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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

(一)含义

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指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新发育和产生的以农民为主体,围绕为农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而组建,在农户与市场、农户与企业、农户与政府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的各类社会团体、经济实体和联合体,包括农村专业合作社、专业联合社、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带有合作经济性质的技术协会、专业协会、研究会等多种经济组织形式。

(二)重要性

近几年来,涪陵区一些农民群众为适应农业市场化的客观需要,在政府的引导、扶持和农业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结合自己生产的专业特点,按照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等原则,依据共同协商制订的章程,已建立起一批对外参与市场竞争、对内提供各种服务的各类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同时,从浙江、山东等省份建立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情况和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外的成功经验看,这些组织的产生和发展,对于解决农户分散经营与大市场的矛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加快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解决目前农村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最佳方案

从实践来看,农业组织化与信息化相结合的最好切入点,是为农业生产者进行农产品销售环节的信息服务,解决好农产品的销售问题。由于涪陵区人多地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单体农户生产规模偏小,经营行为高度分散,经济实力薄弱,农民综合文化素质相对偏低,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高度分散的单个农户难以及时、准确地掌握市场信息、把握市场变化,生产经营活动难以避免盲目性,加剧了农产品市场价格的波动,增加了农业生产的信息成本和风险成本。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能为农户提供市场信息、技术咨询等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有效解决农村市场信息不对称、农户盲目跟风等难题。

2.发展现代农业的服务平台

从涪陵实际情况来看,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一方面要继续改善现代农业发展的外部条件,提高要素保障的稳定性;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增强现代农业发展的内部动力,激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因此靠广大农户单打独斗地发展现代农业是十分困难的,只有通过组建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抱团联合,才能集技术、信息、金融、营销等要素为一体,才能承载起现代农业发展的重任。

3.政府服务“三农”的有效抓手

经验表明,高度分散的、兼业化的、小规模的农户难以承接国家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投入,只有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才能形成相对有效的内部监督和管理机制,特别是对较大的地域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各级政府的指导、支持、协调等服务机制才会更加有效。

4.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的基石

面对国际国内大市场,分散的小农户作为市场竞争主体,所占份额极小,交易成本较高,交易方式落后,与组织化的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等交易对象相比,谈判力量有限,农民在市场中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容易受到中间商的盘剥,造成农户利益损失。同时由于生产规模、生产目的的盲目性,农户在市场交换中,往往处于无序、过度的竞争状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农户不得不竞相降价销售,自相残杀。要妥善解决千家万户分散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国际国内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根本的途径是把农户联合起来,建立能够代表和保护自身利益、带领农户闯荡市场的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才是切实可行的组织机制。

实践充分证明,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把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与大市场有机地衔接起来,能够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把千家万户的农民有序地带进产业化、标准化、国际化的生产经营轨道,成为农业产业化运作的有效载体,能够保证龙头企业原料的稳定供应,有利于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为农户获得更多的实惠提供组织保证;把乡村集体及其他各种利益主体的资金、技术、人才、劳力等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组合起来,有利于形成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政府通过新型合作组织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能够及时了解农民发展市场经济的愿望和要求,增强政府指导农村经济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利于政府对农业的宏观调控。总之,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组织,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农村有效实现的一种积极探索,对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农村经济的市场化进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抓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势在必行。 fVTqHSM1vLd+idlScoEJ0cpTcIzSRJfqFCzeKELuoG4p3PHxLr3r4IlMkYfuwG1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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