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世纪 70 年代,经过两次石油危机的冲击,日本作为“资源小国”与“经济大国”的矛盾凸显,痛感其经济基础的脆弱性以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本朝野围绕经济安全保障的研究盛极一时,强烈的安全意识促使政府于 20 世纪 70 年代末提出“确立经济安全保障”的经济安全观与经济安全战略。20 世纪 90 年代,泡沫经济破灭后,走出经济困境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进入 21 世纪,日本政府力图改革、重振经济,以确保经济大国的地位,提出经济发展新战略,而经济安全是其主要内容之一。
日本的经济安全观,有三个主要特点,(1)综合观。即经济安全问题不能仅从经济方面考虑,而应该从政治、外交、文化等方面综合考虑;(2)全球观。日本经济与国际社会密不可分,经济安全问题不能仅从国家层面考虑,而应该从世界范围内加以考虑;(3)全民观。保障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核心内容,不能单靠政府,而应该充分发挥国家、地方公共团体、企业和个人的作用。
日本在审视经济安全面临的威胁时,一不忘自身的战略弱点,即“经济大国”与“资源小国”矛盾的尖锐性及其经济基础的脆弱性。早在 20 世纪 70年代,日本就开始考虑能源、资源、粮食等重要物资的安全保障问题,认为海外资源、海上通道和海外市场与日本“生死攸关”。而从长远来看,资源、能源严重依赖海外的日本经济结构不可能有大的改变,因此,进入 21 世纪这些仍将是日本经济安全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二不忘世界经济和国际金融形势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认为由此引发的各种动荡和危机都程度不同地危害到日本的经济利益;三不忘与欧美国家之间的经济技术差距,认为差距就是一种风险和挑战,如不迎头赶上,在国际上就没有日本的出路和地位。日本经济安全的涉及面很广,可覆盖诸多领域。日本天然资源贫乏,大量物资依赖海外供应。对日本产业和经济发展来说,确保资源能源等重要物资的稳定供应至关重要。因此,日本将经济安全战略锁定在“能源安全保障”、“资源安全保障”、“粮食安全保障”和“海上运输保障”四个方面,明确指出“确保重要物资的稳定供应在经济安全保障方面具有生死攸关的重要性”。
1.能源安全保障
日本所需能源的 90%依赖进口,特别是占能源消费近 50%的石油,99.8%依赖进口,而其中对中东石油的依赖程度更是高达 70%以上。因此,日本极易受到该地区政治、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两次石油危机使其遭受重创的教训尤为深刻。能源结构的脆弱性使日本面临两种类型的石油危机:一是因产油国政治动乱或局部战争引发的短期的、突发的危机;二是因全球环境制约、石油资源枯竭以及油田遭受破坏等造成的中长期危机。
2.资源安全保障
日本矿物资源极为贫乏,但其消费量却占世界总消费量的约 10%,所需矿物资源,特别是金属资源几乎全部依赖进口,是世界最大的矿物资源消费国和进口国。稀有金属资源具有分布不均,开发风险大、周期长,短期内难以找到替代资源,易于成为投机对象等特点。因此,资源国地区性战争、政局不稳、劳资纠纷、自然灾害等都可能导致供应不稳定或中断,从而给日本经济造成巨大威胁。
3.粮食安全保障
日本人口超过一亿,国土资源有限,在粮食供应方面问题严重:一方面大米完全自给,另一方面麦类、大豆和饲料作物自给率极低,大米以外的谷物自给率仅为 30%,必须依赖进口。世界主要产粮国受灾歉收导致全球性粮食短缺、世界人口增长使粮食需求量递增、国际性争端导致进口粮食长期持续减少、地区纠纷或港口罢工致使交通受阻等因素,都会危及日本的粮食供应。
4.海上运输安全保障
对四面环海,资源贫乏,以贸易立国的日本而言,确保海上运输通畅,是其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被视为日本“海上生命线”的主要通道有马六甲海峡、霍尔木兹海峡、巴拿马运河和苏伊士运河等。日本进口原油的大约 75%通过霍尔木兹海峡,在 20 世纪 80 年代约有 81%通过马六甲海峡。一旦海峡或运河所在国及周边国家政治军事形势恶化发生纠纷或战争导致通行受阻,就会威胁日本的经济安全。
日本的国日本的国防科技工业曾有过辉煌的历史。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日本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武器生产大国。日本的国防科技工业曾经制造出当时堪称世界顶级水准的“大和”号和“武藏”号战舰,以及“赤城”号和“飞龙”号航母。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制造的“零”式战斗机在性能上优于美英的同类飞机。日本的国防科技工业是其庞大的战争机器的支柱。二战中,日本的国防科技工业遭到毁灭性打击,然而战争结束仅五六年,日本的国防科技工业就从战争的废墟中恢复发展起来。目前,日本已形成独立的军工生产体系和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据统计,有资格与防卫厅签订合同的企业有 2000余家,除少数几家为大型垄断企业外,大部分为中小企业。其特点是:航空工业是日本国防科技工业的重中之重,独立研制的支援战斗机和直升机已达到较高水平;导弹和航天工业发展迅速,可生产反坦克导弹、反舰导弹、地空导弹和空空导弹,并建立了军事侦察卫星系统;舰船和国防电子工业发展惊人,造船能力世界第一;国防电子工业制造的C4I系统位居世界前列;核武器工业实力不俗,已具备研制战略导弹核武器的潜力。日本的国防产业主要分布在京滨、京叶、中京、阪神和北九州等九个工业区,以产量计,72%集中在东京、大阪和名古屋三个大城市。
1.国防科技工业的特点
一是寓军于民,经济动员能力强。日本至今没有一套完整的专业军工生产体系,也没有专门从事武器装备生产的工厂,武器装备的大部分研制任务和全部生产任务都由民间企业完成。日本防卫厅制定的《国防产业发展方针》要求日本国防产业以国家工业力量为基础,主要依靠民间企业来开发和生产武器装备。目前,日本已形成了官、军、民三位一体多层次的军工体制。其武器装备生产一般由防卫厅提出计划,经国会批准后拨款,再由军方以合同方式向民间企业订货,生产由通产省统一管理实施。日本大多数军工企业在生产民品的同时接受防卫厅的订货,实行军品生产和民品生产相结合的方针。同一工厂里,既有生产武器的流水线,又有以生产民用产品为主的车间。防卫厅通过各种手段和形式加强与这些企业的联系以保障对它们的组织和管理。由于来自防卫厅的合同不受市场景气变动影响,稳定可靠,利润颇高,而且防卫厅往往对同一承包商连续订货,可保证流水线持续运转,军工生产逐步扩大。企业根据美国许可或防卫厅技术本部研制的图纸生产武器装备,在掌握其技术后转用于民品生产,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使很多民用企业趋之若鹜。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将武器装备生产委托给民用企业,不仅可以节省建军工企业所需的大量资金和维修费,为民技军用提供便利,为企业发展注入活力,而且军方可以从许多民用企业中自由选择最适合的生产厂家,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军品质量提供保证。从整个科技实力来看,日本的水平超过西欧不及美国,但在某些民用技术转军用的科技方面,日本已把美国远远抛在后面。一旦需要,日本的民用技术就可以立即转为军用,国民经济动员能力很强。
二是生产相对集中,专业分工较为明显。在日本的国防科技工业中,大企业的垄断程度较高,军品订货合同的近 70%集中在 30 家大企业。这些企业资本充裕,设备和技术力量雄厚,往往自行投资开展必要的预研或试制工作,以争取军方订货。这些大企业一般只承担总体设计、组装和主要分系统的研制工作,而将大量配套性的研制、生产工作转包给其他厂商。这样,就在防卫厅周围形成以若干民用企业集团领头组成的军工产业群,而它们彼此之间又根据实力大小和专业特长实行专业化分工,专业分工的特点在国防科技工业中十分明显。
三是生产规模较小,但国防经济潜力巨大。和平时期,日本国防需求量不大,发展国际军火贸易又受到限制,因而军工生产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不大。1993 年,日本的国防产业生产总值为 17814 亿日元,约占当年工业总值的 0.58%。近年来,一直维持在 1%上下。但日本工业基础雄厚,高科技项目发展很快,国防科技工业潜力巨大。就船舶工业而言,目前日本年造船能力约2000 万吨,若按 4 吨商船造 1 吨军舰计算,战时以 45%的造船能力转产军舰,年产量便可达 225 万吨;如以 60%的造船能力转产,年产舰吨位更是高达 300万吨。也就是说,届时日本海上自卫队可以在现有基础上扩大 6 ~ 8 倍。可见,日本舰船工业军事潜力巨大。又如航空工业,1996 年日本生产各种汽车2776.4 万辆,居世界首位,若按工业界通常以 350 辆汽车的资金和物资消耗折合为 1 架军用飞机换算,日本在战时只需要将 30%的汽车工业生产能力转产飞机制造业,便可年产 1 万架以上的军用飞机。以此类推,日本钢铁工业转产火炮,电力工业转产电子装备的潜力都十分巨大。日本某研究机构估计,如果日本介入国际军品贸易,它可以控制军用电子设备市场份额的 40%、军用车辆市场份额的 46%、航空航天市场份额的 25%~ 30%和舰船市场份额的 60%。
2.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
近几年来,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作为经济大国的日本,出于谋求政治大国和军事大国地位的需要,加快了武器装备建设步伐。
一是增加高科技研究开发投入,为国防科技工业提供高技术依托。日本视国防科技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国家安全防卫的基石,认为谁掌握了国防高技术,谁就掌握了未来世界。因此,多年来日本一直高度重视国防高技术发展,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美国国防部报告称,日本的国防科技发展势头强劲,在不少领域已经与美国并驾齐驱,在软件、雷达、通信网络管理、微电子和材料领域,日本已处于领先地位。在海湾战争中,日本军事高技术所显示出来的巨大威力给世界以强烈的震撼,也折射出其发展水平。因为美军在海湾战争中使用的多种装备的关键零部件,大多由日本提供。在科索沃和阿富汗战争中,美军的许多先进武器都可以看到日本军事高科技的影子。近年来,日本军事科研经费投入的增长速度一直保持在 10%以上。据预测,未来日本将在三军主战兵器、导弹防御、航空航天甚至核武器等军事技术领域保持或取得领先地位,其军事技术的尖端化趋势已不可逆转。
二是对国防科技工业实行优惠扶持政策,支持其优化重组,强强联合。出于谋求政治大国和军事大国地位的需要,日本极力支持本国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从经费、政策、管理等方面向军工企业倾斜。在税收方面,实行“倾斜减税”,如税额扣除、收入扣除、特别折旧、准备金和基金制度、压缩记账等;在金融方面,实行“倾斜金融”,即根据各种扶植国防科技工业的法律法规,由政府金融机构对其进行长期低息贷款,日本开发银行的贷款利率要比民间银行实际利率低三到四个百分点,主要贷款对象为军工企业。日本政府还向那些难以实现大规模生产的军品科研项目,如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造船机器人等项目开发提供了大量政府补贴。为了保护重点军工企业和主要军品生产线,日本政府还将军品产值占企业总产值 10%以上的企业列为重点军工企业,对它们在经费投入上实行政策倾斜,并对其生产设施实行保护,使之不受军品订货减少的影响。政府还通过关税壁垒等措施对国防产业实施产业保护。近年来,一些日本军工企业在“两用”名义下搞隐蔽的军火出口,赚取巨额利润,政府也是睁一眼闭一眼。日本一些主要军工企业为了向高性能和大型化发展,也加快了结构调整和联合集中的步伐。
三是加强国际合作,为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输血供氧。面对本国市场狭窄、军工储备不足的局面,日本实行的是自行研制和国际合作相结合的方针,积极引进那些本国基础薄弱、差距较大、难以自行研制的项目和研制周期长、耗资多的项目,以及国内需求量少,没有必要开设生产线的装备。合作的主要对象,除美国外还有西欧的一些国家。1983 年日美签订了《互相提供应用技术协议》,军事技术合作更趋制度化。目前,日本已具有高标准的质量控制和生产技术,能迅速将国外技术与本国技术融为一体,创新和改进日本自行研制的武器装备,使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日美合作发展战区导弹防御系统方面,日本已获准生产PAC-2 “爱国者”导弹,并共同开发研究高空用海上发射导弹,这是战区导弹防御系统中最核心的四种导弹之一。日美还签署了喷气式战斗机共同生产协议。总之,日本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为发展国防科技工业、确保国防经济安全注入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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