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一名大一新生,对日本侵华历史等问题上的错误态度和做法一直非常愤慨,多次在同学中发表措辞激烈的言论,号召大家抵制日货,并组织校内签名等抗议活动。在看到网站上发布的举行游行的相关信息后,张某立即在学生中宣传,鼓动同学参加游行。辅导员得知后立即找张某谈话,制止其参加游行。张某不理解、不服气,觉得很委屈,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出于爱国,是表达爱国意愿的正当行为,为何要制止?
大学生有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热情,对时事敏感,十分关注政治局势的变化和重大社会事件;但他们又是容易冲动的群体,思想容易受到影响,行动容易过激,如果不正确引导很容易被部分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
在本案例中,我们对于张某表现出来的爱国热情应当给予充分肯定,但也要向他说明:第一,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参加未经批准的游行是违法的,表达自己的正义情感也需要在合法有序的环境中进行;第二,大学生要有大局意识,要将日本右翼势力与中日正常的经贸往来区别开来,要把这种爱国热情转化为刻苦学习的动力,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只有国家强大了,才有能力去解决更多国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