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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建设性后现代主义所援引的理论前提是怀特海创立的“过程哲学”,过程哲学在其为人类操心的哲思中彰显出独特的解释魅力。过程哲学以超越传统形而上学困境为致思并明晰了过程本体论旨趣,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瞩目。我们注意到,早于怀特海过程哲学的马克思哲学蕴含着丰沛的过程思想资源,然而这个过程思想却未能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与对马克思哲学其他理论研究相比过程思想研究处于弱势状态。

恩格斯明确指认世界是过程集合体的思想为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但此思想仍然蛰伏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文本的矿藏中,因而开掘出马克思哲学过程思想不但极富价值且显得迫切。显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并未规制出所谓“过程哲学”,更无黑格尔哲学严整的范畴推演,这使得梳理与总结马克思主义哲学过程思想的工作极具挑战性。尽管如此,马克思过程辩证法思想如金子般散播在其理论基地闪闪发光,需要去用心发现,特别是其过程思想的实质及意蕴。这过程本身既非无根演绎与神游,亦非坚持一种绝对无立场,探索也许只能在伽达默尔“视界融合”的路径中进行才是合理的,在某种意义上解读马克思哲学过程思想是“显性理论”与“隐性理论”的统一。高清海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质上有两种理论形态:一种是付诸文字、写在书本里的属于有形的“显性理论”,它一旦被纳入“时空”框架,就有了特定的实践针对性因而比较容易理解;一种是未写出来、体现在字里行间的属于无形的“隐性理论”,蕴涵着新的哲学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和思想精神意境的东西往往并不直接在字面上,而隐含于字里行间,需要解读和领会。 后者隐含着一种明显的有“我”立场,就是用什么思路把马克思哲学过程思想贯穿起来以及以何种立场看待思想本身。在此,我们把马克思哲学过程思想同马克思哲学本体论及其哲学变革联结起来,并试图发现其内在逻辑,马克思哲学过程思想的本质是辩证法,它构成了一种新的解释世界的哲学原则,以它审视人与世界的关系及人与人的关系具有相当的校准性。

恩格斯在分析了以往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后指出,“对于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 这表明传统“形而上学终结”之后哲学世界观突出为一种思维方式,正如高清海先生所说,世界观是人们对世界的理解模式和解释框架,“不同的世界观表现的主要是人们对世界的态度、看待世界的方式、理解世界的观点不同,这实质上就是对待世界和事物的哲学思维方式”。

在西方哲学中传统的主流思维方式是一种实体思维方式,所谓实体思维方式是指,以追求世界的终极本体为致思,把世界的本质解释为独立自在之在的解释框架,它寻求世界统一性,但采取了分裂世界的方式,感性世界与超验世界、可见世界与可知世界存在难以弥合的鸿沟,引发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科学与价值、理性与非理性等的背反与对峙,实体思维方式自身存在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

哲学史中与实体思维方式相颉颃的还有一种思维方式——过程思维方式,即以联系、运动、变化、发展的观点看待世界的辩证解释框架。在这种思维方式看来,不是有了先定的唯一的不变的永恒的“存在”才有运动、变化与发展,相反存在之所以存在是由运动、变化、生成所决定的,从而过程本身成为存在之始因。过程思维方式的实质是辩证法,它实现了对世界解释从静态到动态的转向。“这个原始的、朴素的但实质上正确的世界观是古希腊哲学世界观,而且是由赫拉克利特第一次明白地表述出来的:一切都存在,同时又不存在,因为一切都在流动,都在不断地变化,不断地产生和消失。” 柏拉图的《蒂迈欧篇》表达了关于事物永远处在生成和消灭的过程之中的思想。亚里士多德认为我们的周遭世界生灭变易是经验的基本事实,它包括运动、生长、死亡、进化、衰落等含义,所有事物都处在成长和凋谢的过程中,变化过程有四种基本动因,一切事物都是从潜能到现实的过程。十五至十六世纪,欧洲启蒙运动以祛魅理性抗拒封建神学,像倍尔那狄诺、特勒肖、布鲁诺等不同程度地认识和描述了世界发展的过程性。十八世纪,法国哲学家卢梭把过程辩证法引入历史分析,他把人类社会描述为平等——不平等——新的平等的发展过程。狄德罗认为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是互相关联、相互过渡的,无论动物界还是植物界,每一生物个体都有产生、成长和衰亡的过程,“一切都在变,都在过渡,只有全体不变。世界生灭不已,每一刹那它都在生都在灭,从来没有例外,也永远不会有例外”。十九世纪,康德提出了潮汐延缓地球自转假说,包括地球在内的天体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不断地变化和发展,有其产生和灭亡的过程,整个宇宙处于生成死毁的发展过程中。费希特从形而上学高度,以自我意识为基础把自我描述为自我设定自身——自我设定非我——自我与非我统一的“正反合”过程,判定“自我”是经验世界的根据,事物发展的根据不在自我之外而在自我自身。谢林承认事物的普遍联系和自然界的进化发展,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绝对同一性”的发展是从不自觉到自觉、从无意识到自我意识的过程,自然界经历了质料、物质和有机体三个阶段,是机械性与合目的性、必然与自由的统一,而人类社会的“整个历史都是绝对不断启示、逐渐表露的过程”。黑格尔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从“绝对理念”出发把整个世界描述为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并且综合了康德的“三一”方式与费希特的“正反合”方式构建了他的哲学体系,这个体系凸显出鲜明的过程性征。恩格斯指出:黑格尔第一次——这是他的巨大功绩——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且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发展的内在联系和规律,但是黑格尔却未能完成这一任务。

关于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这个伟大的基本思想,特别是从黑格尔以来,已经成了一般人的意识。” 现代西方哲学中柏格森批判了唯理智化的分析方法,以意识哲学为切入点进一步强化了过程的本体地位,认为真正认识对象的运动是一个连续的流,事物的本质是它能动的、向上的、跳跃的、活生生的、持续的存在——绵延,实在就是绵延,绵延就是实在,事物通过产生冲动而实现创造性进化,一切进化都是以精神生命冲动为动力持续不断的创造过程。受柏格森启发怀特海创立了“过程哲学”,第一个明确将过程作本体研究,过程即实在,实在即过程,过程与实在世界同一,世界是一个生生不息的过程,过程标志着现实实有之间的联系,过程亦即“事件”的综合统一体,宇宙是一个联合的宇宙,整个世界就是一个由众多演化过程组成的结构,过程成为世界的普遍逻辑,怀特海确立了一种哲学解释原则。

纵观上述过程哲学,它们还基本停顿在对世界的纯思辨解释,或者是对世界本质的素朴猜测而拖着一条“循环论”的辫子,或者把过程设定为无人身理性的展开,或者反对传统实体观却把过程归结为“实在”,实体思维如阴魂不散缠绕其中,它们并未真正超拔出传统形而上学的窠臼,最终沦为柏拉图哲学注解。症结在于拘泥原子式地考察世界,从而使过程哲学成为“署名”的个体思辨,就像处在玻璃瓶中找不到形而上学的现实出口。如有学者认为“怀特海的过程哲学就像一只正在蜕皮的蝉”,他的视角是一种“无主体”状态的平面化静态视角。

马克思哲学引入社会实践参量,以社会实践过程论终结了旧的思辨过程哲学,开辟了哲学解释的全新视阈。马克思哲学是实践过程哲学,内蕴现实性与辩证性维度。学界认同实践是马克思哲学变革的阿基米德点,但是对于实践在何种意义上成为马克思哲学的本质则见仁见智、争鸣不断。问题涉及对实践本身的解释,从一定角度看实践决定理论而实践又是在理论决定下的实践,如何超越这种循环解释?本来实践内涵“思维”与“存在”两个维度,而又如何称实践为“把思维和存在统一起来的现实中介”?如果把实践视作实体并归结为本体,那么是否涉嫌一种实体思维的复辟?如果把实践归结为主体性解释原则,那么又是否存在自我中心论的嫌疑,从而重蹈唯心论的陷阱?在我们看来目前实践论(是指以认同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实质是实践为核心的观点群)的困境在于有意无意地回避了对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或者不能对哲学基本问题作出正面回应,因而把马克思哲学的本质理解为实践还不够,须把实践理解为一个过程,实践是一个过程。归根结底,形而上学的一切问题导源于人的实践过程,从而也必然消解于人的实践过程。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人应该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真理又总是从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的过程。有谁不把实践视为过程?但把实践视为过程彰显着马克思哲学独特的解释原则。人的社会实践过程体现着思维与存在的基本矛盾,思维与存在为对象性关系,它们存在的至根原因在于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终极原因。……只有从这种普遍的相互作用出发,我们才能达到现实的因果关系”。 马克思哲学不是从单纯的“思维”出发说明世界,把“存在”归结为“思维”;也不是从单纯的“存在”出发说明世界,把“思维”归结为“存在”,而是在思维与存在的相互作用、相互规定的过程中说明思维与存在本身。“对社会主义的人来说,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他有直观的、无可辩驳的证明。因为人和自然界的实在性,即人对人来说作为自然界的存在以及自然界对人来说作为人的存在,已经成为实际的、可以通过感觉直观的,所以某种异己的存在物、关于凌驾于自然界和人之上的存在物的问题,即包含着对自然界的和人的非实在性的承认的问题,实际上已经成为不可能的了。” 思维与存在通过相互作用确证自身,没有存在即无思维,没有思维也无所谓存在。“一个存在物在自身之外没有对象,就不是对象性的存在物”,“非对象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Unwesen]。” 既为“非存在”,那么也就没有关于“非存在”的知识。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过程中的产物,从而人的思维绝非开天辟地以来的“存在者”,也只有进入思维视野的存在才是与思维共在的现实的对偶性的存在,从人的这种主体性上说一切存在又都是为我存在,正如马克思所指认,“被确定为与人分割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 脱离这种对象性关系追问何谓思维何谓存在是设定不存在存在,因而是一种无解的抽象。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葛兰西认为,当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说出客观性就是指人类意识之外的实在性和人类之外的自然界是永恒的时候,实际上是一种神秘主义。胡塞尔批判了哲学观上的自然主义态度,不考虑认识如何可能而把通过认识获得的认识当做不言而喻的。这暗含着思维或存在又是反思性范畴。贝克莱认为存在就是被感知,笛卡儿说我思故我在,休谟认为知觉之外一概不可知,康德认为不能认识物自体,维特根斯坦认为对神秘之域必须保持沉默,阿尔都塞认为人的认识不可能跳出自己的头脑……所有这些都先行地把思维绝对化成唯一存在,因而用思维屏蔽和否定一切,本质上是唯心主义独断论的非对象思维。并且唯心主义者所规定的思维只是单纯的个体思维,他们忽视或否认了思维的社会本质维度。诚然思维呈现于一个个个体,但思维的本质却是社会性思维。恩格斯鲜明指出:“什么是人的思维。它是单个人的思维吗?不是。但是,它只是作为无数亿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的个人思维而存在。” “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 而且“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 人的实践过程展现出思维与存在为一种互动结构,人“意识到必须和周围的个人来往,也就是开始意识到人总是生活在社会中的”。 通过社会实践交往行动确证思维的真实性,像巴赫金的对话主义十分突出地强调了人类语言活动的双向交流特性,罗尔斯主张从伦理和政治两方面重建社会正义理论和自由主义的社会政治哲学,哈贝马斯主张在社会批判理论或交往行为理论的基础上通过普遍语用学的方法建构“商谈伦理”,这些都指认相信通过社会实践能够解决意识内在性难题。

马克思哲学实践过程辩证法超越了唯物论和唯心论的知性对立,改变了哲学的提问方式和解答方式。实践过程辩证法明示,“本原”或“终极”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过程本身。本体只具有“终极性”(它不是终极本身),这意味着终极是一种基于实践的理想的逻辑设定,一个理想因为实践而终结,一个新的理想因此诞生,人的存在注定为这样一个自我肯定与否定的过程结构,从而印证了苏格拉底对哲学“认识你自己”的本质规定。本体的本质不是拥有终极而是对智慧的爱和对终极追求的过程,正如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所指出的:“事情并不穷尽于它的目的,而穷尽于它的实现,现实的整体也不仅是结果,而是结果连同其产生过程”。目的本身只是僵死的共相,赤裸的结果只是丢开了倾向的死尸。 马克思强调“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的本质合一,“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解释为革命的实践”。 实践过程辩证法是马克思哲学对于整个世界做出令人信服的合理解释,也是马克思哲学为人类做出的重要哲学贡献。

“思维方式是人们思维活动中用以理解、把握和评价客观对象的基本依据和模式。” 思维方式也就是思维活动中相对稳定的模式、程序和习惯,亦表明人们考察事物的不同视角。现代哲学思维是一种关系思维、创新思维和过程思维,强调事物的过程是多种因素耦合的形态,其灵魂是可能性高于现实性。怀特海的过程思维方式旨在批判、超越二元对立传统,试图将本体与现象、一与多、动与静、永恒与流变、存在与生成、心与物、事实与价值等统一起来,因而是一种生成性、开放性、创造性、动态性的思维方式。马克思实践哲学超越了传统思辨哲学,确立了实践过程思维方式。所谓实践过程思维方式,就是现实、感性的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通过一定手段而进行主体活动,它把主观和客观、本质和现象、目的和手段等等相互作用中的对象性存在看作原本不可分割的流动整体,人、自然、社会都处于生成性的实践过程中,体现着否定性的自我统一,通过创造而实现进化,又通过对象性存在关系理解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自身的互动生成。马克思哲学实践过程思维方式:首先,强调“对对象、现实、感性”“当做实践去理解”。推动哲学家前进的“主要是自然科学和工业的强大而日益迅猛的进步”,理论的本质或现实性即实践性,实践理性高于理论理性;其次,认为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一切事物都作为过程而存在,将自然、社会、人看作与实践活动相连的不断变化、生成的过程,实践过程是人确立自我价值的根基;再次,主张事物的历史生成性。“世界从本质上是某种从混沌中产生的东西,是某种发展起来的东西、某种逐渐生成的东西。” 实践过程思维方式不同于传统实体思维方式的预成论,认为一切存在是生成中的存在,整个世界是生生不息的过程;最后,强化对象性视角。实践本身具有两极性,体现为人实践过程中的主体与客体、理性与非理性、科学与价值、现实与未来等的矛盾性,概言之——思维与存在的矛盾。对象性视角是一种关系思维,任何事物都处在“相互作用”的关系中,以对象性理解人与物、理性与物质以及以人为主导的内在统一,和在相互作用中看待一切事物及一切问题。马克思创立了以实践范畴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将实践看作一个过程,给世人展示了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即实践过程思维方式,实践过程思维方式是马克思哲学把握属人世界,理解、诠释和评价一切哲学问题的根本思维方式。

以实践过程思维方式理解人的本质及其人的发展能够克服目前人学理论研究的不足,以实践过程思维理解发展的实质能够克服目前发展哲学研究的不足。就人的本质理论研究而言,存在着把人的本质固化为实体性设定的偏颇,其所设定的“人”作为“科学人”不过是一个僵化的人,马克思哲学实践过程辩证法揭示人的本质是其活动生成的本质,具有无限的开放性和创造性。就发展哲学研究而言,流行的观点从狭义上理解发展,造成难以把发展哲学同社会哲学等发展学区别开来的困境。以实践过程为基点的思维方式从对象意义上理解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并试图揭示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构成一种哲学解释原则。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构成发展哲学的两大中心主题。在当代中国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遭遇着林林总总的问题,其中“发展才是硬道理”为发展过程的中轴原理,但这绝非意味一种僵化解释,在一个超越了“物质主义”的后物质主义背景下“发展才是硬道理”又是反思性的,追求一种持续、平衡式发展就更具“硬道理”意蕴。同时,中国当下压缩时空的转变带动着文化结构的变动,实质是人们价值观念的变迁,其中所表达的是人与对象的多重矛盾。如何审视这一状况?把它置于马克思实践过程辩证法视域内就可获得合理性与合法性解释。 f5RkPWJknF969o6LXA3VHiK4+YKJGV6Cf+2vsQAydD93dwaYYSN2/5gb/qQ/vJ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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