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一个族群的生存方式,其切入点可以很多,本研究从“生态”视角切入,自有其考虑。生态学作为近来的一门显学,广泛地引起学界关注,而且播撒到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从研究层面走向了生产实践,出现了许多冠以“生态”之名的产品,可见“生态”之深入人心。在“生态”的众多关键词中,从区域族群关系层面作为研究视野,其中“生命”“关系”和“制衡”是必须关注的几个核心关键词,也能够比较深入地把握族群内在关系。
“生命”,那是族群社会生态关系的核心,“生命”是族群的基本存在,是族群一切活动的起点与归宿,不管是族群个体,不是族群集体。族群社会生态的建构,那是一个渐进演化过程,从动物进化到猿,由猿进化到人,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地从动物关系演化变成人的关系,逐渐生成族群社会生态关系。很显然,这种生态关系的生成肯定是更加有利于生命质量的提升,而不是相反,否则人类进化就不会向着这样一个路向前进。生命首先是以个体的形式存在,没有个体生命也就没有族群生命,但是,人类在进化发展过程中已经选择了群体生存,因此个体将不能外在于群体生存。如是,个体就成为群体一分子,众多的分子就构成族群应有的生命,却不是个体生命的简单相加。族群生命的生成就依托于社会生态,通过生态关系统辖每一个体,并且产生系统质而不同于肉体生命,从而有效地协调个体与个体、个体与族群、族群与族群等不同层面的关系,构筑一个既基于形而下,又基于形而上的有机整体。
“关系”,那是生态的基本构架,不管什么形式的生态,都关联着关系,没有关系就没有生态,因此关系是生态的基本要件。能够称之为生态者,从来都不是只有一个要素,必定存在众多要素,这些要素能够结成一个有机整体,必须通过某种关系联结,因此,考察生态,某种意义上就是考察相互之间的关系状况。人是群体性动物,已经历史性选择了族群生存,由此就必然生成“生态”。族群作为一个集合概念,历史性地生成了关系,如果撇开关系来探讨族群,那就不是族群,也不能深刻地揭示族群,不能真正地把握族群。因此,如果希望了解族群,关系就是不可逾越的节点,当然,由于关系的错综复杂,就需要对关系进行必要的梳理,致力于寻找能够实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系。只有抓到了核心的关系,才能把握族群的本质,才不致力流于表面。
“制衡”,社会生态的本质应当是指向生命的和谐生存,不管是个体生命的和谐,还是族群生命的和谐,拟或是整个民族(国家)的生命和谐。和谐属于对立矛盾的消解,是种种矛盾处于动态平衡状态,相对而言,也就是一种美好状态,是人类社会生态的基本追求。人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族群也是一个有生命的群体,因此,不同个体之间会产生矛盾,不同群体之间也会生成矛盾,他们都存在着破坏生态和谐的趋向。为了防止这种破坏趋势转化变成现实行为,就需要一个制衡机制,从而努力维持一个社会的和谐。制衡机制的核心应当是确保社会的整体生命质量,合理有效地处理相互关系,使之在各自生态位上得到充分发展,构筑一个良性互动的社会生态关系。
一个区域长期生活着不同族群,在时间的砥砺下,就会逐渐生成适宜区域生存的社会生态,且处于一定的动态平衡状态。少量的人口入迁,对于已经形成的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区域社会生态不会引起决定性的改变,只是在量的层面上引发某种不起眼的变化。这是一种量变,随着入迁者不断增多,这个量变也在慢慢地增加,当其达到某种程度之时,也会引导区域社会生态的质变,形成社会生态的重构,且是向着有利于入迁者方向建构。客家人大约于明朝开始就陆续地入迁贺州,但是在清朝中期之前,基本上是个体性的分散入迁,因此,对于贺州区域的社会生态影响不大。也就是说,贺州以本地人、壮族和瑶族为主体的区域社会生态格局没有质的变化,维持着原有的动态平衡状况,没有出现激烈的族群斗争,整体而言,各族群之间能够和谐共处。在广东“土客械斗”之后,在官方组织之下,客家人开始相对大规模入迁贺州,入迁的基本理由就是贺州社会生态关系良好。但是,当客家人大批入迁之后,人口比例开始出现比较大的改变,也引发了相应社会生态关系的变化,呈现着重构族群社会生态关系的迹象。这种重构总体而言呈现出渐进性特征,但某种时候也表现出剧烈的调整,这是系统由失衡走向重新平衡的历史必然。
确实,在客家人大规模入迁之前,不管是官方眼里,还是客家人自身的个体感受,贺州还是属于“王法条条”的淳朴区域,有着自己和谐的社会生态关系。但是,随着大批客家人的入迁,人口之量猛然增加,也就引发原有社会生态关系的失衡,于是需要重新调整区域社会生态关系,系统的内在制衡机制开始发挥作用。这种失衡,在社会层面就必然会产生族群之间的矛盾,因而形成某种族群冲突。一是土客之间的矛盾冲突,主要表现在客家人与本地人的冲突,出现了历史上一定范围某种烈度的械斗,诸如桂岭和大宁的本地人与客家人之间的械斗;二是客家人与瑶族之间的矛盾冲突,客家人凭借自身某种优势,将生活在平峒的瑶族赶往深山老林,例如把原本生活在沙田镇一带,特别是临江边上的土瑶族群驱赶到大桂山脉深处,即现在生活于其中归属沙田镇和鹅塘镇管辖的土瑶族群。三是客家人与壮人的矛盾冲突,这是钟山县表现比较明显。客家人在贺州的族群关系磨合过程中,既有进也有退,既表现某种程度的弱势,更表现某种程度的强权,总之,在社会生态制衡机制作用下,最终达到了重新构建社会生态的目的。客家人不仅在贺州站稳了脚跟,而且得到了发展,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取得了区域社会生态的优势,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层面都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确实,贺州客家人成功地重构了区域社会生态,且形成了有利于自己的社会生态关系,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社会生态关系属于一个非常复杂的网络系统,涉及的要素与层次、层面都非常之多,全面透析这个生态系统几乎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在一本小书当中,因此有选择地从自然生态、社会生态和精神生态层面试着做一些点的分析,希望能够得到客家人在贺州成功的秘诀。在客家人入迁贺州之前,这里是“地广人稀”,拥有非常优越的自然生态,可以说是物产丰富,可以养活大批人口。这是客家人入迁贺州的基本考量,不管是个体的分散入迁,还是官方组织有规模入迁,拟或是客家民间组织的规模入迁,都看重这点。贺州不仅拥有优越的自然生态系统,更重要的是拥有良好的社会生态关系,历年来族群关系相对和谐,没有出现大规模的族群争斗与排外行为,这是广东“土客械斗”平定之后,官方资遣客民的重要考量因素,贺州就是在清朝官方眼中也是族群关系模范地区。客家人的入迁,虽然对该地区的族群生态关系造成某种失衡,但由于历史积淀,还是能够在原有基础上重构新的族群和谐社会生态,新中国成立后多次得到省级人民政府和中央政府的表彰。之所以有着这样良好的社会生态关系,在各种原因当中,精神生态的契合也在某种程度上做出了贡献。这种贡献从来就不是单方面的,而是生活在贺州的各个族群共同作用的结果,共同创造并维护了新的区域社会生态关系,从而成就了今天的社会和谐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