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主义列强根据不平等条约,控制了中国一切重要的通商口岸,并把许多通商口岸划出一部分土地作为它们直接管理的租界。” 近代中国的租界是19 世纪中期至 20 世纪中期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通商口岸开辟、经营的居留、贸易区域,其特点是外国人侵夺了当地的行政管理权及其他一些国家主权,并主要由外国领事或由侨民组织的市政机构来行使这些权力,从而使这些地区成为不受中国政府行政管理的“国中之国”。 “外国一旦同中国交手,很快就会发现这个地处世界另一端的中国从武力上来说竟如此落后。” 侵略者的坚船利炮轻易就打破了中国闭关锁国的壁垒,自 1843 年至 1902 年,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西方列强及日本在中国境内的 10 个城市陆续开辟了近 30 个外国人的居留、贸易区域——租界,其中上海、天津、汉口的租界较为发达,对当地及附近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产生过较大影响。
上海租界形成时间最早,也是面积最大,侨民最多,经济最发达,政治地位最重要的租界。在中国境内所有的外国租界中,上海租界最具有典型意义。
公共租界
1842 年 8 月签订的中英《南京条约》第二条规定:“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 根据此条约,英国商民取得了带同眷属在中国通商口岸旅居的权利,1843 年 12 月,大体划定界址。1845 年 11 月中英签订《上海租地章程》(又称为《土地章程》或《地皮章程》),是为英租界。
1844 年 7 月 3 日,中美缔结《望厦条约》,规定了美国人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居住通商的权利。1848 年后,美国圣公会传教士开始在上海虹口地区广置土地,建筑房屋,建立教堂,但未订立正式协定。1863 年 9 月,美租界租地人大会通过决议,将虹口地区的市政管理及其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移交给英租界工部局董事会, 英、美租界正式合并。合并后的英美租界称为“ Foreign Settlement”,或加上“North of Yang-King-Pang Creek”字样,意即外人租界或洋泾浜北首外人租界。到 1899 年租界扩张,又改称“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即国际公共租界,通常称为公共租界。
法租界
根据 1844 年 10 月 24 日法国特命全权公使刺萼尼(Théodore de Lagrené)与两广总督耆英签订的《黄埔条约》,上海英商租地划定后不久,法国人也开始了在上海租地的活动。1849 年 4 月 6 日上海道麟桂发布告示,确定了法人租地的界址。因中法《黄埔条约》规定,对法人在五口的“房屋间数、地段宽广”,“不必议立限制”,因而这一告示又明确宣布法人租地在日后可以随时展拓:“倘若地方不够,日后再议别地,随至随议。”
从 1855 年到 1861 年,法国领事独立自主地开发法租界,处处显示出法租界行政管理的独立性,并在与“英租界”保持良好关系的同时,明显地表示出法租界已经分立。 1862 年 4 月,根据法国驻华公使布尔布隆(Alphonse de Bourboulon)的指令,法国驻沪领事爱棠(B·Edan)以 1854 年上海《土地章程》未经法国皇帝批准为由,宣布在上海法租界内特设市政机关,“处理并掌管租界内之一切事务”。 从此上海法租界独自为政,成为一个独立的专管租界,称为“ de la Concession ”。1869 年,驻华各关系国公使同时批准英美租界《土地章程》和法租界《公董局组织章程》,承认了法国法租界的独立管理权。上海法租界的开辟,不仅打破了清政府限定外人居留地区的计划,而且开了列强在同一个通商口岸分别建立居留地区的恶例。不久,一个通商口岸并存多个外国租界的状况便开始形成。
越界筑路与扩张
上海租界在开辟时面积较为有限,经过多次大规模扩张,到最后却成为地域宽广、影响深远的城市中心。从 19 世纪 60 年代初起,两租界当局就在租界外筑路。在 1900 年至 1925 年间,工部局所筑越界道路达 39 条,总长度约 75 公里,控制的越界筑路地区达 4. 7 万亩。同时,公董局也修筑了大量的越界道路,界外道路共达 20 余条。 这使得租界面积日益扩大,后来由于中国人民和政府的抵制才未继续扩张。
天津是中国最早的对外通商口岸之一,1860 年英、法逼迫清政府签订《北京条约》,增加了开放天津为通商口岸的条款。英国随即于本年首先在天津划定了英租界。次年,法国也设立了租界,随后又出现了美租界。此时,天津外国租界的数量已与上海并列全国第一,面积名列第二。由于这三个租界都位于海河西岸的紫竹林村一带,故人们俗称为“紫竹林租界”。
此后,天津各国租界不断开辟,并屡经扩张,至 1903 年,天津被九国列强分割,成为近代中国租界最多的城市,总面积已达 23,000 余亩,相当于天津旧城面积的 8 倍。 天津租界的划分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大都是列强战争的直接产物和结果。而且不论是设立还是扩界,多数是在外国军队占领天津的情况下进行的,尤其是第二次鸦片战争和庚子八国联军战争时期。唯有美租界不是战争的直接产物,是列强在华利益“一体均沾”的产物。 1917 至 1924 年,北洋政府利用第一次世界大战造成的有利时机,先后收回了天津德、奥、俄租界,分设特别一、二、三区。1931 年又接收天津比租界。英、法、意、日租界则继续存在。
汉口租界的开埠始于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1858 年 6 月清政府分别与英、法、俄、美等国签订《天津条约》,增辟 10 个通商口岸,汉口在其中。1861 年 3月,英国外交官巴夏礼来到汉口,会同清方汉阳府、县官员,划定英租界界址。3月 21 日,湖广总督委派下属与巴夏礼签订《汉口租界条款》,划定租界面积 458亩,此为汉口的第一个租界。1895 至 1898 年,汉口又先后开辟了德、俄、法、日租界。经扩张后,五国租界实际面积共约 3300 亩,合 2.2 平方公里。
除天津、汉口外,1860 年前后,英、法等国还在广州、厦门、镇江、九江等地陆续开辟了租界,厦门鼓浪屿也成为外人居留区,后辟为公共租界。芜湖曾于1877 年划定英租界,事实上没有建立起来,后成为各国公共通商场。
1895 年 4 月(光绪廿一年三月),清政府与日本政府签订《马关条约》,除了规定中国向日本割地赔款,允许日本在中国设厂经商的条款外,还规定中国向日本增开湖北沙市、四川重庆、江苏苏州和浙江杭州四个通商口岸,此后,日本在杭州、苏州、重庆等地建起了日租界。
最后一个在华开辟的租界是 1902 年 12 月订立的天津奥租界。1899 年美国提出了“门户开放政策”,要求在中国实行商业机会均等的主张,内容包括“一国在其利益范围或租借地内,不得干涉任何通商口岸或任何其他国家的既得利益”等等,尽管并无国家响应,但是在宣布这项政策后,“瓜分中国的趋势确实缓和了下来”,“这倒不是因为列强响应了美国的呼吁,而是因为帝国主义者害怕他们之间会造成对抗和冲突” 。清政府对设立租界的危害也有了深切认识,抵制住了列强的要求,这之后,就没有新的租界开辟。
表 1-1 近代中国租界一览表
续表
资料来源:张洪祥:《近代中国通商口岸与租界》,天津人民出版社 1993 年,第 330 页,同时参照费成康:《中国租界史》第 427~ 430 页“中国租界一览表”进行了一些改动。
此外,列强在中国还有 5 个“租借地”,以及多处居留所,这里兹不细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