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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确立竞技体育体制

中国努力探索一条适合自身特点的竞技体育发展道路,通过调整,保证了重点项目的发展与提高,通过建立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专业化的训练和竞赛以及科研体制,使中国竞技体育沿着既定的道路前进有了组织和制度上的保证。

一、竞技体育工作的大调整

1961年1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了八届九中全会。全会正式通过了国家计委主任李富春作的《关于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主要指标的报告》,批准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简称“八字方针”),“八字方针”是中共中央为战胜困难而采取的重大举措,表明了国民经济和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已经从“全面大跃进”转变成较为切合实际的“大调整”。

(一)认真反思、总结教训

能否实事求是地对过去的工作进行总结,认真吸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是体育系统全面贯彻“八字方针”、顺利地进行调整的前提和关键。1961年2月《国家体委关于1961年体育工作的意见》中,阐明了1958年以来体育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根据中央的“八字方针”精神,也认识到“体育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主要是对毛泽东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学习不够,对形势和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认识不够,优秀运动队伍和运动竞赛偏大偏多,占用了过多的劳动力和生产时间;体育宣传中存在着片面夸大体育的作用和不切实际的浮夸风,锦标主义思想近来也有所滋长”。虽然认识到“左”倾错误对体育的不利影响,但没有能够正视1958年以后,尤其在1960年国民经济严重困难状况下,仍然提倡体育继续跃进而造成的损失及其思想根源。因此,1961年调整的步伐有其局限性。

1962年1月11日~2月7日,中共中央在北京举行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中央、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及地委、县委、重要厂矿企业和部队的负责干部7000多人(史称“七千人大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经验,统一认识,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切实贯彻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七千人大会”虽然未能彻底克服党内存在的左的指导思想,但是对于纠正“大跃进”和“反右倾”的错误起了积极的作用,是动员全党坚决贯彻执行以调整为中心的“八字方针”的重要转折点。

“七千人大会”后,由于党内民主气氛的增加,对于客观地总结1958年以来体育工作的失误就有了一个相对宽松的政治氛围。体育界结合调整工作,对1958年以来的“体育大跃进”作了较为深刻的反省,提高了认识。一是认识到体育属于上层建筑范畴,为经济基础所决定,体育事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必须与经济建设相适应,不能超越生产力水平所许可的限度,必须根据人民生产和生活状况不断加以调整;二是认识到在贯彻体育为政治、为劳动生产服务的方针中,曾经一度有某些主观片面的、错误的提法和1958年以后的一些错误做法;三是认识到国家体委1958年制订的《十年规划》中,从国家形势、经济基础出发考虑不够,指标高要求急,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四是认识到对训练工作客观规律认识和掌握不够,把一些必要的、科学的制度当做迷信破除了,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事故,影响了运动成绩的提高。国家体委抓住了1958年以来导致体育工作中出现偏差的主要问题,因此,1962年的调整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效果比较明显,为1963年以后竞技体育快速发展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

(二)整顿优秀运动队

《国家体委关于1961年体育工作的意见》中确定了“对现有事业进行调整、充实,巩固已有成就,着重提高质量”的指导思想。提出了优秀运动队整顿工作的“全国一盘棋,缩短战线、保证重点、进行积极休整为中心”的思路。

1.缩短战线,确保重点

1958年以后的竞技体育的“大跃进”,战线过长、摊子过大,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极大的分散和浪费,不利于提高运动技术水平。1961年,各省、市、自治区体委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根据“缩短战线,确保重点,猛攻尖端”的原则,对优秀运动队进行了精简、调整,尽可能地做到少而精,省一级撤销了国防体育项目的优秀运动队;射箭、马术等具有区域性和民族性特色的项目,由于器材和条件的限制,国家体委指定少数地方负责,保留优秀运动队。专区、县以下和基层,坚决执行不成立优秀运动队的规定,一律取消了以业余为名,实际上专业脱产或变相脱产的运动队。以10个主要项目为重点进行了调整和部署,大大缩减全国优秀运动队伍的整体规模,使得保留的优秀运动队在物质条件方面有了相对较好的保障。1962年,国家体委在总结了1961年调整工作成绩和不足的基础上,加大力度继续贯彻中央的“八字方针”,优秀运动队人数再次进行了精简,除解放军、各行业系统经批准可建立优秀运动队外,只限在国家体委和省(直辖市、自治区)体委两级设立优秀运动队,但省一级可以委托市一级承担一部分训练任务。全国继续以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田径、体操、举重、游泳、滑冰、射击10个运动项目为重点。各地根据国家需要、地区传统和特色而必须保存的项目,要报国家体委综合平衡。如速度滑冰是国家重点项目,由于没有国家队,东北几省就必须保留,考虑到田径人数只占优秀运动队人数的1 /10,田径基础差,会对其他项目水平的提高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对田径队采取充实的政策。1961年和1962年期间,专区、县以下都没有举办运动会。全国性的竞赛项目,主要是根据重点项目的优秀运动员提高运动技术的需要来安排。特别加强了足球、田径等重点项目中的相对弱项发展力度。1964年、1965年的全国体育工作会议继续强调调整优秀运动队伍,集中优势兵力攻尖端。在首先服从国家需要,同时调动地方积极性的原则下,由国家和省、直辖市、自治区两级设置优秀运动队,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保证重点。要求省一级的优秀运动队,要集中精力主攻在3~ 5年内可能攀上世界高峰的项目;兼顾几个在一定时期内确实能够赶上世界水平的项目。在统一部署和规则下确定的重点项目,都是基础比较好,接近或达到世界水平的强项,有的是运动基础性项目和在国际上影响比较大的项目。缩短战线,保证重点,有利于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攻尖端,防止了战线过长、摊子过大带来的很多弊端,促进了中国竞技体育的发展。

2.合理休整,科学训练

由于原来在训练上没有从物质供给条件和科学训练的角度作适当调整,相当多的运动队仍然坚持大运动量训练,致使1958年以后,尤其1960年经济困难以后,运动员伤病面和程度更进一步扩大。据有关调查显示,1961年10月底,国家体委直属运动队的691名运动员中,伤病共408人,占总人数的59%,其中受伤348人,占总人数的50.3%,伤病较重不能参加训练的占22.3%。一些较严重的班、队,伤病人数竟达总人数的90%以至100%,有些优秀运动员伤病情况较为严重。在国家集训的田径、游泳、举重、射击、跳伞等项打破世界纪录的24名运动员中,有6人被迫停止了训练,有的不能参加专项训练,有的运动员成绩不但没有提高,还有所下降。一些新补充的运动员,由于过高过急地要求出成绩,而医疗保健又跟不上,许多新苗子参加训练不久就伤病缠身。如国家队田径班中13名很有发展前途的青少年新手,训练一段时间后,9人有伤,1人有病,严重影响了田径后备力量的补充。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运动队中,运动员伤病情况也比较严重。

为了改变运动队伍中伤病问题的严重性,1962年的全国体育工作会议提出要利用国际国内重大竞赛活动较少的期间对运动队“积极进行休整”,“要求在一年内伤病情况基本好转,新的伤病率要减到最低限度”。根据运动员的具体情况,采取“伤病较重的,必须全休治疗;较轻的以治疗为主,适当进行少量训练;身体健康的进行正常训练”。

1962年,训练工作比较注重从实际出发,采用思想教育、技术训练、战术训练、身体训练相结合的指导方针,比较正确地处理了政治与技术和技术训练与战术训练、身体训练的关系,训练按比例有规律地进行,训练与比赛相结合,并围绕训练统一安排文化教育和其他各项工作,调整效果最为明显。尤其在处理政治与训练的关系上,明确了运动队的主要任务是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必须以训练为中心。在训练方法和训练量方面,为了防止伤病,达到“显著地增强身体素质和提高基本技术”的目的,要讲求科学训练方法,注重训练的规律和特点,强调训练节奏和训练周期,使大、中、小运动量训练有机地结合起来,既避免了劳损转变为其他伤病,又增加了技术水平提高的速度和延长了保持技术水平的时间。由于运动训练遵循科学规律,伤病现象大为减少,较快地恢复了优秀运动队的正常训练。

3 .“百花齐放”,创新技术

1962年,在训练中又开始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不同训练流派、风格并存,鼓励不同技术观点自由辩论,以促进技术创新和改进训练方法。国家体委明确要求“各级体委不要用行政力量推广或禁止某一种流派、风格的训练方法,也不要用行政命令去解决不同技术观点的争论”。因此,中国竞技运动训练从50年代单纯学习苏联先进技术,转为在学习和吸收世界上主要的技术流派和优秀的技术、战术和训练方法的同时,认真总结过去的经验,大胆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创新,形成一套适合中华民族体质特点的技术、战术和训练方法。

4.加强团结,理顺关系

专业运动队的领队与教练员的团结,是带好运动队的关键所在。为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顺利完成训练和比赛任务,1961年体育工作会议后,国家体委提出了在运动队中必须加强党与非党的团结,正确处理领导与被领导、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并明确班主任(领队)全面负责班(队)工作,教练员在班主任领导下,主要任务是负责运动员的训练工作和比赛的指导工作。班主任要很好地团结和使用教练员,树立他们的威信,培养他们独立工作的能力,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鼓励他们钻研业务,要求他们成为精通本行业务的专家。同时,要求班主任也应当努力钻研业务,变外行为内行,在工作中,不要包办代替教练员的技术指导作用,要尽可能地把发挥教练员在训练中的主导作用与调动运动员的自觉性、创造性结合起来。

在教练员与运动员的关系上,要求运动员尊重教练员,服从教练员的指导。要求教练员发扬民主,互教互学,做到教学相长,共同提高。在比赛中,把教练员的统一指挥,与培养运动员独立思考的能力及运动员有必要情况下果断应变的能力结合起来。要求班主任、领队与运动员同吃同住,遇事一起商量,一道观摩训练、比赛,及时发现问题。对运动员的教育,既要严又要活,建立一套严格的训练管理制度,养成优良作风,把运动队建成具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同时又思想活跃、作风顽强、充满朝气的战斗队伍。

(三)压缩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数量

1.压缩体育院校数量,保证教学质量

1958~1960年全国体育院校发展迅猛。1957年,全国共有体育院校6所,到1960年,发展到29所,中等体育学校发展至79所。特别在1959~1960年,经济状况已十分困难,有的省、市还在新办体育专业院校。由于很多新建院校师资、设施、场地、器材等严重不足,学生来源、校舍、设备较差,无法达到预期的培养目标。到了1960年,很多体育院、校,因不具备起码的办学条件和受到种种限制处于难以为继的窘境。《国家体委在1961年工作安排》中果断地提出:暂不新建体育学院和体育学校,也不升格。有计划地按一定条件,按一省一所体育院校的原则进行调整。对领导力量弱,师资差,生源不好,基建、设备落后的院校要降格。对中等体育学校分别情况进行整顿。根据领导力量、师资、学生来源、校舍、设备等条件,保留一些骨干和条件好的院校,通过合并,撤销一些学校,明确县以下不办体育学校,为保留院校加强领导力量,充实教师队伍,保证教学质量。

2.精简业余体校,提高训练质量

1958年“大跃进”中,很多青少年业余体校大量扩招学员,一些不具备训练条件的地方也成立了业余体校。1960年,因经济困难,业余体校的生源和训练受到严重影响,有的已是徒有虚名。但在“反右倾”的压力下,有的又不得不勉强维持下去,甚至有些地方还在增加业余体校的数量。

1961年,对全国的业余体校进行了以提高质量为立足点的调整。各地基础好的青少年业余体校仍坚持训练,针对学生的身体素质基础和营养状况,采取了适当减少训练次数、时间和自愿的办法进行训练。1962年,国家体委提出了对运动队人数的进一步精简,但同时提出了要更进一步抓好业余训练的工作,加强后备力量的培养,并要求重点业余体校配备专职的教练员,要有场地设备和其他必要条件。从国防俱乐部、少年宫的积极分子、学校代表队中发现和选拔有运动天赋的人才加以培养。6月,国家体委在哈尔滨组织部分体育院校教师选编中等体育学校讲义,同时,编写了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田径6个项目试用教材,使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的教学和训练工作逐步规范,保证了教学和训练质量的不断提高。

经过调整,青少年业余体校的定位是:主要任务是培养未来的优秀运动员,使那些具有运动才能的青少年在业余体校经过系统训练之后,源源不断地补充到优秀运动员行列中去,因此,应以提高为主。为此,取消了大批不合格的业余体校,各重点业余体校都能立足于抓质量,从长远发展着眼,全面和循序渐进地进行系统训练。训练中注重科学性,讲究动作的规格质量,加强技术指导和医务监督,并适当地安排参加比赛,没有过高过急地要求出成绩。优秀运动苗子身体素质得到了全面的锻炼,为进一步提高运动技术打下良好的基础。这期间涌现出一批优秀运动员的苗子,储备了不少竞技运动的新生力量。

(四)大调整的时代意义

从这时期进行的大调整来看,中国竞技体育发展发生了几个变化:一是明确提出举办竞赛活动的主要任务是为了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从中表明国家开始注重发展竞技体育;二是围绕迅速提高技术水平的竞技任务,采取了“缩短战线、保证重点项目突破”等切实可行和较有成效的计划管理措施;优秀运动队实行领队、教练和运动员三结合管理;鼓励百花齐放的技术创新等。三是调整了业余体校的培养目标,更加明确了业余体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优秀运动员。这些变化,对中国竞技体育的快速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这时期体育重心转移到竞技体育上来,强调体育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必须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不能超越社会经济所能提供的客观条件,表面上看是对“体育大跃进”的调整,但更多的是认识到竞技体育运动在国际交往中的价值。1956年中国运动员在日本东京举行的世界乒乓球锦标赛中,打败了美国选手;1957年郑凤荣打破了美国人保持的女子跳高世界纪录等对于正处在国际敌对势力包围中的中国来说,具有激发国人激情的特殊意义。同时,前苏联出自宣扬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需要,集中一切精力抓竞技体育,1952年首次参加奥运会,即与美国并驾齐驱,成为中国的榜样。这一切都赋予竞技体育新的特殊价值:“体育不仅要为生产建设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还是国际交往的一种工具。”从政治需要意识到“体育运动是国际政治斗争的一个组成部分。……要努力创造世界纪录,为体育战线上的东风压倒西风贡献力量”。此后,尽管国际竞技体育交往多限于亚非拉,并未全面参与世界高水平竞赛,但在宣传中国社会制度,服务外交政策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政治效果。尤其是1979年中国在国际奥委会等国际体育组织中的合法权利相继得到解决,中国竞技体育要全面走向世界,奥林匹克运动所带来的巨大国际政治影响力促使价值重心再一次移向竞技体育,以显示中国改革开放形象,扩大国际影响,提高国家、民族声誉。对内也具有振奋民族精神,消除“文革”阴影,增强国人凝聚力的政治价值。此时舆论界认为,“一个国家或民族,在它危难或复兴、维新时,总是把体育同国家、民族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大力提倡,推广体育。”肩负着振兴中华民族之使命的竞技体育,“如果不能取得优异成绩或多数项目长期落人之后,那就有损国家和民族尊严,人民是会不满意的”。1979~1980年间《体育报》连续发表七篇社论,其主题(副标题)均是“走向世界,为国争光”,足见对竞技体育的重视程度。从世界范围看,在特定历史阶段侧重竞技体育发展,不仅中国如此,一些发达国家也有过类似经历。例如,日本在60年代,经济走向世界、扩大国家影响的要求十分迫切,因此,竞技体育投入甚巨,并成功举办东京奥运会,一举夺得第3名。此外,芬兰在二次大战前后也有过相似的演变。一个国家日益成熟与兴旺的标志,或许在某种程度上需要靠竞技体育来展示与证明。

二、建立竞技体育体制

从“一五”计划开始实施,尤其1958年掀起人民公社化热潮以后,以“一大二公”为标志,全国性计划经济体制逐渐明朗。在1960年至1962年的经济困难时期,中央确定了以调整为主的“八字方针”,执行对整个国民经济进行计划性指导和调控,最终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计划经济体制。在中国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形成和加强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竞技体育体制。

(一)建立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

从1957年以后,体育社会组织管理系统的功能和作用逐渐削弱。1960年开始,在中央的“八字方针”指导下进行调整的过程中形成计划经济体制。各行业体育协会、社会群众体育组织在调整过程中,接受计划性和行政性的指令,逐渐失去了组织管理竞技体育的职权,由50年代初国家体委主要进行指导,国家和社会力量共同办体育,变为体委独家对体育进行领导和管理的模式,这是在整个国家处于完全生产资料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的必然结果。在当时特定历史时期,通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通过统一规划、调配,来保持部分重点项目的优势,攻克堡垒,攀登运动技术高峰,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二)建立专业化的训练、竞赛和科研体制

进入20世纪60年代,中国体育仍然延续50年代后期的体育大众化、普及化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并行的发展道路。然而,由于国内经济困难,再加之国际敌对势力对中国的封锁、孤立,迫使中国只能在有限的物质条件下优先保证竞技体育的发展,而且只能重点保证几个重点项目的发展,以实现重点体育项目有所突破的目标。所以当时国家体委对群众体育工作只能提出一些原则性的指导意见,而无法进行更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为了实现竞技体育预定的目标,国家研究制订了一系列有利于竞技体育快速发展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从而形成了计划经济体制下比较完整的竞技体育发展管理模式。

1.建立三级训练网

1960至1962年间,国家对青少年业余体校的数量进行了压缩。1963年,青少年业余体校在调整的基础上,着重巩固提高并有所发展。根据全国体工会议的要求,将全国青少年业余体校的数量控制在350所以内,但实际上,全国绝大多数省、直辖市、自治区体委,都根据专项优势特点,扩大了业余体校办学规模。1963年国家体委曾在《关于试行运动队伍工作条例》的通知中提出:“必须坚持优秀运动员训练和青少年业余训练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才能使优秀运动队得到源源不断的补充……要求采用各种业余训练形式,主要是依靠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来发现和选拔运动人才。吸收运动员,一般应做到经过青少校(或少年宫)的训练。”在此之前,中国只是在国家队、省区市队等高层次运动队采用高度行政化的管理方式,由于《关于试行运动队伍工作条例》中规定了运动员必须从少体校中选拔,从而在全国逐步建立起层层衔接的业余训练网,使之成为优秀运动队的预备队。

1964年,全国体工会议上要求各地“要充分动用各种业余训练形式进行训练,尤其要办好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为优秀运动队伍培养后备力量。”1964年9月,国家体委颁发了《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试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条例》),为业余体校的规范化,提高训练质量提供可靠的制度保证。《条例》对举办业余体校的条件、项目、学制、教学训练、思想政治工作、教练员与学生、组织领导、运动保健、设备和经费等方面作了较具体的规定。根据《条例》的要求和精神,各级体委、体育场、国防体育俱乐部、少年宫、少年之家和条件较好的学校、厂矿,都创办了业余体校。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体委,主要抓重点业余体校的训练。1965年的全国体工会议上,确定采取多种业余训练形式,大力抓好业余训练工作,“广泛建立基层的运动队、代表队、训练点等等,办好重点青少年业余体校、中心青少年业余体校”。1965年6月召开的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上,再次提出了“各地都应集中力量办好重点青少年业余体校,一定要源源不断地培养出一些优秀运动员,向专业队输送。有条件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可以建一所半天读书、半天训练的中心青少年业余体校,作为专业队的预备队”。从1963年至1965年,逐渐形成了一个从基层单位业余体校,到重点业余体校、中心业余体校和专业运动队的这样基础大、层次清、衔接紧的三级人才培养网络和体系,为高度行政主体化的竞技体育奠定了十分厚实的基础。

2.强化思想和行政管理

1963年,为了进一步提高训练质量和运动水平,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优秀运动队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国家体委下发了《关于试行运动队伍工作条例(草案)的通知》(简称《条例》),《条例》确定“以政治为统帅,以训练为中心,思想教育和技术训练、战术训练、身体训练相结合”作为运动训练工作的方针;把“一切从实际出发”作为必须遵循的一个根本原则;强调了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提倡尊重科学、解放思想、革新技术,切忌用行政命令的办法来解决技术、学术上的争论;要求把训练和比赛有机地结合起来,运动员要划清力争胜利和锦标主义的界线,在比赛中表现出良好的风格,充分发挥技术水平。《条例》特别强调了运动队伍中必须保证党的绝对领导,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社会主义历史时期,阶级斗争和两条路线斗争必然要反映到运动队伍中来。因为运动员大部分是青年知识分子,缺乏阶级斗争和生产斗争的锻炼,运动队的技术性和竞技性很强,胜负和荣誉问题很突出,人的精神状态对运动技术的影响大,优秀运动员担负着创造优良运动成绩、为国争光的重任,要经受国际和国内比赛的考验,因此,必须不断加强运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培养他们具有坚强的革命意志。为此,1964年8月,经中央批准,国家体委颁布了《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试行草案)》,要求在体委系统建立政治工作机构,并对各级体委设置专门机构,配备人员,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学习的内容,以及劳动锻炼的时间、地点,作了很明确和详尽的规定。

两个《条例》的颁布,其目的在于加强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优秀运动队伍的管理,在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从此,形成了从运动队的设定、人员配置、政治思想工作、训练、学习、比赛一直到运动员饮食起居等一切均由国家负责的全方位计划管理的模式。

3.坚持“三从一大”的训练原则

1963年,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好转,国家体委提出了由休整性训练转入正常的全面训练和必须严格保证训练质量的要求,并在全国体工会议纪要中指出:“1963年,应要求凡能坚持正常训练的运动员奋发图强,勤学苦练,努力提高运动成绩”。全国各优秀运动队根据会议纪要精神,在贯彻全面训练方针的基础上,狠抓技术训练和身体训练,“细致地研究技术训练、身体训练的措施和手段,精雕细刻地改进技术动作和方法”,使技术训练和身体训练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了运动员在快速运动中和复杂困难情况下运用技术的能力,使运动员的体力能够很好地适应连续激烈比赛的需要。1964年1月28日,中共中央同意国家体委党组关于召开第2届全国运动会的请示报告,并作了批复:“为了更广泛地开展群众运动,培养大批有才能的新生力量,迅速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争取在新运会和其他国际比赛中创造更好的成绩,获得更大的胜利,以加强国际体育斗争,扩大我国的政治影响。”在全国掀起学习解放军和大庆油田精神的热潮中,3月19日,国家体委下发了《关于组织阅读向解放军学习的文章通知》,运动队中很快掀起了学习解放军“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大庆油田艰苦创业的“铁人”精神和学习郭兴福教学法的热潮。在学习毛主席著作中,结合专业运动队的训练,开展了对“娇骄”二气的批判。针对某些运动员在取得一点成绩就骄傲自满、遇到困难就灰心丧气、怕吃苦等现象进行了尖锐的批评。这对于培养运动员具有艰苦朴素的作风,在困难的环境下坚持训练和比赛,像解放军那样能吃大苦、耐大劳,掌握过硬本领,使之成为思想红、作风硬、技术精、战术活的又红又专的运动员,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1964年12月,国家体委在上海召开了训练工作现场会议,共有320人出席。会议学习了周恩来总理和贺龙副总理关于训练工作的指示,观看了日本女排的训练、比赛,分析了中国训练中存在的问题。会议要求各运动队要进一步反对训练中的保守思想、教条主义和娇骄二气;坚决贯彻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进行大运动量训练的“三从一大”的原则;在运动队中树立不怕苦、不怕累、不怕难“三不怕”和思想过硬、身体过硬、技术过硬、训练过硬、比赛过硬的“五过硬”作风;改进训练工作的领导,做到领导、教练员、运动员三结合,实现训练工作的革命化。“三从一大”原则和“三不怕”、“五过硬”作风,是中国优秀运动队对多年训练实践进行摸索和总结,它是在立志改变中国竞技体育运动的落后面貌,攀登世界竞技体育运动高峰和全国范围学习解放军和“铁人”的氛围中形成的。

4.国内练兵,一致对外

有针对性地举办运动竞赛,是检验训练质量、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和保持较好的运动成绩的有效途径。1963年,全国性的竞赛,主要根据重点项目的优秀运动员提高运动技术的需要来安排,以检查和提高训练效果。1965年1月,在全国体育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要力争在3~ 5年内实现由1958年提出的“10年左右在10个主要项目上赶上和超过世界水平的奋斗目标”。为力争在第2届全国运动会上打破一批全国纪录和一些项目的世界纪录,达到促进训练的目的,要求各优秀运动队要树立“国内练兵,一致对外”的思想,加强团结,交流经验,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从1961年至1965年,所有的竞赛都是围绕“国内练兵,指导运动技术水平;一致对外,猛攻尖端”来组织安排的。根据“国内练兵,一致对外”的指导思想,形成和建立了一套竞赛制度。

5.建立和完善竞技体育规章制度

1963年以后,为了适应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需要,国家体委建立和完善了一批有关竞技体育的规章制度。

1963年国家体委下发的《关于试行运动队伍工作条例(草案)的通知》中明确了优秀运动员训练的指导方针、管理办法和目的:“以政治为统帅,以训练为中心,技术、战术、身体训练相结合的方针。运动队统一规划、两级(国家和省一级)管理、全面安排、保证重点,以保证运动队迅速提高运动技术水平。”1963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体委下发了《各项运动全国最高纪录审查及奖励制度》,促使全国最高纪录的审查规范化、科学化,使奖励有章可循,起到鼓励运动员不断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创造新纪录、推动竞技体育发展的作用。

1963年10月10日,国家体委在1958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运动员、裁判员等级制度条例(修订草案)》的基础上,经过修改和补充,重新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运动员等级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裁判员等级制度》。

以上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加强优秀运动队的管理和迅速提高技术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为国家体委实行对竞技体育的完全行政性、计划性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6.建立体育科学研究制度

20世纪50年代北京体育学院(时称“中央体育学院”)和上海体育学院聘请一批苏联专家培养研究生,从此迈开了新中国体育科学研究的步伐。1956年3月,北京体育学院召开了全国第一次体育科学讨论会。1958年和1959年,又先后成立了北京体育科学研究所和北京运动医学研究所。此后,在上海、黑龙江、广东、成都等省市也分别成立了体育科研机构。许多体育科研工作者深入实际,努力钻研,在增进人体健康、治疗运动创伤、掌握科学训练方法等研究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1964年11月,在北京举行了全国体育科学报告会。会上报告了运动训练、体育教学、运动生理、运动医学等方面的论文109篇。北京体科所搜集翻译了几百万字的世界乒乓球运动技术资料,为中国乒乓球运动走向世界做出了重要贡献,受到贺龙同志的表扬。在这一阶段,除完成了一批国家重大科学技术项目研究课题外,主要抓了体育院系教材编写工作,特别强调了教师在科研中的主导作用,提高了教师对科研的重视程度,并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1963年以后,很多院校不定期地召开了论文报告会。各体育学院重视科学研究与实际需要紧密结合,并为科研活动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解决了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高了课题的质量。体育科学研究制度的建立,为中国竞技体育向科学化训练迈进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GkKZWTWRE5FjuVrSEn8l2KlHfJ7x4cv6I6wzVFBBtUeTH56yLuKKwKvm0oo09a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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