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人府]:管理皇室事务的机构。明初设大宗正院,不久改称宗人府,以亲王任宗人令。其后事权归于礼部。 清 代沿制,长官称宗令,左右宗正,左右宗人,由亲王以下皇族充任。一般由皇室中德高望重者担任。
宗人府的组成:
[宗令]:一人。
[左右宗正]:各一人。
[左右宗人]:各一人。
[府丞]:一人。负责处理府内事务,可以由非皇室成员担任。正三品。
[左右司理事官]:宗室各二人。正五品。
[左右司副理事官]:宗室各二人。从五品。
[左右司主事]:宗室四人,正六品。
[经历]:宗室二人,正六品。
[堂主事]:宗室二人,正六品。
[笔贴式]:宗室二十四人。并支七品俸。
銮仪卫的组成:
〔掌銮仪卫事大臣〕:一人,以王公大臣兼管,正一品。
〔銮仪使〕:二人,以 满 、 蒙古 大臣兼授一人,以 汉军 、 汉 大臣兼授一人,正二品。
〔左所各官〕:掌印冠军使, 满 一人,正三品。各所、卫。
满 员皆以 蒙古 兼授。掌舆司、驯马司、司印云麾使, 满 二人。 散云麾使, 满 一人, 汉军 二人,正四品。治仪正, 满 四人, 汉军 五人,正五品。整仪尉 满 二人, 汉军 六人,正六品。
〔右所各官〕:掌印冠军使, 满 一人,掌警盖司、弓矢司、司印云麾使, 满 二人。 散云麾使, 满 、 汉军 各一人。治仪正、整仪尉, 满 、 汉军 各三人。
〔中所各官〕:掌印冠军使, 满 一人。掌旗节司、幢幡司、司印云麾使, 满 二人。 散云麾使, 满 、 汉军 各一人。治仪正, 满 三人, 汉军 二人。整仪尉, 满 二人, 汉军 一人。
〔前所各官〕:掌印冠军使, 满 一人。掌扇子司、斧铖司、司印云麾使, 满 二人。 散云麾使, 满 、 汉军 各一人。治仪正, 满 、 汉军 各三人,整仪尉,满汉军各二人。
〔后所各官〕:掌印冠军使, 满 一人。掌班剑司、戈戟司、司印云麾使, 满 二人。 散云麾使, 满 、 汉军 各一人。治仪正, 满 、 汉军 各二人。整仪尉, 满 二人。
〔驯象所各官〕:掌印冠军使, 满 二人。 散云麾使, 满 、 汉军 各一人。治仪正, 满 、 汉军 各二人。整仪尉, 满 二人。
〔旗手卫各官〕:冠军使, 满 、 汉军 各一人。掌左、右司印云麾使。 满 二人。治仪正, 满 、 汉军 各二人。整仪尉, 满 一人。
〔主事、经历〕:主事, 满 一人,正六品。经历, 汉 一人,正七品。
〔笔帖式〕: 满 七人, 汉军 三人。
〔冠军使〕二人。
〔云麾使〕一人。
〔治仪正〕三人。
〔整仪尉〕二人。
无专领职掌品秩与各所卫同,不另表。
鸣赞官
以太常、鸿胪二寺赞礼郎、鸣赞官选充。
汉 侍卫
汉 侍卫,无定员,以新科武进士简拔侍卫者,发卫所用。
〔领侍卫内大臣〕: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各二人,正一品。
〔内大臣〕:六人,从一品。
〔散秩大臣〕:一品班次从二品衔三品俸,无定员。
〔御前乾清门侍卫〕:三旗侍卫内擢用,无定员。
〔一等侍卫〕:三旗六十人,宗室九人,正三品。 汉 一、二、三等及蓝翎侍卫皆无定员。武进士一甲一名授一等,二、三名授二等,在二甲者得选三等,三甲者选蓝翎。凡侍卫十人则设之长。三旗什长六十人,宗室什长九人。
〔二等侍卫〕:三旗一百五十人,宗室十八人,正四品。
〔三等侍卫〕:三旗三百七十人,宗室六十三人,正五品。
〔蓝翎侍卫〕:三旗九十人,正六品。
〔亲军校〕:镶黄、正白二旗各二十五人。正黄旗二十六人。正六品。又署校,镶黄旗二十五人,正黄,正白二旗各二十六人。
〔主事〕:一人,署主事二人。
〔笔帖式〕:三旗各四人,贴写笔帖式三旗各九人。
〔经筵日讲起居注官〕:职掌记载皇帝言行的起居注,进讲经文。其成员有:
〔经筵讲官〕: 满 、 汉 各一人,以大学士至左都御史等官原衔兼充。
〔日讲起居注官〕: 满 八人, 汉 十二人,以翰林詹事坊局官原衔兼充。
〔起居注主事、笔帖式主事〕: 满 二人, 汉 一人。
〔笔帖式〕: 满 十四人, 汉军 二人。
〔内务府〕:本官署为 清 代特设专管皇室事务的机构。凡宫内之典礼仓储、财务、工程、畜牧、警卫、刑狱各事,皆归内务府的特殊系统负责,不与外廷行政系统相混。其长官称内务府总管大臣,以满族王、公或满族大臣兼充。无定员。所属有广储、会计、掌仪、都虞、慎刑、营造、庆丰七司,及上驷、奉宸、武备三院等,太监均归其管辖。
内务府组成:
〔内务府总管大臣〕:正二品,无定员。
〔堂郎中主事〕:郎中一人,正五品。主事二人。委署主事兼笔帖式一人。
〔广储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司库六:曰银库、皮库、缎库、衣库、磁库、茶库总管郎中二人,部员兼管郎中二人,又郎中四人。员外郎十二人。部员兼库员外郎六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
〔会计司郎中、员外郎、主事〕:郎中二人,员外郎六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
〔掌仪司郎中、员外郎、主事〕:郎中二人,员外郎八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又有正六品司俎官五人,六品顶戴食七品俸赞礼郎十七人。
〔都虞司郎中、员外郎、主事〕:郎中二人,员外郎五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
〔慎刑司郎中、员外郎、主事〕:郎中二人,员外郎五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
〔营造司郎中、员外郎、主事〕:郎中二人,员外郎八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
〔庆丰司郎中、员外郎、主事〕:郎中一人,员外郎八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又有厩长十人,厩副十九人。
〔各司司库催长〕:广储司正六品,司库无品级各十二人。会计司催长六人。都虞司催长八人。内务府各司库、库使、库掌、催长并同此表。
〔各司笔帖式〕:堂员三十八人。广储、会计、都虞、营造四司各二十六人。掌仪司,二十一人。慎刑司二十人。庆丰司十五人。内务府各笔帖式并用此表。
〔织造监督〕:分驻 江宁 、 苏州 、 杭州 三府各一人。内务府司官以原衔管理所属有司库、库使各一人,笔帖式各二人。
〔内管领正副官〕:内管领掌关防一人,以各院郎中兼充。协理关防事一人,以员外郎兼充,正五品。内管领正六品。副内管领各三十人。笔帖式八人。
〔御茶膳房总管大臣〕:无定员,由王、公充任。
〔尚茶、尚膳各官〕:尚膳正、尚茶正,一等侍卫各一人,二等侍卫各二人,三等侍卫各二人。尚膳,三等侍卫四人,蓝翎侍卫七人。尚茶,三等侍卫三人,蓝翎侍卫四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笔帖式十二人。
〔御药房各官〕:兼管司官二人。内管领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副内管领二人。库掌、委署库掌各二人,笔帖式十二人。
〔行宫管理各官〕: 热河 总管二人,正四品。其由尚书等简放者仍带原衔。苑副,四人正五品。千总十一人,正六品。副千总,十二人。 喀拉河屯 、 长 山谷 、 两间房 、 巴克什管 、 中波洛河屯 、 古尔哈朗图 、 河木呼朗图 、 张三营 等九处正、副千总各一人。 王家营 、 钓鱼台 、 黄土坎 、 十八里台 、四处副千总各一人。 溥仁寺 、 普乐寺 、 宁袁庙 、 普陀宗乘庙 、 殊象寺 正副千总各一人。 普宁寺 、 须弥福寿庙 二处,千总各一人,副千总各二人。 广安寺 、 罗汉堂 二处,把总各二人。
〔养心殿造办处各官〕:郎中三人,员外郎二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六品库掌六人。八品司匠十三人。笔帖式十人。
〔养鹰、狗处各官〕:养鹰鹞处,王、公大臣、侍卫副都统、二等侍卫各一人。蓝翎头领六品衔副头领各五人。笔帖式三人。养狗处,头目、副头目各六人。笔帖式三人。
〔织造衙门〕:始于 明 代,于京城及地方各处设织染局,并在 南京 、 苏州 、 杭州 三处各置提督织造太监一人,专掌织造各项纺织品,以供皇室消费。 清 代沿此制,三府织造监督为内务府,不用宦官。除自设机房织造外,兼管机户人征收机税等事。《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祖父曾任此官。
宁寿宫管理官
〔宁寿宫管理官〕: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笔帖式、学习笔帖式各四人。 乾隆 四十年(1775 年)设。
中正殿管理官
〔员外郎〕二人。笔帖式,内务府三人,外旗蒙古一人。 康熙 三十六年(1697 年)设。
雍和宫管理官
〔雍和宫管理官〕:郎中、员外郎各一人,笔帖式,三人。 乾隆 十六年(1751 年)设。
御书处管理官
〔御书处管理官〕:总管大臣一人。兼管郎中、员外郎无定员。监造官一人,六品衔食七品俸。署监造一人,掌库三人七品衔食八品俸。掌库,六人,笔帖式二人。
武英殿修书处管理官
〔总管王大臣〕:一人。监造二人。库掌四人。署库掌六人。笔帖式四人。 康熙 十九年定设。 乾隆 四十三年(1778 年)复设修书总栽、提调各二人。纂修翰林官十六人。
咸安宫官学各官
〔管理、协理〕各一人,以内大臣兼充。总裁, 满 二人, 汉 四人,以翰林官充。郎中、员外郎各二人。笔帖式一人。 满 教习翻译六人。 清 语三人,弓箭四人, 汉 教习九人,官学生一百十八人。 蒙古 学总裁、司官教习各二人。官学生二十四人。 雍正 七年立(1729 年)。
景山官学各官
〔管理〕五人,以郎中、员外郎充。 满 教习九人, 汉 教习十二人。官学生三百八十六人。 康熙 二十四年(1685 年)立。
镶黄、正黄、正白三旗纳郎庄管理官郎中一人,员外郎六人,主事一人。笔帖式十二人。 雍正 元年(1723 年)设。
官房租库管理官
〔值年总管、内务府大臣、兼管郎中〕各一人,兼管员外郎三人,笔帖式七人,库掌一人。 康熙 六十一年(1722 年)设。
三旗护军营各官
镶黄、正黄、正白三旗护军统领各一人,正三品。参领各五人,三品衔食五品俸。副参领,四品衔食五品俸。孔雀翎委署参领各五人。前锋委署参领各二人,皆五品衔食护军校粮。鸟枪护军校各二十人,正六品。旧营校各十三人,前锋校各二人,正六品。前锋蓝翎署校各二人,正七品。旧营蓝翎署校各五人,笔帖式各十人又圆明园护军夸兰大人,三品衔食四品俸。参领、副参领、委署参领三旗各一人。护军校各三人,副校各一人。笔帖式四人。以上各官历代建置见八旗护军营表,不重著。
清朝太监职制
〔总管太监〕:四品,亦有以七品执守侍充者,职衔是:宫殿监督领侍、宫殿监正侍,十四人。
〔副总管太监〕:六品衔。曰宫殿监副侍。亦有系执守侍卫者,八人。
〔首领太监〕:七品衔,曰执守侍。八品衔曰侍监。共百八十九人。
〔副首领太监〕:八品侍监,亦有无品级者四十三人。
〔笔帖式〕:八品侍监,推敬事房有之。
〔太监〕:供扫除、守护之侍者,无品级无额数。
谨按内监之职,仿于 周 官阍寺之属,惟内务臣为上士,不得比于卿、大夫之列,降及 汉 、 唐 渐加委任,干与政事,权谋人主矣。 清 朝 顺治 初,裁定内官员数,设立铁牌。 雍正 七年(1729 年),更定品级,不分正从。 乾隆 七年定太监官职,以四品(1742 年)为限,统之以内务府大臣。立法既已超越前代,而又与 周 官之领于天官者正合,故不表其建置沿革,而附载于内务府之末。
内务府上驷院组成:
〔上驷院卿〕:二人,由侍卫补授一人,内务府司官补授一人。正二品。
〔堂郎中〕:一人。
〔堂主事〕:二人,委署主事一人。
〔左、右司员外郎〕:各二人。
〔左、右司主事〕:各一人,委署主事各一人。
〔笔帖式〕:二十二人。
〔上驷侍卫〕:二十一人。
〔司鞍长〕:六品衔三人。
〔厩长等官〕:厩长,十七人。牧长,正副各五人。牧厩副,四十五人。
〔蒙古马医〕:六品衔头目三人。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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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府奉宸苑〕:职掌负责皇室宫殿、林苑、园圃的营造、维护等事。
奉宸苑的组成:〔奉宸苑卿〕:二人,由侍卫补授一人,内务府司官补授一人。正三品。
〔奉宸苑郎中等官〕:景山、瀛台、长河、玉泉山、稻田厂等处郎中二人,员外郎四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
〔各园苑郎中等官〕:南苑,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圆明园管理大臣无定员。郎中一人,协理郎中一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长春园、熙春园、绮春园、春熙院员外郎各一人。畅春园郎中一人。清漪园、静明园、静宜园员外郎各一人。
〔苑丞、苑副〕:景山等处丞十三人,六品衔食八品俸。南苑丞,三人,副六人,正八品。圆明园丞,六品六人,副七品五人,八、九品各六人。长春园等三园一院丞,六品一人,七品三人,副七、八、九品各三人。畅春园丞六品一人,七品三人,副六人,署副十六人。清漪等三园丞,六品九人,副七品八人,八品二人。
〔库掌、催长〕:玉泉山、稻田厂掌库一人,正六品。圆明园掌库六、七品各一人。清漪等园催长八品、未入流各一人。
〔笔帖式〕:景山等处十五人,玉泉山三人,南苑五人,圆明园九人,长春等园四人,畅春园六人,清漪等园院四人,学习二人。
〔织染局员外郎〕:由总管大臣奏委,无定员。
〔司库、库使〕:司库一人,库使六人。
〔司匠、领催〕:各二人,笔帖式三人。
续表
内务府武备院组成:
〔武备院卿〕:二人,由侍卫补授一人,内务府司员补授一人,正三品。
〔郎中主事〕:郎中一人,主事二人,委署主事一人。
〔北鞍库员外郎〕:二人。
〔掌盖司幄〕:掌盖蓝翎侍卫,正八品。正署各三人。司幄,三等侍卫衔,食六品俸,六品衔食七品俸正署各三人,隶北鞍库。
〔南鞍库员外郎〕:二人。
〔甲库员外郎〕:二人。
〔毡库员外郎〕:二人。
〔司弓司矢〕:六品衔食七品俸,署事食八品俸各三人。二司同隶毡库。
〔库掌、库匠〕:库掌,北鞍库一人,署事二人,南鞍、甲、毡三库各二人,署事一人。司匠,南鞍库鞍板作,北鞍库熟皮作,甲库铁作,毡库骲头作、靴皮作各一人。
〔笔帖式〕:堂员十四人,北鞍、南鞍、甲、毡四库各三人, 沙河 毡作二人,又北鞍库有领班三人。
续表
和硕亲王、世子、多罗郡王、长子、多罗贝勒、固山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
〔亲王〕: 清 代宗室封爵第一级称为和硕亲王,主要以封皇子。
〔郡王〕:为次于亲王一等的爵号。 清 代宗室封爵第三级称为多罗郡王,简称郡王。
〔贝勒〕:满语,原来 满 族贵族的称号。清崇德元年(1636 年),定封爵,置贝勒于亲王、郡王下。 崇德 以前的贝勒,实即后来的亲王。
〔贝子〕: 清 代颁定宗室爵号,有固山贝子,简称贝子,在亲王、郡王、贝勒之下。并以封 蒙古 贵族。
续表
〔公〕:一等爵。
〔侯〕:二等爵。
〔伯〕:三等爵。
〔子〕:四等爵。以上皆视一品。
〔男〕:五等爵。视二品。
〔轻车都尉〕:视三品。自公主至此各分一、二、三等。
〔骑都尉〕:视四品。
〔云骑尉〕:视五品。
〔恩骑尉〕:视七品。子孙世袭次已完者, 乾隆 十六年(1751 年)特设恩骑尉,令其世袭。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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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史〕:历代王府均沿设长史,总管府内事务。 清 代各亲王府、世子、郡王府、长子各一人。正三品。
〔司仪长〕:贝勒一人,正四品。
〔散骑郎〕:亲王府四人,世子、郡王府、长子各二人。
〔护卫〕:亲王府二十人,世子十七人,郡王府十五人,长子十二人,贝勒十人,贝子六人,公四人。分三等,一等从三品,二等从四品,三等从五品。
〔典议〕:亲王府六人,世子五人,郡王府四人,长子、贝勒、贝子、公各三人,从四品至从八品不等。
〔府属参领等官〕:五旗参领,每旗五人,从三品。佐领,每旗七人,从四品。骁骑尉,每佐领下二人,从六品。
〔管领〕:亲王府四人,郡王府三人,正六品。
〔典膳〕:亲王府、郡王府各一人。从六品。
〔司库〕:亲王府、郡王府各二人。从七品。
〔司匠〕:亲王府、郡王府各四人。从八品。
〔牧长〕:亲王府、郡王府各四人。从八品。
〔长史〕:此官职 秦 时就设, 李斯 入 秦 后曾任长史,职任不详。 西汉 时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属官亦设长史,职任颇重,号为三公辅佐。 三国 、 晋 、 南北朝 沿置不改。 两汉 与少数民族邻接各郡太守的属官有长史,辅佐太守,掌一郡兵马,其统兵作战者称将兵长史。又 两汉 将军之属官亦有长史,以总理幕府。至 南朝 时,凡刺史之带将军称号开府者,其幕府亦设长史,多兼任首都太守。 北朝 略同。 唐 宋 州郡亦设长史,职任亦甚重。大都督府之长史往往即充节度使。 南朝 王府设长史,而诸王多年幼出藩,因以长史行州、府事。 北朝 之制略同。沿到 明清 。辛亥革命后废此职。
续表
〔长史〕:一人,三品。
〔头等护卫〕:一人。
〔二、三等护卫〕:各二人。
〔典仪〕:二人,六品。
〔固伦公主〕: 清 代制度,皇后的女儿称固伦公主。其丈夫称为固伦额驸。亲王至镇国公、辅国公女儿的丈夫称为郡主额驸至乡君额驸等。
〔长史〕:一人,四品。
〔二等护卫〕:二人。
〔三等护卫〕:一人。
〔典仪〕:六、七品各一人。
谨按:公主府官属, 秦 以前无考。 后周 、 五季 、 辽 、 金 、 元 皆末置其见于史传者。 汉 有传长食官、家令丞。 三国魏 有家令、仆丞、行夜、都督邮。 晋 有家令丞。 宋 、 齐 、 梁 有传令, 陈 及 北魏 皆有家令。 北齐 有家令丞、主簿、录事。 隋 有家令丞、主簿、谒者。 唐 有邑令丞,主簿,录事史、谒者、舍人。 宋 有邑令丞、司录。 明 有家令、司丞、录事,又改家令为使司。
今不特表,类叙于王府各官之后。
〔和硕〕: 满 语一方(引申为部落)之意。 清 朝初设八和硕贝勒, 顺治 时王子封亲王者加和硕之号。妃嫔所生之女之号和硕公主,夫和硕额驸。
〔光禄寺〕:最早在 秦 时称郎中令, 汉武帝 时改称光禄勋。 东汉 末年复称郎中令。掌领宿卫、侍从之官。 魏 、 晋 复设光禄勋,以后废置不常, 南 朝 梁 始定名光禄卿, 北齐 以后称光禄寺卿,职掌主管皇室膳食,与 汉 制完全不同。 唐 一度改称司宰寺卿,寻复旧称。专掌酒礼膳羞之事。历代沿置。
光禄寺的组成:
〔光禄寺卿〕: 满 、 汉 各一人,从三品。
〔少卿〕: 满 、 汉 各一人,正五品。
〔大官署署正〕: 满 、 汉 各一人。从六品。
〔大官署署丞〕: 满 二人,从七品。
〔珍羞署署正〕: 满 、 汉 各一人。
〔珍羞署署丞〕: 满 二人。
〔良酝署署正〕: 满 、 汉 各一人。
〔良酝署署丞〕: 满 二人。
〔掌醢署署正〕: 满 一人, 汉 一人。
〔掌醢署署丞〕: 满 二人。
〔典籍〕: 满 、 汉 各一人。从七品。
〔司库、库使〕:司库、 满 二人。库使, 满 八人。
〔笔帖式〕:满十八人。
续表
〔太仆寺〕:始于 春秋 时, 秦 、 汉 沿置,为九卿之一,掌皇帝的舆马和马政。 南朝 不常置。 北齐 始称太仆寺卿。历代沿置不改。
太仆寺的组成:
〔太仆寺卿〕: 满 、 汉 各一人。从三品。
〔少卿〕: 满 、 汉 各一人。正四品。
〔左司员外郎〕: 满 、 蒙古 各一人。
〔左司主事〕: 满 、 蒙古 各一人。
〔右司员外郎〕: 满 、 蒙古 各一人。
〔右司主事〕: 满 、 蒙古 各一人。
〔主簿〕: 满 一人,正七品。
〔笔帖式〕: 满 、 蒙古 各八人。
〔牧场统辖总管〕:牧场在 张家口 外统辖一人,以 察哈尔 副都统兼充。牧场各官皆 蒙古 人。
〔牧场总管〕:两翼总管各一人,正四品。
〔牧场左右翼长〕:左翼四旗在 哈拉尼郭 井。右翼四旗在 齐齐哈尔河 ,翼长各一人,正五品,皆驻扎 张家口 。
〔牧场护军校〕:左右翼各四人,正七品。
〔牧场协领主事〕:一人。
〔笔帖式〕:一人。
以上员衔皆 蒙古 人。
续表
〔太医院院使〕: 汉 一人,正五品。
〔左、右院判〕: 汉 各一人,正六品。
〔御医〕: 汉 十五人。七品用六品冠带。掌九科口:大方脉、小方脉、伤寒科、妇人科、疮疡科、眼科、口齿科、正骨科、针炙科。
〔吏目〕: 汉 三十人。八品、九品各半。
〔医生〕: 汉 四十人,用从九品冠带。
〔医员〕: 汉 三十人。
〔效力医生〕:无定员。
续表
〔各坛、庙尉〕:天、地二坛、各五品一人,六品七人。太庙,四品二人,五品八人。社稷坛,五品一人,六品四人,皆隶太常寺。堂子,七品二人,八品六人,隶礼部皆 满 员。
〔各祠祭署奉祀祀丞〕:天、地、日、月、先农五坛奉祀,各 汉 一人,从七品。祀丞,各 汉 一人,从八品。隶乐部。
帝王庙:无专员,以 汉 赞礼郎或司乐一人委理。
续表
〔陵寝内务府总管〕: 满 各一人,二、三品不等。
〔陵寝总兵官〕: 马兰 、 泰宁 二镇各一人。
〔陵寝礼部各官〕:分设郎中、员外郎、主事、读祝官、赞礼郎、笔帖式等官,皆 满 员。
〔陵寝工部各官〕:分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笔帖式皆 满 员。
〔陵寝内务府各官〕:分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内管领、内副管领,笔帖式等官,皆 满 员。
〔陵寝八旗各官〕:总管以下分设翼领、防御、及世袭轻车都尉、云骑尉、骁骑尉、骁骑校等官。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