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与御史监察机构的完全独立同时,言谏制度得到长足的发展,并开始有自己独立的机构。曹魏时期设侍中寺,作为掌规谏的言谏机关。属官有散骑常侍、给事中、给事黄门侍郎、员外散骑常侍、谏议大夫。
两晋南朝时,随着三省制的逐渐形成,谏官组织或归属于门下省,或归属于集书省。门下省,汉代谓之侍中寺,曹魏因袭之,到晋代,开始称门下省。在汉代,光禄勋内的中大夫、太中大夫、谏大夫、给事中等谏官逐渐隶属门下省。门下省内还先后出现了侍中、散骑常侍、给事黄门侍郎等谏官,这些谏官归属门下省,与侍中、门下合并起来,而与其他郎官、谒者分离开来。到了南朝,为了强化言谏,从门下省分出集书省,北齐也有集书省。门下省的长官有侍中,集书省的长官有散骑常侍。
纵观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可以看出,在侍中寺、门下省或集书省掌谏职的官员主要有散骑常侍、谏议大夫、给事黄门侍郎、给事中等。
散骑常侍,秦汉时为侍从官,曹魏以后为谏官,专掌规谏,常为显职;集书省成立后,成为集书省的长官。
谏议大夫,秦时为谏大夫,东汉改为谏议大夫,魏晋以来,为谏官,掌规谏。
给事黄门侍郎,此官源于秦汉,专管门下众事,凡禁门黄闼故号黄门,其官给事于黄闼之内,故称黄门侍郎。秦汉时,有给事黄门之职,东汉并为一官,故有给事黄门侍郎。魏置4人,掌侍从左右。晋设给事黄门侍郎4人,与侍中俱管门下众事,为辅佐侍中之任。南朝时基本不变。
给事中,魏承秦汉制,或为加官,或为定员,专掌顾问应对。南朝梁时,集书省有给事中,掌侍从左右,献纳得失,省诸奏闻,文书意异者,随事为驳,可知南朝梁时的给事中,已有“封驳”的执掌。
总的来看,魏晋南北朝时期,谏官组织初步系统化和规范化,谏官有了自己的独立机构侍中寺、门下省或集书省。秦谏议大夫是郎中令的属官,郎中令即主诸郎之在殿中侍卫,与谏诤无关,汉谏议大夫隶由郎中令改称的光禄勋,亦与谏诤无关,且无定员,地位也不高。秦汉时言谏官给事中是加官,职权也有限。魏晋时成立的门下省,统合了秦汉时谏议大夫、给事中等谏官,发展了言谏制度。南朝时,集书省又从门下省分出,专行“规谏”之权,至此,中国古代谏官组织开始系统化,言谏官的职权大大提高。魏晋南北朝的言谏官,可直接与皇帝讨论国政,有权驳正政令违失,“讽议左右,以匡君失”,它与御史纠弹监察系统一起,成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重要一翼,有效地进行封建统治的自我调节,促使整个国家机器较好地运转,从而推动了整个中国监察制度的变化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