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几乎就像所有的政治理论与政治学说一样,保守主义政治哲学也要追溯到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相比较之下,亚里士多德则更具保守主义的气质。他最早提出超越个人意志之上的法治,反对人治;把立宪国家作为常态国家看待,把专制国家作为变态国家看待,他还嘲笑那些试图通过取缔私有财产和财产权来消灭人间罪恶的荒唐念头,并力图为自然演进的秩序、家庭、社群和传统努力辩护。在古罗马,我们也可以继续找到保守主义的痕迹。古罗马著名政治哲学家西塞罗是一位斯多噶主义者,他相信自然法的理念和人在时空上的平等,并坚持罗马共和的传统,因激烈反对罗马帝国皇帝奥古斯都的新皇权专制而最终被后者所杀害。到了中世纪,随着亚里士多德的名著《政治学》一书在 1260 年左右被译成拉丁文以后,其思想中的保守主义倾向再次得到了继承和发展。而这里的传承者便是著名的基督教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他根据基督教的原罪学说指出,人性的不完善不可能造就出尽善尽美的政府,因此认为任何来自凡人的,想使人间变成天堂的努力都是对上帝的冒犯。让·布丹也许是法国的第一位保守主义者,他表面上对君主绝对主权的强调却是出自其内心里对战争的恐惧和对和平的向往。让·布丹以捍卫宗教自由著称,他坚持主权者所制定的实在法必须服从于神法和自然。作为主权者的君主必须尊重公民的财产,未经他们的同意不得征税。说到法国的保守主义传统,也许更应该提到孟德斯鸠。从他身上我们最容易找到的不是法国人那种典型激进与浪漫的气质,而是英国人的那种敦厚和温和的气质。他强调只有在政府间实行有效的分权和制衡,自由才能得到有效地保障。他认为一个良好的政治制度不是取决于少数人的理性设计,而是深受一个民族的文化历史和传统的影响。在英国,胡克的思想对保守主义的形成有着重要的贡献。他既反对君权至上,也反对教权至上。他认为君主应该服从习惯法,并相信人有理解自然法的某种能力,但是这种能力不应被夸大。他还指出,合法的政府只能建立在被统治者的自愿同意之上。而这一观点对包括洛克在内的自由主义者和柏克在内的保守主义者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霍布斯在英国的保守主义思想脉络中也占据了一个重要的环节。表面上他与让·布丹一样,都维护君主的绝对主权,但他同样也认为,君主必须尊重建立在传统之上的习惯法,他称之为“古代的宪法”。君主的权力也许可以不受大臣的约束,但必须合乎这样的法律。君主必须尊重自然法,尊重臣民的自由权和财产权。在柏克之前,对保守主义思想贡献最大的要算是大卫·休谟。他的经验论和怀疑论及其对抽象的天赋人权学说和社会契约思想的批判奠定了保守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他特别强调人的抽象的理性能力的局限性,认为人类的文明制度不是人的抽象的理性能力的产物,而是自发演变和自然成长的产物,人的理性本身也是在文明的过程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作为保守主义的首席代言人,埃德蒙·柏克(1729 ~ 1797)是 18 世纪英国著名的政治家和保守主义政治理论家。这位爱尔兰人出生于北爱尔兰的都柏林一个牧师之家,1744年进入都柏林三一学院;1774 年当选为辉格党国会议员,1797 年去世。他在议会发表过一些有影响的演讲,主要政治著作是 1790 年问世的《法国革命感言》,这被公认为保守主义诞生的标志。柏克对法国革命的理论和实践作了全面的批判,指出自由和法律秩序、伦理准则、个人尊严之间有着不可分裂的内在联系,抽象的、孤立的自由只会蜕化为少数人的特权而终归毁灭。认为法国革命恰恰严重地破坏了自由的条件,因此,其结局必定是空前的混乱和新的专制。他对法国革命的前景有着惊人的预见力。柏克虽然没有建立起保守主义的理论体系,然而却明确阐发了保守主义的一些基本信念——诸如上帝缔造的、以身份和财产不平等为标志的“自然秩序”;“时效”所产生的权益;由无数时代共同创造、体现社会共同利益的“民族”概念;容忍渐进的和保存优秀传统的改良,反对蓄意破坏现存制度和社会秩序的激变的态度等等。柏克虽然曾热情赞颂贵族精神,但并不是一个死板的复古主义者。他所试图要维护的是英国社会由来已久的个人自由。他本人就曾属于自由主义的辉格党。因此,柏克对西方政治思想有着跨时代的深远影响,不仅为早期保守主义奠定了基础,而且依然是许多当代保守党人的精神源泉。
如果说柏克代表了英国式的温和的保守主义,那么,比柏克稍晚的法国的梅斯特(1753 ~ 1821)则代表了拉丁式的保守主义。这两种保守主义的共同之处在于他们都维护传统,反对法国大革命。其差异在于各自所维护的传统在性质上的差异。柏克的英国保守主义是要维护英国传统的自由,梅斯特的法国保守主义是要维持旧制度和王朝政治的权威。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再次看到,没有自由的传统,就没有英国的保守主义,不保守“自由”,保守就不能成为一种主义。
在德国,著名哲学家黑格尔的思想具有一定的保守主义色彩。黑格尔对传统、权威、法律和财产权的强调对 20 世纪的一些英国保守主义思想家有着重要的影响。另一方面,德国 19 世纪的一些伟大的历史学家都反映了德国保守主义思想中最为成熟的一面。其中,最有影响的要算柏克的两位德国门徒——法理学家萨维尼和史学家兰克。萨维尼强调习惯与传统在历史中的作用,反对抽象的权利。兰克则强调每个社会都是按照其本身的独特方式逐渐演化的,开客观主义的史学研究方法的先河。
自柏克之后,保守主义在 19 世纪发展为三个不同的学派。一个是法国的正统主义,也称拉丁派,属于保守主义的极右派。创始人和主要代表是两位法国贵族德·麦斯特(1753 ~ 1821)和德·波那尔(1753 ~1840)。这一派发挥柏克的神权思想并使之系统化,强力指责 1789 年法国大革命,认为法国大革命毁灭了人类长期以来积累的精神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无序的无政府状态,而且还严厉地批判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的自利倾向。他们要求恢复革命前“黄金时代”的政治制度。即统一的世界性基督教会和绝对王权相结合的封建专制。正统主义在“神圣同盟”统治欧洲的时期盛极一时,但其专制主义立场完全违背历史潮流,同时也与温和派保守党人不合拍,因而自 1848 年欧洲革命后便渐趋衰落。不过它在后来的法国保守主义传统中仍有一席之影响,二十世纪 20 和 30 年代夏尔·莫腊和莫里斯·巴雷斯领导的“法兰西行动”就是其后继者。
另一派是德国的浪漫主义,这个称号缘于赞美情感、贬低理智的精神倾向。其成员为一批缺乏科学头脑、憎恶资产阶级并支持贵族和君主制度的知识分子,主要代表有诺瓦利斯(1772 ~ 1801)、弗里德里克·冯·施莱格尔(1774 ~ 1829)、亚当·穆勒(1779 ~ 1829)、海因里希·冯·特莱奇克(1834 ~ 1896)等。此外,英国的萨缪尔·泰勒·柯尔律治(1772 ~ 1834)和托马所·卡莱尔(1795 ~ 1881)同他们也有关联。这派人持一种世俗的、辩证唯心主义的眼光,将历史理解为一个发展过程,其动因为自然和时间。他们倡导精神的绝对自由,与社会有机体论相结合,相信实现自由的唯一途径是个人献身于整个社会或国家的事业,而不是追求个人权益。这种观念最终导致无限度的种族统一和国家权力,因而同样与温和派保守主义相冲突。在政治领导权问题上,他们有一种类似精英论的观点,论证中产阶级知识分子(诗人、哲学家等)的统治使命。
还有一派是英国的温和派,主要代表除柏克以外,还有威廉·科贝特(1763 ~ 1835)、罗伯特·塞西尔·索尔兹伯里侯爵(1830 ~ 1903)、亨利·梅因(1822 ~ 1885)、威廉·莱基(1838 ~ 1903)、詹姆斯·斯蒂芬爵士(1829 ~ 1894)等。此外,本杰明·孔斯坦(1767 ~ 1830)、德·托克维尔(1805 ~ 1859)等比较保守的法国自由主义者也与他们有相通之处。这一派的价值观有强烈的贵族主义色彩,但不像前两派那样绝对化,而比较灵活、实际。他们属于资本主义社会的保守派,主要旗帜为个人自由、法治和议会政体,主张以妥协手段调解社会冲突。他们厌恶近代工业文明和资本主义民主,却又避免直接对抗,并能采取主动行动竭力将其纳入自己的轨道,防止其走向极端。本杰明·迪斯雷利(1804~1881)领导的“托利党民主”运动就是一个突出的例证。英国温和派影响最大、也最持久,是早期保守主义的主流。
这三个学派之间的界限不是绝对的,它们反对革命、抵制民主改革的基本立场接近一致。每一派在其他国度亦有代表人物,而不少思想家兼备两派、甚至三派特征。各派之间之所以存在显著差别,一是由于各国的社会传统不同,例如法国的政治斗争一向十分激烈,左右两翼没有妥协余地;二是由于各国发展程度不同,19 世纪上半期法国的社会进程落后于英国一个世纪以上,而当时的德国甚至尚未形成统一的民族国家。
进入 20 世纪以后,尤其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各国保守主义的差别日益缩小,因为他的论敌趋于一致。所以,进入 20 世纪以来,保守主义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 20 世纪初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这是传统保守主义时期,代表人物是休·塞西尔。20 世纪初是英国新自由主义发展的全盛时期,在新自由主义思想和自由党的推动下,英国议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旨在消除社会贫困,缩小贫富差距,缓和阶级矛盾,勾画出积极国家的轮廓。在这种形势下,以反对消除贫困的政策为主旨的保守主义自然备受冷落,处于劣势,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二战前。其间,20 世纪 20 年代末 30 年代初的经济危机和第一次世界大战,使西方社会陷入危机和动荡之中,从而导致反国家主义、反民主主义、主张法治的保守主义有所发展。这一时期的代表人物是奥地利经济学家米瑟斯。他的思想启发了后来的保守主义者,是保守主义承前启后的一个重要阶段。保守主义发展的第二阶段的重要代表哈耶克是他的学生。他的基本立场是反对国家主义,提倡自由放任,强调法律面前的平等和经济上、结果上的不平等是相容的,反对社会主义,不遗余力地论证私有制的合理性和优越性,表现出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某种复归。
第二阶段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 60 年代末。这段时间正值福利国家政策如日中天,社会呈现出繁荣景象,保守主义在政治上仍然不得势,但这是西方保守主义积蓄力量、构建理论体系的重要时期。当代许多著名的保守主义者,都是在这一时期崭露头角的。如哈耶克、弗里德曼、李普曼等。这一时期的保守主义继承了米瑟斯反对国家干预,反对社会主义的基本立场,但二者的理论重心又有所不同。米瑟斯思想发展的高峰期在 20 年代末 30 年代初,这时,法西斯极权主义还没有成为人类的主要敌人,所以,米瑟斯主要是在经济领域,针对新自由主义思潮批判国家干预主义和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二战后,法西斯极权主义的危害举世瞩目,这时的保守主义开始注重政治领域的批判,他们把干预主义、极权主义都与民主主义联系起来考虑,认为民主主义是一切错误思潮的滥觞,因为民主主义总是倾向于发展成为多数人的暴政。因此,这一时期的保守主义不管他们是否公开反对议会民主制,但最终都强调精英统治,主张用法治而非人民意志统治社会。
70 年代末期以后为保守主义发展的第三阶段。70 年代以来,国家干预主义和福利国家政策的种种弊端已充分暴露,它表现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简单讲,政治上的大政府形式导致机构臃肿,办事效率低,官僚主义滋长,政府权威衰落。因此,保守主义的“小政府”主张自然是人心所向。经济上,福利开支的庞大使许多国家债台高筑,财政赤字长居不下。而作为福利主要来源的高额累进税,极大地挫伤了企业和投资者的积极性,影响了国家经济的发展,有的国家甚至出现经济负增长。社会文化生活方面更是问题重重。由于推行福利政策,有意无意地将个人和国家的奋斗目标放在物质财富的占有上,导致了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的泛滥。而人们在物质欲望得到满足的同时,却失去精神追求,道德价值普遍贬值,道德相对主义日益流行,是非善恶的标准越来越模糊,人们丧失了生活的意义和目标。精神空虚、道德沦丧,成了西方普遍的“社会病”,吸毒、同性恋、嬉皮士、“垮掉的一代”,正是这种社会病造成的恶果。这也是个人主义道德体系走向危机的集中表现。结果,以强调宗教和道德、维护秩序和传统为特色的保守主义,就必然在挽救精神危机的旗号下,逐渐在思想文化领域占据主导地位。
由此,保守主义不仅成为西方 20 世纪 80 年代居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而且在政治上也连连得胜,许多国家政权为保守派所控制,如英国撒切尔和美国里根时期,世界上形成了一股强大的保守主义浪潮。这一时期保守主义队伍蔚为壮观,其代表人物除了在 40 ~ 60 年代已露头角的哈耶克、弗里德曼、李普曼等人外,还有美国未来学家丹尼尔·贝尔、哈佛大学政治学教授塞缪尔·亨廷顿、哈佛大学哲学教授罗伯特·诺齐克、美籍意大利人、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教授萨托利、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布坎南等。
与第一阶段的传统保守主义相比,后面两个阶段的保守主义的思想主张根据社会的变化有所调整,因此被称为新保守主义。也有人将新保守主义进行了更细致的划分,即划分为自由保守主义和新保守主义。自由保守主义一般以斯密等古典经济自由主义为主要师承对象,所以,这一派的成员多以自由主义自居,而否认自己是保守主义者,试图以此划清与真正的保守主义即传统保守主义之间的界线。我们前面提到的哈耶克、诺齐克以及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布坎南和政治学家萨托利都是自由保守主义者,其实也就是自由主义阵营的保守派。他们现在要保守的当然不再是传统保守主义要保守的国家的权威统治、传统伦理等,而是将要被新自由主义丢弃的最初意义上的“消极自由”。而新保守主义则更多地具有调和折中的特点,它把自由保守主义的自由市场和自由民主主张,与传统保守主义的捍卫传统道德的要求结合起来,较全面地满足了这个时期应对经济、政治、文化危机的需要。新保守主义的调和性还表现在它兼容了一些新自由主义的东西,实现了对新自由主义的福利政策和民主思想向右的方向逆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