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执政党,每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和任务的出台,都必须能够作出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阐释,以取得意识形态的合法性。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马克思主义的解读,是每一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本著“社会关系与和谐社会——马克思社会关系视域中的‘和谐社会’解读”,以马克思社会关系理论为基本视域,深度解读“和谐社会”的历史唯物主义意蕴,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和谐世界建设,提供思想资源、理论参照和方法论启示。
“社会关系理论”是马克思哲学历史观研究中的一个深层理论问题,可以说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理论内核。众所周知,人与人的关系即社会关系是一个外延非常广阔的概念,包括人们在共同的社会实践中结成的一切相互关系的总和。社会关系贯穿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始终,反映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方方面面,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在实践活动中不断被建构、解构和重构的过程。人类在当代社会生活中所遭遇到的诸多问题,如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资本关系统摄下的人际关系问题、经济社会发展和人自身的发展关系问题、全球化问题等等,从理论深层上来看,都关涉到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问题,有赖于社会关系问题的研究和解决。而在马克思的哲学历史观中,社会关系既是其“全面生产”理论当中的一种重要生产形式——社会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也是人类文明演进中的一种重要文明形态——社会关系文明或制度文明,着眼于社会关系来考察人的发展也是马克思人学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因此,从一定的社会关系视域来分析人类生活实践及其历史进展,并将人类生活实践基础上形成的各种对象性存在,如:人化自然、实物(商品、货币、资本)、分工、社会形态、社会共同体、社会结构各层面置于社会关系视域中并作为社会关系的逻辑展开来加以考察,是马克思哲学历史观的基本特色和深刻之处。从某种意义上说,马克思形成自己哲学历史观的心路历程,就是一部不断突破近代自我理性主体从而彰显社会关系总体的过程;马克思借以考察、批判社会现象的根本方法,既不是基于本质抽象的整体主义,也不是基于分析还原的个体主义,而是包含着个人与社会双重性特质在内的社会关系方法论和批判论。笔者由此指认,“社会关系”范畴是马克思历史观的核心范畴,“社会关系理论”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内核。
“和谐社会”是人类历史的永恒追求和最高境界,也是马克思社会历史观的深层底蕴,更是当今中国战略机遇期的社会主调。将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根本任务,是我们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我国新时期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理应重视和加强对这一论题的深入探讨。但从总体上讲,“社会冲突”研究范式在国外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仍占主导地位;在国内,人们或者将“和谐”作为马克思辩证法一个重要范畴,特别是作为社会矛盾范畴的过程和状态层面上来加以讨论,或者将“自由人联合体”等思想作为马克思和谐社会最高境界来加以引述。而马克思和谐社会思想的丰富内涵尚未作系统的阐述。因此,将“和谐社会”思想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治国战略,置于马克思主义社会关系理论的视域中进行解读,是深化“和谐社会”思想研究的一个重要视角,也是阐释、发扬和彰显马克思社会关系理论的当代性质和当代意义的重要路径。
论著分为五章。第一章,“马克思社会关系理论渊源与探索历程”。马克思的社会关系理论是对德国古典哲学中的社会关系思想,特别是康德、黑格尔、费尔巴哈社会关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马克思探索社会关系理论的心路历程,历经了整个德国古典哲学“社会关系”思想的洗礼,是在对它既充分吸收又批判性扬弃的基础上形成的。可以说,马克思哲学历史观的每一次重大转换,都是伴随着他对社会关系理论的重新思考和分析定位来实现的。其思想演历大致经过了一个从注重个体主体性到重视社会现实性再到以社会实践为根基构筑社会关系视域中的主体性的演历过程。
第二章,“马克思社会关系理论的特征与功能”。论著将社会关系理论概括为实践论、唯物论、形态论和价值论等四个方面的特征。其中实践是全部社会关系的本质和基础,将社会关系的本质理解为社会实践是马克思社会关系思想的根本特征;社会关系虽然产生于人的实践活动,但它一经产生便构成一种社会存在,具有客观实在性,并对人的活动形成某种制约,这便是社会关系的唯物论特征;作为人类活动的结果或产物,社会关系会随着实践活动的变化而变化,具有历史性,随着人类交往活动范围的扩展与深化,社会关系有一个从狭窄封闭走向扩张开放的拓展过程,全球一体化表征着社会关系的当代形态;社会关系的价值论特征体现在社会关系的属人性和为人性上。马克思基于一定的社会关系视域而阐发的社会关系存在论、社会关系生产论、社会关系方法论、社会关系批判论与社会关系发展论,构成了马克思社会关系理论的多维内涵和多重功能。
第三章,“马克思社会关系理论的当代意蕴”。这表现在社会关系理论的方法论意蕴、公共性意蕴和生态学意蕴。(1)社会关系总体性方法是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过程中的一条基本线索和基本方法,它既扬弃了历史上作为方法论的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的形而上学对立,也超越了当代作为政治意识形态的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的纷争。它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总体目标具有重要的方法论启示。(2)马克思社会关系理论中包含着深刻的公共性意蕴。这不仅表现在马克思从社会关系的视角来阐释公共性产生的根源,从人的公共性与自利性、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真实的共同体与虚假的共同体等三重矛盾来展开对公共性的批判,而且其公共性价值理想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启示。(3)社会关系的生态学意蕴,主要体现在马克思的“人化自然观”中。实践活动作为马克思“人化自然观”的中介或基础,现实地展开为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双重关系维度。其中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是实践活动的感性层面,属于人化自然中的显性维度;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是实践活动中的隐性层面,属于人化自然的社会存在基础。确立生态自然观的社会视域,就是把社会关系作为马克思生态观的人文向度,把资本关系作为马克思生态哲学的批判视域。
第四章,“马克思‘和谐社会’解读”。和谐社会是马克思社会历史观的深层底蕴。该章以马克思“和谐社会”为主题,从五个方面对其进行了多维度的解读,以期全面地呈现马克思和谐社会的复调式语境。这五个方面包括:从“冲突论”到“和谐论”——马克思社会研究范式的转换;人本论——马克思“和谐社会”的本体论预设;社会有机体——马克思和谐社会方法论;全面生产理论——马克思“和谐社会”的实践基础;公平观——马克思“和谐社会”的价值诉求。
第五章,“和谐社会的实质是社会关系的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新社会的价值取向和本质属性,也反映了我国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更是我们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上的深化和实践上的拓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与“和谐社会”的有机结合,其中社会主义的性质决定了和谐社会“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的制度性特征。和谐社会的实现取决于人民群众自觉创建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表现为“和而不同”、“共建共享”的实践性特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社会发展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在实践过程中的统一,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和历史阶段在现实运动中的统一。
社会的本质是社会关系,和谐社会的实质是社会关系的和谐。和谐社会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以及人类自身的和谐等三重维度。但就其实质而言,则是社会关系的和谐程度。社会关系的性质和发展水平,极大地制约着人对自然的关系和人类自身的关系。其中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党群关系、政群关系、劳资关系、城乡关系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关系的重要基石,人际关系的和谐则是和谐社会关系的“晴雨表”。走向和谐与共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终目标。
撰写本著的材料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原著的研读和阐发(主要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4 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2、3、23、25、42、46 卷等);二是国内外相关问题研究成果的借鉴与吸收。所列注释和参考文献如有疏漏,恳请方家见谅。
本著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马克思社会关系视域中的“和谐社会”解读》(项目编号:06JA710021)的最终成果。其中有些章节的成果已经以论文的形式在《哲学研究》《社会科学战线》《学习与探索》《社会科学》《学术研究》等国内重要刊物上发表。
著作出版之际,要特别感谢浙江师范大学社会科学管理处郑祥福先生提供的指导和帮助,感谢中联华文编著中心张金良先生为本书出版所做的努力。最后还要感谢我的爱人陈建红女士和女儿孟珂,她们的关爱使我在艰辛的写作过程中总是洋溢着生活的欢乐。
作 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