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地报道事实,这是新闻的生命,真实性是新闻理论和新闻实践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命题。新闻真实性所衡量的,是新闻作品报道事实所达到的与事实原貌的吻合程度以及逼真程度。它的基本要求是:新闻对事实所作的报道与事实的原貌相一致。
新闻真实性的内涵,与文学性和广告真实性的内涵有着很大的差异。
在新闻写作中,任何虚构都是与新闻真实性的要求背道而驰的,因而是应当严加拒绝的。夸张,则应当严格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一般来说,在叙说记者强烈的主观感受时,在报道新闻人物的带有夸张色彩的言语时,可以使用夸张这样一种修辞方法。在新闻写作的其他场合,应慎用夸张。
文学作品虽然叙写了生活中并不实有的人和事,但仍然可以是符合文学真实性要求的。文学真实性通常表现为生活与艺术真实的统一。在文学创作中,符合艺术性要求的虚构和夸张,不影响文学作品的真实性。
广告作品中的诉求和产品、服务的本来面目相比,虽然会有某些不至于产生误导作用的夸大其词的现象(这是广告所允许的夸张),但依然可以被认为是真实的。广告的真实性必须以不误导消费者为前提。在广告作品中,恰当的虚构和夸张不至于动摇广告真实性的大厦。
1.新闻真实性最起码的要求是确有其事
新闻要确有其事,这本来是不言而喻的,但在假新闻充斥媒体的今天,我们不得不郑重其事的强调。
2.构成新闻的基本要素必须准确无误
所谓基本要素是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结果、原因,即西方新闻学所强调的 5 个W ( WHAT、 WHO、 WHERE. WHEN、 WHY)加一个H(HOW)。这些都是新闻赖以生存的因素,或者说弄清楚一个事实的起码条件、几个基本的环节。在任何一个环节上若有半点虚假,都会招致读者对整个新闻事实的怀疑,因此必须真实可靠,不能含糊其辞。
一般来说,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结果几个要素还是比较容易表达准确的,主要难度在对“原因”这个要素的概括上。很多事物,尤其是比较复杂的事物,很难简单地归结为某一个原因。单向思维、直线思维所造成的片面性与绝对化,是以往我们的不少报道让受众不信服的症结所在。
3.新闻中引用的各种资料必须准确无误
这里所说的引用的各种资料,主要是指数字、史料,还有背景资料等等。它们在新闻中的作用是很重要的。这一条要求与上一条基于同样的理由。俗话说,“一颗耗子屎坏了一锅汤”。如果在引用的资料上出现差错,也会使读者对整个新闻存疑。
4.新闻所反映事实的环境、过程、细节、人物的语言、动作及人物的思想认识和心理活动必须真实
新闻写作有一个大忌讳:绝对不能虚构情节、合理想象、添枝加叶。这是它与文学创作的一个重要的区别。刚从事新闻工作的青年记者以及通讯员,由于没有工作经验,或者没有系统地接受过新闻业务训练,在进入新闻写作时,常犯的毛病是将文学写作与新闻报道混同。为了追求生动感人,凭主观想象,在行文写作时增加了一些不真实的东西,甚至将新闻当小说写。
虚构和假设是新闻的陷阱。苏联著名记者波列沃依曾说过:一个新闻工作者不论是为报纸写文章,还是写任何新闻作品,甚至是艺术特写,他都不能也没有权力展开幻想的翅膀,即使在细节的描写上,也应该做到准确无误。要知道,任何一种哪怕是考虑最周全的杜撰,任何一种用来修饰和渲染素材的虚构的细节,都会破坏使报纸通讯有力量的主要东西——真实性。
5.能表现整体上本质上的真实
不能孤立、静止地看待事物、报道事物,而是要表现事物整体上、本质上的真实。列宁曾说过:“在社会现象方面,没有比胡乱抽出一些个别事实和玩弄实例更普遍站不住脚的方法了。罗列一般例子是毫不费劲的,但这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或者是完全起相反的作用,因为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一切事情都有它个别的情况。如果从事实的全部总和,从事实的联系去掌握事实,那么,事实不仅是‘胜于雄辩的东西’,而且是证据确凿的东西。如果不是从全部总和,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而是片断的和随便挑出来的,那么事实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甚至连儿戏也不如。” 因此,我们要追求具体事实与概括事实有机结合,微观真实与宏观真实有机结合,现象真实与本质真实有机结合。
在实践中,报道失实这一现象一直困扰着中外新闻界,并带有普遍性、顽固性的特点。造成新闻失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
1.客观原因
客观原因主要表现在政治和经济方面。新闻传播活动总是在一定的政治环境中的,其真实性的实现不可能不受到政治环境的影响和制约。正如西方新闻界注意到的,在某种社会思潮兴起的时刻,新闻界炮制的假新闻就明显增多。同时,金钱等经济利益也会对新闻报道产生强烈作用,而造成新闻失实。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过去国家财政全包的报刊等新闻媒体已经逐步走向市场,有些新闻媒体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而造成新闻质量下降。或片面追求轰动效应和市场卖点,或公然搞有偿新闻,一切服从于金钱这个指挥棒,新闻的真实性从何谈起?
2.主观原因
主观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政治素养较差,或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些糊涂、错误的观念,因而带来了采访、报道工作的失实;或报道思想不纯,有意夸大事实,耸人听闻;或为赶时髦,以偏概全;或急功近利,“超前预报”。二是业务素养较差,或对新闻文体的特点认识糊模,用文学创作的方法来对待新闻写作,以致报道失实;采访不深入,不细致,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或道听途说,偏听偏信;或知识不够,对出现在报道中的知识又不懂装懂,自以为是,结果写出来的报道往往出差错;或片面追求生动,进行所谓的“合理想象”。
如何避免新闻失实?需要记者在思想上增强责任意识,在理论上加强政治素养和业务素养,在行动上体现敬业精神。
从 2001 年新闻媒体开展“十大假新闻”评选活动至今,虽然中国新闻界上上下下齐心协力贯彻“打假”,可是媒体制造出的各色令人瞠目结舌的虚假新闻依旧不时映入我们眼帘。在新闻报道中,或无中生有,或捕风捉影,或移花接木等等,这些都是新闻失实的表现。虚假的新闻和失实的新闻,有着共同之处:违背了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前者属于“造假”(报道的是子虚乌有的东西),后者属于“失真”(与事实的原貌不相吻合)。杜绝虚假新闻和失实新闻,最根本的办法是:深入采访,严格审视,严加核实。
杜绝虚假、失实的新闻,还应当尤其注意这样一个问题:消除隐性失实现象。一部分新闻作品,所报道的事实是与其原貌相符合的,但有的报道以偏概全,在总体结论上经不起推敲,现象真实与本质真实缺乏有机结合;有些新闻作品对新闻事实所呈现的结果的报道是真实的,但对造成结果的原因的追寻和归结却并不准确,或是简单归因,或是错误归因,从而形成隐性失实,这就有待于严格的审视。
还有些时候,作为消息源的有关部门所提供的情况不实,存在着某种差错,如不能及时发现并加以纠正,就会造成不实报道。因此,对消息源提供的情况进行核实和辨别,显得十分重要。
2010 年 11 月 15 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定于 2010 年 11 月至 2011 年 4 月在全国新闻单位开展为期半年的“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活动,并指定《三项学习教育通讯》、中国新闻出版报、《中国记者》《新闻战线》《新闻记者》及各地主要新闻期刊组织相关讨论并刊登系列文章。由此可见,我们的责任部门及全社会对杜绝虚假新闻的决心。
新闻倾向性是指新闻工作者在报道中表现出来的立场、观点,除了一些自然界和科技信息的传播外,新闻一般都带有政治倾向性。资产阶级新闻机构极力否认、遮掩他们的政治倾向性,标榜“客观、公正。”社会主义新闻机构公开表明自己新闻的倾向性。我们认为,新闻的倾向性与真实性是共存的,真实性是第一位的,倾向性是第二位的。新闻的倾向性是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的,倾向性必须依附于事实,不能凭空、人为地强加给新闻事实以倾向性。既要坚持新闻真实性,而报道又难免有其倾向性,这两者如何统一?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要求是:“根据事实来描写事实”。
“完全立足于事实,只引用事实和直接以事实为依据的判断,由这样的判断进一步得出的结论本身依然是明显的事实。” 前一个要求,其基本立足点是事实。即使有倾向,也必须尊重客观事实,要根据事实来说话,这就可以做到既有倾向性,又有真实性。与此相对、相反的是,为个人成见、偏见和私利所左右,为倾向性所左右,抛开事实或背离事实进行新闻报道,如果是这样,那就只有倾向性而全无真实性了。后一个要求,立足点也还是事实。在新闻报道过程中,所引用的事实,所作的判断也完全依据事实,这样就可以保证结论本身也仍然是事实。对于实际上存在倾向性的新闻工作者来说,他们所应该做的是这样一件事:将倾向性隐藏在对于事实的真实的叙述的文字背后。一个形象的说法是“记者的舌头是缩在后面的。”
一、中国作协作家团入住总统套房
【刊播媒体】《重庆时报》《华西都市报》
【发表时间】2010 年 3 月 30 日
【作者】张晓禾杨万亮
【“新闻”】中国作协第七届九次主席团会、七届五次全委会昨日就开始在重庆举行,而作协主席团委员陈世旭、舒婷、赵本夫等也陆续到渝。记者从接待人员处获悉,这次来渝开会的作家入住的是一家五星级酒店,有的作家还住总统套房。吃的是 2000 多元一桌的宴席,接送车辆是奥迪车。
【真相】中国作协新闻发言人陈崎嵘回应,该报道是失实的。事实真相是:重庆申基索菲特酒店在 27 层确有一间“总统套房”,但没有任何人入住。全体与会人员用的都是宾馆平日标准的自助餐。会议期间,组织与会人员参观渣滓洞集中营旧址、“打黑除恶”资料展览和到重庆烈士陵园祭奠扫墓等活动,都是集体乘坐大巴、中巴车往返。
【点评】中国作协召开主席团会和全委会,与歌星张信哲开演唱会本是风马牛,只因恰巧同一日到达重庆,又住同一家酒店,于是被“新闻敏感性超强”的记者扯到一块进行“关公战秦琼”,而且非得要在出场方式、衣食住行上分出高下。结果这一比就比出事来。细读报道,标题和报道中的内容互相矛盾。比如,标题是“住:选择总统套房”,而文中却称“作家团对酒店设施的要求很简单”。如今,“娱乐至死”已成为新闻报道的痼疾,有话不好好说,有事不好好写,非得要语不惊人死不休,一定要炒成轰动新闻才满意,不摔跟头才怪!而“标题党”大行其道,危害甚烈,也由此可见一斑。
二、中国每年有 220 万青少年死于室内污染
【刊播媒体】中新社
【发表时间】2010 年 5 月 16 日
【作者】刘长忠
【“新闻”】一项权威机构最新调查显示,中国每年有 220 万青少年死于因室内污染所引发的呼吸系统疾病,因此被中国国家科技部列入“十五”科技攻关重大项目“室内空气污染控制措施的研究”科研课题。记者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今天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中国标准化委员会中国青少年卫生健康指导中心最新调查结果表明,中国每年有 220 万青少年死于因室内污染所引发的呼吸系统疾病,其中 100 万是 5 岁以下幼儿。
【真相】5 月 18 日,卫生部在其官方网站挂出关于“中国疾控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不实报道的声明。声明说,疾控中心近日未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名义举办过新闻发布会,中心也未发布过任何关于空气污染导致人群死亡的具体数据。同日,中新社总编室发出《关于〈中国每年有 220 万青少年死于室内污染〉一稿的说明》:“我社记者于 2010 年 5 月 16 日依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研究所‘十五’科技成果‘室内空气重点污染物健康危害控制技术’推广会上提供的材料,播发了《中国每年有 220 万青少年死于室内污染》一稿,受到一些读者的质疑。现接到会议承办方北京海曼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给我社总编室发来的致歉函,称‘该数据我公司未经核实,对于可能给读者造成的误解我公司深表歉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研究所科技成果推广办公室对此表示认可。”
【点评】这则假新闻的来龙去脉算是搞清楚了,但中新社的说明实在看不明白!核实新闻事实,本是媒体的职责,怎么变成提供材料的公司之责任?明明应该是中新社向广大读者致歉,怎么变成提供材料的公司向中新社致歉?更看不懂的是该新闻的最后一段:中国科技部、卫生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保健协会、中国卫生监督协会等部门今天在此间举行“国家‘十五’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室内空气污染控制措施研究成果发布会”称,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研制的以海曼普滤芯为主要净化材料的海曼普快速除甲醛空气净化器,成功为解决中国普遍存在的家装污染和室内空气污染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手段(原文如此——本刊注)。文字佶屈聱牙且不说,怎么看都像是植入式广告啊!
三、70%举报人遭打击报复
【刊播媒体】《法制日报》
【发表时间】2010 年 6 月 18 日
【作者】杜萌
【“新闻”】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材料显示,在那些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约有 70%的举报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其中,各类“隐性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因其手段“合法”,行为隐蔽,难以界定,一直处于法律救济的“边缘死角”。在近日召开的“2010年检察举报论坛”上,有专家认为,我国对举报人的保护在立法领域存在明显的缺陷和疏漏。专家建议应制定完善各种单行法律法规,以构建完备的公民举报权保护体系。
【真相】《中国青年报》6 月 22 日报道《最高检:“七成举报者遭打击报复”报道不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主任王晓新在通报‘12309’举报电话的运行情况时,驳斥了此前‘70%的举报者遭到打击报复’的说法。……这一数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主任王晓新斥为‘不客观’、‘不准确’。……王晓新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计,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很少,每年不会超过 200 件。”
【点评】作为国内最权威的法制媒体,理应比一般媒体更懂得证据的重要性。《法制日报》的报道中明白无误地告诉读者“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材料显示”,但立马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当头一棒“报道不实”。其中是非曲直,外人难以评判。但从新闻报道角度来分析,《法制日报》明显有疏漏之处。首先,没有明确指出“70%的举报者遭到打击报复”究竟是出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哪份材料?其次,所依据的材料是否权威可靠?当然,最纠结的还是第三个问题:最高检的这份材料是否可以公开?如果涉密而公开报道,则成为泄露国家机密,那就罪加一等。因此,媒体报道此类敏感问题,必须慎之又慎!四、西安市已被确定为国家第五个直辖市
【刊播媒体】《甘肃日报》
【发表时间】2010 年 7 月 7 日
【作者】张鹤
【“新闻”】要知道,国家规划的 3 个国际化中心城市中,就有西安,而且,西安已被确定为国家第五个直辖市。这更能够印证一个命题,那就是,天水、甘肃融入陕西后,将会得到更多的发展机遇。反之,则很可怕——西安、陕西面朝东部发展时,天水、甘肃就会成为少人问津的背部,经济盲区也会由此产生。
【真相】7 月 9 日,《甘肃日报》刊发《重要更正》:“7 月 7 日本报三版刊登的《智者的声音》一稿存在严重错误。稿件中关于‘西安已被确定为国家第五个直辖市’内容失实,系记者在某论坛采访时,对演讲者的演讲内容理解和文字表述有误,值班编辑审稿不严。见报后在社会上产生了误导,造成不良影响。特此更正,并向读者致歉。”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对《甘肃日报》下达《警示通知书》。甘肃日报社通过网络和《甘肃日报》刊发了更正声明;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等处理,有关部门已责成社长、总编辑作出深刻检查并处罚款。
【点评】正应了那句老话“自己的事别人先知道”!西安被确定为国家第五个直辖市,这么大的新闻,陕西媒体却没有一点动静,反倒让千里之外的兰州媒体抢了先,岂有此等好事?况且,作为一家省级党报,披露这么重大的新闻,没有官方文件,没有权威新闻源,仅凭一个专家的演讲,而且未经采访核实便仓促见报,未免匪夷所思。
五、金庸去世
【刊播媒体】《中国新闻周刊》官方微博
【发表时间】2010 年 12 月 6 日
【作者】不详
【“新闻”】金庸,1924 年 3 月 22 日出生,因中脑炎合并胼胝体积水于2010 年 12 月 6 日 19 点 07 分,在香港尖沙咀圣玛利亚医院去世。
【真相】报道甫出,香港明报发言人立即表示,“该传闻为假消息。”事实上,香港并没有一家名为圣玛利亚的医院,名字相似的圣玛丽医院位于湾仔。当天深夜,《中国新闻周刊》副总编辑、新媒体总编辑刘新宇在新浪微博上承认“编辑未作任何核实草率转发。这暴露了该编辑缺乏应有的新闻素养,也暴露了我们管理上的漏洞”,并“代表周刊新媒体真诚接受大家批评,并力求以此为戒”。7 日上午,刘新宇提出辞去《中国新闻周刊》副总编辑、新媒体总编辑职务,当天下午获准。
【点评】都说名人难当,可怜金庸老先生“被去世”已非首次。2010 年 6月,就有媒体爆炒金庸去世。当时,金庸的好友倪匡、潘耀明曾痛骂媒体“没牙齿”(无耻)。资深媒体人吕怡然在东方网发表评论《为虚假报道担责的勇气可嘉》:“尽管这则‘客里空’并非出现在《中国新闻周刊》的正刊上,尽管总监、总编们事先并不知晓那个编辑之作为,但是因《中国新闻周刊》乃隶属于中新社,而‘金庸去世’的消息又出现在其官方微博上,借助长期积淀的品牌公信力,致使虚假消息被‘当真’,以讹传讹,影响更为恶劣。在这个意义上看,老总难辞其责。”总编辑引咎辞职固然可敬,但是,对于微博这个新媒体来说,如何设置审核机制,怎样有效把关,却是一个艰难的挑战。
摘自《新闻记者》2011 年 1 月第 335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