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是人类的本源,人类在自然界中最基本的生存关系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观强调人与自然的协调,是人类对自然的总看法和根本观点。自然界对人类及万物的调节和哺育具有长期性、永久性和共生性的特征,自然界中的物质运动、发展进化、选择顺应等都与人类的生存方式息息相关。在维吾尔族民俗文化中,维吾尔人朴素的自然观主要表现为,重视自然、热爱自然、崇拜自然、顺应自然、与自然融合为一,从自然中把握人生,建立起师法自然的诚信美德,并把自然看作自己物质与精神的家园。
自然是人类的衣食父母,人们所期望的风调雨顺、人畜平安、丰产富足的实际需要因自然的慷慨而满足,自然不仅保障了人们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还激发了人们的认识需要与审美需要。我国古老的民歌《敕勒川》则真实地反映了时人重视自然的理念。“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方。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全诗语句朴实真切却饱含着赞誉自然的喜爱之情,在勃勃生机的自然中,美不胜收的场景令人对其内的一草一木都非常留恋。在这里,自然壮美的图景呈现在人们面前,快乐的生活家园是自然给予的,肥壮的牛羊畜群是自然哺育的,天作毡房,地为床铺,人们在自然的怀抱中无拘无束地生产与生活。
在维吾尔民歌集萃的《突厥语大词典》中,对自然歌颂与喜爱的诗句更是比比皆是。如有对春回大地的欣喜“百花盛开放异彩,犹如锦毯巧铺排,天堂景色眼前是,严冬一去不复返” ;有对冰雪消融,雨后初晴的自然景观的描述“洼地变成水塘,群峰隐悠苍茫,自然气息转暖,群芳争艳斗强” ;有对自然闲适心境的表白“冰消雪不留,山水淙淙流,青云冉冉上,悠悠似扁舟” ;有对夏季草场欣欣向荣场景的再现“匹匹野马都很活跃,盘羊羚羊麋集一道,争先恐后奔向草原,成群结队欢蹦乱跳” ;有对姹紫嫣红草原盛景的迷恋“千朵万朵成行排,待放蓓蕾绽开来,那堪久久埋地下,而今破土竞相开” ;有对风雷雨雾自然现象的歌颂“雷鸣电闪起天边,云翻雾卷舞翩跹,春风得意马长嘶,咴儿咴儿相呼唤” ;有对苍穹群星昼夜更替规律的总结“绿松石,蓝色天,撒白玉,星万点,天秤座,比骈骈,黑夜尽,又白天” 。
大自然无私的奉献使维吾尔人发自内心地热爱他们赖以依存的自然,他们爱水、爱树、爱草、爱沙漠、爱野生及家养的动物,爱自然供养人类的一切“圣物”,为感谢神圣的自然,他们用一系列禁忌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如维吾尔人禁止在水源地倾倒污物,忌踩拔庄稼和小草,甚至是忌踩跨“亚拉克”,认为在这种倒泔水的地方有馕渣和盐水,而粮食和盐是自然馈赠人类的礼物,随意践踏毁坏自然的馈赠,不仅会失去自然的信任,还会给自身带来厄运。
人类只是自然的一部分,在融洽和谐的自然界中还生活着其他的物种,维吾尔人除禁止围捕鸟类及野兽外,还反对虐杀自己饲养的牛羊,甚至“在一些牧区至今有禁猎狼的习俗:牧民认为杀害狼,牲畜就不会繁衍” 。其实这与今天所说的鲶鱼效应的原理同出一辙,狼吃掉弱小和残病的牲畜,对保持畜种的活力和强壮功不可没,如同自然中的生物链,每一个物种的存在都必须符合自然最大供给的承载量,否则便会因过度而产生不良的后果。
大自然的地位在人们心目中至高无上,把自然界中的动植物和自然力视作有意志、有人格的圣物加以崇拜的现象在维吾尔族民俗文化中很常见,“树生子”“狼生子”的族源传说便是其中的范例。
如“狼生子”便不止一例,《北史》卷九十九《突厥传》中有,“突威者,其先居西海之右,独为部落,盖匈奴之别种也。姓阿史那氏。后为邻国所破,尽灭其族。有一儿,年且十岁,兵人见其小,不忍杀之,乃刖足断其臂,弃草泽中。有它狼以肉饵之,及长,与狼交合,遂有孕焉。彼王闻此儿尚在,重遣杀之。使者见狼在侧,并欲杀狼。于是若有神物,投狼于西海之东,落高昌国西北山。山有洞穴,穴内有平壤茂草,周回数百里,四面俱山,狼匿其中,逐生十男。十男长,外讬妻孕,其后各为一姓,阿史那即其一也,最贤,遂为君长,故牙门建狼头,示不忘本也。”
类似的传说在《魏志·高车国》中,又被重演,“高车,盖古赤狄之余种也。……俗语云匈奴单于生二女,姿容甚美。国人皆以为神。单于曰:‘吾有此女,安可配人?将以与天。’乃于国北无人之地筑高台,置二女其上,曰:‘请天自迎之。’经三年,其母欲迎之,单于曰:‘不可,未彻之间耳。’复一年,乃有一老狼昼夜守台嗥呼。因穿台下为空穴,经时不去。其小女曰:‘吾父处我于此,欲以与天。而今狼来,或是神物,天使之然。’将下之。其姊大惊曰:‘此是畜生,无乃辱父母也!’妹不从,下为狼妻而产子。后遂滋繁成国。故其人好引声长歌,又似狼嚎。”
当然维吾尔人崇拜自然圣物的范围不仅仅限于树、狼等,还包括天、地、日、月、星、山、海、土、水、火、风、云、雨、雪、春、夏、秋、冬等天体万物及自然变迁的现象。如古代维吾尔族民间英雄史诗中的传奇人物——乌古斯,其六个儿子便依次取名为,日、月、星、天、山、海。在维吾尔族民间还有迎春的“诺茹孜节”,初雪时的“白雪节”,无论是“诺茹孜节”中的歌舞娱乐,还是“白雪节”中的祝福礼信,都是维吾尔人向自然祈求平安幸福的献礼。
既然自然是神圣的,那么法自然之法,顺应自然规律便可获得安康,这在维吾尔族民间医学中表现得尤为突出。维吾尔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借助自然界中火、气、水、土四种基本物质,创立津液学说,认为四大物质决定了万物的生长盛衰,产生了热、燥、湿、寒四大属性,人则是四大物质的混合物。与此相对应,人体是由胆液质、血液质、粘液质、黑胆质四种不同的体液构成,各种体液分属不同的寒热属性,当人体与外界自然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失衡时,体液在数量、质量上的异常变化导致了疾患的发生。如“在动植物新陈代谢期间,水把不利于生长,应排出体外的废物,通过各种渠道排泄出去。因水的属性为湿寒,它在人体的代表是粘液质” 。人体液充足、血流畅通表现为面色红润、体质健康,若排泄受阻,则气血不和,气滞血瘀、身疲脉弱。
维吾尔族民俗文化中朴素的自然观从重视自然、热爱自然、崇拜自然到顺应自然,体现了人对自然的服从、喜爱、敬畏与遵循自然规律的选择,实现了人从大自然恩惠的接受者、赞美者、尊崇者到适从自然创新者的角色转换。
维吾尔族民俗中朴素的自然观是其生态文化得以发生的基础。如果说自然观以人与自然间的关系去理解、把握、衡量一切事物,以人与自然界物质能量的平衡交换去检验、评估、审视善恶行为,那么生态文化则从生态的视角全方位审视自然与社会的和谐交流、健康发展,其环境观注重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平等相处,价值观追求文化生存体系的完整与稳定,道德观崇尚良心与正义的生态责任,审美观提倡丰富多样的评价与判断。显然,生态文化范围中的社会性因素更多,其涵盖面较之自然观更为宽泛。那么,何谓生态文化?
生态文化源自生态学概念的提出,经生物学、环境科学、物理学、伦理学、系统哲学等相关学科理论的不断完善,如今已经成为一门独立的新兴学科,由于生态领域涉及人文社科、自然科学的方方面面,且随着边缘交叉学科的不断涌现,研究方法的不同、研究成果的更新,学者对“生态文化”概念的界定也不尽相同。
余谋昌先生认为,生态文化具体表现在文化的三个层次上,“①生态文化在它的制度形态的层次,如环境问题进入政治结构,环境保护制度化,环境保护促进社会关系的调整,并要求向新的社会制度过渡;②生态文化在它的物质形态的层次,主要包括社会物质生产的技术形式转变,能源形式转变,以及人类生活方式转变,使它的发展获得生态保护的方向;③生态文化在它的精神形态的层次,如环境教育、科学技术发展‘生态化’、生态哲学、生态伦理学、生态神学,生态文学艺术等领域的发展。” 这里,生态文化以生态理论方法为指导,统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融合统一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生态人生观、生态制度观、生态技术观、生态伦理观、生态消费观等文化理念。可是,这一概念对于解释民俗范围中的生态文化还是太过笼统。
江帆基于生态文化在民俗中的反映,提出了生态民俗系统,认为:“‘生态民俗系统’便是所有带有自然生态属性与特点的民俗事象按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有机整体,是由生态系统和民俗文化系统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相互耦合而成的复合系统。生态民俗系统是一个具有独立的特征、结构和机能的生态民俗复合体,是一个能利用各种自然资源和社会文化、技术条件,形成生态民俗合力,产生生态民俗功能和效益的单元。”
生态民俗系统的提法虽突出了民俗事象中的生态因素及促进各因素组合的文化条件,但却以抽象的结构关系理解生态文化,对于具体民族的民俗生态文化的属性难以掌握,因此结合维吾尔族民俗文化的实际情况,笔者以为,维吾尔族民俗生态是建立在地域环境基础上的文化,以和谐共生为价值目标、以完善自觉为道德标准,以本真优化为审美评判,围绕着生态环境观、生态价值观、生态道德观、生态审美观建构而成的文化体系,是一种致力于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文化形态。
维吾尔族民俗中的生态环境观要求人们尊重并能动地适应自然规律,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协调自然、社会间物质与能量的交换流转,维护自然界的整体利益,在人与自然的平等对话中实现互惠共荣。如吐鲁番、哈密地区被称为地下人工河的坎儿井工程便是维吾尔人生态环境观的具体体现。为合理利用渗入地下的雪水,智慧勤劳的吐鲁番人发明了集明渠、暗渠、竖井和涝坝相结合的坎儿井,由于其暗渠在地下穿行,不仅能减少蒸发,防止风沙侵袭,而且不易被人类活动所污染,水质清澈如泉,适宜人畜饮水和农田灌溉。可以说,坎儿井的使用对于维护干旱缺水地带的生态环境,发展当地农牧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维吾尔族民俗中的生态价值观要求人们按需索求,以节俭的生存方式实现人生目标。因为“吃喝无非是为了充饥,麋谷和大麦皆足以果腹。饮食以能维系生命为足,贪食如牛,会败坏你的体素。勿贪求食精味美,那会受到严厉惩罚,陷入泥淖便是对沉湎于甘旨的回答。美味佳肴是口腹的享受,追求口腹享受无异于马牛。丝袍绸衫也不过为了蔽体,只要能蔽体,就应该知足。饥肠一经填饱,足可以支撑一天两天,衣衫一旦着身,便可穿一年两年。” 《福乐智慧》中的古训如洪钟长鸣,时时警策着人们,物质的富足并不代表人生价值的实现,俭朴的生活不影响精神追求的满足。若无限制地向自然界索取物质资料,视自然为满足需要的有用工具,只会销蚀人们追求崇高的决心,浸泡在贪婪地享受欲望中,人自身的存在价值也会随之贬低,甚至有愧于“人”的称号。
维吾尔族民俗中的生态道德观要求人们明确对自然的道德义务,既然人与自然都是平等的价值主体,为了人类的长远利益,人们就应规范自己的行为,给予自然界以道德关心和保护,因为“无论从微观还是宏观角度看,生态系统的美丽、完整和稳定都是判断人的行为是否正确的重要因素” 。正如《真理的入门》中所言,“当正直人,做正直事,得正直名,让人们都称道你正直可靠。扔掉那歪斜的外衣,换上正直的长袄,它是一切衣服中最美的衫袍。” 以正直的态度对待人与自然,用良心正义规范人类对自然的实践活动,维护生存家园的完整和稳定,这既是保障人类活动方式合理合法的关键,也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维吾尔族民俗中的生态审美观要求人们在多样统一中,依照善的道德规定,按审美需要倡导整体性关怀,平衡性发展。若做到在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中发现、感受、体验美,还必须自觉提升认识觉悟,积极反思自身的行为,在超越了个体价值判断的基础上,通过对自然的观照,对理想生态环境的憧憬,对人类心灵的回归体察,达到健康人格的塑造和审美心灵的净化。如维吾尔族民俗服饰中的花帽、绸裙、袷袢等均以适用、美观为原则,其造型不仅和谐流畅,而且更是维吾尔族群众对自然生存环境的认知,对自身本质力量的再现,在精神和物质的统一中得到享受,实现自由自觉的生存活动。
由上可知,维吾尔族民俗中的生态文化多以生态的视角,即从人与自然的关系入手,衡量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可是,在现实生活中,作为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人,时时都处在文化的汪洋大海之中,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处处受到文化的包围和左右。文化连接了一个民族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而民族的稳定性、连续性、生命力、凝聚力也是通过文化表现出来的,文化是民族发展的内驱力,其多样性、丰富性和开放性是保证民族文化繁荣的基础。因此,鉴于文化的重要性,我们有必要从文化的视角解读维吾尔族民俗中文化生态。
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文化是社会历史的积淀物,是人们长期创造形成的产物,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是人类在存在过程中为了维护人类有序的生存和持续的发展所创造出来的关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各种关系的有形、无形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文化存在的多样性是由文化本身的复杂性及人们对文化不同角度的分析所决定的。
作为是一个动态系统,文化始终处于不断创造和发展的过程中,它以人的生命或生活为本位,由于“人不是一个个孤立的个体,他们—起工作、合作、竞争,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相互联系。正是文化,使人们得以相互沟通、联系,也正是文化,使每个个体的发展成为可能。同样,文化规定了人如何与自然、与周遭的物质环境发生联系,文化决定了人如何看待人与地球、人与宇宙之间的关系,文化决定了人对其他生命形式(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的态度。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包括人的发展在内的所有形式的发展,归根结底都取决于文化因素。……所以,文化不是促进物质进步的一种手段,如果我们把人的发展看作是人类生存的整体繁荣,那么,文化恰恰就是这种‘发展’的最终目标和归宿。” 每一种社会形态都有与其相适应的文化,每一种文化都随着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而发展。社会物质生产发展的连续性,决定文化的发展也具有连续性和历史继承性。
在社会活动中,文化总是作为一种活生生的创造活动而存在,不存在没有文化的社会,文化是个人行为能力为集体所接受的共同标准。文化的出发点是从事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活动,人创造了文化,同样文化也创造了人,文化促进了人体生物的智能进化,传递和保存了复杂的知识信息。文化的核心是其符号系统,其中最重要的是语言和文字,因而文化需后天习得,但是整个文化体系又深植在人类的思维意识或认知方式之中,盲目规定文化的形态化、制度化、模式化而否认人们认知自我和社会的需要,无疑会把文化推向死亡的边缘,因而建立平衡有序的文化生态势在必然。维吾尔族民俗中的文化生态便是建立在民族文化资源、文化现象、文化成果基础上的文化群落,其注重文化的生态结构、生态功能、生态逻辑和生态秩序,是一种良性发展的文化体系,并具有文化生成的生态性、文化存在的生态性、文化传承的生态性、文化变迁的生态性特征。
维吾尔族民俗文化生成的生态性是指维吾尔族民俗文化的产生受特定的文化环境、历史条件、宗教信仰的制约,是民族与自然协调的产物,是特殊地域时空的产物,是一定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由风俗、伦理、思想、观念、制度、文学艺术等构成。如戈壁、沙漠、绿洲、丝绸古道、多宗教文化的碰撞融合、各民族文化的交流沟通,造就了维吾尔族独特的文化生成背景。
维吾尔族民俗文化存在的生态性是指维吾尔族民俗文化并非是杂乱无序的存在,而是依据一定的内在逻辑结构有序地排列,表现为文化生态的多层次性和多维性的共存。即文化内部不同层次、不同结构按规律演化存续,不论是时间上的线性演进,还是空间上的非线性发展,它们都处于一个有机的联系整体中。如维吾尔族民俗中的饮食文化、服饰文化、民居建筑文化、体育娱乐文化、婚丧节日文化等,就构成了有序多样、互动共生的整体文化。
维吾尔族民俗文化传承的生态性是指文化主体用特定的方式与手段为适应文化的扩散传播、延续继承而不断开拓创新、调整适应的过程。文化生态作为人类主观的行为结果具有极强的价值观念,因而传承既是对传统的沿袭,也是对传统的选择,是有所取舍的动态接受与改进,其显著特征为传承性、持久性、变化性、进步性。如随着科学知识的普及,生产水平的提高,维吾尔族民俗文化中许多落后迷信的习俗、禁忌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更为科学的认识观念;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生活节奏的加快,维吾尔族城市居民中繁琐的婚嫁礼仪变得简洁时尚,带小果园的跨院也变成了整齐的筒子楼。当然,文化生态中局部的变迁并不影响总体的传承,盲目阻止文化的变迁只会阻碍文化的发展,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正是在一代代扬弃式的传承中更具活力。
维吾尔族民俗文化变迁的生态性是指受民族社会内部的发展,或不同民族间的接触而引起民族文化从内容到形式上的变化。文化变迁是一种社会现象,受社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当其他民族的文化被移入和传递进来时,不同质的文化便发生接触、融合、替代,新元素加入和部分内容的补偿一般不会使民族共同体的存在本身受到影响,但接触刺激的变化会加快信息在文化间流动的速度,激活文化中封闭保守的惰性,使文化生态的动态调整趋于均衡稳定。
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民俗文化的变迁也不例外,其消极作用在旅游民俗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一些地方为了迎合旅游者的趣味,不惜移花接木或张冠李戴制造伪民俗,甚至用失真的表演娱乐大众,以肤浅的理解歪曲事实,如对麻扎传说故事的随意杜撰,仅为招揽游客而举行的木卡姆歌会等,这些人为地对民俗文化的扭曲变形,造成了传统文化内容的退化和遗失。
显然,维吾尔族民俗中的文化生态并非是一种新的文化形态,它从来就存在于民俗文化之中,它的存在要求民俗文化的发展和延续只能尊重自然规律的选择,它的存在引导民族文化向着生态性的世界观转变。无论是维吾尔族民俗文化生成的生态性、存在的生态性、传承的生态性,还是变迁的生态性,维吾尔族民俗中的文化生态始终以文化体系的和谐发展为根本的价值尺度,它注重各种文化样式的交融影响与平等对话,并将文化物种的多元共存视为文化系统中的生态环境,力求保证文化环境的优化,文化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文化发展的繁荣进步。
通过对维吾尔族民俗中的生态文化与文化生态的解读,我们发现二者赖以存在的土壤虽然都是维吾尔族民俗文化中的朴素自然观,但内涵却完全不同。生态文化以生态为核心,围绕着生态环境观、生态价值观、生态道德观、生态审美观建构自足的文化体系,其偏重于以生态学的思维方式解决人与自然的对立,仅是文化范畴中的一种文化形态;而文化生态的范围远远大于生态文化,它以文化为核心,强调各种文化与环境的互动关系,为找寻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和谐发展的生态出路,从人类生存的整个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精神环境研究民俗文化的生成、存在、传承、和变迁,是一种良性发展的文化群落。
总之,在维吾尔族民俗文化中,以重视自然、热爱自然、崇拜自然、顺应自然的朴素自然观为基础,维吾尔人以和谐共生为价值目标、以完善自觉为道德标准,以本真优化为审美评判,从自然中把握人生并建立起独特的民俗生态文化体系。追求着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提倡着节俭的生存方式,明确着对自然的道德义务,体察着对净化心灵的回归,维吾尔人努力构建着有序多样的民俗文化生态。
然而今天科学技术的不断更新使维吾尔族许多古老的民俗手工技艺面临艺绝人亡的失传境地。如喀什地区的传统手工技艺(小刀piqak、花帽doppa、皮帽tumak的制作),和田地区的印花布、花毯、桑皮纸,吐鲁番喀什等地的土陶等。民俗文化生态的自在运转已不容乐观,许多民俗文化被纳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范围,但是还有更多的未被关注的民间文化已经出现传承的裂痕,该如何管理和保护是一项艰巨和长期的任务,它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关心和努力。为适应文化的传播延续,为维护文化的多样稳定,结合文化的生态结构、生态功能、生态逻辑和生态秩序,我们希望,维吾尔人在民族文化资源、文化现象、文化成果基础上建立起来独具特色的民俗文化的生态群落,能持久健康地繁荣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