统作用,即观念的形式获得客体的内容。认识是主体和客体之间伴随着一定的物质相互作用而发生的信息相互作用的过程,是一种系统活动的过程,这一过程的关键在于意识思维建立同外部对象的结构相一致的信息组合——这种组合的模式由脑系统统性事物携带并显现。这是认识能否正确的关键。

人的认识作为社会的高级反映活动,必须有信息参与;或者说,主体与认识对象的统一,其相互作用是以信息为媒介的。人认识对象,关键在于通过对对象信息的选择、解析、重组和编码过程,以符号化和逻辑化的方式在人脑中建立起与对象具有同构性的信息组合——该信息组合由人脑系统的统性事物携带。认识活动中,人脑作为能知系统是信息的获取者、加工者和组织者,即信宿;对象作为所知系统是信息的发出者、提供者,即信源。认识的过程就是主体与认识对象相互作用结合,形成一个信息接收、存储、加工和输出的过程。主体和认识对象相互作用,使信息传输的媒介即信道。从多方面获取有关认识对象的各种信息,信息量越大,信息保真度越高,信息在通过中间环节传输的过程中,信息量会衰减,信息本身也会发生变形和失真——信息的传输,其实是认识对象的统性事物模式,通过通道媒介的统性事物承载,传输到人脑;传输的是统性事物模式(构性的映像),不是组分事物,也不直接的是统性事物。应当强调,认识活动所发生的信息变换过程,不同于一般物质系统在相互作用中伴随着材料和能量的变换而发生信息变换;认识活动的信息,主要由大脑主控意识对相对纯粹的统性事物信息进行加工、改造和重组,构建新的信息组合(能够存储、栖息于大脑组分事物中)。人作为能动的主体不是被动地接受对象的信息,而是通过改造客观对象的实践活动,主动地从客体获取信息,并以大脑中的信息性结构作为认知和思维的定势——它是在主控意识经常激发的或率先激发的信息性构物(统性事物),它在认识中往往具有优先权,具有胚胎作用、规范作用和引导作用。定势出现极端,它将加入主控意识或成为主控意识的部分,比如强迫症。

认识过程中,影响主体对信息进行加工和改造的,不仅有既往知识、经验等理性的因素,还有以情感和意志为主,并包括信念、理想、习惯和本能在内的各种非理性的心理因素。对人的认识能力的发挥和运用,对主体选择和构建信息的活动,会起到激发、导向和调节等重要的作用,因而它们也加入到主体的认识结构当中,和理性因素一起共同成为主体由自己的地位、本质力量所决定的对客体的一种主动态势、能动态势,即主体势。主体势和主控意识是区别的,虽然两者都是人脑系统的功能或属性,并且,认识都同时具有它们;但主控意识是常驻的统性事物体,是脑系统的一个子系统;而主体势是脑系统的功能是整体的功能;主控意识是主体势的一个部分,也是核心部分;主控意识不能直接的认识事物,主要通过控制主体势进行认识活动。主体势在认识活动中表现为一种认知定势,它决定主体对客体的选择,决定运用何种中介手段和怎样运用中介手段的选择,决定主体对客体信息的构建方式和解释方式等。

(二)认识从系统实践中来

认识的自然发生是统性事物在人脑的相对独立显现。认识的社会发生来源是实践。从社会角度看,真正有意义的认识从实践中发生和发展。在整个人类社会中,没有实践的认识的生成是低级的——是没有脱离动物局限的。认识从社会实践中发生,也在社会实践中发展。

所谓认识,是指人获得关于世界的知识的活动及其成果,即主体对客体的观念的把握。广义的认识是指人的意识活动的全部形式或状态,而通常所说的认识是狭义的,指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之间的一种特定的对象性的关系。认识的发生,首先是自然发生的因素,即生物进化和心理发生的因素;其次是社会的因素。马克思把认识发生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辩证地结合起来,即认识从实践中发生,从对社会和自然的劳动实践中发生。实践既造成了主体和客体的分化,同时也推动着它们不断实现统一。人类实践是以自觉目的性为基本特征的能动的物质性活动,它要求人形成关于对象的稳定的一般的规律性知识,要求人不仅能够反映事物的当下的、个别的状态,而且要超越具体的认识情境,通过个别认识一般、透过现象认识本质,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实践改造对象的目标和方案。人具有主控意识,在动物所具有的那种对个别事物的直观反映的基础上,根据实践活动的要求,对反映的结果进行再认识——控制、筛选、重组和改造,以观念的方式把握对象,满足实践需求。实践使主体和客体分化,使认识发生成为必然的和可能的——即主体明确地意识到自己是认识活动的发起者,另一方面明确意识到认识活动的对象是身外的存在。这一点,一般动物难以做到,不具备实践能力的婴儿也做不到,实践尤其社会实践的个体发展中逐步使之成为必然和可能。

实践作为人所特有的工具性的操作活动,能够具体地暴露事物内部的各种属性和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使之成为人的观念所把握的内容。人以工具为中介同对象发生相互作用,是使用一种具有稳定性和普遍性的特殊物质手段去作用于客观物质对象,它通过物化的手段使主体的活动客观化:一方面能把工具与对象的相互作用变成人加以认识的客观现象,从而扩展了认识对象的范围;另一方面能使人不受感觉器官和生理状态的限制,在尽可能广和尽可能深的程度上获得关于客体的经验和知识。

认识的发生过程也就是人的认识能力的产生过程。劳动实践不但促进了人脑的发展,而且产生了人所特有的认识结构和认识程序——内化于人脑的主控意识的活动规律中,形成专属于人的认识能力。以大脑为中心并有感觉器官为门户的系统的神经生理结构,为接收、摄取、加工、综合各种复杂刺激信息并形成初步的认识反映准备了条件。在从猿到人的发展中,人的大脑体积增长是有限的,但人类认识的发展却是无限的——无限的认识来源于实践发展中形成的人所特有的社会性的认识结构,即以社会性的经验和知识为背景,并包括这些经验、知识的结合方式和活动程序在内的现实的认识结构。人的社会性的认识结构是在人与对象的关系相互作用中,通过实践活动的内化即外部活动向内部活动的转化而逐步形成的。比如,人在做工时的动作要受眼的监督,人的视线要随做工的手而运动,在劳动活动过程中不断视觉器官与触觉器官之间形成大量的联系,而且手的功能活动对脑的发展也有特别巨大的影响——主要是主控意识关注此些联系,使“手——眼——脑”之间的相互作用被主控意识接纳并作必要的存储和激发,一方面使手的动作更加灵活、主动和协调;另一方面“训练”并形成人眼所特有的感知——运动方式,即在主控意识激发和调控下,人眼不是被动地接受外界的刺激,而是按照手的动作方式主动地、有规律和秩序地对对象进行“扫描”,使认识对象的信息模式更适当和更有效的进入人脑。长期如此,类似的方式以理性和逻辑的方式积淀为人的感知活动结构,即相对固定的感知运动模式——信息模式——能被人脑存储,并被主控意识优先激发和执行。这种感知活动结构,是无数次重复实践活动的结果——它蜕掉了感性的形式和外衣,以抽象化的方式成为人脑中的理性和逻辑的积淀,成为“有着先入之见的固定性和公里的性质” 的逻辑运演和操作的程序和规则(即主体认识图式)——本质上是由意识的主控制意识来执行这些程序和逻辑运演的,即按逻辑的方式(主控意识自我存在和活动的方式)控制统性事物子系统的激发、演化、运行和发展。

由于人的活动离不开社会所提供的手段和工具,并且个人总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受一定的教育人化北京的影响而形成自己的认识结构和认识能力。人一方面发生活动的内化,同时又以社会一员的身份,以某种方式同是社会的其他成员相结合,以观念活动的结果去指导、控制和调节着外部实际的改造对象的活动,即实现着活动的外化或对象化。这种变化发展的活动的内化与外化,不仅改造世界,而且不断改造和重新构建主体的主控意识引导下的认识图式和认识结构。

语言在一开始为了社会交往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人在社会交往中通过语言使思想获得了共同的表达方式,使认识超出了个体经验的狭隘范围——这是人的认识不同于和高于动物的个体心理体验的重要特点。语言(包括有声语言、无声语言和书写语言)携带着巨大的信息,使人通过这种可激发的特有方式,主控意识高效的获取人类千百代人的经验,获取遥远他人的经验,随着发展,成为指称和意义越来越明确和复杂、语词的概括性和抽象性越来越强的符号系统——这种系统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信息模式,越来越适合人脑中主控意识对其的识别、显现、加工和处理。由于人的认识活动由低级到高级形式都有语词的参与,这就保证了人作为社会性主体能够对事物的普遍性进行反映。认识的发生发展以语言、符号的发生发展为标志和手段,实践中,语言、符号的发生发展又促进认识的发生发展。

实践推动着认识的发展。古代人们的认识,古代的科学,首先取决于当时的农业生产和手工业生产的需要,也在相当程度上受统治阶级的需要特别是战争的需要所制约。古代修建水利工程、帝王宫殿和坟墓、教堂、城堡和战舰,古代的力学、数学就在这样的实践需求下发展起来的。近代力学也是有发展背景的,恩格斯谈到欧洲文艺复兴事情自然科学的迅速发展时说:“资产阶级为了发展它的工业生产,需要有探察自然物体的物体特性和自然力的活动方式的科学。” 恩格斯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 实践也为认识的发展提供了手段和条件。对于自然科学的发展来说,生产实践不仅只提需求,提问题,而且给解决问题以物质的保证——提供经验资料,提供实验仪器和工具。早期的实验手段主要是观察或观测的工具,比如天平、温度计、气压计、经纬仪、望远镜、显微镜等,比较简陋。现代实践为认识提供物质保障,比如观测手段,有射电望远镜、电子显微镜、光谱分析仪、雷达、声纳、激光测试仪等,精密而且功能强大(可遥测遥感人造卫星);实验条件有超高温、超低温、超高压、超真空以及巨大的回旋离子加速器和粒子对撞机等。

(三)认识到系统实践中去

认识到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实践是活动的社会目的本质。认识活动的目的包括自然个体脑系统目的和社会个体脑系统目的。实践为认识世界提供了物质手段,认识必须深入到实践中去。这是认识的目的。实践的需要提出了认识的课题,人们只有实际地去进行探索和改造世界的活动,才能接触并深入被研究对象,感知其现象,揭示其本质。脱离实际是不可能获得真知的。另外,应当承认,人的认识器官在生理素质上是有差别的,在大致相同的实践条件和努力程度下,人们在知识和才能上仍有一定的差异。但是,这些生理素质只是人们进行实践和获得知识的一种条件,它本身不是才能和知识。一个人生理素质不管多么好,如果脱离实践,象狼孩那样,就不可能获得知识,更谈不上聪明才智。相反,生理素质并不优越的人,只要努力实践,刻苦钻研,也会获得渊博的学识。因为,实践是认识的源泉和动力,实践又是认识发展的最终目的和最高归宿。认识必须到实践中去。

认识是相对独立的。认识是人的意识的一种自觉的对象性形式,它具有意识所特有的那种相对独立性。在人类社会发展中,认识的发展离不开实践,尽管它有自己特殊的形式和规律,遵循其特有的逻辑,但最终还是要融入到推动实践的活动中去。认识具有人的意识、思维所特有的主观能动性,如以抽象、概括的方式反映客体的一般,以分解、并列、隔离的方式提炼客体特征,以联想、想象、推理的方式描述和预见客体的运动等——它们有别于具体地、综合地、现实地把握客体的实践活动。即使作为与实践不完全同步的认识,例如总结经验教训、回顾历史、追溯已消失的现象等,以及超前的预测、假说、规划等,也最终要到实践之中进行检验。认识的结果,即知识和理论体系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运动规律。认识的结果不仅存在于认识者的大脑里,它还通过文字、语言、图像等物化形式社会化,成为同认识者个人相脱离的观念的存在。这种观念的存在既是人们以往认识活动的结果,同时也是人们进行新的认识的手段和对象即观念的客体。随着人类认识的不断发展,认识的成果逐渐沉积,这种观念的客体形成一个庞大的理论和知识体系。在这个庞大的理论和知识体系中,有自己的运动规律,谁能及时发现和捕捉这些运动方向上的问题,并进行坚韧的探索,也将在人类认识发展中做出自己的贡献(许多伟大科学家是这样做出榜样的)。

认识不管发展到哪,它是要归根的,是要为实践服务的——从根本上讲,人的认识产生出来就是为了能够指导实践,人认识世界的目的就是为了改造世界。认识到实践中去有两种情况:一是,正确的理论指导实践会使实践达到预期的效果,使实践活动顺利进行;二是,当错误的理论指导实践时,就会产生严重甚至是灾难性的破坏作用,使实践失败。不管认识指导实践的情况如何,认识都要到实践中去,并要把握好两个方面:一是,防止实践缺失理论的指导;二是,防止理论脱离实践。

如果实践缺失了理论指导,只能在经验活动的层次上自发地进行实践。这种实践只能在简单的对象上进行,对于复杂的实践往往捉襟见肘、难以应付,很难取得全局性的实践成功。尤其在现时代,随着实践活动的社会规模越来越大,实践活动越来越复杂,它对科学理论的依赖性就越来越大。基础理论的研究(也要通过实践),将指导大规模社会实践;比如信息理论指导信息产业生产和实践。脱离了实践的认识,为科学而科学、为理论而理论的“纯认识”、“纯科学”、“纯理论”是不存在的。单纯用认识领域内的东西来解释认识发展问题是不能成功的。实践产生认识需要,也产生了认识自身不断完善的需要,要求认识的完整性、系统性和严密的逻辑性。全部科学,包括最抽象的数学,就其总体来说也是以实践的需要为动力的(虽然不排除个别课题游离出现实的实践需要);面对世界上众多的奇妙现象,我们对此好奇对彼冷漠,对此深究对彼不顾,所形成的认识和理论都是不能离开实践的现实需要的。 6GGgs5rVLsj3NPYCwCn4OY77eXaDrY/6pCzVMx+2gJatXTimbqiZTkBCAh2D3o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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