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检验,又称文书检验,简称“文检”。它是综合运用语言学、文字学、心理学、物理学、化学、数学等知识与方法,检验与违法犯罪有关的各种文件物证、书证,确定文件与案件事实、文件与当事人或嫌疑人的关系。文件检验是一种技术侦查和司法鉴定手段。
刑事科学技术中文件检验的对象是与刑事诉讼有关的各种文件物证、书证。按传统观点,文件检验共有六项专门技术手段,即笔迹检验、言语识别、印刷文件检验、污损文件检验、文件材料检验、人相检验等。
(1)笔迹检验
笔迹是个人书写技能、书写习惯通过书写活动外化成的文字、符号的形象系统。笔迹检验技术是通过对案件与嫌疑人或不同案件中的笔迹进行比较、鉴别,确定是否为同一人所写。笔迹检验可以解决如下问题:认定可疑笔迹是否为某人书写,为诉讼提供证据;根据笔迹鉴别文件的真伪;利用笔迹串并案件;根据笔迹分析作案人数、书写人的文化程度、职业、年龄等。
(2)言语识别
言语是语言的个人变体,是人们在特定的环境中,为完成特定的交际任务,使用语言的行为结果。言语识别技术是运用语言学和相关技术科学的知识、原理和方法,研究言语人的言语特点和规律,并根据案件材料反映出来的言语特征,分析判断言语人的籍贯、所在地区、职业、年龄、文化程度、是否患有精神疾病等社会属性,从而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和方向。
(3)印刷文件检验
印刷文件是按照印刷的原理,借助有关的机具制作的文件,常见的印刷文件有书报、信稿纸、宣传品、票证、广告纸等。印刷文件检验是根据文件上的印刷加工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对文件的印刷方法、印刷机具和印刷品来源以及印刷文件的真伪进行鉴别。印刷文件检验的对象是可疑印章印文、可疑货币票证、打印文件、传真文件、誊写油印文件等。
(4)污损文件检验
污损文件是指受到人为的作用或自然条件的影响,发生污染、损坏及其他变化的文件。污损文件检验是根据文件的整体结构和物质材料的理化性质,对污损文件进行理化检验,揭露文件变造的事实。污损文件检验的对象是与案件相关的各种被涂改文件、被损坏文件、模糊记载文件文件等。
(5)文件材料检验
文件材料是指形成文件所利用的纸张、书写墨水、印刷油墨、印泥、印油、胶水以及糨糊等物质。文件材料检验是对制作文件的物质材料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以鉴别相比较的物质材料是否相同的过程和手段。通过对案件中的文件物质材料的外观形态、性质、成分等进行检验,以及与已知样本的比对,可以确定物质材料的种类、产地、生产厂家、牌号和批号等,为侦查提供线索。
(6)人相检验
人相是指人的面部的模样、容貌,亦称相貌。人相检验是通过照片上反映的人的面部模样、容貌特征的比较检验,确定有关照片上人相是否为同一人。按照传统,把人相检验划在文检工作范围之内,但它与文检学的研究对象相去甚远。上世纪末,我国学者把人相检验同相貌合成、颅像重合、模拟画像等技术结合起来,形成了一门刑事相貌学,将更有利于这门技术的发展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