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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自我教育

自我教育是一种广泛的社会现象,它不仅存在于教育过程之中,也存在于教育过程之外;不仅表现在教育者身上,也表现在被教育者身上;不仅发生在学校,也发生在社会、家庭之中。自我教育还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现象,自我教育的个人可能以自己的整个身心为对象,也可能仅仅以增进自己身心的某一方面,诸如智力、体力、道德品质或知识为目的,还可以指向更具体的身心要素,如态度、情感、意识、鉴赏力、记忆力等。自我教育又是一种多层面的综合现象,它不仅包含着个体的“小我”,还更丰富地包含着群体、社团乃至整个民族、国家的“大我”;它不仅仅使于“自我”的觉醒、“自我”的理性认知,还使自我心理品质的培养,最终体现在社会道德的层面。

一、自我教育的概念

什么是自我教育,学者们给予了不同的界说。有的认为:“自我教育是指人们为了具备和提高自己某种素质和能力,而自觉地进行的学习和涵育,个人道德品质方面的自我教育,也就是指的道德修养。”也有的认为:“自我教育是学生为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而进行的自觉的思想转化和行为控制的活动。”还有的认为,自我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自我教育是指自己促进自身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活动;狭义的自我教育是指自己促进自身品德发展的活动。上述定义,对我们研究自我教育概念有很大的启发。我们认为,要把握自我教育的全部内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自我教育的基本属性

自我教育的基本属性是活动。从根本来说,自我教育必须通过个人的活动,如学习、劳动、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来进行和实现。个人进行自我教育是为了认识和促进自己德、智、体等方面的发展,但是,人不能直接地洞察和认识自己,更不可能直接地作用自身、提高自身,而只能是通过劳动、通过与他人的交往来实现、通过与自身以外的客体相互作用而间接地达成。主体只有在对象活动中,在学习、劳动以及与他人和周围环境现实关系的过程中才能获得关于自我的信息。黑格尔曾说:“对于一个他物、一个对象的意识必然是自我意识,是意识返回自身,是他在对方中意识到他自身。” 通俗地说,人要认识自己,作出正确的评价,就必须去从事相应的活动。活动可以使主体“走出”自身,在认识对象中反观自身,从而达到正确认识自己、评价自己的目的。F. C. 科斯秋克认为,人要认识自己的“观察力、记忆、思维、情感、意志、能力、性格”等心理特征,“必须去解决那些要求观察力、识记、追忆参加的不同课题,去解决智力的和其他的课题。” 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人生来没有带镜子,因此甚至难以认识自己的外貌,但人可以借助外部对象折射自己,克服自我认识的困难。对象活动之所以可以帮助人自我认识,首先,因为个人只有在与对象,即他人、他物以及观念形态的对象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才能够把自己现有的水平,如知识、技能、技巧、情感、意志、智力、体力、道德品质等表现出来,活动结果不论以何种形式存在,总凝固着主体的各种特性,从而使主体能够从中“直观”自身,同时也为别人所感受、意识到。其次是因为个人活动总是离不开人社会的群体活动与交往,主体在与人的交往活动中,一方面他不断地为别人所认识、评价,另一方面,他将自己与别人相比较,在相互比较中,鉴别和认识自己、正确评价自己。这样才能为自我教育奠定坚实的基础。总之,对象活动造成这样一种可能性,他使主体走出自身,仿佛认识旁人那样认识自己。个人要发展自己的道德、智力、体力,提高自己的现有水平,也必须从事相应的活动。马克思不止一次地揭示过活动的双重作用:人的对象化、对象人化。活动之所以能影响人的身心发展,是因为主体欲实现自己的目的,就得把他已有的身心水平发挥出来,以便使客体发生合乎目的变化。但客体有自己固有的客观属性,主体必须按照客体的客观属性来改变他们,在相互作用中,主客体之间实现着物、能量、信息的交流。这样,活动产生两种结果:一是对象的改变,二是主体自身的变化、发展。主体在活动中一面表现着,一面发展着,活动之外没有发展。可见,个人的自我认识和自我发展是与对象的认识和改变一致的、统一的。自我教育是不能脱离活动,不能与自身以外的对象相割裂的。有人认为,“发展道德活动能力,克服不良品质”的“行为和方法”,是“自我说服、自我命令、自我强制、自我限制”。其实,把自我道德教育仅仅归结为封闭的脑内活动,自己直接作用于自己,从而把自己与对象割裂开来,并把活动排斥于外的,自我教育则无从谈起。诚然,自我说服、自我强制等十分重要,事实上,个人自我说服、自我命令正是为了督促、调节自己的活动,没有活动的自我说服、自我命令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2. 自我教育的心理机制

自我教育的心理机制是自我意识。自我意识是对自己、自己的活动以及自己与环境的关系的意识,是个人将心理过程转向自身,把自己作为客体来研究的。所以,正是个人有了自我意识这种精神属性,才有对自己的德、智、体等方面的认识、对待和调节,并使自己成为自身的教育客体。前面已经提到,自我意识的表现形式十分复杂,如自我观察、自我控制、自我评价、自尊心、自信心等,它们在自我教育中各具不同的功能,都是不可缺少的。其中,自我评价、自我调控是自我教育中最重要的心理机制。因此,个人能否正确认识自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恰当、准确地进行自我评价。有人认为,在自我教育中,自我认识是主导,自我态度是核心,自我调节是杠杆,这种看法是有一定道理的。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意识包括对内和对外两部分:对外部世界如自然、社会及他人的认识、评价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观念、态度等,称为对外意识。对自己的认识、评价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自我形象、态度等,称为对内意识,也称自我意识。一方面,二者相互影响、相互联系,既可以相互促进,又可以相互消长;另一方面,二者又有相对独立的生理机制、心理机制和心理功能。研究资料表明,人的行为大多是由自我意识决定的,自我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对外意识对自我教育的影响力的大小。例如一个极其自负的人不易看到自己的短处和别人的长处;而另一个极其自卑的人则可能恰恰相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把自我意识归结为自我教育的心理机制。

3. 自我教育的分类

自我教育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有其不同的分类。①按照自我教育的水平划分,自我教育可分为接受教育的自觉状态和自我修养的自为状态。接受教育的自觉状态表征着主体的自我教育能力相对较低,必须施加外部导向教育,也就是说,要把人的内在自觉的目的教育和外部导向教育结合起来,使主体对教育影响能自主地进行选择、理解、内化,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导向式自我教育能力。自我修养的自为状态表征着主体已具有较高的自我教育,它不局限于在一定的有组织、有目的的教育氛围内进行,而是根据社会需要,随时随地自觉地抵制或克服消极影响,进行思想转化和行为控制。根据自我教育发展的要求,接受教育的自觉状态最终要转化为自我修养的自为状态。②按照自我教育的性质划分,自我教育可分为正向自我教育和负向自我教育。自我教育具有双重功能:正向自我教育可以促使人们自我激励,启发思想,校正行为,加速世界观的改造;负向自我教育不仅起不到正激励的效果,反而会搞乱人的思想,产生消极的心理反应和不正确的行为。因此,自我教育首先要辨别是非,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引诱,防止出现负向自我教育。③按照自我教育的主体划分,自我教育又可分为个体自我教育和群体自我教育。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自我教育就是从这里开始的:让一个人去关心另一个人,力求看到自己身上的好东西在另一个身上表现出来”。 可见自我教育包括群体自我教育、个体自我教育。个体自我教育是相对于群体自我教育而言的,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别,二者互为前提和条件,都是自我教育的主体。

4. 自我教育的根本特征是教育主客体的统一

所谓教育主客体的统一,是说个人既作自己的教育主体,又作自己教育的客体,这是自我教育区别于其他活动的根本特征。前面说自我教育的基本属性是活动,尚未把他与其他活动区别开来。所有个人的活动,如看书、劳动、与人的交往等,都可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这是由活动的双重作用决定的。其他活动对身心发展的影响只是作为实现其目的的过程中产生的平行结果,是一种副产品。这种结果对于主体来说不是主观预期的,甚至往往是未觉察到的,是无意识的、偶然的、杂乱的,它们对身心的影响也无一致性、联贯性、系统性,有时可能是消极的。自我教育则不同,主体有发展身心的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它的结果即对身心发展的影响使主体预期目的现实化、客观化,它的结果也是主体能自觉感受到的。虽然人的全部活动皆有内在目的,皆由需要引起并为着满足自己的需要才指向外部对象,从事对象活动。然而,其他活动指向外部对象则没有有意识地指向自己的身心,自我教育则是指向自身,是有意识地把自己作为自身教育的客体,是为了指向自身才同时指向客体。自我教育的这一特征也使它根本区别于教育。自我教育和教育的共同点是,二者都可以促进人的身心发展。然而,在教育过程中,受教育者是作为他人的教育客体,或者说是他人作为自己的教育主体,是被他人认识、调节和控制的;自我教育则不同,他是个人作为自己的教育主体,由自己自觉地认识、调节和控制的。自我教育的表现形式是把“我”这个统一体分解为主体的我和客体的我,主体的我是认识的主体,客体的我是认识的对象。在个体内形成认识主体和对象之间的矛盾运动,通过这个矛盾运动,不断修改自己的认识模式和方法,选择自己认为最佳的途径或自我归宿。在此基础上所派生出来的“社会我”与“动物我”,“长者我”、“成人我”与“幼者我”,“意念我”与“实在我”以及“旧我”与“新我”之间的矛盾运动,都是“我”对“现实我”的不满而引发的。当个体进行自我教育时,构成自我教育的三大系统同时在人的大脑中起作用,无论个体所谋求提高自身的哪一个方面,首先所要解决的是观念问题。自我意识与自我教育的最大区别在于:自我意识所要解决的是“我是谁”、“我现在怎么样”的问题,而自我教育所要解决的是“我为谁”、“我将来怎么样”的问题。因此,自我教育活动最终体现为社会道德层面。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自我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自我教育是指个人有意识地影响自己的身心发展的活动;狭义的自我教育是自我德育和自我修养。它既包含接受教育的自觉状态,又包括自我修养的自为状态;既包含个体自我教育,又包含群体的自我教育。

二、自我教育的基本特点

为了进一步阐明自我教育的内涵,有必要弄清自我教育的特点。这里,我们认为自我教育主要具有五个特点:

1. 自我性

自我,意味着在思维上的二分:客我和主我。这种二分,就是自我的发生,自认的开始。自认是人的活动的起点和中心。自我教育的发生,也是从自认开始的。在自我教育过程中,个体既作为自己的教育主体,又作为自己的教育客体,是教育主客体的统一。它与灌输教育的不同之处在于:在灌输教育活动中,受教育者虽然是主体,但他的能动性不是作用于自身,而是作用于灌输教育的载体,自身是教育者的教育客体,是灌输教育认识、调控的对象。在自我教育之中,受教育者主体则自觉地把自己作为教育客体,有意识地对个体自身进行认识、调控和改造,使个体自身发生合乎目的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作为教育主体的自我,还是作为客体的自我,都是同一体。可见,自我教育的教育指向是自我,具有自我性。具体表现在,个体以追求理想自我目标为起点,以自我修养为中介,以自我发展为归宿。因此,自我教育是主体将自己的自觉能动性指向自我思想的转化和行为调控的个体活动。

2. 能动性

自我意识是自我教育的基础,自我教育是借助于自我意识完成的。自我意识的能动性表现在个体不仅能根据客观的评价和自己实践的反馈信息形成对自我的意识,而且还能根据自我意识以调控自己本身的心理和行动。这种自我调控能力的发展,使自我由被意识的客体同时也是意识的主体。这种主动的调节作用,是自我意识发展成熟的重要标志。在自我教育中,这种能动性体现为:一是目的性。自我教育从来都不是盲目的、盲从的活动,而是一种合乎社会规范和要求的自我提高和完善的活动,它同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设想是一致的,是实现人的价值的体现。不同西方思想家所提出的自我教育的目的是“养成正当的习惯”,是“使人的各种能力得到自然的、进步的与均衡的发展”不同之处在于:自我奋斗同社会进步的方向保持一致。总之,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自我教育的目的。二是可控性。可控性是指个体能按照预定的目标,自我控制、自我批评、自我监督,从而自觉地实现自我。三是超前性。超前性就是个体在现实的基础上形成理想的我,同时不断地用“理想我”督促、鞭策“现实我”,最终达到“理想我”与“现实我”的统一。

3. 自主性

每个人都有自主意识,独特的个体能进行一定的自主活动,表现为自主性。在教育中,如果个体始终是处于一种被教育的客体地位,就很容易产生从众意识,不可能体现人的自主性。自我教育则相反,个体无论是独立进行,或是在灌输指导下半独立进行,自身始终处于一种教育者的主体地位。也就是说,个体不论是接受一种思想观念,还是确立一种理想信念,都是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通过自身自觉的内心体验,通过自己的思考与分析,通过自己的选择与认同,在具有一种强烈的自我同化欲的基础上来完成的。因此,自我教育使个体意识中的内在积极性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思维活动中的自主性得到了彻底的体现。那种认为强调自我教育的自主性是放任自流的说法显然是错误的。

4. 社会性

自我教育不是一种孤立的个体活动,而是一种具有社会性的个体活动。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个人与社会之间是个体的、历史的统一。社会是个人发展的母胎,个人的成长离不开社会,个体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他对社会存在、社会关系、社会生活的认识程度,以及社会所提供的可能性。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定社会关系的总和。” 因而社会性是人的本质,离开了社会性,自我教育不仅不可能进行,而且也没有必要了。可见,自我教育决不能脱离他人、社会,决不能孤立地、封闭地进行所谓的“自我设计”、“自我奋斗”、“自我实现”,社会环境影响自我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也影响自我教育能力的培养。当然,个体也不是社会环境的消极物,而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如果个体在精神上愈能感到自己的独特的巨大价值,那么,就愈能促进个人和社会的发展和完善。自我教育集中体现了这一点。

5. 实践性

自我教育的社会性表明自我教育是开放的,而社会实践决定着自我教育的开放性。这种决定性表现为:在自我教育的动机上,自我教育是社会实践的需要,它使主体在交往中产生了完善自己的愿望;在自我教育的目的上,是主体的我服从、改造世界而丰富自己的需要;在自我教育的水平上,仍需把自己放在实践中检验。更重要的是,自我是社会的一个要素,自我教育过程只能在社会实践中进行,否则,那只能是“闭门造车”。因此,认识自己、调控自己、发展自己,离不开社会实践,只有通过社会实践,自我教育能力才能不断提高和发展。

自我教育的自我性、能动性、自主性、社会性和实践性是紧密相连的,忽视任何一个方面都会导致片面性。

三、自我教育的作用

自我教育是相对于教育而言,自我教育和教育是教育学中两个相互对应的基本概念。就其实质而言,教育与自我教育都是人的自觉能动性在身心发展方面的表现。教育是自我教育的前提,自我教育是教育的延伸和继续。同时自我教育又是教育的最为直接的目的,因为自我教育是一种高度自觉性的教育。开展自我教育活动,是人全面发展的需要。

1. 开展自我教育有助于增强和巩固灌输教育的效果

灌输教育就是不断地向个体输送正确的思想、观念,影响受教育者的思想,提高受教育者的认识的一种教育活动。灌输教育之所以必要和重要,正如列宁在《怎么办》一书中指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不可能在工人运动中自发产生,只有经过宣传教育才能为工人阶级所掌握。但是,灌输教育也只有经过个体的或群体的自我教育才能完成。可以说,任何灌输教育,都是为了唤起自我教育的主动性、自觉性,从而达到教育的目的。就学校教育而言,如果把教育仅仅局限于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教育的范围内,就忽略了学生自我教育能力的培养;如果只注重对全体学生的统一要求、统一模式,就忽略了学生自我教育水平的差别;如果教育者的思想知识、能力与教育工作不适应,只能采取“我说你听”的说教方式,或者不能在思想上、学习上给学生较多的启迪和帮助,就不能发挥他们自我教育的作用;如果很少考虑被教育者的内在需要,就不能唤起学生自我教育的愿望;如果把他们当做消极被动的客体,教育的效果就不会大,甚至适得其反。只有促进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没有自我的教育,教育过程是不完全的,教育也是很难奏效的。因此,向学生灌输社会意识、道德规范、提高教育要求,不可能简单地转化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要重视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内在动力,使他们在道德行为上有持久的内在动力,学会自我教育、自强不息。只有这样,才能产生、增强、巩固教育效果。

2. 开展自我教育有利于个体的角色内化

自我教育强调的就是自己教育自己,要求高度自觉地、主动地接受新思想、新观点,自觉地把它纳入自我价值观的组成部分,客观地认识自我与社会,努力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我教育的能力,并不断修正发展轨迹,使自我与社会更有机地融合。自我教育能力愈高,对角色体验就愈深,内化程度就越高,就越能自觉地按社会要求去发展,这就是自我教育对个体产生的内化效应。

3. 开展自我教育有利于激发个体的内在动因

毛泽东同志指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这一科学论述为自我教育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依据。人的思想认识的发展,必须经过自己的思想斗争,没有自我教育,任何强有力的教育都无法发挥作用。自我教育能减少社会教育因方法不对而带来的弊病,能够激发内在动因。又由于自我教育是一个不断循环发展的动态过程,内在动因在自我教育的动态发展过程中会得到不间断地激发,促使个体不断进步。

4. 开展自我教育有利于个体自我矛盾的解体

现实的自我与理想的自我之间的差异,构成了个体的自我矛盾。理想包括对外部世界的和对自己的:自己要成为什么样的人,构成理想的自我;自己实际能力及现实状况怎样,构成现实的自我。在个体思想认识中,现实的自我总是落后于理想的自我,这种自我矛盾产生的不安和痛苦是涉及各个方面的,影响着个体的整个自我建构。自我教育有助于自我矛盾的解体。自我教育要求个体对自我做出正确、客观的认识和评价。一般来讲,自我要求要比社会要求低,自我评估要比现实中的自我略低。恰当地做出自我评价是自我教育的内在要求。在未达到理想中的自我时,应着重从自我主观上找原因,而不是强调客观因素,这就从根本上消除了产生自我矛盾的根源:过高地估计自我,过多地强调外在条件。 CQlRqtZWa646cuwq0G93sWoD1yxZoI8TbDLIKoRw0blveIlhFhwyAUOUeIwRQMv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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