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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旧中国竞技体育

虽然旧中国的有志之士认为“西人以喜动而霸五大洲”而力图用体育来“强国强种”,但在落后的内外交困的旧中国,体育发展缓慢,“强国强种”之路渺茫。

一、竞技体育在中国的早期传播与发展

1840年发动鸦片战争以后,西方竞技体育随着资本主义文化的传入也进入中国,中国被动地接受了西方的竞技体育。

(一)20世纪初期中国的奥林匹克运动

中国人是通过奥运会开始逐步了解现代竞技体育。1904年许多中国报刊曾报导过第三届奥运会的消息,但没能引起国人的关注。1907年以后,一些基督教青年会和教会学校人士开始在中国宣传奥林匹克运动,中国人才初步的了解并开始关注奥林匹克运动。这一年10月24日,著名教育家、体育家张伯苓先生在天津青年会第五届学校运动会的演说中指出:虽然许多欧洲国家获奖机会甚微,但仍然派出选手参加奥运会。他建议中国加紧准备,争取早日参加奥运会。

(二)20世纪初期中国体育竞赛活动和组织

体育竞赛在中国传统体育中由来已久,但现代各项竞技体育运动,是在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特别是在19世纪末,通过外国军人、传教士、商人和归国留学生等传入的。19世纪末开始出现教会学校运动会,而后相继出现校际运动会、省和地区运动会、全国和大区运动会、国际竞赛活动。这些竞赛活动增强了中国人的奥运意识,促进了现代竞技体育运动在中国的开展。

中国开展较早的现代竞技运动是田径和水上项目,其次是球类运动。19世纪末田径运动传入中国时,只是在洋务派兴办的军事学堂、教会学校以及基督教青年会中开展。1890年上海圣约翰书院举行了运动会,这是最早的以田径为主的正式运动会,随后各地学校纷纷举办以田径为主的学校和校际运动会。20世纪初,开始兴办新式学堂,尤其是学校教育的变革,促使田径运动有所发展,竞赛活动日益增加。随着竞赛活动的增加,足球、篮球、排球、游泳、网球、棒球、垒球、乒乓球和竞技体操等逐渐成为运动会的主要项目,而且,还举行了许多单项赛事,如天津、上海一年一度的“万国篮球赛”和“万国足球赛”,出现了被誉为“亚洲球王”的著名运动员李惠堂。竞技运动的开展为奥林匹克运动在中国的传播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也促成了一些单项运动组织的建立,如“史高塔杯赛”(足球)和“万国篮球赛”、“万国足球赛”的组织机构,以及上海的“乒乓球联合会”等,这些组织成为后来中国奥林匹克组织的基础。1908年,《天津青年》在一篇题为“竞技运动”的文章里提出了争取在中国举办奥运会的建议。两年以后,在“争取早日参加奥运会”和“争取早日在中国举办奥运会”口号的鼓舞下,在南京举办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运动大会。这就是1910年10月18~22日在南京举行的“全国学校区分队第一次体育同盟会”,即第一届全国运动会。从此,以举办全运会、参加远东运动会和奥运会为中心的竞赛制度逐步确立,现代竞技体育从学校走向了社会。

二、国内奥林匹克组织

从1895年开始,中国先后成立了中国基督教青年会、中华业余运动联合会和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等体育竞赛的组织机构。这些机构的建立,为现代竞技体育运动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中国基督教青年会

中国基督教青年会(简称青年会)创建于1895年。在全国性奥林匹克组织产生之前,中国的体育运动竞赛主要由青年会发起与组织。运动会逐渐仿照奥运会的项目(田径、球类等)和竞赛方法进行比赛。青年会于1902年在天津和上海举办了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次运动会。

青年会还参与了中国参加远东运动会的组织工作。1924年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成立之前,主要由青年会中的外国人负责全国运动会的组织工作和派人参加远东运动会。青年会通过修建体育场所、举办体育培训班和选派体育人才(如郝伯阳、郝更生、马约翰、董守义等人)赴美留学,促进了奥林匹克运动在中国的发展。

(二)中华业余运动联合会

1919年第4届远东运动会在菲律宾举行,中国体育界人士提出成立全国性体育组织。1921年全国各地区体育联合会代表在上海集会,选出9名临时负责人,其中有3名外国人。1922年4月3日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该会宗旨:提倡有程序之运动及体育,为全国业余运动比赛制定统一的标准规则,推广并改善业余运动员的运动游戏,设立并维持业余运动的标准;在全国提倡并组织分区运动联合会以及负责为国际比赛选定运动员等。该会成立后,曾参与筹办1924年第3届全国运动会及1923年第6届远东运动会的选拔和参赛事宜。作为非官方的体育领导机构,它是一个以提倡“业余体育运动”为主要目的的社会体育组织。中华业余运动联合会在1924年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成立前,起着领导全国社会体育的重要作用。

(三)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

1924年8月,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成立,简称“体育协进会”或“中国体协”它是正式的全国性体育组织和中国的奥林匹克组织。该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体育竞赛和中国奥林匹克运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各运动项目在中国一些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城市,特别是沿海城市有了不同程度的开展,基本结束了由外国人在中国办体育的历史,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该会第一届代表大会推选张伯苓为名誉会长,王正廷为名誉主席董事,沈嗣良为名誉主任干事,蒋湘青为干事;董事会的15名成员全是中国人。1933年、1935年,该会先后召开了第二、三次代表大会,张伯苓、王正廷、沈嗣良仍被选为负责人。抗战开始后,该会西迁重庆,董守义任总干事,1941年被正式批准为社会团体。该会的主要工作是:除参与筹备举办第四至七届全国运动会、选拔参加远东运动会、奥运会、戴维斯杯网球赛选手和代表中国参加国际体育活动外,还审编各项运动规则,审订全国田径、游泳最高纪录,出版会刊《体育季刊》,帮助全国各地区组织开展竞赛活动,并负责解释各种有关运动比赛、裁判等方面的问题。

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虽是正式的全国性体育组织和中国的奥林匹克组织,但没有得到政府的支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都难以为继,不得不依靠体协人员多方奔走,以募捐等方式筹款,才勉强得以维持。体育协进会在推动全国与各地区开展体育运动竞赛、加强国际联系与组织参加国际体育活动和推动中国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与国际奥林匹克组织的交往

在中国体协成立以前,中国就积极筹办和参加远东运动会,主动与国际奥委会的往来,所以,1915年国际奥委会致电远东运动会组委会,承认远东体协,并邀请中国参加六届奥运会和奥委会会议,但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原因而未能实现。1922年王正廷担任国际奥委会委员后,中国便与国际奥委会有了直接的往来。1924年中国体协成立后,中国陆续加入了田径、游泳、体操、网球、举重、拳击、足球、篮球等8个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1931年国际奥委会正式承认中国体协为其团体会员,从此,中国与国际奥委会往来更加紧密了,并积极参与了国际奥委会组织的一些重大比赛活动。王正廷、孔祥熙和董守义等三人先后当选为国际奥委会委员。

四、参与世界竞技体育竞赛

远东运动会是当时亚洲地区性综合运动会,被称为亚运会的前身。中国积极筹划和参加远东运动会,并在足球和排球等项目上取得一些成绩。旧中国虽然多次参加奥运会,终因实力、财力不济和内外交困空手而返。

(一)远东运动会

远东运动会原名“远东奥林匹克运动会”,是20世纪初由菲律宾、中国和日本等国家的基督教青年会人士发起和组织的亚洲最早的地区性综合运动会。此前,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每年二月有一个名为“嘉年华会”(CARNIVAL)的节日活动,其中也包括各种体育比赛,中、日两国曾派选手参加。1911年9月,菲律宾体育协会会长、基督教青年会体育干事,美国人布朗(E.S.Brown)访问中、日两国,联合日本青年会干事克龙(F.K.L.Corone)及广州青年会美国干事图斯里(W.Tuthry)发起组织远东体育协会,得到了当时中国的“全国学校区分队第一次体育同盟会”及日本人士的支持,正式成立了“远东业余运动协会”,简称“远东体协”。该会决定每两年一次轮流在远东各大城市举办运动会。远东运动会和远东体协于1920年被国际奥委会正式承认,是世界上第一个与国际奥委会往来的区域性国际体育组织。远东运动会最后两届先后有印度、印度尼西亚和越南参加,因此,远东运动会被看做是“亚运会”的前身。

从1913年至1934年,远东运动会共举办了10届,其中1915年第二届、1921年第五届和1927年第八届在上海举行。前八届每两年举办一次,第九届改为间隔3年,第十届改为间隔4年。1931年日本侵略者发动“九·一八”事变,占领中国东北,建立了一个傀儡政权“满洲国”,成立了所谓“大满洲国体育联盟”体育组织,日本千方百计把伪“满洲国”塞进第十届远东运动会,但遭到中、菲两国的一致反对而未能得逞。但后来菲律宾在日本压力下被迫解散了远东体协,另成立所谓的“东亚业余体协”,并准备接纳伪“满洲国”。中国代表坚决反对,提出强烈抗议,并宣布退出。于是,存在23年之久的远东体协宣告解散,远东运动会也随之停办。

远东体协和远东运动会对当时亚洲和中国的现代竞技体育和奥林匹克的传播、普及与提高,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促进了亚洲体育竞技运动与国际接轨。

中国在10届远东运动会上,曾连获9届足球冠军,说明中国足球运动在20世纪20~30年代曾居亚洲领先地位。排球也有一定的实力,曾夺得5次锦标。但其他项目均不敌日、菲等国。在第一届时,中国参加了田径、足球、游泳和篮球、排球比赛,无一项夺冠;当第二届在上海举办时,中国参加了全部8个大项比赛,有5项夺魁,取得总锦标第一名的好成绩,这对中国竞技体育的发展以及增强奥运意识,都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因亚洲地区和中国女子体育运动起步较晚,水平也较低,因此,远东运动会从1923年第六届起才设女子项目。

(二)奥运会

有学者认为,1896年首届奥运会在希腊雅典召开,清朝政府李鸿章曾接到过奥委会邀请书,他将邀请函转交给光绪皇帝。当时内忧外患严重的中国,无暇顾及此事,于是将难得的邀请书束之高阁,使中国与奥运会失之交臂。

1928年中国获得参加在荷兰阿姆斯特丹举行的第九届奥运会的资格,但只派了宋如海一人作为观察员出席而未派队参赛。1931年国际奥委会正式承认“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为中国奥委会,并邀请中国派因参加1932年的奥运会。

1932年的中国,处在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危急时刻。当时主管体育工作的国民党政府教育部,以国难当头、时间匆忙、准备不足为理由,拒绝中华体育协进会的要求,正式宣布不派遣运动员参加在洛杉矶举行的第10届奥运会。

著名的体育记者阮蔚村在天津《体育周报》上叹息道:“忆自上届中国派宋如海出席后,当时体育界都抱了绝大的希望,以为第10届大会,中国一定有选拔选手出席的希望。荏苒四载,以前我们的一腔热血,现在又是绝望了。”

当时日本帝国主义的傀儡伪满政权,准备派遣东北选手刘长春、于希渭代表伪“满洲国”参加奥运会。但伪满洲国参加奥运未得国际奥委会批准,当时奥运会报名已经在6月18日结束,我国奥委会急电要求派刘长春和于希渭参赛,26日获奥委会筹备会同意。

赴美的旅费很贵,因当时教育部决定不派选手参加,所以没有政府的经费支援。幸好时任东北大学校长的张学良将军出面,资助经费约8000银圆,约合美金1500元,解决了出征的经费问题。7月1日张学良在东北大学毕业典礼宣布刘长春和于希渭为“中华民国”参加第十届奥运会的选手,教练宋君复。于是,刘长春经人安排转往上海训练,但是于希渭当时已经被日本人派专人看守,无法离开东北,因而于希渭未能成行。这样我国第一次参加奥运会比赛的选手就只有刘长春一人。

经过海上21天的漂泊,邮轮在7月29日抵达洛杉矶,刘长春和宋君复受到筹备会人员及侨胞热烈欢迎。筹备会人员以警车开道,将两人送到选手村。第二天下午举行奥运会开幕式。

开幕式上,刘长春、宋君复、沈嗣良,以及在洛杉矶临时请来的华侨及青年会干事刘雪松、申国权、托平等人组成临时代表团,由刘长春手持国旗。这就是中国首次组团参加奥运会的“残景”。

刘长春原来报名3个项目,由于在海上颠簸了3个星期,体力大受影响,因此只参加100公尺和200公尺比赛,400公尺则因体力不支,没有出场比赛。他参加比赛的两个项目,都在分组中排名最后,未能晋级。

比赛结束后,刘长春因路费不够无法回国,后来是在当地华侨的捐助下,才回到中国。

1936年8月,第11届奥运会在柏林举行。中国申报了近三十个参赛项目,并派出了一支包括“考察团”在内的共计141人阵容庞大的奥运会代表团,其中运动员69人,参加田径、足球、篮球、游泳、举重、自行车及拳击比赛,并进行武术表演。在所有的参赛项目中除撑竿跳高选手进入复赛外,其他人都在初赛中即遭淘汰,最终全军覆没。中国代表团回国途经新加坡时,当地报刊上发表了一幅外国漫画讽刺中国人:在奥运五环旗下,一群头蓄长辫、身穿长袍马褂、形容枯瘦的中国人,用担架扛着一个大鸭蛋,题为“东亚病夫”。从此,“东亚病夫”就成了外国人对中国人的贬称。

“东亚病夫”一词明讽中国人身衰体弱,却也暗刺中国人思想封闭落后,沉疴难愈。

转眼间到了1948年伦敦第14届奥运会。伦敦向全世界发出参加奥运会的邀请信,除了战争的罪人德国和日本以外。

1948年7月29日~8月14日,国民党政府组团参加了第14届奥运会,这是第二次派队参加,但已远没有了参加第11届奥运会时的兴致和规模,仅派出由王正廷为总领队、董守义为总干事的一行53人组成了中国奥运会代表团。其中豪商巨贾七、八人,运动员只有33名,参加了田径、游泳、足球、篮球和自行车5项比赛。本届奥运会,中国运动员虽然全力拼争,但最后依旧两手空空。 zaFFrw2hwuX2Nql8KGVvewmel2JpLV1Pw1zcD1GxjT6OMI0/yn9ulJMoEZ4mOK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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