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国债负担是指国债偿还资金来源的最终承担者,即偿还国债的资金最终来自哪部分资金。一般来说,国债还本付息偿还资金只能是来源于国家税收收入和其他财政收入。归纳国债偿还本息资金来源,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增加的税款,即现在发行债券的还本付息通过以后增加的税收来偿还,这种国债实际上就是一种延期的税收;二、是通过发新债券抵旧债,即以发行新债取得的收入来偿付到期的旧债的本息;三、是用国债投资项目所得的收益来偿付国债的本息,即用发行国债取得的债务收入投资于有赢利的项目,用该项目取得的赢利来偿付该国债的本息。
有借有还的国债会不会形成财政负担,国债发行和偿还是否对国人或纳税人形成负担?这取决于在一定时间内用国债收入投资项目所得的收益与国债本息之间的比例关系。当前者大于后者时,则不会有负担,而且还可以成为扩大财政收入的源泉;当前者等于后者时,国债投资项目所带来的财政收入正好用来还本付息,也不会有负担;当前者小于后者时,则会形成财政负担,从而政府有可能增加税收缓解财政压力。
事实上,国债的最基本功能就是用来弥补财政赤字的。国债从其诞生之日起就是政府用来弥补国家财政入不敷出的亏空的。虽然现代一些国家用国债投资于有赢利的项目,但国债投资的生产性项目大多数都是讲求造福社会的长远利益,少有近期效益甚至没有赢利。因此,总体考察,国债的偿还多数情况下是会形成财政负担的。
虽然,国债负担是一个复杂问题,但究其最终结果,国债负担都会对纳税人形成负担。当然国债作为认购者资金使用权的让度只是暂时的,还会给认购者带来一定的收益(利息)。但国债偿还会增加政府财政支出,形成财政负担,而缓解财政负担最理想的方法就是增加税收或借新债还旧债。并且国债不仅会形成一种当前的社会负担,而且在一定条件下还会向后推移。就是说,由于有些国债的偿还期较长,使用效益又低,连年以新债还旧债并不断扩大债务规模,就会形成这一代人借的债转化成下一代甚至几代人的负担的问题。如果转移债务的同时为后代人创造了更多的财富或奠定了创造财富的基础,这种债务负担的转移在某种意义上被认为是正常的;如果留给后代人的只有净债务,而国债收入已经消费掉,那么债务转移必将极大地影响后代人的生产和生活,这是一种愧对子孙的短期行为。
国债的界限来源于国债的负担能力。由于国债会形成一种社会负担,所以国债必须有一定的界限。
国债的界限一般是指国家债务规模的最高额或国债适度规模问题。债务规模有三层意思:①历年累积债务的总规模;②当年发行的国债总额;③当年到期需还本付息的债务总额。对国债总规模的控制是防止债务危机的重要环节,而控制当年发行额和到期需偿还额往往更具有实际意义。
衡量国债规模是否合理,一般用四个指标:①国债余额占GDP的比率即国债负担率,欧盟各国签订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要求各国的国债负担率不得超过 60%,这是衡量整个国民经济承受能力的指标;②当年国债发行额占居民储蓄余额的比率,这是衡量居民应债能力的指标;③当年还本付息额占当年中央财政收入的比率,这是衡量政府偿债能力的指标;④当年国债发行额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率,这是衡量国债依存度的指标。
目前我国国债规模仅从其国债负担率考察,1995 年仅为 15%,这与国际公认的 60%的警戒线相距还很远。但我国国债偿还能力和依存度指标显示,我国偿还能力较弱而依存度又过高,两方面呈现明显的反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原因有二:①我国每年国债发行额大多都用于弥补当年的财政赤字了,并且我国每年大多是采取发新债还旧债,从而导致还本付息额急剧增长。②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以及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偏低,造成中央财政支出对债务的依赖度高,而偿还能力低。因此,当前控制债务规模,加强国债管理,完善国债发行的方法,提高“两个比重”,增收节支,压缩财政赤字是国家有效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
1.国债的含义及特点?
2.国债的分类?
3.国债的偿还方式?
4.国债负担?
5.衡量国债规模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