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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军民融合

(一)中国

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是我国国防建设长期坚持的重要方针。“八五”、“九五”期间,我国军民结合的主要方式是发挥军工资源优势开发民用技术和产品,在军工单位内部实行军民结合、以民养军。“十五”期间,军民结合层次有所提升,军工企业之间、军工企业与民用企业之间以产品和技术为纽带,在生产领域开展广泛的军民合作、优势互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不仅再次强调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方针,而且明确要求:要“健全军民互动合作的协调机制”。“十一五”期间,国家将更加重视和提升军民结合的层次,把建立完善军民互动合作的协调机制作为彻底打破军民体系分割,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改革调整的突破口。因此,军工企业要充分发挥生产、管理、经营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加强与民用企业结合的广度和深度。相关部门也要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体制机制创新、武器装备的技术开发和生产等不同层面,为企业探索以民建军、以民养军、以民促军等诸多军民互动合作模式提供制度保障,从而推动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美国

冷战时期,美国国防科技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是“先军后民,以军带民,全面发展”。在这种战略思想的指导下,美国以国防科研为轴心,由此刺激并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转。美国正是依靠其强大的经济和科技实力,利用原有国防工业生产结构以私营为主,外延较广的特点,采取国家资助,军队与大专院校、私人企业联合发展高技术的办法,加速国防科研和民用技术的一体化发展,军民兼容开发技术资源,将大量尖端科技转化为民用,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冷战结束后,美国对军民一体化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将国防科技发展战略中的“先军后民,以军带民”思想调整为“军民并重,以民养军”,最终实现“军民一体化”。战略思想的转变既是军事技术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有外部的原因。首先,国防科技的先行发展规律受到了挑战。历史上,大多数科学技术新成果或是由军事部门首先开发出来,或是首先应用于军事领域。军事技术与民用技术之间存在着“鸿沟”。这种差距在保证军事技术先行的同时,也阻碍了军事技术的发展。当社会整体科技水平远远落后于军事技术时,军事技术很难单独向前发展,一些军事技术发展目标也难以实现。其次,随着新技术革命的到来,许多技术具有军民两用性,并且其在民用领域的发展要远远领先于军事领域。如果仍一味地强调国防科技的独立先行发展,势必会造成得不偿失的后果。技术不仅要有军转民,还要有民转军。只有将军事技术与民用技术结合起来,相互促进,才能保证军事技术的更好更快发展。

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分别维持相互独立的国防和民用科技工业基础,将在很大程度上导致资源重复浪费和工作效率低下。为了加快高科技在军事领域的应用,降低技术的成本,缩短武器装备的研制周期,就必须加强军民结合,大力发展军民两用技术,积极开展军用与民用领域技术的双向转移。为了达到这一目标,美国政府拟定了调整、改革和重组三步发展策略,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在国防部设专门的国防技术转移办公室,用以负责拟定技术转移和两用技术政策。此外,美国政府还提出了要把“国防科技工业基础”和“民用科技工业基础”结合起来,组成统一的“国家科技工业基础”的目标。其在《国家安全科学技术战略》中就有明确的表述,美国的目标就是建立一个既满足军事需求又满足商业需求的先进的国家技术与工业基础,力求在有限经费情况下继续保持军事技术优势。并指出美国更好的选择就是朝着军民一体化的目标迈进,使得多数企业通过竞争为国防服务,少数企业依赖国防合同。

美国在发展军民通用技术的研究开发上,注重强调了三个方面。首先,注重功能上的结合。尤其在空间技术和信息技术领域,美国十分重视将军用技术的开发与商业技术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如将空间指挥与控制系统的研究与民用航空在运筹计划、机运实施和空中通讯等方面的研究相结合;将战略、战术指挥控制网络建设与后勤部门综合服务数字网的功能拓展相结合等。20 世纪90 年代初,美、英、法等国合作研制的超高频、抗干扰数字卫星通信调制解调器系统,不仅满足了军方高速卫星通信的需要,而且极大地推动了商业卫星系统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应用。这种注重功能结合的技术项目也容易得到军、民双方的支持。其次,充分利用各种成熟的商业技术和产品。以信息化为基础的高技术武器装备越来越多地依赖于商用技术,只要相关的商业技术和产品能够达到军用标准或基本满足军用需求,就可以直接利用,而不必再投资研制。商业技术及其产品的军事应用,不仅充分利用了社会资源,避免了重复浪费,而且能够不断运用新技术改进战场武器系统,当新一代武器系统还在生产线上时,更新式的武器系统已经在开发研制之中了。再次,向与军方有科研合作计划的部门、单位和高校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支持。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曾说过,“在科学和技术上的投入对军备至关重要,它使我们能够站在新技术的最前沿,我们的武装部队因此会成为世界上训练最有素、装备最精良、战备最充分的部队”。 美国正是依靠大规模的研究投入和技术革新,才使其军事技术长期处于领先地位,并在商业上保持了很强的竞争力。今后,美军仍将沿着这条道路前进。

(三)俄罗斯

在俄罗斯独立之初,80%的工业与军工生产有关,国防开支占国家预算的1/4 以上,基础科学研究的一半用于军事。冷战结束后,世界格局和俄罗斯地缘政治环境的变化使俄罗斯军事需求大幅下降,不堪重负的国防科技工业便成了体制转型的重要方面,而俄罗斯国民经济中民用技术落后于军事技术的现实则使利用国防科工人才进行军转民成为其国防科工体制转型的主要突破口之一。俄罗斯的军转民开始于 1992 年,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中央政府实施的激进军转民阶段(1992 ~ 1994 年)

1992 年到 1994 年,独立后的俄罗斯在盖达尔、丘拜斯为首的激进改革派领导下开始了以价格自由化和全盘私有化为代表的“休克疗法”式改革,与此相对,俄罗斯政府对国防科技工业也进行了雪崩式军转民。

1992 年中至 1993 年底,俄罗斯有 719 家军工企业被强制转产,与这种惊人的速度相对应,西欧国家在财政充足的情况下军转民的速度也就是 3%一5%,而美国则只有 2%~ 3%。俄罗斯国防科技工业规模庞大,问题复杂,本来应该周密计划、严密组织,中央、地方和各部门通力合作,在资金保障充足的条件下方可实施大规模军转民,可惜俄罗斯没有选择这样的渐进稳妥改革之路。虽然 1993 年 3 月俄政府制定了《俄联邦国防工业军转民》,鼓励军工企业生产民品、开发军民两用技术,8 月成立了国防工业跨部门委员会,12 月叶利钦发布了“关于稳定国防工业企业和组织的经济状况及保障国家国防订货的措施”总统令,还颁布了一系列政府条例,但这些规定措施都只停留在纸上,极少落到实处。至 1994 年 9 月,政府拨款到位率只有计划的 14%。激进军转民的混乱管理加上政府拨款的低到位率导致军工企业不得不自筹经费,而俄罗斯萧条的经济状况却使自给自足根本行不通,至于指望西方援助更是不现实,因为西方早就想扼杀俄罗斯的国防科技工业。结果三年雪崩式军转民以失败告终,俄罗斯国防科技工业不仅没有走出困境,反而雪上加霜,政府不得不对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做出调整,以求弥补损失,收拾残局,将军转民进行下去。

2.地方政府推动的地区军转民阶段(1995 ~ 1997 年)

这一阶段的特点是政府放弃事必躬亲的管理方式,把权力下放到地方和企业,将国防科技工业改革的许多棘手问题交给地方政府解决。1996 年 2 月,俄政府制定了“1995 ~ 1997 年俄联邦国防工业转产专项计划”,进一步确立了军转民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

该计划包括 8 个分计划,涉及民航、动力、医疗、电子、通信和信息、原子能、建筑、化工与轻工等领域的民品发展。1996 年,俄罗斯国防部规划局、原子能部和宇航局解散了各自分管的军转民机构,同时,俄政府还与各联邦签订了关于管理国防工业综合体军转民活动的协议。1996 年 4 月成立了俄联邦军工企业私有化委员会。5 月,俄联邦国防工业委员会改组为国防工业部。然而,军转民企业的状况仍在继续恶化。1995 年同 1994 年相比生产(包括民品)下降 22.7%,1997 年同 1996 年相比又下降 16%,1995 ~ 1996 年投入运转的设备只占计划生产设备的 13%。

3.体制变迁主导的结构军转民阶段(1998 至今)

1998 年,改革失败的教训使俄罗斯政府放弃了盲目的全面军转民计划,转而以国防科技工业的重组为重点,以武器出口促进军转民。1998 年,俄罗斯国家杜马通过了《俄罗斯国防工业军转民法》,俄罗斯政府制定了新的《1998 一 2000 国防工业改组与转产》联邦专项纲要。纲要要求把武器生产企业整合为数十个大型联合公司,把将近 2000 家军工企业减少到不超过 800 家。但是随之而来的金融危机使俄罗斯无力支付改革的巨大费用,到 2000 年,纲要所规定的任务只完成了 30%。

普京执政期间,着手制定了新的军工综合体改革纲要。2001 年,俄政府通过了两个基本文件:《2010 年前国防工业综合体发展领域俄联邦政策基础》和《国防工业综合体改革与发展(2001 ~ 2006 年)联邦专项纲要》。这两个新纲领性文件规定,要对军工企业进行新一轮的结构和资源整合,加大国家在军工企业的控股程度,优化巩固在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股份,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在宏观调控上强调以国家军事订货为主要手段,加强对国有企业的政策及资金倾斜。也就是说俄罗斯不再片面强调全面军转民,而是以加强军工生产、扩大武器出口、优化企业结构促进军转民。1995 年,俄罗斯军工企业中民品和军品的比重分别为 62.2%和 37.8%,到 2003 年,这一比重已经变为 40.5%和 59.5%。

(四)英国

近年来,随着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科技的发展,一些传统国防科研部门的技术水平已经落后于从事高技术开发的民用部门,导致武器装备分系统和零部件技术的落后。从国防科技的长远发展来看,国防部必须吸引世界范围内技术先进的民用部门参与国防科技的研发,以加快武器装备的更新步伐。这种形势为民用部门参与发展国防高新技术装备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为此,国防部于1999 年在原国防鉴定与研究局下设立了国防技术转化局,主要从事先进民用技术转化为军用的工作。目前该局转属国防部司令部,继续从事原先的工作。该局通过增加与民用科研机构的国防科研合同数量和金额,鼓励技术先进的民用科研机构开发军事技术,提高其在国防科研中的地位。另外,国防部正着手直接引入竞争机制,为民用科研机构创造更多的机会。

随着军民两用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在武器装备中的运用,不仅带来了国防科研领域的技术创新,还有利于国防部集中有限的资金投资于具有战略意义的优势国防科研项目。因此,英国国防部将两用技术的开发作为一项战略规划进行推广,加大两用技术的开发力度。目前,国防部已开展的两用技术项目包括:国防部与贸工部联合开发航空领域的军民两用技术、前国防鉴定与研究局承担的贸工部民用航空研究与技术验证计划,以及国防部主持的国防与贸工部联合科研计划。两用技术的发展,给具有军民两用性的军事技术向民用部门转让带来了可能。国防部对军事技术转民用,主要是通过将科研成果解密后在国防研究信息中心定期向社会发布、与贸工部签订转让协议等方式进行的。同时,国防鉴定与研究局的私有化改革也将促进这一转让。新成立的奎奈蒂克公司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将会利用“淘汰”的军用技术开发大量的民用产品。目前,国防部已经成功开展军事技术转民用,如液晶显示器、嗓音环境下的语音识别技术等。

(五)印度

“军工私营”是印度政府扶持国防工业和实现武器装备本土化的重要策略之一。冷战时期,印度政府规定军备生产均由政府控制,非国有企业不得从事军品生产。冷战结束后,印度政府开始酝酿改革军品生产经营体制,让私有企业进入军工领域,由于种种阻力,未能迅速推行。到了 90 年代中期,由于资金紧缺,印度政府不得不与一些私人公司合作,联合生产武器装备。印度国防部在 1993 ~ 1994 年度报告中指出:政府将允许私人资本以独资、参股和合资等形式进入军工行业;私营企业将可以公平地同国有军工企业(包括国防公营企业和国营军工厂)竞争军品合同;如果私营企业已具备某种军工生产能力,国有军工企业将不重建这种能力。1995 年初,印政府宣布将分阶段卖掉头号国防公营企业印度斯坦航空公司 30%的股份。同年 5 月,国防研究与开发组织首次授予 179 家小型私有公司参与军品生产的资格。进入 21 世纪后,印度政府加快了国有军工企业私有化的步伐。印度国防部长费尔南德斯敦促私营部门在发展一支现代和自立的军事力量方面起带头作用。他认为,私营部门留出利润的一大部分用于研究与开发投资将是改造印度国防工业的唯一途径。2002 年,印度政府还作出一项重要决定:将长期以来由国家垄断经营的国防工业以许可证方式向私营企业全面开放,投资比例可为 100%,并允许外国企业直接投资印度国防工业,以便印度成为武器生产中心,并将精良的武器售往海外。根据新规定,一个私营企业如果要得到军工生产许可证,企业最低资本金应当为 2170 万美元,但外商直接投资额不得超过 26%。

通过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和民营化等途径,印度军事装备本土化步伐大大加快。一方面国有国防工业部门正在为军队生产大宗产品,另一方面私有企业也参与各种原材料、半成品、零件以及部件等军事装备的生产。目前,飞机、军舰、坦克、车辆、电子设备以及工程设备等军事装备的备件本土化工作已在进行,并且取得了一些进展。2000 ~ 2001 年度国有国防工业部门产品总价值约1800 亿卢比,而同年进口的相关产品包括部件、备件和检查设备只有 1400 亿卢比(其中不包括重要装备)。印度国防部称,到 2005 年,武器装备的国产化率要从 30%提高到 70%以上。

(六)以色列

冷战结束后,国际形势趋向缓和,中东和平进程启动。在此背景下,以色列开始减少国防开支,国防工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对此,以色列政府积极推广军转民技术,实现产品、融资、市场和物资来源等各自多元化的发展战略。主要方法有:对国防部下属企业实行公司化改造;合并、重组、与其他公司联合,建立合伙人制度;加快私有化进程;允许军工企业收购民用企业;让一些企业进入准军用市场;鼓励从军工企业退出的人员利用自己的经验和技能参与民用企业的生产;利用民间资金推动技术转移。军转民技术的发展不仅使国防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继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带动了一大批相关民用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如民用电子技术的发展就得益于军用电子技术。20 世纪 80 年代前,以色列几乎没有像样的电子工业,现在,电子产品占工业出口额的 27%以上,占国民生产总值的 12%。另外,以色列军用技术在民航、机械工业、环保设备、娱乐模拟系统等方面都得到广泛应用,现在,已很难界定军工企业的性质,很少有公司纯粹为军火市场而生产,大多数公司都生产军民两用产品。以色列飞机工业公司除拥有军用飞机集团外,还组建了相对独立的民用飞机集团、贝德克航空集团、电子集团和MLM系统工程公司等。民用飞机集团研制出了IAI1124 西风、 IAI1125 阿斯特拉及银河双发中远程公务机。贝德克航空集团从事飞机发电机和附件的改装、升级、维修和保养。该公司 1993 年完成了 150 架飞机修理工程,营业额为 2.75 亿美元。 MLM系统工程公司主要研制和生产空中交通控制系统、空中和地面测量系统、图像处理和升级系统。该公司的拳头产品为空运控制系统(MUL- T- CONMLM),具有处理雷达和飞机资料、训练和管理功能,可与已有的航空交通控制系统相结合来升级机场的小型和中型控制中心。该系统还可提供气象数据、辅助导航、通讯设备和导航状况记录及播放。目前,以色列飞机工业公司已成为一个开发各式飞机和航空系统的大规模工业集团,成为以色列最大的出口商,产品销往 75 个国家,2002 年,销售额突破 30 亿美元。以色列军事工业公司 1990 年实行公司化改造后,组建了技术、系统、弹药、武器与装甲车系统集团。该公司已进入民用通信市场,成功地开发了程控电话,目前正在开辟抗灾服务市场,通过提供紧急事件和救灾产品及各种相关服务,编织民品市场网络。2001 年,公司成立一支专业队伍,其任务是帮助政府和公司用户做好应付战斗状态或人为灾难的准备、训练和装备工作。公司竞标肯尼亚和土耳其等国的项目,还挺进南美和东南亚市场,为用户“紧急事件管理”提供帮助,产品主要用于地区指挥中心和野战部队的指挥与控制系统、特殊传感器与早期预警雷达装备、野战医院、生化战净化设备及各种通信设施,2002 年赢利 1500 万美元。其他一些公司大都有民用项目,如拉法尔武器发展局改为公司后,开发了医疗诊断设备和通讯设备,发展的手提式卫星通信终端设备占世界市场的 25%;塔迪兰公司的民品产值已占其总产值的 70%;埃尔毕特公司的民品产值也由几年前的30%提高到 70%。军用技术带动了民用技术的发展,从而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以色列军工产业已成为其富国强兵的支柱产业。 7cqf/dGxYxdXlI/NEW1fK+WSOoM1dvpcdtRIv0CJWm05QR+n9qotBGfb6gmAuyk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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