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一部分
文献综述

以往心理学界对人类智能领域的研究主要是针对智力开展的,但是心理学家们在反省传统智力理论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光有聪明才智仍然不足以获得美满的人生。入学考试中的榜首有的并不能成功地从一个熟练的知识消费者转变成杰出的知识生产者( Sternberg, 1996)。有些人虽具有超人一等的才华,却因为不能妥善地处理生命中的人、事、物,而落得一生悲凉,甚至早逝(杨世英,2002)。反观之,一些真正对世界有所贡献的人,如特丽萨修女,可能并没有傲人的智力商数(Chawla, 1992)。虽然近年来研究智力的学者也将关注的焦点转移到对日常生活事件的处理上,比如Gardner (1999)的个人智力( personal intelligences)与存在智力( existential intelligence), Salovey与Mayer(1990 )的情绪智力( emotional intelligence ), Cantor与Kihlstrom(1987)的社会智力( social intelligence), Sternberg (1985)的实践智力(practical intelligence),但是这些智力的运用虽然能够大大促进个体的生存,却不一定对他人、社会有益(Gardner, 1999)。而与智力不同的是,达成与经营美好生活似乎是人类智慧的一个重要指标,心理学家大多认为智慧是追求美好生活、提升生命质量、增进文化与文明不可或缺的要素(Assmann, 1994; Csikszentmihalyi & Rathunde, 1990; Holliday& Chandler, 1986; Kekes, 1983)。人类生活更需要的是智慧。

面对智慧(wisdom),很少会有人质疑它的重要性,但是由于其内涵复杂且在生活中应用广泛,因此很难在定义上对它进行精准的界定,智慧的定义至今仍无定论。历史上对智慧的探讨主要存在于三个领域:哲学、宗教与心理学。哲学与宗教对智慧的研究有着非常漫长的历史(Assmann, 1994; Hall, 1922; Kekes, 1996; Oelmüller, 1989)。但是当19世纪心理学从哲学中独立出来时,并没有伴随着对智慧的研究,直到最近几十年,对老年化感兴趣的心理学家和研究者才首先开始以心理学视角来审视这个概念( e. g. , Baltes, Dittmann - Kohlim & Dixon, 1984;Baltes & Smith, 1990; Clayton & Birren ,1980; Hall, 1922; Sternberg,1990),关于智慧的心理学研究才逐渐得到发展。首先,我们对哲学、宗教与心理学对智慧的研究与探讨作一简要回顾。

一、哲学与宗教对智慧的探讨

许多文化皆视智慧为重要的概念,然而对如何达到智慧却有着不同的看法(Assmann, 1994; Clayton & Birren, 1980; Levitt, 1999; Yang,2001)。智慧是文化的产物,是由处于特定文化中的人所重视、评价和获得的(Dittmann - Kohli & Baltes, 1990; Holliday & Chandler, 1986)。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中,智慧的定义明显不同(Clayton & Birren, 1980)。Sapir (1963)曾指出,只有将智慧这个概念放到特定文化背景中去理解才是有意义的,否则就不能充分理解智慧的概念。要理解智慧,必须考虑文化。

(一)东方对智慧的探讨

中国与印度是东方哲学的启蒙之乡,对智慧的探讨都有着悠久的历史。

1.中华文明对智慧的探讨

在中国文化中,“智”本义为聪明,有才能,古时写作“知”。《说文解字》讲:“知,从口矢”,段注:“识敏,故出于口者疾如矢也。”意思是知道、认识事物很快就可脱口而出,表示知道、懂得义,作动词用,后引申出了解、识别、知识、聪明、智能高等意思。因“知”词义膨胀,又造“智”,“知”承担动词和与之相关的名词义,“智”承担形容词和与之相关的名词义。《释名释言语》作了这样的解释:“智,知也,无所不知也。”无独有偶,《荀子.正名》也发表了“知有所合谓之智”的见解,意为知道的事物、道理多,就能使人变得有才能、智能高。此外,如《吕氏春秋.当务》:“知时,智也。”《淮南子.道应训》:“知可否,智也。”以此为基础引申的名词义,如贾谊《治安策》:“凡人之智,能见已然,不能见将然。”《史记.项羽本纪》:“吾宁斗智,不能斗力。”“慧”可以说是会意兼形声字,从心彗,彗亦声。古人认为考虑事情要用心,故表示思想、思维方面的字要从心,“彗”亦如此。声符“彗”甲骨文像扫帚之形,后又在字形下加“彐”,“彐”即“又”,“又”亦“手”。字义本为扫帚,加“彐”表示以手持扫帚扫除,这是增加出动词义的根由。这样,“慧”字从“彗”不仅得声也得义,依古人意思,在心中扫除污秽,睿智就会显现,心智就颖悟、聪明。“智”与“慧”在字形字音上虽毫无联系,在词义上却不乏相似之处,只是表达词义的角度不同而已。“智”着重表示头脑的智商,“慧”侧重表示在心灵深处的悟性。在上古这两个词不仅作单音词使用,也可结合为复合词使用,如《墨子.尚贤中》:“此使不智慧者治国家也。”句中“智慧”为形容词,义表聪明;《孟子.公孙丑上》:“虽有智慧,不如乘势”句中“智慧”用为名词,义表才能、智力(引自马连湘,2003)。由此可见“智慧”这个概念在华夏文化中的渊源甚早。当佛教在中国唐代时期开始流行时,佛教的智慧概念“Prajna”——这个词汇同时用来描述帮助消灭痛苦和带来启迪,而且最终状态使得个体能够在更进一步地实践他或她的诺言过程中无私地接受事物的结果——也被整合到中文智慧一词中来。梵语“般若”意为“慧”或“智慧”,依佛家言,破惑澄真是为“慧”,隋朝慧远《大乘义》章二十云:“观达名慧,慧能照瞩,故名慧眼”,《无量寿经》:“慧眼见真,能度彼岸”,二者的“慧眼”就是指智慧有识别、洞察事物的功用,犹如眼能辨色一样,故名慧眼。“慧”在佛教看来乃是一种境界,是大彻大悟的境界,同时又是一种能力,是破除迷惑证实真理的能力。佛家看法虽经演绎,却可提示我们,只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能解人所不解之惑才是“慧”。故《说文解字》注“慧,儇也”,“儇”即“敏也”。

那么,中国古代智慧或中国传统智慧的核心是什么?中国古代智慧的中心范畴是“道”(方同义,2003; Nisbett 2003; Yang & Sternberg,1997a)。它体现于老子、孔子、佛教的思想中,也滥觞于诸子百家三教九流的思想、学说、理论、术数和技艺之中,可以说,中国古代哲人智士无不言道、识道、执道、行道、得道以至殉道。当然,各家各派所言之道,如自然之道、仁义之道、君子之道、中庸之道、生生之道、变易之道、帝王之道、契矩之道、天道、地道、人道……无不说明道的内涵的多义性和复杂性,可以说,道是无所不包的,又是极其抽象和概括的。道作为中国智慧的核心范畴,形式十分抽象,内涵却极其丰富,中国古代哲人认为,道并不是脱离社会生活的抽象空洞之物,而是与宇宙万物的成长和收获、社会生活的伦常日用、人生百味的酸甜苦辣息息相关,不可须臾相离。“子曰: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因此,道的智慧内涵是通过道与理、道与器、道与德、道与术、道与路等等具体的途径与万事万物的生成发展、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紧密地联结到一起,并由此构成道的内涵的多元性与复杂性。中国古代智慧的实质就是以道为中心,将宇宙万物和社会生活、个体存在紧密联结为一个整体,这是一种无所不包、贯通一切的精神的、思维的、信仰的整体(方同义,2003)。儒家、道家、佛家是我国文化史上三种重要的思想资源与思想传统。在中国古代智慧的整体格局中具有特别重要地位的儒家智慧,就十分关注人类生存的恒常状态和自然状态,它贴近人们的伦常日用本身,是“伦常日用之正理”(朱熹)。它否定怪异怪诞的所谓“怪力乱神”的人类生存状态,崇尚“人”而否定“神”,寻求社会、人生之正道正理。“不偏谓之中,不易谓之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正道正理”(《四书集注.中庸注》),正是儒家智慧的准确表达(方同义,2003)。儒家智慧的精华体现在:具有注重群体利益,又不忽视个体价值的民本主义思想;强调内心调节,又不忽视外物需求的生活发展思想;重视道德功能,又不忽视情感作用的文化观念;反对片面、极端,善于融合异己的开放性思想体系(陈祥耀,1995)。道家思想也是中国古老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道家思想的核心是“道”,它认为“道”,是宇宙的本源,也是统治宇宙中一切运动的法则。道家哲学首先摆脱儒家社会哲学的进路,直接从天道运行的原理侧面切入,开展了以自然义、中性义为主的“道”的哲学。天道运行有其自然而然的原理在,道的哲学即在解释阐明此一原理性内涵,而得以提出一个活泼自在的世界空间。透过对世界运行秩序的无定限、无执着的认识,道家哲学发展出迥然不同于儒家的社会哲学,社会只是一方存在的客体,在其中生存的人们,应有其独立自存的自由性,而不受任何意识形态的束缚。道家重视人性的自由与解放。解放,一方面是人的知识能力的解放,另一方面是人的生活心境的解放。道家智慧包含以道为本、崇尚自然、谦下不争、虚怀若谷、远虑深思等合理因素(方同义,2003)。而佛家的菩提智慧与人生解脱则是用否定、遮拨的方法,破除人们对宇宙人生一切表层或似是而非的知识系统的执着,获得某种精神的解脱和自由。禅宗的返本归极、明心见性、自识本心、见性成佛等都是要帮助自己或他人寻找心灵的家园,启发人内在的自觉,培养一种伟大的人格。佛教的智慧教人们学会人生解脱。在参与各种社会活动过程中所遇到的一切引起心理上“紧张”或“不安”的东西,都应该立即“放下”,以免变成负担或烦恼。进一步说,就是要善于“空”,善于“破”,善于“消解”,善于“排遣”,从而学会真正的人生解脱(郭齐勇,2008)。

现代汉语词典把智慧解释为辨析判断、发明创造的能力。在现代生活中,“智慧”有时会与智力交替使用,但是更多时候,智慧的含义要大大多于智力,智慧几乎涉及与美好生活相关的各个领域,如世界观、哲学、政治、道德、教育、宗教、经济、艺术等等。

智慧体现了每个时期的时代精神的精华,其内涵随着时代的变迁也不断发生着转变,使中华智慧生生不息。

2.古印度对智慧的探讨

在古印度,智慧是《吠陀》、《奥义书》和佛教的主要论题之一。吠陀,梵文“Veda”的音译,意为“知识”,印度教最古老的经典,约公元前 2000 至公元前 1000 年成书,相传古代仙人受神的启示而诵出,主要是对神的赞歌、祭祀、咒词等。最古的《吠陀》本集有四部:《梨俱吠陀本集》、《娑摩吠陀本集》、《夜柔吠陀本集》、《阿达婆吠陀本集》。《吠陀》本集和解释《吠陀》的“梵书”、“森林书”、《奥义书》以及《随闻经》、《家庭经》、《法经》等被称为“吠陀文献”(《宗教大辞典》)。对于修行者来说最重要的是:吠陀文献极为科学、详尽地解释了“个体灵魂与神的关系和从她的各种关系而来的强烈快乐”以及对神的奉爱。《奥义书》,梵文“Upanisad”的意义,又称“吠檀多”,意即“吠陀的终结”,为吠陀经典的最后一部分(《宗教大辞典》)。《吠陀》中的 108 种《奥义书》均为非常重要的文献,因为它们是几个世纪里所涌现的众多印度教哲学流派的灵感源泉。《奥义书》的思想特征是遁世思想及苦修实践,它教导人们生命就是痛苦,要解脱就必须真正地弃绝凡俗尘世。要认识或了解自我的绝对本质,就要弃绝一切行为及后果。书中认为:唯有学习知识才能获得解脱,而且只有通过学习《奥义书》所传授的弃绝与凝神的方法才能得到这些知识。书中还认为:遁世是人一生当中的最后阶段,它是获得明智并领悟更高真理的理想条件。印度佛教的创始人是悉达多·乔答摩,佛教徒尊称他为释迦牟尼。释迦牟尼的说教最初是口传的,为了便于记忆,采取偈颂的形式,后来编集为由经、律、论组成的“三藏”。原始佛教的基本教义是“四谛”、“八正道”和“十二因缘”,其核心内容是讲现实世界的苦难和解决苦难的方法。佛教重视操行而非神学、仪式或崇拜,佛教传授道:“不要相信权威、老师或者长者,而是要进行仔细的观察和分析,当符合推理的时候再去相信,然后接受并按其生活”(Dyer, 1998)。

在这些古文献中,智慧都是作为一种关于如何理解生活,神以及人与宇宙关系的特殊的知识被论述,这种知识可以经过一定的时间和途径被获得,并且能够在人的行动中体现出来。以吠陀为主的印度佛教文化,强调智者以直观的经验直接体会生命的本质而最终达到无我的涅槃(Clayton & Birren, 1980; Levitt, 1999)。

(二)西方对智慧的探讨

发源于底格里斯河流域的苏美尔文明,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明之一,也是希腊与罗马文化的基础。5000 多年前,苏美尔人就建立了政权、城市,并发明了文字( Durant, 1935)。保留在粘土桌上的苏美尔文字,是最早的智慧文献的载体,有关智慧的文字多是一些针对日常生活提出的具有哲学思辨味道的实用性建议。

埃及文明繁荣于公元前 3200 年到公元 300 年。关于传授智慧的最早文献应该来源于埃及。埃及的智慧文献主要是对广受欢迎的良好行为和智慧的感知。来自早期埃及的这类文字被认为是《旧约全书》中希伯来智慧的来源。

古希腊的哲学家是最早使用推理而非依靠宗教、权威或者传统来理解世界的哲学家(Magee, 1998)。推理是理性思考的基础,是人类智力发展中重要的一步。 Socrates (公元前 470 ~ 399)之前有许多重要的哲学家,他们都追求对世界的本质以及组成世界的成分的理解(Durant,1926),在他们看来,智慧不是对生活的感知,而是对自然世界的法则和组成成分的研究。 Socrates将关注的焦点从自然世界转移到对人生意义的探讨上来,他关注的是诸如“什么是好?”、“什么是正义?”之类的问题。 Socrates认为只有上帝是智慧的,他拒绝称任何一个人是智慧的,但认为可以将人们称呼为“爱智慧者”(Adler, 1952)。 Socrates的学生Plato (公元前 428 ~ 348)认为,他的老师Socrates是最智慧、最具正义感的人,他的哲学的两个基本观点是:(1)唯一可以对一个人造成的真正伤害就是伤害他的精神,(2)人们应该自己思考而不应当认为任何事情都是理所当然的。对于Plato来说,智慧就是推行这种哲学理念,智慧是关于人生的终极意义以及自然万物与人类本质的。 Aristotle (公元前 384 ~ 322)是Plato的学生,他认为智慧是最基本的人类美德之一(Adler, 1952)。根据Aristotle的观点,有两种形式的智慧:一种是政治家和立法者拥有的涉及实际事务的智慧(practical wisdom);另一种是体现在追求终极真理的哲学家身上的理论智慧( theoretical wisdom)。其后的西方哲学领域关于智慧的概念大都是在早期希腊的概念上发生了一些演化。

希伯来人被认为是在公元前 2200 年从乌尔(古代美索不达亚南部苏美尔的重要城市)迁移到巴勒斯坦的(Durant, 1935)。希伯来人对希腊人所定义的智慧附加了一个神学成分,智慧成为一种来自上帝的启示以及对真理的揭示( Bates, 1993)。有关智慧的文献在《圣经》的《旧约全书》中非常丰富。随着基督教的出现,哲学智慧和宗教智慧之间出现了明显的区别。对于犹太人来说,智慧来自于和上帝之间的关系(Bates, 1993)。在公元前 9 世纪,所罗门国王被认为是智慧的,而且是耶和华授予所罗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智慧(Brugman, 2000)。

罗马帝国沦陷后,基督教统治了上千年。希腊哲学的许多著作都被以一种迎合基督教教义的姿态而加以分析和使用。 St. Augustine (公元354 ~ 430)是第一个以全知全能的上帝为基础,将经典的哲学教义混合到神学中去的宗教人士。他将智能分为两个部分:永恒的和永远的“智慧”(wisdom)或“含智慧的”(sapientia),“有学识的”(scientia)或者关于物质世界的知识( knowledge of the material world)。智慧被认为是没有过失的道德上的完美。因为人类会犯错,因此阻碍了达到最高水平的上帝智慧,智慧寻求者是将自己隔离在世俗利益之外而生活在精神中的(Bates, 1993)。

Thomas Aquinas (公元 1225 ~ 1274)通过综合西方哲学与基督教教义得出了哲学与宗教的区别。他提出了思辨性智力( speculative intellect)的三种习性( habits):智慧(wisdom)、科学( science)和理解(understanding)。他认为理解是比科学更高水平的德行,科学依赖于理解,而智慧的水平最高,科学和理解都依赖于智慧。因此,智慧比科学更加完美。

文艺复兴时期, Montaigne (1533 ~ 1592)认为,智慧包括一种批判的态度,真正智慧的人总能知道自己的无知。弗朗西斯培根(1561 ~1626)认为,一个智慧的人通过使用严格的推论推理以及系统的科学调查来发现所观察到现象之下的形式或过程。对于培根来说,知识就是力量(Russell, 1945)。

启蒙时期, Rene Descartes (1596 ~ 1650)认为知识唯一的基础就是由推理推论出的不证自明的命题,智慧是通过反思、推理和熟思获得的认知性知识。但是宗教智慧是以信仰以及上帝所揭示的事物为基础的(Bates, 1993)。英国哲学家John Locke (1632 ~ 1704)是哲学的实证流派的奠基人。在Locke的著作中,有关智慧的文献都处于了解上帝的背景中,他认为智慧和考虑周到的人能够正确和小心地使用他们的思维和推理(Locke, 1690)。 Immanuel Kant (1724 ~ 1804)生于东普鲁士,他认为智慧存在于观念和模型中,不能被达到而只能被追寻,智慧的思想是哲学的基础。

通过简要回顾了历史上宗教与哲学对智慧的探讨,我们可以看出,智慧是宗教与哲学持久讨论的一个主题,历史上不同文化以及不同的人对智慧作出了不同的阐述。智慧的目标不仅仅指向对有形世界的理解,还指向对精神世界及精神与物质世界关系的理解。智慧具有非常强的文化属性和时代特色,但各民族及文化一直都将智慧作为一种美好的品质,渴望了解和追求智慧。

二、心理学对智慧的探讨

虽然说对智慧的探讨已有数千年历史,但是当 19 世纪心理学从哲学中独立出来时,并没有伴随着对智慧的研究。这可能是由于早期心理学研究遵循的是心理物理法的传统,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方法,而智慧的研究意味着“自上而下”的探索。另一个使智慧被心理学家忽视的原因是,智慧早期一直属于哲学和宗教领域,和经验科学之间的关系长久以来都是冷淡的。直到 20 世纪末这种冷淡的关系才开始改变,有关宗教与健康之间关系的书籍才开始出现,而且科学会议也开始涉及智慧这个主题。在心理学中,“智慧”一词大概最早出现在Erik Erikson的心理发展理论中。 Erik Erikson认为,正常情况下,智慧是在生命发展周期理论的第八个阶段出现的,但是也不排除智慧在其他生命阶段被达到的可能性,他认为智慧是个体成功解决面对死亡威胁产生的心理危机的产物(Erikson, 1959)。随着毕生发展心理学对人类老龄化的积极因素的探究,西方心理学界以智慧为主题的研究从 20 世纪 80 年代真正起步,标志是在德国Max Planck人类发展研究所Paul Baltes带领下的柏林智慧范式研究的展开,随后智慧研究日渐受到西方心理学界的关注。

(一)内隐—外显二分法

心理学对智慧的关注是多侧面的,但主要有两个研究分支:内隐理论研究和外显理论研究。内隐-外显二分法最早是由斯滕伯格在研究智力时提出来的。研究者发现,心理学家测得的智力结构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定义和使用的存在分歧(Sternberg, Conway, Ketron & Bernstein,1981)。外显理论是指心理学或其他领域的专业研究者以理论分析或实施大样本测验和数据分析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关于认知结构及其发展历程的理论体系,如斯皮尔曼的“智力两因素理论”、吉尔福特的“智力三维结构模型”、皮亚杰的儿童认知发展理论等,都属于外显理论。内隐理论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背景下形成的,且以某种形式保留于个体头脑中的关于人类认知结构及其发展的看法,内隐理论是被“发现”而非被“发明”的,人人都有其独特的认知观,诸如何谓聪明,什么叫创造力,什么是智慧等等。

外显理论与内隐理论,二者在人称视角、研究者视角和理论视角上有所不同(朱永祥,1991)。外显理论的建构,依赖于对研究者确信能够体现和反映人类心理和行为特质的那些事实材料的收集和验证。这是一种来自心理学研究者视角的建构,试图在概念的世界里建构出具有描述、解释、预测和控制效力的定律、法则、图式、结构和模型。外显理论代表了第三人称立场的建构,而内隐理论体现了第一人称立场的建构。内隐理论是根植于人们(也包括作为普通人的心理学研究者)内心世界的建构。外显理论最大的特点在于可操作化,即详细地描述心理结构(心理测量理论)和过程(认知理论),并且将之应用于实际中去,对个体进行评价、训练和预测。但是外显理论有如下缺点:根据外显理论发展起来的测量理论,并不一定能真正或全面测得真实的心理水平,因为外显理论是在假设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这使得其难以证实。斯滕伯格(1985)曾指出内隐理论是外显理论的起点,智慧的外显定义在研究者之间通常不同,因为它们部分来自于科学家们建构的内隐理论,因此内隐理论研究能够帮助我们提炼外显定义。内隐理论与外显理论两种研究方法各有优点,内隐理论研究可以促进并且补充、验证外显理论研究,因为内隐理论和外显理论都是围绕智慧的核心特征展开探索,只是研究角度不同。两种方法都有优点,可以相互借鉴,不应该存在强烈分歧。

(二)智慧的外显理论研究

智慧的外显理论是专家建构的理论,关注的是智慧的认知与行为,以及从认知到行为的转化。外显理论研究的目标是建构一个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出可操作程序,对相关因素进行评估。

1. Erikson的智慧理论

Erikson (1959)把智慧定义为人格发展的一方面,认为人格发展依赖于每一特定人生阶段出现的心理危机的解决情况,并针对每一阶段处理心理危机的成败,为每一阶段提出两种对立的人格状态。当个体面对死亡威胁时,处理危机的两种结果是“绝望”和“整合”,整合代表个体获得智慧。整合意味着一个人能够接受自己的生命走到了尽头,对人生持一种超然的态度,而且能够从整体和抽象的角度看待问题。另外,整合还意味着接受生命走到尽头后,感觉到自己有责任将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后代。因此,根据Erikson的观点,将智慧看作是对人世所持的一种超然态度,以及超越了自我利益的一种人格状态。

2.受新皮亚杰主义影响的智慧理论

受新皮亚杰主义的影响,一些心理学家将智慧看作超越了皮亚杰认知发展阶段的一种后形式运算思维。皮亚杰发现的认识论只研究到 16岁,一些新皮亚杰学派的学者针对成年期认知发展与老龄化的特点,提出了超越形式运算思维的后形式运算思维。总的来说,辩证与相对主义是这类思维的主要特点。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将智慧描述为对不同模式的知识的整合(Kitchener & Brenner, 1990),或者是对不同的内部心理系统如认知、情感和意动的整合,或者是对逻辑形式处理和主观形式处理的平衡( Birren & Fisher, 1990; Krammer, 2000; Orwoll & Perlmutter,1990)。

3.智慧的平衡理论

Sternberg (1998)认为智慧是以价值观为中介,应用默会知识通过平衡个人内部( intrapersonal)、人际间( interpersonal)与个人外部(extrapersonal)的利益,平衡针对环境的各种反应——适应现有环境、塑造现存环境和选择新环境,以获取公共益处(common good)的过程。Sternberg将默会性知识(tacit knowledge)作为智慧的平衡理论的核心,默会知识来源于Sternberg的三元智力理论,它是实践智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三个主要特征:(1)它是程序性的;(2)它与人们所重视的目标的达成相关;(3)它通常是在没有他人帮助的情况下获得的。作为实践智力的基础,并不是所有的默会知识都是和智慧相关的,只有当默会性知识朝向公共益处而非仅考虑自我利益时,才涉及智慧。

4.柏林智慧范式

图 1 -1 柏林智慧范式模型

柏林智慧范式(Berlin Wisdom Paradigm)是在德国柏林Max Planck人类发展研究中心Baltes带领下,于 1984 年开始的一项智慧的实证研究范式。柏林智慧范式将智慧定义为“关于基本生活实际的专家知识系统”(Baltes & Smith, 1990)。基本生活实用学(fundamental pragmatics of life)是与人生规划、生活管理、人生回顾相关的知识。基本生活实际不同于以往的专家知识,以往的专家知识大都是定义完好的事实性与程序性知识系统,而柏林范式下的智慧则是一个开放的专家知识系统。整合柏林智慧范式的理论观点与研究成果,可以得到如图 1 -1 所示的理论模型。

研究者(Baltes, Dittmann - Kohli & Dixon. ,1984)提出了五个评估智慧产品的标准:(1)丰富的事实性知识,(2)丰富的程序性知识,(3)人生发展的情境化思维,(4)认识到价值和生活目标所具有的相对性,(5)识别和管理生活的不确定性。前面两个特征是任何专家知识都具有的特征,后面三个是专门针对智慧的元标准。为了评估智慧,研究者让被试在不受干涉的情况下出声地思考给出的生活问题,然后由受过训练的等级评定者根据智慧的五个评估标准对被试的反应进行等级评定。已有研究显示,这种智慧评估手段显示了令人满意的信度和效度,但柏林范式对智慧进行测量的操作性方法,即有缺点也有优点。缺点之一是,因为对智慧的测评涉及对质化资料的处理,因此费时费力。优点是,柏林范式测量的基本生活实际的专家知识系统,体现了智力与人格成功配合的结果,反映了智慧的两个成分:智力和人格,不像其它测量,仅仅抓住了这两种成分中的一个,或者有些方法可能更加关注需要关于自我和自我发展的知识与专门技能的任务,而非关于世界和人生发展的一般知识。

整合柏林智慧研究范式的一般理论观点与研究成果,可以得到影响智慧相关知识发展的三类因素:(1)相关背景因素,例如性别、社会背景;(2)相关的专家知识因素,如生活经验、职业实践;(3)相关个人因素,如智力能力,人格特质,或者情感倾向( Baltes &Staudinger, 2000)。这三种类型的因素相互结合,影响智慧相关知识的发展,因为是它们决定了人们感受世界、计划、管理,以及从生活中获取意义的方式。发展性调节情境是被试智慧相关知识和行为的表现途径。后来,研究者考虑在五个评估标准外,应该增加另外一个标准——与智慧的使用相联系的动机—情感取向,因为研究者( Baltes &Staudinger, 2000)认为,智慧应该是(1)为了个人和他人利益服务的,(2)涉及对心理过程和美好道德品质的有效协调。虽然,柏林智慧范式的研究者其实早已经将智慧的动机——情绪方面包含在实践的评价标准中,然而,由于动机——情绪方面可能在测量中不够外显,因此容易造成模型不包含动机——情绪维度,并且不考虑公共利益的印象。柏林智慧范式一方面对智慧进行了理论分析,另一方面进行了实证研究,是智慧研究领域为数不多的实证研究。柏林智慧范式至今已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涉及年龄、职业训练、合作、认知、人格、情感、“选择、优化、补偿”策略、动机与智慧的关系以及谚语中的智慧等多个主题。

5.我国学者的观点

郑红和汪凤炎(2007)通过回顾古今中外学者对智慧的看法并加以提炼,将智慧定义为个体经由练习或经验学习习得的一种新颖、巧妙、准确地解决复杂问题或疑难问题的能力,认为真正能够称得上“智慧”的东西一般具有三个显著特点:第一,它是个体凭借后天的练习或经验习得的能力(与生俱来的是本能,不能称作智慧);第二,它是个体在解决疑难问题或复杂问题的过程中展现出来的能力;第三,展现智慧的问题解决方式常常具有新颖、巧妙、准确的特征。依据所要解决问题的对象是人还是物,将智慧分为关于待物的智慧(简称“物慧”)和关于做人的智慧(简称“德慧”)。物慧是指个体经由练习或经验习得的一种新颖、巧妙、准确地解决复杂物理(“物理”指客观事物所蕴含的规律)问题或疑难物理问题的能力;德慧是指个体经由练习或经验习得的一种新颖、巧妙、准确地解决复杂人生问题或疑难人生问题的能力。中国文化一向有重视做人的传统,认为“人才”是“先成人,后成才”,始终将做人看作是第一位的,将做事看作是第二位的(郑红,汪凤炎,2007)。

6.智慧的外显理论研究总结

从上述心理学家提出的智慧的外显理论可以看出,智慧的涵义非常广,覆盖了认知、情感和意志等多种心理过程,与人格、智能和动机等许多心理学概念都有密切的关系,而且还包含价值观和道德成分。不同的智慧理论强调其中的某一方面,而智慧本身的涵义超出了任何一种现有的显义理论的范围。值得注意的是,对“平衡”(或者整合)的强调是许多智慧外显理论的特征,虽然各种理论中平衡的涵义并不一致,既有认知、情感、意志等心理成分的平衡(Birren & Fisher, 1990),不同思维方式的平衡( Kramer, 1990 ),也有知道与怀疑的平衡等(Meacham, 1990), Stemberg (1998)的智慧理论更是把平衡作为智慧的首要属性,既要求各种利益间的平衡,也要求对环境的各种反应的平衡。但是外显理论有如下缺点:根据外显理论发展起来的测量理论,并不一定能真正或全面测得真实的心理水平,因为外显理论是在假设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这使得其难以证实。

(三)智慧的内隐理论研究

智慧的内隐理论是指一般公众(专家和外行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背景下形成的,且以某种形式存在于个体头脑中的关于智慧的概念、结构及其发展的看法。智慧的内隐理论是通过询问人们心目中智慧的含义而获得,大部分关于智慧的概念都是以智慧的内隐理论为基础而提出的。斯滕伯格(1985)曾指出内隐理论是外显理论的起点,智慧的外显定义在研究者之间通常不同,因为它们部分来自于科学家们建构的内隐理论,因此内隐理论研究能够帮助我们提炼外显定义。内隐理论分析方法在特定现象的研究初期具有极重要的作用。未知现象或知之不多的新问题往往大而杂,研究难以下手。这时研究者可以利用内隐理论来大致框定研究的突破口和初步范围,从而大大便利研究的开展,对于已有所研究的老现象,内隐理论还有助于检验和印证已建立起来了的外显理论;对内隐理论的研究还有助于有效地指导实践。由于内隐理论会左右人们对自己和他人的评价以及对相关行为的选择,因此会对人们的生活造成直接的影响,通过调查人们内隐的智慧理论,可以将相关研究成果运用于指导社会实践,为开展有效的干预提供依据;此外,内隐理论研究还可以帮助更好地理解认知发展和跨文化差异现象(朱永祥,1991)。智慧的内隐理论研究可以分为三类:特征词等级评定研究、以日常生活为背景的智慧的内隐理论研究、智慧的内隐实验研究。

1.特征词等级评定研究

为了理解特定文化背景中的智慧,一些心理学家通过特征词等级评定研究来考察人们心目中组成智慧的心理表征。这些研究关注的是一般公众认为智慧所具有的典型特征,研究者收集这些特征并且分析其中的关系,以确定智慧的子成分。

特征词等级评定的研究程序一般为:获得人们心目中关于智慧或智慧的人的特征描述词、对特征词进行等级评定及统计分析(如因素分析或多维标度分析),获得人们内隐的智慧概念的组成成分。以下结合具体研究对这类研究的一般程序进行介绍。

产生描述性特征。研究者使用了多种方法来产生与智慧相关的特征项目,项目的产生主要有三个来源:预研究被试的特征词列举,相关理论文献,通过主试访谈、分析获得。如Holliday和Chandler (1986)用一个大样本被试产生与智慧相关的特征,然后让四个评判者替换掉同义词与冗余部分,至少被被试提到过两次的特征组成列表项目,此外他们还添加了一些从智慧文献中获得的一些与智慧相关和不相关的特征;Clayton和Birren (1980)在预研究中让数目相对较少的被试列举相关的形容词,在他们最后的研究中,他们使用了 12 个与智慧相关的形容词以及“年老的”、“聪明的”和“自己”这些项目; Sternberg (1985)让预研究被试(外行人以及来自四个不同领域的教授)列举智慧者的行为,然后使用至少被两次列出的特征来组成智慧行为列表; Jason,Reichler, King, Madsen, Camacho和Marchese (2001)使用了质化访谈来收集特征项,并且之后还增加了来自文献的特征项目。

评定等级。在研究的第二部分,由被试对与智慧相关的特征项目的代表性进行等级评定,方法也有多种。 Holliday和Chandler (1986)让被试评定了一个含有 123 个特征项目的量表,评定范围从“对于智慧的人来说几乎完全不符合”到“对于智慧的人来说完全符合”; Clayton和Birren (1980)给被试呈现了他们列表中 15 种特征的所有可能配对,之后让被试对每一对的相似性进行等级评定,他们的研究假定所有的特征词都与智慧相关; Sternberg (1985)首先让外行人和教授对预研究中收集到的行为特征对智慧的代表性进行等级评定,然后在第三个研究中使用了最能体现智慧的 40 种特征,让学生根据哪些特征可能会在一个人身上一起被发现,将卡片分类成堆; Hershey和Sarrell (1997)让被试对 96 种人格特征和 96 种职业在“极其不智慧”与“极其智慧”之间进行等级评定; Jason, Reichler和King等(2001)使用一个问卷,让被试根据项目多大程度上刻画了一个智慧的人,对问卷上的 38 个项目在“一点都不”到“的确这样”之间进行等级评定。

分析。不同研究采用的数据分析方法也不相同,主要采用两种统计方法:多维标度法与因素分析法。多维标度法是多元分析的一个分支,是主成分分析和因素分析的一个自然延伸,多维标度法的目的是寻找决定多个事物的少数几个潜变量,并在低维空间内以图形的形式表现出来。有几个潜变量,图形就是几维的,在潜变量的空间图中,每个事物都占一个点,点与点之间的距离越近,表明事物在维度特征上越相似,距离越远,表明事物在维度特征上差异越大(骆文淑,赵守盈,2005)。 Clayton和Birren (1980), Sternberg (1985)使用了多维标度法对特征的相似性用图进行了呈现,并根据特征词的文化属性对研究结果进行了解释。斯滕伯格鉴别出结构隐含的三个维度,并用靠近两极的行为特征来定义每个维度。其他研究者用了因素分析法对数据进行分析。因素分析在社会科学中,应用最广的是把数个很难解释而彼此相关的变量,转化为少数有概念化意义而彼此独立性大的因素(吴明隆,2000)。如Holliday和Chandler (1986), Hershey和Farrell (1997),以及Jason, Reichler和King等(2001)使用因素分析法来鉴别智慧内隐理论的维度。多维标度法主要属于定性研究,因而可能区分度不高,但得到的模型一般比较全面。因素分析法是由数据驱动的,更能辨别数据空间微小的差异,但不能保证获得的模型一定有意义。两种方法各有利弊,如果同时采用,还可以起到交叉验证的作用。

结果。 Clayton (1980)第一个对智慧的概念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显示,智慧是对认知性、情感性和思考性心理品质的整合; Sternberg(1985)获得了智慧的六个核心成分:推理能力、睿智、从观念和环境中学习、判断、迅速地使用信息和敏锐; Holliday和Chandler (1986)获得了智慧的五个成份:一般能力、特殊理解力、社交方面不嚣张、人际技巧、判断与交流技巧; Hershey和Farrell (1997)鉴别出的智慧的三个子成分为理解性判断,基本气质(性格内向的、安静的、反思的)与不自我中心; Takayama (2002)的研究显示,在日本,智慧包括四个核心维度:知识和教育,理解和判断,社交以及人际关系,内省的态度; Jason, Reichler和King等(2001)得到的智慧的五个因素为:智力、温情、灵性、与自然相关联、和谐,对于灵性相关因素的初步研究表明,部分被试将智慧和与上帝相关的灵性联系在一起, Jason等鉴别出的“与自然相联系”因素可能代表灵性另一种以自然为基础呈现出的形式;张卫东和董海涛(2003)对上海市高校教师和其他成年市民进行调查,获得智慧的三个双极维度:超脱谦和的处世风格、杰出的认知能力、出色的人际互动能力、丰富的知识与经验、非凡的自知和自控能力、良好的性格特质,探索性因素分析揭示了智慧内隐概念的五个维度,分别为“出色的理性思维”、“杰出的学习和问题解决能力”、“超脱谦和的处世风格”、“出色的人际能力”,以及“良好的性格特质”;Yang (2001)对中国台湾地区人口的调查获得了四个因素:能力与知识、仁爱与同情、开阔与深刻、谦虚与不嚣张。此外,特征词等级评定研究还显示,年龄在智慧的内隐理论中发挥着一定作用。在Clayton和Birren (1980)的研究中,“年老的”和“智慧”关系密切。生活经验在所有研究结果中扮演的重要角色都表明,年龄作为经验的一种体现,至少被认为是促进智慧的变量。 Heckhausen, Dixon和Baltes (1989)给被试一份包含“智慧的”个人特征列表,让他们评定每一个特征在成年期是否会增加,然后要求被试根据希望其增加的愿望大小,对 148 个被认为随着年龄增加的形容词进行等级评定,并且详细说明每一种特征发生和结束的时间,结果显示随着年龄的增加,被试将越来越多的形容词评定为不希望其程度发生增加,但有两个高度相关的形容词——“有品格的”(dignified)和“智慧的”(wise)被评定为希望其程度随着年龄增长而增加,而且被预测为从大约 55 岁左右开始增加,直到生命结束时才开始完全消失。

虽然不同的研究者对智慧的成分给予了不同的命名,但这些成分的内容常常发生重叠。 Bluck和Glück (2005)整合以往的研究成果发现,智慧主要包括五个成分:第一个成分是认知能力,绝大部分研究都鉴别出智慧非常强的认知基础,几乎所有研究结果都提到智力作为解决问题的前提;第二个成分是洞察力,即透过现象抓住问题实质的能力,洞察力既包含对自己及他人观点和动机的觉察和理解,也包含在需要更深刻的理解时收集更多信息的能力;第三个成分是反思性态度,指对事物、他人以及自己进行深刻思考,并且在行动和说话前先进行思考的一种倾向,常常表现为得体、冷静地表达自己;第四个成分是关心他人,包含善意地对待和关心他人、听取他人观点、理解他人感受、公正、尊重他人的能力;第五个成分是现实问题解决能力,即对所有针对真实生活场景的子成分的应用,包括问题解决中良好的判断能力、敏感性、对个人局限的认识,具有给出良好和实际建议所需的社会技能。

2.以日常生活为背景的智慧研究

以日常生活为背景的智慧的内隐理论研究主要可分为两大类:(1)提名智慧者研究——让被试推选出他们认为智慧的人,然后对这些被提名者的特征进行分析;(2)自传式叙述研究,通过访谈让被试叙述自己在生活中与智慧相关的行为表现,然后对被试所叙述的行为进行分析,以了解被试有关智慧的观念看法。

(1)提名智慧者研究

提名智慧者研究——让被试推选出他们认为智慧的人,然后对这些被提名者的特征进行分析。在Baltes, Staudinger, Maercker和Smith(1995)的研究中,他们请 21 位德国最优良的新闻记者提名其心目中的智慧者,之后再针对所提名的 159 位智慧者候选人,让这 21 位记者根据被提名者“所具有的跟生命有关的知识”、“个体所拥有的智慧”、与“提名者对被提名者的熟悉程度”在 7 点量表上对被提名者进行评定和筛选,最后得到 14 位智慧者。然后采用实验室研究方法,向被提名的智慧者提供虚拟的人生问题让其解决,使其大声地说出思考过程(think aloud),研究发现智慧者在解决这些人生问题中所得的智慧总分高于其它的年长者(如年长资深的临床心理学家及一般年长者)。Paulhus, Wehr, Harms和Strausser (2002)让大学生列出他们能够想到的最智慧的人,这些人按降序排列依次为:甘地、孔子、耶稣基督、马丁·路德金、苏格拉底、特丽萨修女、所罗门、佛、罗马教皇、温弗雷德、温斯顿·丘吉尔、安·兰德斯、曼德拉、女皇伊丽莎白。由于不清楚被试到底知道多少他们所提名人物的情况,这些提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的是被试对智慧所持的一种刻板印象,但这样的刻板印象在内隐理论中可能发挥着作用,非常有趣的是列表中的许多人是精神或者宗教的领袖,比如耶稣、佛、罗马教皇等,或者是那些通过和平的或者富于同情心的方式来改变世界的人,比如甘地、特丽萨修女、曼德拉等。

大部分被提名者都相对较老,至少比那些提名他们的人要老。 Perlmutter, Adams, Nyquist和Kaplan (1988)发现 78%的被试将智慧与年龄相关联;被提名为智慧的人大部分都在 50 岁以上,而且被提名者的智慧随着被试年龄的增加而增加。 Denney, Dew和Kroupa (1995)也发现被提名者的年龄都相对较高,智慧随着被试的年龄增加。 Jason,Reichler和King等(2001)报告的被提名者的年龄平均为 60, Baltes,Staudinger, Maerker和Smith (1995)报告的被提名者人群的平均年龄也与之相似。总的来说,提名智慧者研究显示,智慧与年龄具有非常强的相关,但是年龄被看作是智慧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

虽然在Perlmutter, Adams, Nyquist和Kaplan (1988)的研究中仅仅有 16%的人认为智慧与性别相关,但他们提名的人大部分都是男性。在Jason, Reichler和King等(2001)的样本(81%女性)中,那些被提名为智慧的人中 66%为男性。 Denney, Dew和Kroupa (1995)和Sowarka (1989)也报告了类似的结果。另外Denney, Dew和Kroupa(1995)发现老年人更加容易提名男人为智慧的,但当谈及人际智慧时,更多的女性被提名。 Sowarka (1989)发现大部分女性提名家庭成员,而男性常常提名来自职业环境中的个体。

Jason, Reichler和King等(2001)向被试询问了被提名者具有的智慧特征,大部分被试谈到了被提名者的动力、领导或者洞察力,聪明和爱也常常被提到;谈到被提名的智慧者对他们个人生活的影响,大部分谈到这些人帮助自己明确了方向和目标,或培养了价值观和信仰。Montgomery, Barber和McKee (2002)访谈了 6 个老人,被试将自己的良师益友描述为智慧的人。 Sowarka (1989)分析了有关“智慧的人如何展现出智慧”的访谈资料,大部分描述的都是智慧的人如何通过提出新颖、成功的问题解决办法以解决高难度问题的情形。 Lyster (1996)在其博士论文中延续Baltes等所发展出的研究法来研究被他人提名为智慧者的个体与提名自己为智慧者的个体之间的差异,结果发现人格中的“对于经验的开放性”是预测其智能分数的重要项目,相比之下,被他人提名为智慧者的个体,其教育程度较高,在研究中所得的智能分数也较高;提名自己为智慧者的个体,其生活满意度较低,智商较低,控制欲较高,也更倾向于相信自己确实拥有控制力。在智慧被提名组中,年龄与教育程度并不影响智能分数的高低;然而在自我提名组中,教育程度与智能分数的得分高有关。

(2)自传式叙述研究

自传式叙述研究,采用访谈的方式让被试对自己在生活中表现出的智慧进行叙述,然后对其叙述材料进行分析,以了解人们头脑中关于智慧的观念。 Glück, Bluck, Baron和McAdams等(2005)通过自传式叙述研究鉴别出三种不同形式的智慧:移情和支持,指理解他人的观点感受并帮助他人解决困难;自我决定和主张,指个体能够有主见地做出决定并控制环境;知识和机动性,指能够根据自己的经验分析问题,但是也具有妥协和容忍不确定性的能力。 Bluck和Glück (2004)考察了被试通常在什么样的生活情境中表现出智慧,大部分被试都谈到了进行生活决策、生活管理或者应对负面事件的时刻,报告的事件通常是以困难的、负面的情形开始,通过使用智慧使之转化为积极的结果,报告的都是对被试后来的生活、人格发展或者他们的人生观有影响的重要生活事件。 Valdez (1994)以结构性的问题访问了 15 位被提名为智慧者的拉丁裔(Hispanic)美国人,研究结果发现拉丁裔的智慧观,与西方人的智慧观相比,更强调个体灵性( spiritual)的发展(而不是认知的发展),所具备的学习的态度(而不是经验),以及在人际关系中实际给予的关切与照顾(而不是建议)。 Levitt (1999)针对印度喜马拉雅山区的 13 位西藏喇嘛进行了访谈,其研究结果显示,西藏佛教文化具有与其他文化不同的智能观,对一些为了增进智能而进行潜修的西藏喇嘛而言,智慧除了包括能分辨善恶之外,还与待众生平等、顿悟、到达无我的境界有关。台湾学者杨世英(2002)针对中国台湾地区四十四位不同行业的专业人士所提名的有智慧的人进行了半结构式的深度访谈,通过让受访者反思对“智慧”的看法、在过去所做的有智慧的事迹等等,进而对在日常生活中所展现的智慧、智能产生的领域与情境、智能的功能与影响、文化因素对个体实现智能的影响进行探究。研究结果显示被提名为有智慧的人在访谈中所提及过去所做的智慧事件可以归纳成五个大类,即(一)选择人生发展的方向,(二)排除万难做自己认为对而且该做的事,(三)对他人或大环境有所帮助或建树,(四)成就目前的人生定位或生活状态,(五)解决在工作岗位上所遇到的难题。在文化的影响方面,研究结果显示:大多数的受访者在生活中皆有多元文化的经历与体会;他们对自己的文化定位有清楚的认同,尤其是对儒家文化有正向的认定;除了向其他文化借鉴与取法之外,被提名为有智慧的台湾地区中国人也尝试对不同文化进行了反省与整合。

(3)智慧的内隐实验研究

内隐智慧的实验研究,通过操作向被试提供的目标人的信息,研究目标人的特征对被试判断目标人的智慧水平造成的影响。最普遍地被操作的特征是年龄和性别。 Knight和Parr (1999)向被试呈现了 12 份简介,每一份都介绍了目标人的年龄(青年的、中年的或者老年的)并且描绘了目标人具有的两种显著的智慧或者创造力特征(从斯滕伯格(1985)的智慧维度中借鉴的),老年的目标人一般被判断比中年和青年的目标人更加智慧,与他们在简介中是否被描述为智慧的或者有创造性相独立(无关)。然而这种效应没有被Hira和Faulkender (1997)所重复验证, Hira和Faulkender给四个演员录了像——一个年轻的男性、一个年轻的女性、一个老年的男性、和一个老年的女性——这些演员在录像中表现为正在阅读文本,并对与智慧相关的生活问题做出回答。然后让被试对目标人的智慧水平进行等级评定。结果显示了显著的交互作用:老年男性被判断为显著地比年轻男性更加智慧,而年轻女性被判断为显著地比老年女性更加智慧,研究者认为实验结果可能与演员的面部表情等非言语线索有关,也就是说,演员的年龄和对与智慧相关问题的回答都不是评定其智慧水平的充分依据。 Stange, Kunzmann和Baltes(2003)让被试观看无声的视频。这个视频很明显讲述的是一个年轻或年老的目标人正在倾听一个年轻人谈论一个很难的问题,目标人的倾听行为是感情投入的或者是不感兴趣和消极的,之后呈现给被试一封目标人提供给年轻的寻找建议者的一封信,信的内容在智慧水平上或高或低(如Berlin智慧模型中所定义的),然后让被试对目标人的智慧水平进行等级评定。结果显示——操作的三个方面对智慧具有独立的作用:年龄、倾听行为和建议的内容,都与智慧的评定等级相关,但没有交互作用。

由于这种实验方法仅仅是最近才应用于智慧的研究,所以研究结果难免有些不一致。然而与其他类型的研究相一致,目标人的年龄看起来是智慧的评定等级的显著的预测变量。然而评定智慧等级的过程可能被其他因素调解,如面部表情、倾听行为、或者是所提建议的质量,这又表明年龄本身对于评价某个人是否智慧并不是充分的依据。很明显,在日常生活中判断人们是否智慧,行为线索也非常重要,而且令人惊讶的是这些线索可能会完全否决掉所提建议的实际内容所具有的智慧水平。因此在设计未来研究的时候,非常有必要评定被试对一些线索如年龄的依赖性,而且应该特别关注信息本身在智慧水平评定中所起的作用。

(4)智慧的内隐理论研究总结

方法总结。特征词等级评定研究为智慧的内隐理论提供了抽象的语言学水平上的描述,能够帮助我们理解智慧内隐理论的多维结构,但是这样的研究没有结合日常生活背景,无法告诉我们现实生活中、具体情形中,智慧的人的特征是什么。例如,“指导”在被提名者研究中非常明显地出现,而在特征词等级评定研究中就没有被发现。对日常生活中智慧的研究,通过把智慧置于日常生活背景中,而增加了有价值的信息。例如对智慧的被提名者的研究显示了相当一致的年龄和性别效应,另外也获得了更多的关于智慧的人在真实的生活中如何行为的质化资料。智慧的自传式叙述研究关注的是人们在生活中觉察到的自己的智慧。结果表明,一个人针对他人的智慧的内隐理论可能与针对自我的智慧的内隐理论并不完全相同。智慧的内隐实验研究在更加精细化的水平上分析一个人做出智慧判断的潜在依据。但是无法回避的一个缺憾就是研究结果可能并不能推及个体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行为表现。被试可能在实验中把一个个体评定为是比较智慧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她)在日常生活中也会认为这个人是智慧的。智慧的内隐理论的三种研究方法各有特点,获得的研究结果既有会聚又有差异,差异很大程度上源于方法的差异,会聚则产生了一些非常可靠的研究结果,这三种研究对于探求完整的智慧的内隐理论具有互相补充和验证的作用,在未来的研究中也将继续发挥作用。

内容总结。尽管面临诸多方面的挑战,研究者在智慧的内隐理论研究上还是获得了显著的进展。回顾过去的研究,可以发现一些普遍性的结论:智慧的内隐理论包含较高的认知能力、较强的洞察力或直觉、乐意仔细地思考问题,并且对于他人的福祉具有真正的富于同情的关心。因此,智慧不仅仅包括能力还包括动机——帮助他人的动机。内隐理论显示的智慧的另一个特点是,在面对现实问题时能将技巧与能力复杂且适度地结合在一起,如在被提名者研究中看到的,智慧的个体是那些根据他们自己丰富的人生经验,在现实世界中展示了领导、传授和给出好建议能力的个体。此外,通过各种研究我们还可以看到年龄与人们心目中的智慧相联系,这个结果在被提名者研究中是非常清楚的,但是在实证研究中的体现要加复杂。通常人们将高龄与智慧联系在一起,年龄对于智慧好像是一个必要而非充分条件。内隐理论除了显示出年龄与智慧的相关外,也显示了内隐理论内容的年龄差异,已有研究显示,年老的人更不倾向于认为老年人一定聪明,与年轻人相比,他们具有更加复杂的、分化的关于智慧的观点。另外,还有一些证据显示,在不同的年龄阶段,人们可能具有与当前生活阶段的发展任务相适应的智慧的内隐理论。 APigNi98EYfX3JkVr4yH79Dlsx/9JKtDnjrMJat87wum71GZ6kxxFXcOEVPxM6X7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