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周时期,是中国奴隶制由建立到解体的时期。殷周之际,发轫于原始社会氏族公社的道德规范的效力仍被人们所重视,但激烈的社会政治变革给政治统治提出了挑战,如何论证新建王朝的合法性,如何巩固和维系奴隶制政权,成为统治阶级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在中国早期国家建立过程中,政权和神权实现了完美的结合,但政权频繁更迭对“天命”理论提出了疑问,西周的周公旦提出了“以德配天”的政治伦理观,成功地应对了这一时代难题。周公指出“惟命不于常” ,“黄天无亲,唯德是辅” 。正因为周人注重道德,“明德慎罚”、“天乃大命文王” 。周公的贡献是进一步提高了德在政治中的地位。周公用德说明了天的意向,天唯德是选;用德的兴废作为夏、商、周更替的历史原因,有德者为王,无德者失天下。“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 ,君主只有“敬德保民”,才能为民之主。总之,“依据德的原则,对天、祖要诚,对己要严,与人为善,用于民则表现为‘保民’。” 周公把德当做政治思想的中轴,作为一种治国的理念。因此可以说,真正意义上的“德治”思想是发轫于周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