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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城市群的基本内涵

城市群是区域经济活动的空间组织形式,是城市化的高级形态。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以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以形成特大城市为依托,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区域城市的联动和一体化是培育经济增长极的战略选择。

工业革命以来,不断涌现的城镇群体化现象促使人们对对城市空间的研究不得不由个体走向群体,从而开拓了城市空间研究的新领域——城镇群体空间研究。英国学者霍华德最先从城市群体的角度来研究城市,他在1898年提出了“田园城市”概念,而“田园城市”正是通过组合“群体”来协调和发展的。随后,许多欧美学者对城市群理论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国际公认的最先明确提出城市群概念的是美籍法国地理学家戈特曼。他在1957年发表的《大城市群:东北海岸的城市化》中首先使用了“城市群”这一概念,认为城市群是城市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最高空间组织形式,是在地域上集中分布的若干城市和特大城市集聚而成的庞大的、多核心、多层次的城市集团,是大都市区的联合体。戈特曼认为,大城市群的形成有五个基本条件:一是区域内有比较密集的城市;二是有相当多的大城市形成各自的都市区,中心城市与都市区外围地区有密切的经济联系;三是由联系方便的交通走廊把核心城市连接起来,个都市区之间没有间隔,而且联系密切;四是必须达到相当大的规模,人口在2500万以上;五是属于国家的核心区域,具有国际交往枢纽作用。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学者开始介绍“西方都市区”、“大都市带”的概念及理论,并结合中国实际提出了“城市群”、“城市带”、“都市圈”等诸多概念。“城市群”是90年代以后常用的地域经济用语,之前直接借用日文“都市圈”来表示同一概念。姚士谋等认为,城市群是在特定的范围内具有相当数量的不同性质、不同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依托一定的自然和环境条件,以一两个特大或大城市作为地区经济核心,借助于综合运输网的通达性,发生与发展着纯属个体之间的内在联系,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综合体。顾朝林等认为,城市群是由若干个中心城市在各自的基础设施和具有个性的经济结构方面,发挥特有的经济社会功能,而形成一个社会、经济、技术一体化的具有亲和力的有机网络。陈凡等认为,城市群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由各类不同等级规模的城市依托交通网络所组成的一个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一体化城市网络。吴传清等认为,城市群是指在城市化过程中,在特定的范围内,若干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基于区域经济发展和市场纽带联系而形成的城市网络群体。《2003~2004》中国城市发展报告提出了“组团式城市群”概念,指大中小城市“结构有序、功能互补、整体优化、共建共享”的镶嵌体系,体系以城市互动、区域一体为特征的高级演替形态。在水平尺度上是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结构之间相互联系的城市平面集群,在垂直尺度上是不同等级、不同分工、不同功能之间相互补充的城市立体网络,两者之间的交互作用使得规模效应、集聚效应、辐射效应和联动效应达到最大化,从而尽可能高的“发展红利”,实现区域发展动力、区域发展质量和区域发展公平三者在内涵上的统一。

综上所述,城市群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在一定地域空间上,以物质性网络(由发达的交通运输、网络、通信、电力等组成)和非物质性网络(通过各种市场要素的流动而形成的网络)为纽带,在一个或几个中心城市的组织和协调下,由若干个不同等级规模、城市化水平较高、空间上呈密集分布的城市通过空间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城市集合体。它反映了经济的紧密联系,以及产业分工与合作、交通与社会生活、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相互影响。城市群是由于科技进步、规模经济效益促使产业与人口在空间上集聚与扩散运动的结果,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阶段。它是城市化发展到成熟阶段(即地带性城市化阶段)的城市地域空间组织形式,是城市化进入高级阶段的标志。 T2o2JNViKL7nWQjB7YodNzhKXdh8wZy65hPWOprwXGhWEDl+9ebOTNWinGytVUk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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