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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浙江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模式现状

随着浙江各级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重视以及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浙江农产品供应链的流通模式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农产品供应链流通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为适应农产品市场竞争的需要,浙江省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农产品供应链流通组织模式。这些模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2.1 以批发市场为流通中心的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模式

传统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模式即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以批发市场为流通中心的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模式(如图3-2所示),浙江也不例外,它也是浙江省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模式。从质量安全的管控来看,传统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模式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难以达到真正意义上的产品可追溯性,也无法确保农产品实质上的安全性。这种模式在质量控制上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缺陷:一是农产品经过多次集散,难以对它们溯源,一旦出现安全和质量问题无法找到出事源头;二是农产品在从生产者到零售商之间的流通过程中,经过多次装车和卸车,增加被污染的概率;三是在整个供应链的各个环节上的所有相关人员都相对独立,没有一家可以对处于整个流通过程中的农产品的安全和质量进行监管和负责。显然,传统的农产品供应链流通体系是难以“支持”安全、优质农产品流通的。

从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来看,传统的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模式在管理控制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方面存在较多的缺陷,但是,这种模式在当前的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中,却占据着主导地位。它能够同时汇集大量的需求或供给;能够有效地缩短市场流通的路程,从而加速农产品的流通,节约流通所需要的时间。不同层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城乡农产品流通、交易和确保城乡市场供应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构建起了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流通网络,并已经成为连接农民和消费者、农产品和菜篮子的中枢,向上游联系种植、养殖、加工、检疫、运输等环节,向下游联系采购、配送、零售、消费等环节,构成完整的流通产业链。随着信息技术及供应链管理思想在涉农领域的应用,以批发市场为流通中心的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模式也在进行不断的演化与发展,其发展形势出现了以下两种情况:

图3-2 浙江传统以批发市场为流通中心的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模式

(1)“专业合作组织+农户”模式。“专业合作组织+农户”模式是在政府部门的支持或农民自发组织下建立村、乡镇,甚至县市级的专业合作社,将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根据市场的需要制定统一的质量标准,要求作为会员的农户遵照执行,有利于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控制;在农产品的下游销售环节,这种模式相比传统商贩而言也更能保障信息有效传递和服务质量。但是这种模式的问题在于组织较为松散,在发展过程中也受到组织自身的资本和技术实力的限制,尤其是覆盖面比较小,对农户的指导和监督以及下游零售渠道的影响都很有限。

(2)“批发市场网络+生产基地+农户”模式。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的市场带动型流通模式,其特点是批发市场是产品集散、信息发布和价格形成中心;在采购方面,以定点采购大型专业化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为主,以大市场带动专业化生产基地,形成大流通模式。这种模式中,公司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建立了农产品拍卖、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三个交易平台,向生产、零售领域两头延伸,实现农产品经营的专业化、产业化、网络化、现代化。

3.2.2 以连锁超市为主导的现代化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模式

现代化的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模式是一条是由合同农户、农产品供应商的直属农场、农产品供应商和超市组成的现代化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模式。如图3-3所示,这种模式依靠其先进的管理理念,现代化的采购物流体系,以及严格的质量要求和监管体系,使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得以保证和提高,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提供了平台。连锁超市在浙江发展的历史不长,对于农产品进入超市销售,由连锁超市来主导农产品的供应链,形成核心集成的农产品供应链的历史更短,但是,在浙江政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大背景下,随着政府不断推行“农超对接”的模式,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格局发生了质的变化:一是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模式正在逐渐被连锁超市企业在应用,对浙江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模式的推行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模范作用;二是由于农产品进入到现代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渠道,打破了传统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渠道一统天下的格局,通过超市主导的农产品供应链流通的农产品的比重逐渐增加,到2006年,流通量占总量的比例达到15%,到2015年,超市主导的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总量有望达到农产品市场总量的30%~35%.

图3-3 连锁超市主导的现代化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模式

基于连锁超市的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模式是以市场需求为中心,连锁超市通过投资兴建农产品供应基地或通过与农业协会与农户、种养殖专业户、合作社联合,建立起稳定的合作关系,并通过自建物流中心配送农产品,向连锁门店提供农产品的供应链流通模式。在以连锁超市为核心主导的现代化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模式中,供应链运作的显著特点是核心企业能有效地控制、运作与协调农产品物流。也就是说在这种供应链网络的构建中都建构了核心企业能控制的物流配送中心。物流中心配备完善的物流体系和信息平台,使得物流中心成为联结生产、加工、零售的核心环节。此外,为了提高农产品的附加价值,还可以在物流中心实现加工物流一体化,把生鲜农产品加工成净菜的形式,既方便了消费者,又实现了农产品价值增值,提高农产品的销售额,为超市创收。在浙江省,浙江世纪联华连锁超市组建了自己的生鲜配送中心。这种运作方式能够实现生鲜农产品的快速调配,满足最终消费者的需求。在这条供应链中,连锁超市的物流中心功能逐渐延伸到上游,实现了农产品加工的功能,有的超市有前向一体化的趋势,自己的业务领域逐渐扩大到加工企业、自建基地等供应链上游领域,农产品供应链逐渐缩短,响应速度也逐步加快,整体供应链效率得到有效提高。连锁超市利用其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和完善的物流体系,使其成为链结农产品生产、加工、零售的核心环节。从目前来看,连锁超市一般都有较高的信息化程度,可以对商品进行标准化管理,通过其POS系统或RFID技术,实现对农产品的实时信息控制和管理,由连锁超市为主导构建农产品供应链是必然趋势。

在浙江省人均收入较高地区,连锁超市、便利店已成为消费者日常购物的主要场所,传统的消费习惯开始转变。根据相关调研机构调查,一方面,顾客到传统农贸市场采购鲜肉、水产品、蔬菜、水果四类商品的购买动机依次为:26%、25%、25%和14%,而其他食品和干杂货仅有10%。另一方面,到超市食品区或便利店采购的顾客,购买目的主要倾向于肉类生鲜品、水产品、蔬菜类产品、冷冻调理食品和水果类产品,购买动机依次为:14.5%、14%、10%、9.1%和2.1%,而其他包装食品、饮料、家庭日用品等比重则为50.3%。从以上数据中可以发现,超市和便利店通过生鲜食品、包装食品和家庭日用品的合理配置,将顾客的购买行为及趋向进行了有效的引导和转化,同时由于连锁网络的便利性和集中采购形成的价格优势,使其对大中城市传统商店及农贸市场形成了相当大的冲击,连锁企业在大中城市商品流通中的地位显著提高。

连锁超市主导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模式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广,其形式就是“农超对接”模式。浙江联华华商超市这几年来已经与180余家优质农产品基地和合作社建立实行“对接”,因此农产品采购成本降低了8%~10%。沃尔玛在浙江省内签下的第一块农超对接基地一一宁波飞洪生态基地,种植面积达1000亩。沃尔玛对其他一些品类农产品基地的入门规模也有要求,如生猪养殖基地要求数量在1万头以上,牛要在5000头以上,鸡要在5万只以上等。以鸡蛋为例,沃尔玛浙江门店平均一天卖出1吨左右。在建德等直供的养殖场,沃尔玛的采购专员会定期去看母鸡的生活:养殖场是否建在工业区,喂养的饲料是否天然,生活空间是否太密集等都是考核内容。鸡蛋不仅要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的检测项目,还要经过超市质量管理人员的再度检测。据透露,从养殖场到最后上架,鸡蛋的各项检测项目不下10次。农超对接至少减少了3~4个中间流通环节,这意味着,从地里采摘的新鲜蔬菜,只要数小时就能摆上超市的货架。

3.2.3 以农产品物流中心为流通中心的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模式

物流中心或物流园区在工业产品供应链的运作中占据重要的位置,许多企业供应链(或全球供应链)的运作都离不开物流中心(物流园区)的作用。它是供应链物流的重要节点,起到供应链物流的协调作用。传统的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模式中,尽管有批发市场在起到流通中心的协调作用,但是,批发市场的建设与运作管理之初并没有按照供应链管理的思路或运作模式的要求来进行,尤其是对于农产品这种附属了质量检测、质量信息追溯等多种供应链功能的特殊供应链而言,传统的批发市场其功能就不能满足这种需求,因此,借鉴于工业供应链管理中物流中心(物流园区)建设的成功经验,结合农产品这种特殊的质量管理与控制要求,许多地方开始建设新型的农产品供应链流通中心——农产品物流中心(物流园区),这样,以物流中心(或物流园区)为中心的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模式正在逐步形成与发展壮大。

农产品物流中心(或物流园区)能通过与基地、农户或其他中介流通组织联结,形成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储存保鲜、销售配送以及提供市场信息等一体化的流通模式。供应链不但包括信息流、商流、资金流三个基本环节,还包括加工、包装、仓储、运输、配送等诸多物流活动,更包括改善和提高物流水平的物流技术和管理。因此,拓展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集散功能、农产品中介组织的集约功能,建立农产品物流中心(或物流园区),实现农产品物流集约化、一体化、规模化是实现农产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该模式管理的特点:第一,能够提供综合物流功能,提升供应链物流能力。农产品物流中心(或物流园区)是指在农产品物流衔接地形成的具有综合物流功能的结点和空间集聚体。不但在物流流程上实现农产品物流的一体化,在综合管理上实现管理集约化,在产业集群上实现规模化,而且在存储、运输、装卸、加工、信息管理、中介等领域进行有机结合和集成,从而在园区内形成了一个社会化的高效农产品物流体系。物流中心(或物流园区)能够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物流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第二,巨大的规模优势。农产品物流中心(或物流园区)是拥有多种物流服务和设施的不同类型的农产品物流企业在空间上相对集中而形成的场所,农产品物流中心(或物流园区)的企业按照专业化的原则组织农产品物流活动,依靠整体优势和互补优势,形成一定的综合效应和规模效应。第三,农产品辐射范围广。农产品物流中心(或物流园区)经营的农产品来自全国各地,扩大了农产品的交易范围。

在浙江最典型的例证就是杭州市农产品物流中心,以下通过案例方式进行简要介绍:

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位于杭州市郊北面的余杭勾庄,占地面积402.9公顷,规划建设用地271公顷(4069亩),总建筑面积181万平方米。该中心于2009年4月28日开业,已开通从市中心直达的公交车,乘车只需40多分钟。根据杭州市政府的统一规划,原位于市区的杭州蔬菜公司、笕桥蔬菜批发市场、三里亭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杭州果品公司、杭州蔬菜公司三桥果品批发市场、市商业储备公司东新果品批发市场、杭州肉联集团鲜肉市场等7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合并组成新的农副产品物流中心。

该物流中心交通便利,设有专门的水运自备码头,有10个500吨级的泊位。紧靠着京杭大运河,吞吐量每年可达150万吨。中心内的专用铁路线的运卸能力可达每年50万吨,远期目标是每年70万吨。这条直接汇入宣杭铁路线的专用铁路货运线,从四面八方给杭州市民运来全国各地最时新、最新鲜、最优质且价格最优的农副产品。

该物流中心分4大功能区9个专业区块,项目总投资约60亿元,预计年交易量可达到480万吨,交易额可突破200亿元。物流中心具有农副产品和粮食交易、仓储、加工、信息、检测、物流配送等功能,是国债支持的农副产品交易示范项目,省、市重点项目。作为新型的农产品物流中心,杭州勾庄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在农产品供应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于农户、农村经纪人、农产品批发商、农产品零售商、终端消费者等供应链上的环节,它都可以直接连通,而且,它还提供了食品检测、货物配送、资金流通等配套服务。具体地,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1)物流中心的运营模式

该物流中心作为农产品供应链上的关键一环,其运营模式与传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以交易信息为基础。其建立了强有力的交易信息系统,形成全国农副产品标准价格的流通信息,及时提供农副产品信息,不仅调节销售和采购数量,更使市场价格保持稳定,伎生产者、消费者均获得利益保障。第二,强化农产品的安全卫生。其集中检验检疫,确保农副产品安全、质量合格、原产地清晰。不但在质量上把住“入口关”,更在日常供应和预防突发事件方面实现“鲜货与滚动储备合二为一”,保证供应数量上的安全。第三,实现了农副产品交易的规模化、远程化,流通的配送化。其采取措施降低各方的交易成本,并提供优质的商品服务,保证城市农副产品供应网络的日常供应,满足不断增长的客户需求。第四,便于消费者一站式购物。该物流中心集聚了包括粮油、水产、肉类、蔬菜、果品、副食品、农产品加工、仓储配送、公共配套等九大专业区块,是省内规模最大、品种最齐全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这些交易市场以批发为主,零售为辅,消费者可以真正地实现一站式购物。

(2)全面的食品安全检测追溯管理系统

2009年2月26日,杭州市贸易局公布从当天起,杭州全面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包括超市、农贸市场,今后每一棵菜都要配备自己的“身份证”(即交易凭据)。农贸市场摊贩如果被查三次都拿不出凭据,就将面临被清场的危险。此外,如果农残超标或质量不达标,管理部门也能依据“身份证”马上找到源头。这套机制就像是给所有菜农、经销商等戴上了“紧箍咒”,能对杭州市场上占70%的外地产蔬菜有效进行监控。

勾庄农产品物流中心投资650万元建立起农产品监测中心,拥有1600平方米的实验室,拥有气质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仪等检测设备250余台件。实验室能开展的检测项目接近500项,检测项目有农药、兽药、抗生素、激素、重金属、微生物、食品添加剂等。目前。各地来的农副产品想进入物流中心,需要通过该农副产品检验检测检疫机构。目前中心实施蔬菜全检工作,每天进场的所有产品,无论是几百吨重的大米,还是几克重的小水果都要经过检测,由专业的农产品质量检测部门工作人员驻点工作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抽查,为老百姓严把食品安全关。据报道,检测过的数千个批次中还没有发现真正超标的农产品。采用追溯制以来,菜农、经销商都慢慢开始自觉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农产品出产地也逐渐重视起来了。

建立追溯机制,目标是从源头保证食品安全问题。当检测到蔬菜农残超标或者蔬菜质量不迭标时,农贸市场菜贩可以通过凭单找到批发市场,批发市场则可以直接找到生产基地,从而确认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如果因零售方或市场方没有索取或出具票据,而导致追溯线索中断,将追究相关责任人。此外,对经一次提示、二次告诫后,第三次检查仍没有索取蔬菜票据的经营户,相关部门将直接禁止他们进场销售。

(3)先进的电子结算系统

该物流中心采用IC卡电子结算系统,消费者购物刷卡就可以完成。 IC卡可凭身份证免费办理。使用IC卡,消费者在付款时能看到产品最高价格标准,这不仅方便了付款,更让顾客买得合理、放心。进市场,买家先办好交易结算卡,选好货品后,在市场里就近选个交易网点结算。工作人员在电脑里输入果品批号、单价和数量,电脑迅速计算出交易金额。通过交易结算卡,货款即刻就能从买家账户打入批发商的账户。这样一来,买卖双方在营业端口便能完成结算,不再需要像以往一样拿着现金去结算中心交款,少了一道工序,更省时,也更安全。据工作人员反映,以前开票、缴费至少要十几分钟,现在一个地方就可以操作完成,三五分钟就行。这样的结算网点,整个市场设置了将近90个。所以就算是在交易高峰时间段,每个网点也只有一两人排队。

另外,该市场对经营户不收取固定的摊位费,而是按照销售额比例收取(一般4%,并在不同产品间微调),这对经营户而言更为公平一些。总之,方便高效的结算方式使经营户的生意起色不少。

(4)完善的配套服务

与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单一的功能不同,该物流中心提供的配套服务很全。表现为:第一,商业街还设有银行、电信、邮政、餐馆、酒店、超市等服务设施,为外来客商提供金融、餐饮、休闲娱乐、商务洽谈等服务。第二,开设了临时销售区。目前,多个市场已经为季节性销售很强的农民开辟出临时销售区域。农民凭借身份证登记就可以进场销售,市场管理费与其他商户一视同仁,这样消费者零买就方便多了。第三,规模大,建设具有前瞻性。该物流中心下面的交易大厅全部采用钢结构,两柱间距12米,顶棚高14米,大货车可以自由出入。在老市场,如此庞大的货车只能直进直出,掉头都不行,一不留神就卡住了。因为大货车运输能够节约成本,苏州、台州一些二级市场的商户都赶到这里批发水果。第四,开设了电子商务业务。该物流中心搭建了电子商务平台——“天下良仓”( www.e- farm.cn)。该网站已开通并试运行,等到正式完善后,杭州市民可每天从这个网站上了解到任何一种农产品当日价格与成交量。第五,该物流中心提供了便利的交通。对消费者而言,无论坐公交车,还是自驾车,都还是比较方便的。从市中心坐公交车,所需时间40分钟左右;自驾车的话,“物流中心”的各个市场都有专门的停车位,可以解决自驾车停车问题。第六,该物流中心还建有大容量的冷库,租给商户们使用。

(5)细节上的问题

可以说,无论是硬件配套,还是软件管理,该物流中心在国内都属于领先的水平。不过,在某些细节上,其还有亟待改进的地方。比如,物流中心实施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其实每个环节都可能出现新问题。在第一个环节,农贸市场摊主除了从良渚蔬菜批发市场进货,还可能从未进入批发市场的小菜农处进货,而这批菜农根本不能开具《交易凭单》。在农贸市场销售中,也存在混入“无证”蔬菜的可能。也许100千克青菜中,有50千克来自有交易凭单的蔬菜批发市场,而另外50千克是来自城郊的小菜农。消费者究竟买的是来自哪里的蔬菜,无法最终确认。而相关的监管,实际上很难全程跟踪。另外,诸如水果冷藏仍果用泡沫箱加冰、蔬菜基本无任何安全认证、残留农药检测标准太低、批发市场很难打造统一品牌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存在的。

杭州勾庄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作为影响杭州市农产品供应链上的关键一环,其覆盖了从农产品的生产到终端销售的所有环节。它先进的设施、较好的管理使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在杭州市场上能够顺畅地流通下去。这是一个新型农产品物流中心作为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典型例子,它有着较强的辐射效应和带动作用。在浙江这样一个农业小省,每年有大量的外地农产品输入进来,解决好农产品的集散是关键。以勾庄物流中心为首的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模式值得省内其他城市借鉴。

3.2.4 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主导的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模式

据调查,浙江省2009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870多家,其中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313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42家,分别比2002年增加了1370家、290家和34家。从龙头企业的分布来看,全省县级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中位于浙南地区的共有524家,占总数的18.3%;位于浙西地区的共有454家,占总数的15.8%;位于浙中地区的共有791家,占总数的27.6%;位于浙东地区的共有338家,占总数的11.8%;位于浙北地区的共有763家,占总数的26.6%,地区间分布较为均匀。

经过几年的发展,浙江省农业龙头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积极应对国内外市场的挑战,加快发展,企业规模和实力不断增强。截至2009年,浙江省已有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504家,总资产1195.7亿元,固定资产508.9亿元,销售收入1443.6亿元;年销售收入5000万至1亿元的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476家,总资产245.9亿元,固定资产102.7亿元,销售收入320.9亿元。其中,313家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的资产总额954.6亿元,固定资产达322.5亿元,销售收入1312.5亿元,创利78.4亿元,上缴税收47.9亿元。42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总资产241.4亿元,固定资产77.6亿元,销售收入453.1亿元,创利11.1亿元,上缴税收10.1亿元

农产品流通要满足现代需求的变化,必须培育一批真正有实力的农业生产和流通龙头企业。这种模式的主导者是农业龙头企业(主要指农产品加工企业),作为农产品供应链上的一环,它连接了农业初级原料的生产者和与最终消费者相连的零售终端企业。如果进一步细分,这种模式有以下几种组织形态。

(1)“农业龙头企业+农户”模式。“农业龙头企业+农户”模式是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企业为龙头,通过合同契约、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起来,实施一体化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这种模式在甘蔗(蔗糖厂与蔗农)、甜菜(甜菜厂与农民)、牛奶(奶品厂与奶农)、茶叶(茶场与茶农)、果汁(果汁厂与果农)等需要就地深加工的农产品种类上具有非常广泛的应用。这种形式产生的主要根源在于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对共同的利益追求。但是,“企业+农户”这模式在现实中也存在较多的问题,当然有些龙头企业也能很好地运作这种模式。从理论分析来看,这种模式的缺陷主要是企业与农户双方契约的约束力比较脆弱,这需要加强监管(通过制定相关规则来明确龙头企业和农户的权利和义务)和组织创新(比如农户组织成为协会,然后与公司签订合同)、制度创新(比如农户与公司之间签订长期合同而不是短期合同)来加以解决。

(2)“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是在“公司+农户”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模式。农户通过合作社与公司联合,形成相对稳固的关系。公司根据农产品订货销售情况,向合作社提出农产品需求计划,与合作社签订购销合同。合作社将生产任务落实到各个农户,所需的技术等服务由合作社或公司提供。交付的农产品由合作社与公司共同验收,公司把收购款支付给合作社,合作社按交易量大小进行分配。从浙江发展的情况看,这种模式有多种多样的具体形式,有的是公司牵头创办合作社,有的是政府引导农户兴办合作社,有的是农户自己办合作社,有的是合作社主动同公司挂钩,还有的是合作社自己办公司。合作社将农户分散的个体力量通过合作社组级集中起来,形成合力,与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可以有效维护农户利益,减少违约现象的发生,节约签约、执行和监督成本,同时,农户还可得到农产品流通中的增值利润。总之,这种模式把分散的农户和广阔的市场联结起来,实现了农产品产前和产后的有效衔接,极大提高了农产品产业链的整体效益。尽管这种模式是当前农产品流通的主要形式之一,但这种模式在发展中还存在着合作社法律地位不明确、运行不规范、拓展业务能力有限等问题

(3)“企业+协会+农户”模式。“企业+协会+农户”模式是一种利用协会为中介把公司和农户联结起来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公司与协会、协会与农户之间分别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权利,规范和约束各自的行为。由于协于与公司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促进农产品流通,同时能根据市场的需求指导农产品的生产和上市,避免总量的重复和同类产品集中上市,有利于促进农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价值的提升。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的差异,各地协会组织体制、职能有一定的差异。当前协会大都由单纯的非营利性质的服务团体,向为农民谋利益的生产经营实体转变,同时组织形式、管理体制也进一步趋于完善。

(4)“企业+基地(直属农场)”模式。浙江农业生产分散是造成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缺乏保障,农民收入偏低的重要原因。面对这种困境,许多实力较强的企业开始建立“企业+基地”的模式。目前,浙江许多做出口的涉农龙头企业大多采用这种模式,从实践来看,这种企业自办直属农场的方式对于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应是比较成功的模式,即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为了确保产品的安全和供应的稳定,投资建立自己的直属农场(如图3-4所示)。龙头企业租赁农民的耕地,雇佣原耕地上的农民,使原来农户在保留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又成为领取工资的农业工人。企业通过直接管理农场的整个生产过程、农药和兽药的使用以及质量控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达到国家要求的(或出口时进口国所要求)标准。

图3-4“企业+基地(直属农场)”的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模式

“企业+基地(直属农场)”模式的本质是供应链垂直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即以企业内部管理或企业内部交易替代市场交易,其显著优点是:企业可以把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直接置于自己的计划和管理之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以实现全过程控制,包括对农产品生产的原料及中间投入物进行控制,制定详细的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规范和操作标准,以及对农场员工进行有计划的技术培训等。相比于末端控制,过程控制方式的效率更高,成本更低。但是,对于农产品龙头企业来讲,在得到农产品质量控制效率的同时,则要面对垂直一体化管理模式的种种弊端,这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养、组织管理效率的提高等都会产生负面影响。而且,在浙江人多地少的情况下,这种直接产业化的模式使农业龙头企业付出的土地租赁成本以及原有耕地农民的安置成本等都非常高。考虑到企业的资金回报率问题,这种方式只适合于一些高附加值的农产品生产,并不适宜大范围推广。从供应链管理的角度来看,农场最好是由农民自营,农业龙头企业与农场结成战略合作伙伴,而企业亲自经营农场并不是最好的农产品供应链流通组织模式。

3.2.5 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导的农产品供应链模式

目前,浙江省农产品生产主体以分散农户为主,由于人力、资金、设备等限制,无法抵御来自市场竞争带来的风险。以产业集群为纽带,通过契约或中介组织采用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方式,让农产品从生产基地直接通过主渠道进入销地市场,降低交易成本和物流成本,从而提高农民收入和物流效率。

建立农业合作社大致可以通过三种途径:一是农民自发型。如浙江省临海市洞林果蔬合作社的成立就是由柑橘、蔬菜种植、营销大户王顺海等18名农民自愿发起联合,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成立的。二是政府推动型。即由政府部门牵头,通过发动农民、选举理事等一系列形式成立合作组织。这类组织行政色彩浓,农民主动性相对低。三是民办官助型。即由农民发起,借助政府力量,而非政府主导。如浙江长兴林城镇养鸭协会是由养鸭大户杨大元提出,得到了镇政府的支持,筹备工作由镇政府包办。

农业合作社通过将农产品从农民手中回收,统一配送至加工企业或流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产品物流的规模,提高了物流效率,降低了物流成本。该模式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一是交易环节少,交易成本低,特色农产品合作组织实现了农户与外界市场的直接对接,减步了流通环节;二是有利于实现规模效益。由于合作组织负责采购、仓储、运输等,降低了物流成本;三是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农业合作社配有专业信息技术人员,有利于信息传递,能使农户根据市场信息变化调整生产经营活动;四是增加农民收入,合作社提高了与经销商的谈判能力,甚至直接与连锁零售商交易,既可增加农户收入,又可降低特色农产品价格。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公布的资料,2009年,桐庐县阳山畈蜜桃专业合作社、奉化市雪窦山茶叶专业合作社、长兴三河葡萄专业合作社、德清县雷甸镇国兴瓜菜专业合作社、嘉兴市秀州区洪合水果专业合作社、嘉善魏塘益农西甜瓜专业合作社、桐乡市董家茭白专业合作社、桐乡市坝桥养鸭专业合作社、嘉兴市新奇特果蔬专业合作社、绍兴县会稽龙井茶专业合作社、衢州市柯城区兴航柑桔专业合作社、衢州市柯城草香园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温岭市滨海葡萄专业合作社、台州市路桥超藤葡萄专业合作社、三门市沈园西瓜专业合作社、台州市黄岩宁溪红茄专业合作社、临海市兴农果蔬专业合作社、温岭市兴合禽业专业合作社、台州市黄岩甜乐甘蔗专业合作社、舟山市普陀区展茅林地鸡专业合作社等2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获浙江名牌农产品,占全省2009年认定浙江名牌农产品总数的31.7%。这说明,农业合作社在农产品供应链中起着较为重要的作用。

3.2.6 其他创新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模式

1.“农村经纪人+运销队伍”流通模式

“农村经纪人+运销队伍”流通模式的特点是农民自己闯市场,找销路、搞运销,具有积极性、自主性、灵活性的特征。如浙江浦江县有农民经纪人300多人,他们把本地的农产品销往外地,并将外地的市场信息、先进技术,优良品种带回本地。该县70%以下的农副产品都是通过经纪人推销出去,并及时把全国各地的经济和科技信息反馈回来,使广大农民有了致富之道。

2.“生产基地+专卖店”模式

“生产基地+专卖店”这种模式比“企业+基地”模式更具供应链一体化特色,它主要是有机农产品的供应链流通组织模式。这是浙江近年来有机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的一种流通模式,这些企业原来也多是做农产品出口的,2000年以后,逐渐开发国内市场而采用的生产组织方式。这些有机专卖店大多数拥有自己的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品以自产和采购相结合。物流途径大致有三种:一是,自己生产基地—运输—仓储—专卖店;二是,生产基地—采购—运输—仓储—经销商—专卖店;三是,生产基地—运输—仓储—生产者进店宣传推广。

3.“生产基地+互联网营销”模式

网上和电话销售,运营成本低,进入门槛比较低,因而,从事网上销售有机农产品的企业和个人比较多,但多数没有形成规模。例如:杭州菜篮子网、沱沱有机源、绿领公社等。纯粹的网上有机农产品营销,没有其他辅助手段,发展会非常缓慢,有机农产品的信任品属性决定了这一点,因为你拿什么要消费者相信你的产品是有机的、高质量的?在目前有机农产品市场混乱、充满不信任的状况下,网上销售业务规模扩展几乎难以实现。当然,私人建立一个小网站,销售有机农产品,倒有可能实现盈利,因为其成本低廉。网上销售渠道的优势是节省门店运营成本和较少库存压力,很多小的网络销售者,往往只备有少量库存,需要时临时采购。但其缺点也很明显,有机农产品是信任品,人们对网上和电话销售的信任度较差,在目前假有机产品泛滥的情况,一个真正诚实的有机农产品网上销售商,在短时间内也难以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

4.“生产基地+客户”模式

“生产基地+客户”模式是一种比较封闭的农产品供应链流通组织模式,这种封闭性主要体现在对市场的封闭,生产基地提供的农产品是不会流出市场进行销售,是一种专供体系(或特供体系);在这个流通模式中,客户一般是大企业、上市公司、事业单位等等实力较强的团体单位,而不是消费者个人。如浙江大学会同杭州高校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了合作关系,在杭高校的食堂所食用的农产品绝大部分来自签约基地。应该说这种模式并不是非常普遍,但是,从控制质量安全水平来看,这种模式的控制水平是最高的。

综上所述,以上多样性的农产品供应链流通形式适应了现阶段农产品流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适应了当前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的需要,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出来的,又被实践证明是有效的形式。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浙江省内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模式仍将是多种形式并存的格局,各种形式间也会出现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趋势。它们作为农业产业化的重要载体,在提高农产品流通的组织化程度方面,在促进农民增收、优化农产品结构、提高农业产出效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B9gDP7UKxDkH3UfX9bO6xhgLZZDT8PLSVMzl6GEJmWDMDYuv+3VjwUL/663pcq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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