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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乡下人进城小说中的保姆形象谱系

乡下人进城做保姆,是很多作家喜欢处理的题材。但是,保姆是很难写的。因为作家要写出她们的内心生活,要突破单一性、类型化的叙事模式,必须对生活有相当深入地观察。目前,很少有作家能够做到这一点,一般而言,作家塑造的保姆形象大致分为三类:鸠占鹊巢式、自理自强式和肉体堕落式。

一、鸠占鹊巢式

乡下人进城必定遇见一种生存壁垒。他们往往通过努力融入另一种完全不同的群体中,来获得一种身份认同。“努力抹去任何可能暴露我的出身根底的痕迹,掩饰任何有可能使我停留在现有的社会位置的特征上(口音、生理素质、家庭关系)……这是一种‘无法解救的矛盾’,铭刻在符号支配的固有逻辑之中……抵抗可能走向异化,而屈服也许通向解放……这种屈服深深地寄居于社会化的身体内部,体现了‘社会支配关系的身体化’。” 通过婚姻关系,乡下人可以获得一种合法的“城市居民资格”。很多打工妹,通过与当地男性发生关系,来实现“永久市民”的梦想。

乡下人进城做保姆,往往被城市的生活方式所迷醉,她们梦想着有一天能够成为一名堂堂正正的都市主人,而不是四处漂泊的候鸟。身体就成为她们占领都市的一道温柔的利器,当她们把自己的青春和肉体作为现代化进程的祭品时,她们在自己的童话梦想里伤痕累累。

李肇正的小说《傻女香香》就书写了乡下人进城的无言之痛。香香是一名很有心计的女孩,从她来到都市捡垃圾起,她就要成为一名都市人。为此,她把目标锁定了四十多岁的城市人鳏夫刘德民身上。香香自进入刘德民的大房子,就有了鸠占鹊巢的计划。“香香心里有个盼头——她必须进入城市的心脏。香香固执地认为,在城市人的居室里,穿越了阔大的客厅,才能走进神秘地城市的房间;这客厅深处的房间,就是城市的心脏。”为此,“香香想走过去,在铺着台湾席的席梦思床上放下身子,和城市里最温柔的生活做一次亲密接触。……香香觉得她的脚底下咝咝地蹿出一条根尖来,就像是老槐树苍虬的根须,朝地板里坚忍不拔地扎下去。”香香很快用“美人计”征服了这个半老头,并成为刘家的“保姆”。刘德民把香香当做一只烫手山芋,一方面,他要享受香香年轻的身体,另一方面,他知道香香想要霸占这个房产,成为女主人。最终,刘德民在欲望中彻底沦陷,与香香结婚。问题恰恰就在这里出现,刘德民在北京读大学的儿子回来,一下子吸引了香香的眼球。香香喜欢上了刘德民的儿子。每当小伙子在卫生间冲澡时,“香香在卫生间的门口常常挪不开脚步。”“香香对他的感觉好极了。这是香香的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跟刘德民在一起,刘德民老在盘算她的年龄和他的家产,因为她年轻,他只能退而求其次,所以他们在一起时他总有许多遗憾。那个王家海呢,偷偷摸摸,鬼鬼祟祟。唉,小伙子,她朝思暮想的男人哪!因为和刘德民的那层关系,她是永远得不到他喽,哪怕是跟王家海那样的偷情。”小说有这样个描写:“刘德民是故意拉下她的,怕别人看出他想娶打工妹;而且,这么大年纪了,娶个小姑娘,老牛吃嫩草,怕别人笑话。小伙子这么一等,倒有了点老公公和儿子儿媳的架势。香香的心里苦涩得很。”可以说,刘德民儿子的年轻帅气换起了香香作为一个女孩的羞涩感。女生在自己喜欢的男人面前都很羞涩的,这种感觉香香无论是面对刘德民还是王家海,都没有过。因为,她只不过是把他们或者当做进入城市大门的一把钥匙,或者当作满足自己欲望的一种工具,而没有产生爱。爱是一种灵魂先于肉体的震颤,是对于美好事物的期待,而不是破罐子破摔的歇斯底里。

因此,香香一直坚持刘德民儿子寒假回家才和刘德民结婚,“香香突然啜泣了起来,一会儿就痛哭流涕了。香香觉得自己好可怜,只能有这样小小的坚持。香香越哭越伤心。刘德民不耐烦地说:‘你哭什么哭?还没还没结婚呢!唉,香香,你真傻!嫁给我,是你的福气!’”香香终于觉察到了自己的委屈,顺利地鸠占鹊巢,却无半点兴奋。因为她自身对于爱的情感被唤醒了,而这种爱是无法启齿、单相思式的感觉。她明白有些感情是一辈子无法得到的,她更明白,自己一个乡下女子是无法得到城市人的理解的。正如刘德民所言,嫁给他是她的福气。她竟然还哭,真傻!他不明白,这种哭泣恰恰是鸠占鹊巢后的隐痛,因为她明白自己永远无法从精神上成为平等相待的城里人。“傻”是城市人对乡下人的歧视与不理解,也是一个女子在都市发现自身主体的标志。这种无言的伤痛是乡下人进城所付出惨重的精神代价。

项小米的小说《二的》塑造了一个处心积虑想要鸠占鹊巢的保姆小白。小说清晰地告诉我们小白是如何一步步由一个讲究自尊的保姆,走向男主人聂凯旋的情人,到最后伤心离开聂家成为都市流浪者的。小白自打进入聂家起,就受到女主人单自雪的歧视。小白自有其独立的人格:

瞧不上就瞧不上,咱乡下人到城里就是来挣钱的,不指望你顺带还让你瞧上。咱出力,你给钱,就这么简单。但你不能侮辱咱,咱也是有人格的。后来,单自雪教会了她如何从一个村姑逐步成为一个都市人。小白进入城市生活的一切细节都是从这个家庭开始的,在这里得到改造,淬火,蜕皮”。再后来,小白就渐渐看懂了城里人的表情。

她很清楚她不是这个城市的主人:

这栋二百平米的复式跃层,这个有着沙拉娜大理石地面,有着钢琴、电脑、等离子电视的城里人的家,远远比不上她和二的共同嬉戏的那个山洼。在山洼里,小白是主人,而在这里,她不是。很快,她就有了鸠占鹊巢的想法。当她和聂凯旋一家到三亚凯莱大酒店旅游度假时,她的野心就是随着城乡和贫富的巨大落差而悄悄发生了变化:睡上一个晚上的觉,就够一个乡下孩子交五年的学费了。小白突然感觉,她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觉得命运对自己是如此的不公平!

为此,她利用自己的温柔和美貌逐步攻占聂凯旋的堡垒,单自雪与婆婆的根深蒂固的矛盾为小白的梦想提供了可能性。当小白与聂凯旋一夜风流之后,她天真地以为自己可以成为这座豪宅的主人:

单自雪和聂凯旋的夫妻运明摆着到头了。没有人比自己清楚单自雪是一个令人多么厌恶的女人,也没人比自己清楚聂凯旋是多么的憎恶单自雪,关键是,没有人知道聂凯旋是多么的爱自己。那么,聂凯与单自雪的离婚,离婚后聂凯旋的再娶,不就都是顺理成章的了吗?自己从此可以永远逃离没有暖气、没有热水的噩梦般的老家,永远不必违心地去和什么狗剩或者国豆搭帮过日子,去为他们一个接一个地生儿,而是鲤鱼跃龙门一样,从此过上体面的城里人的生活。

这种强烈地成为家庭主妇的愿望体现在一个细节上,小白一定要在主人的卧室与聂凯旋发生关系。“小白拧开聂凯旋的房门进去。这一夜,她再没有出来。”但是,小白根本不知道男人的承诺永远只为一时的风流负责。小保姆毕竟是一时冲动的玩物,他绝不会为了她而闹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因此,小白在与单自雪展开的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丢盔弃甲、一败涂地。聂凯旋对单自雪一句轻慢的解释就足以把小白梦想击碎“我认为她不过是在抒发自己对都市生活的种种感受,就像报纸上常说的那样,一种‘都市症候群’,不过如此而已”。正如单自雪所言:“一个结过婚的男人的诺言,基本等同于谎言:相信男人的谎言最后受尽伤害,那不是男人的问题,是女人的问题。”“聂凯旋电话里的语气虽比单自雪亲切,但听不出他对小白有什么特殊的不同。他已经退回到了小白最初刚到聂家时的那种状态:绅士,和善,彬彬有礼。”小白的失误在于没看清楚自己的身份,她以为自己可以超越保姆的身份能够登堂入室,成为都市成功人士的夫人。但是,聂凯旋这位都市成功男人毕竟不是中年鳏夫刘德民,他有名有利有家有产,怎么会为了所谓的爱情放弃眼前的一切。乡下人想要通过身体搭建进入都市的桥梁,结果一败涂地。

《二的》含义较为丰富:二的本是小白的妹妹,因为小白父母重男轻女,随便給她取个名字。二的命运多舛,出生不久即被父母虐杀。小说强烈谴责了农村重男轻女的封建意识。“二的”正是这种意识的产物——“二的”的名字就不同了。二的的名字不但没有以上名字所承载的那些复杂意义和功能,它甚至连普通名字的功能都不具备。……二的的名字从严格意义上说并不是个名字,仅仅是局限于二的的家庭内部使用的一个符号,因此它不具备法律意义,乡镇的户籍办公室的户籍册上,根本就没有‘二的’这样一个名字。”

二的,在民间话语中本有二等货、残次品的意思。“二”有着低人一等的意思,没有自己的命名权,不能发出自己的声音。小白不正是城市人眼中的“二的”么?尽管她有美貌与智慧,却只能成为一件无法发出自己声音的乐器,被城市人吹奏,发出幽咽之声。乡下人进城,在都市人看来,又何尝不是“二的”。小说批判了城市人对乡村人根深蒂固的轻视,揭露了乡下女性进入都市的艰难。

李铭的《城市黄昏里的一只候鸟》同样续写了“鸠占鹊巢”的叙事模式。乡下姑娘二燕子进城做保姆,她很快为城市的生活所陶醉,于是她想要鸠占鹊巢,占领女主人的高地。为此,她设计勾引男主人,若不是女主人打搅,险些计谋得逞。二燕子回到家里,被未婚夫强奸。当二燕子大肚子再一次来到主人家里时,她发现自己已经被辞退。男主人和女主人跪下来给二燕子求其私了,并向二燕子赔偿五万元钱。二燕子最终选择跳楼,“人们看见了一只展翅的燕子掠破黄昏的宁静。”与上面两篇关于保姆的小说相比,《城市黄昏里的一只候鸟》无论艺术上还是思想上都相差甚远。《傻女香香》写出了香香内心的隐痛,故事编织合情合理,鸠占鹊巢后的失落、女性对爱情的战栗般情感渴望都描写得淋漓尽致。《二的》更是写出了保姆复杂的内心,她的嫉妒与温柔、细心与心计、狂喜与失落都表现得淋漓尽致。但是李铭的《城市黄昏里的一只候鸟》里的二燕子完全是概念化、理念化的抽象演绎。小说充满着荒诞不经式的想象。二燕子挺着大肚子重返城市时,男女主人赔偿五万元,以求私了的情节就显得破绽百出:

二燕子第二天偷偷地把男主人公文包里的文件拿出了一份,她知道男主人得回来取的。果然,男主人回来了。二燕子像见到亲人似的“哇”地一声哭了起来。男主人双腿一软就给二燕子跪下了,二燕子晕了,瞅男主人。男主人求二燕子:燕子,我求你了,这里是五万块钱,咱私了吧,可孩子真的不是我的啊。二燕子望着那五万块钱,想哭的欲望突然就没了。同时,她看见女主人也跪在了门口。女主人说,你要觉得少,这还有三万。

一个乡下女子就能如此轻易讹诈城市人五万元钱,根本没有任何现实依据。燕子因此就跳楼自杀更是荒谬绝伦,以色诱人,既没有失去色,反而得到一笔钱,这根本构不成自杀的理由。小说完全是一种臆想式写作,人物被作者肢解化,作者把保姆当做一道风景来欣赏,而没有考虑社会的现实性,小说思想性贫乏不堪。

二、自强自立式

仍然有些作家能够坚持保姆的本色描写,没有把保姆身体欲望化,而是写出保姆独立的人格,她们在都市坚持自己的选择,有着自己的人格底线,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和对生活坚韧地执著,她们卑微而又坚韧,展现了底层劳动人民的本色。《富萍》是王安忆所写的乡下人进城小说中最有分量的一部小说,小说描写了的保姆完全摆脱了上面虚假的故事模式,从展现底层人民自立自强的一面,是乡下人进城小说中不可多得的收获。

富萍是一位很有自己主见、有自己想法的乡下女子,她表面木讷,骨子里不乏精明。富萍本是乡下人李天华的未婚妻,理所当然应当过着嫁到乡下,终老乡下的生活。但是,当她在一个下午,来到李天华奶奶帮佣的人家里时,她并没有想到,上海改变了她的命运。富萍表面上性格沉闷,但心眼灵活,“她相信什么样的事情都会起变化,没有一定之规。”富萍性格要强,有自己的主见,到上海当了保姆,竟然不愿意回乡下了。尽管奶奶再三暗示、明说,富萍在沉默中自有自己的主张。富萍很有韧性,尽管“感觉到了自己的孤立,她晓得人们其实是看不起她的。”但她依然在默默地坚守:“你们要我走,我偏不走!”富萍找到郊区的舅妈家里,一住不走了。后来,奶奶安排李天华来接富萍回乡下。富萍毅然决然悔婚,再次逃到舅舅家。“富萍是一点一点挤进这座都市的,这是个敲楔子的过程,只要有一线的缝隙可以暂时停留,它便撑在那里,与四周的新环境冲撞相摩擦,直到完全的进去,与整件木器融为一体。”富萍讨厌别人给她安排好的生活,决意过属于自己的人生。富萍善良、正直,从不怨天尤人、自暴自弃。她最后选择嫁给“梅家桥”残疾人,并不是为了一个更好的生活,因为残疾人家庭比李天华更穷。残疾人母子住在潮湿的小破屋里,生活极其困顿,却从不自怨自艾,在默默地劳动中保持生命的尊严。

她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她只想过一种和奶奶、舅舅、吕凤仙一样的自力更生、靠劳动生存的生活——这是底层人最基本的生活。“富萍”中的“富”有两层含义,一是浮萍。起命运漂泊不定,随遇而安、实实在在之意。表面上看富萍的命运并不好,她来到上海最终嫁到贫民窟,这似乎不是一个理想的归宿,但是她活出了她自己。这就进入第二层含义,富有生命力的状态。富萍活得很辛苦,但很自在。她在梅家桥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可以当家做主,决定自己的命运。这有超脱了世俗意义上的幸福,而归乎生命的本真了。

富萍只是底层人的一个代表,富萍背后站着大量的保姆、船工、木匠等底层人员,他们虽然过得卑微而又艰难,却又自强、自立、坚忍不拔,“底层文学”中的“苦难沦陷”主题在王安忆的小说不会出现。奶奶就很自信,“在保姆这一行里,只有她挑人家,不会人家挑她。”奶奶很自立,她认为女人只有靠自己,尽管她与戚师傅有私情,但还是打掉了戚师傅的孩子,因为她明白戚师傅为了自己妻子而求她生孩子,是对女人尊严的冒犯。吕凤仙同样也是自立、自强的性格,“她是靠自己惯了的,没有男人,她生活得好好的。”她有自己的主见,经常帮人拿主意,是一个要强的人。与一般保姆不同的是,吕凤仙毕竟伺候过大户人家,很有修养,“她很得意她竟能写出‘米苋’的‘苋’字,有一些读书人写的都是‘针线’的‘线’。”小说中的几个寡妇都写很有志气,宁波老太一生威风凛凛,独立承担孙子、儿媳一家的负担。“母子”一章中,上海嫂嫂早年丧夫,孤儿寡母回到乡下,受族人欺侮,又回到上海,做尽各种苦力,以柔弱的躯体扛起生活的重担。

船工孙达亮一生从乡入城,历尽磨难,却有一股生生不息的精神力量。他喜欢一股劲往前奔日子,“从包里摸出一本日历,钉在了墙上。”这样,富萍与她周围的底层人民形成了一种对应和互文的关系,这是一群沉默的、积极向上的劳苦人民。“小说中王安忆对城市底层社会女性生存的隐忍和韧性进行了充分细致的描写,刻画了她们在受挫中生活,在磨炼中成长,被动地改变着自己,变得越来越坚强的人生旅程。小说对富萍的这些前辈们的故事的叙写,极大地丰富了小说的内容,这样一组人物形象是城市最底层社会‘历史’的缩影,激起了一种‘历史’的回响。她们也是坚定富萍留在上海的榜样和动力。”

徐锁荣的《地铁站口的吹箫女人》塑造了自立自强的女保姆阿杏形象,突破了很多小说家写保姆鸠占鹊巢的老套路。阿杏的丈夫在城里打工受伤而死,阿杏带着丈夫的骨灰盒边在城里打工边申冤。阿杏被律师刘爱民带回家,成了刘家的保姆。阿杏首先要面对的是刘爱民的前妻陶双英的热潮冷讽和百般刁难。“陶双英进门后,正好看见阿杏跪在沙发旁给刘爱民脱右脚的那只鞋,于是便酸不溜丢地嚷道:哎哟!这保姆还真是保到家了,连鞋也脱起来了,下一步不知该要脱啥了!”这个高干子女有着刻骨铭心地对乡下人的歧视,她总是怀疑离了婚的丈夫和保姆之间关系的纯洁性,还要怀疑保姆的人品,总担心乡下人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阿杏用细心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厨艺赢得了刘德民和他的宝贝女儿的欢心,陶双英也可以分得一杯羹。阿杏是一个自立自强的女子,她宁愿在外面给人擦车在车库里睡一晚也不愿给刘德民添麻烦。阿杏有一个拿手绝活,一旦心情不好时,就拿出箫吹几曲。她吹箫的记忆一点不亚于她高超的厨艺,很快征服了刘德民及他女儿的心,即便是挑剔的陶双英,也不得不暗自叹服。阿杏的人品就像她吹奏的江南名曲一样志向高洁,当陶双英被盗贼抢劫危在旦夕的时候,阿杏靠自己的机智和谋略救了陶双英。尽管陶双英感激涕零,请求阿杏住在自己家里,但自立自强的阿杏断然拒绝,而是选择离开都市,回到乡下。阿杏用她那自立自强的性格、热忱的心肠、高超的厨艺征服了城市人。阿杏离开地铁站时,吹奏了最后一曲《好一朵茉莉花》,那首歌曲中的茉莉花何尝不是阿杏的自我写照。作者挖掘到了保姆阿杏身上独有的气质,写出了一个高迈不俗的乡下女子,表达了对乡下人质朴、热情的人格的敬意,无形中也批判了都市人对乡下人人品的多疑。

三、自甘堕落式

李肇正的《女佣》塑造了一个堕落成暗娼的保姆杜秀兰这一意味深长的人物形象。杜秀兰在小市民宝良、贝良家当保姆,照顾城市老太。一次偶然机会,杜秀兰被宝良迷奸,获得五百元报酬。在宝良的“循循善诱”下,杜秀兰决定出卖自己的身体。贝良为杜秀兰拉起了皮条,杜秀兰涂脂抹粉,正式地成为一名“暗娼”。当然,她还没有完全丧失耻辱感,当老太死掉后,杜秀兰离开这个肮脏的家庭,她曾一度想金盆洗手,为此,她一度摔掉了贝良送给她的拷机。问题在于,她如何向丈夫解释那笔巨额卖身款,这笔钱刚好够她买个首付,“支付了购房的首期款项,以后呢?靠壮壮一个人扛水泥,城里的房子是住不成的,即使儿子有了蓝印户口,也不能接受城市的教育。杜秀兰想,要是真的那样,那她就找宝良兄弟去,反正什么都做过,无所谓了。这么想的时候,她紧紧地咬着牙关。”

小说描写乡下人进城的遭遇的艰难,首先,他们是无根的漂泊者。杜秀兰甫一到上海,偌大的上海却无夫妻亲热的场所。工棚外面的眼睛让杜秀兰落荒而逃,他们只有在夜深人静老太睡熟之际,才可以偷偷在主人家做一回露水夫妻。正是这种生存的尴尬使得杜秀兰产生一种反抗心理,杜秀兰说:“我想好了,咱们得在城里买商品房。要是咱们挣不出儿子的蓝印户口,我就去死!”生存竟然成了堕落的理由,我们为杜秀兰的出卖身体感到痛惜,另一方面,当乡下女子为了生活而堕落时,我们不禁要问这是社会的问题还是人的问题。其次,由于身份的低下,乡下人在都市遭受到刻骨铭心的歧视。“杜秀兰拎着菜篮子经过,张家老太太喝一声:‘喂!’杜秀兰一激灵,也不知她喊谁,脚步僵硬地停了。张家老太说:‘喂,你拿了我的铝锅吗?’”杜秀兰被怀疑成为偷铝锅的窃贼,这不是张家老太一个人的问题,而是这个社会的问题:

杜秀兰走下木楼梯时,立即发现过道的门都翕开一条条小缝,都射出一些笔直的眼光。乡下人进入他们的生活区域,就好像是盗贼出现了。买菜回来时,杜秀兰听到楼下的一个老太太在窃窃地说:“要死了,三层楼雇了个女佣人,乡下来的,以后就要不太平了。”另一个老太太就跌足了:“你防我防大家防,人防物防科技防,千家万户保安康。”杜秀兰在弄堂里看见过这样的标语。杜秀兰在流言蜚语和冷若冰霜的注视下低头疾走。

小说凸显了城乡对立的格局,为此,作者不惜把都市人妖魔化。都市老太太被描绘成一个刻薄地近乎不近人情的人物。老太太的两个宝贝宝良和贝良也被处理成为漫画化的人物。他们怯懦、好色、刻薄,集人类所有缺陷于一身,他们喂老太太安眠药,“宝良生了气说:‘老太婆,老不死,一把安眠药吃了,什么都太平!’”。他们虐待母亲,宝良一板脸,骂:“老不死,不想看就关上眼睛,小心我抠掉你的眼珠子!还有舌头,拔下来当门腔涮火锅!”城市人物被处理得丑化了,作者把城市做了妖魔化处理。这种自甘堕落模式正是城乡善恶二元对立的隐喻。城乡善恶二元对立是作家想象的结果,代表着作家对于现代化进城的批判态度。二元对立思维把乡下人进城简单、平面化了,使得文学作品主题先行,无形中降低了艺术趣味,作品的思想内涵变得单一而肤浅,“二元对立的方式必然会伤及文学本身,使文学屈从于某种理念、为某种目的服务,而且仅仅把善恶对立作为文学叙事的张力与情节发展的推动力,显然泯灭了现实的复杂性,按照此种思维方式创作出来的作品,很难获得预期的思想深度和艺术价值。这种文学叙事依然还是畸形强调文学“鼓与呼”功用的延续,有文学之形,但却没有文学之质,文学的审美性情和诗性想象被平庸化、功利性叙事所消解。” FOUQjiPJna5zkn0uemQQjPtd+1j/iehI9ealS4gncPa1RXH8AB2AeBo+IC9NCLG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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