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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序幕掀开:鲁甸回族的雏形

一、元代云南边疆治理——云南回族出现的条件之一

不同时代不同国度有着不同的边疆战略。“边疆经营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个共同课题,不同文化的国家对边疆问题有着自己的态度与处理方式,由此决定了各自的边疆战略” 。中华帝国在边疆经营上具有一定的独到性。“国人之谈边疆者,主要不出两种含义:一是政治上的边疆,一是文化上的边疆,是指一国的国界或边界言,所以亦是地理上的边疆” 。文化上的边疆与政治上的边疆有重叠也有分离的情况。中国境内在地理上处于边缘的地方,历史上往往是中原势力波及不到的地域,所以较易形成独立的地方势力。南诏、大理国就是远离中原文化的地方性建构,是中原力量没有到达、丧失控制力的典型“边疆”。由此,地理上的边疆地带较易形成与主流对峙的文化边缘。

边疆的特殊性,加剧了边疆治理的迫切性。边疆治理在策略上主要是通过守住一条线(边界线),管好一片地(边疆地区),达到加强物与人综合治理的效果。元代云南边疆治理的开展,开启了云南与中原互动之局面。

元朝通过边疆政策的贯彻与落实,推动了云南民族社会的变化。

元朝是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统一王朝,虽国祚不永,总历经了九十七年(1271 ~ 1368 年),但在中国历史上却产生了重大影响。游牧文化与农耕文化的并接交融,共同铸就了元代社会。由于牧业经济、农业经济和狩猎经济分属于不同区域里,以致元朝在统一的国家层面上所辖的不同地区由此呈现出不同的区域性文化风貌和气质。因此,“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它受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制约,又影响于社会政治和经济” 。由此可以认为,“国家从来就不是一个独立发展的领域,它的存在与发展归根到底应该从社会的经济生活中得到解释”

元代的皇帝制度、中央决策体制、中央行政体制、地方行政体制,乃至军事制度、司法检察制度、人事制度等呈现出明显的时代性特点。这一特点致使元朝中央与地方、国家与社会、中心与边缘、主流与非主流产生了接触、互动、交叉、共生、区别、博弈等关系。而这种关系的运作深深牵系并固化了元代云南社会的发展动向及社会模式。

早在成吉思汗时期,蒙古统治者就注意到可利用云南特殊的战略地位夹击南宋。1235 年,窝阔台汗潜兵进攻南宋的荆襄与四川地区,揭开大举南宋的序幕 。公元 1253 年,蒙古军沿川西横断山脉南下,从滇西北革囊渡过金沙江进入云南,攻灭了大理国。“1254 年春季,忽必烈从大理按来时的原路返回北方,留大将兀良合台统兵继续征服大理国境内的其他地区” 。经过血战的交锋与洗礼,到 1264 年云南境内的局势安定下来。接着,元统治者“在云南建立五十九个万户府,下设若干个千户所、百户所,对云南实行军事统治。同时起用投降的大理国主段氏作行政长官” 。云南转入了发展的新时期。在元朝对云南进行军事统治、建立行省和设置郡县的百余年中,所派遣来云南的“将令、官吏、士兵和奴仆中,有不少中亚、西亚的‘回回’和新疆的‘畏吾儿’。这些人分散到云南全省很多要害地方,进行统治、镇戍、屯田或经营工商业等” 。“有不少从新疆等地来的回回军民,便定居云南”

元朝为了实现对大理国覆灭后的云南进行成功的治理,“和内地一样设立了行中书省,开疆置官,奠立了明清以来政治设置的基础” 。行省设置是元政权云南边疆治理的重要项目,为塑造特定时空背景下的云南民族社会做了铺垫。1275 年(元至元十二年),忽必烈“派赛典赤·赡思丁以‘平章政事行云南中书省事’的官衔去云南建立行省。1276 年赛典赤着手建立郡县,将原来的万户府、千户所、百户所改设路、府、州、县,路设总管,府设知府,州设知州,县设县令或县尹。在路、府、州、县中不排斥原由的少数民族上层,仍然委任他们为路、府、州、县的官吏” 。为了更好地加强统治,还设置了相应的治理机构。主要包括:“提刑按察司或肃政廉访司”;“屯田管理机构(乌蒙等处屯田总管府和建昌路屯田总管府);”“儒学提举司和学校”;“规措所”;“榷税官”;“广教总管府”;“国家养马场”;“惠民药局”;“测景所” 等。值此,云南的行省地位确立并巩固下来。行省的建立不仅说明盘踞于境内的地方旧势力已被铲除,同时还昭示着以军事镇压为主的过渡性军事机构万户、千户、百户向镇抚兼用为主的行省、郡县的转变。治理策略的转变致使云南社会发生变迁。行省建立后的二三十年,云南呈现出安定繁荣的局面。云南行省制度,作为“古代多民族统一国家发展壮大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不断调整、完善的产物” ,是云南历史上划时代的事件,开启了云南发展的新局面,导致云南与内地行政区划趋于一致。云南被纳入中央王朝统治之下,这不仅稳定和巩固了中央王朝对云南的统治,而且使云南各族与内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的联系得到加强。值此,蛮山夷路与外界联通了。

为使治理达到建设性的突破,在战略上,元政权不仅看好云南特殊的地理优势,而且还特别器重人才。忽必烈亲自挑选镇将的人选,“必遣亲王或重臣前往镇之”,忽必烈登汗位后,感到云南诸蛮“变乱不常”,自己“抚恤之心虽切,而下民之志未安”,因此“非重臣镇服不可” 。受云南人民歌功颂德的穆斯林赛典赤·赡思丁就是忽必烈挑选来治理云南的大将。忽必烈曾对赛典赤说:“云南朕尝亲临,比因委任失宜,使远人不安,欲先谨厚者抚治之,无如卿者。” 1275 年,赛典赤“一到云南,首先就治理云南的问题征求宗王的意见……‘由是政令一听赛所为’” ,接下来,“便全部撤销原来的万户、千户、百户等军事管制性质的组织,改设路、府、州县等行政机构。而在改设路、府、州、县的过程中,仍委任土著各民族中的上层分子充当各路、府、州、县土官” 。在赛典赤任职的三年期间,整个云南的“人口增加了9565 户,扩充军士 12255 人,增加收入 6225 锭,开垦土地收获粮食9721 石,还节省财政支出和回笼了资金”

不仅赛典赤这样,其后辈儿孙也效仿他的做法,继续推动着云南社会的发展。“赛典赤之子孙,《元史》本传说:‘子五人,长纳速剌丁,次哈散,次忽辛,次苫速丁兀默里,次马速忽’,纳速刺丁、马速忽并曾任云南行省平章政事,忽辛任云南左丞。又纳速刺丁子十二人……其中忽先曾任云南行省平章政事,沙的任云南行省左丞……又忽辛子二人:伯杭任中庆路达鲁花赤,次为曲列” 。纳速剌丁在治理云南的过程中,制定和实施了一些有力的计划和方案。政治方面采取了“省并州县,裁减设置重复的官吏和冗员。……在经济建设方面,首先是兴屯田,设专人管理屯田租赋。……文化方面,纳速剌丁引导人民破除迷信,革新观念,改变当地落后风俗。……在社会政策方面,有‘禁没人口为奴,及黥其面者’;‘罢丹当站赋民金为饮食之费’;‘戒使臣勿扰民居’” 等。总之,赛典赤·赡思丁及其后人所建立的廉洁和有效的地方政府,为确保云南社会秩序安定、减免民众负担、促进社会进步等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他们的穆斯林身份,也使得他们在推动伊斯兰文化在云南的发展上较为积极和富有责任心。

总体上,行省时期元朝对云南的边疆治理主要涵盖了行政设置和军事部署及农业开发。行政设置和军事部署将云南大众纳入中央的统治范畴。农业开展则促使云南社会生产水平跃上新台阶。而这种变化的发生,跟元帝国有力的战略规划和实施及得力的精英人物的治理密切关联。在这一过程中,大量随元帝国进入云南的穆斯林群体及汉族如炸开了的锅,很快席卷了一直来只有本土民族穷极一生的土地。大量穆斯林和汉族的注入,打破了云南土著民族居住的原始格局。多民族杂居共处成为不可扭转的必然趋势,云南的民族社会格局面临着重新被抒写。

二、元代在鲁甸的军事行动

元朝是一个多民族杂居的社会。穆斯林群体的迁徙往来、留足定居为多民族并置的局面涂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元代是回族形成的奠定时期。蒙古人的向外扩张,中西交通的打通,致使大量的穆斯林络绎不绝地流入中国腹地。入居元朝的穆斯林由于当时的情势所迫,旋而又被分散到不同区域去担负军事重任。在践履军事使命的过程中,穆斯林同时启动了一个置身于中国文化氛围的本土性身份的建设历程。此举为演变成中国本土的穆斯林作了有力的铺垫。穆斯林在鲁甸的出现是一个划时代的历史见证。

元朝进入云南的穆斯林具有不凡的经历。“十三世纪东迁来云南的西域回回(绝大多数为信仰伊斯兰教的中亚各族人以及波斯人、阿拉伯人)是云南回族的主要来源。元宪宗三年(公元 1253 年),忽必烈、兀良合台率领蒙古军和西域回回亲军十万人南下平大理国,是回回人入居云南的开端” 。云南只有土著民族一枝独秀的状况被打破了。一个秉持伊斯兰文化的特色群体——穆斯林,穿插到了由土著民族编织成的文化模式与社会结构之中。“此后七十余年间,回回军人派驻云南者达十余次之多,每次多以万计,少则数千人,他们或从事征战,或从事农垦,或从事军器制造” 。随着元政权所推行的“十人为一牌,设牌头,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探马赤内的回回……有的就成为了屯田区里的佃户,是农奴身份的半自由人,无论他们是小土地所有者,或是屯田区里的佃户,都是集中在不同的地区里,这是军人从事农业生产的特殊情况。并且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他们还必须……以户为单位,这就是说,他们必须要娶妻成家,以保证劳动生产力本身底再生产”

营生与发展欲望的驱动,促使穆斯林在云南境内呈现出规模性的结构性特点。他们遍布于云南各地,开始盈世累代地度着“兵农合一”的生活,同时,与云南境内的其他民族在生产、生活、生计中不断交往互渗着。穆斯林置处于土著民族的生活空间之中,在借用土著民族的部分生活习性后,同时保持了自身的本质特色。到元代后期,云南的穆斯林在居住空间上凸显出特定的格式,“回回人集聚的村落、街道已出现,开始具有‘大分散,小集中’的地域特点,同时以农业为主的共同经济业已形成,为民族融合与形成创造了物质条件” 。而且,“回回在元朝,已经大部分脱离了行伍的生活,定居在一定的土地上,从事耕种,发展了农业,手工业与小商业,成为一种以农业经济为主的民族” 。这是与中国农耕文明相附和的结果。固然,“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农业立国的国家,所谓‘男耕女织’,垂为传家立业的明调。中国的一切文物制度思想,都是农业主义的产物。孔子的‘足食足兵’,孟子的‘不远农时’,管子的‘善为政者田畴垦而国邑实’,商子的‘民之内事其善于农’,所以不论中国的儒家、法家,都一致认为农耕,是富国强兵的要政” 。“在蒙古和元朝统一全国的过程中,由于战争的破坏,不少地方……人民遭杀戮,耕地任荒芜”,元政府“把农桑提到立国之本的高度,因而采取了一系列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 。将屯田垦荒等治理方式作为元帝国国家建设的有力后盾,这是游牧民族将“马上得天下之后,马上却治不了天下”认知转换成具体实践的结果。通过屯田垦荒,元政权发挥了重要的影响力,获取了所需物资,同时战将、军士也在履行帝国赋予的义务中赢得了生息发展的空间。

元代通过军事和政治经济行动带动起来的穆斯林广被四海的迁徙住居,极好地印证了“元代回回遍天下”这一说法。鲁甸回族的出现则是这一说法的经典注脚。元代的军事和政治经济行动的开展无疑是鲁甸回族出现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划时代动因。鲁甸回族是元帝国在历史过程中的一个崭新创造,是广大穆斯林官兵顺应国家战略的产物。

昭鲁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社会环境,成为元帝国战略部署的首选之地。伴随征讨、屯田垦荒、驿站等的设置,大批的回回穆斯林被输入了熟悉而又陌生的乌蒙山区,他们最终在此落籍住居,演化成了当地的居民,从此启动了厮守这片荒寂土地的漫漫旅程。

征讨:

由于云南境内各地地方势力盘根错节,所以元统治者面临的当务之急就是对一股股地方势力进行镇压。地处乌蒙山地带的昭鲁地区也毫无另外。面对盘踞于此的雄厚地方势力,元帝国采取了相应的征讨措施。“兀良合台受蒙哥命打通了与四川军会师的通道。‘遂出乌蒙(今昭通)趋泸江(今金沙江),划秃刺蛮(即土僚,今彝族先民支系,在今昭通地区北部境域)三城……遂通道与铁哥带儿台。丁巳(公元 1257 年)以云南平’。乌蒙自此为蒙古军占领” 。据《昭通志稿》:“元世祖本纪十九年三月,乌蒙叛敕,那坏火鲁思迷率蒙古汉人新附军讨之”,“又至元二十九年九月乌蒙叛,命四川行院也速代儿,将兵讨之,马湖总管汝作以蛮军三百为助,降西崖门酋长阿者等百余户各。十月丁卯乌蒙蛮宣抚使阿蒙叛上征罗必丹兵同云南行省出兵讨之。二十三年六月拜答捋兵讨乌蒙”

乌蒙地区历来是彝族的聚居地。由彝族构筑的群落被称作“乌蒙部”。据悉,“乌蒙部大约在今昭通、鲁甸、大关、永善,约在汉武帝元封年间(前 110 ~ 105 年),糯部的第七孙来到这里,很快又去凉山,成为凉山彝族曲涅支系的先民”,“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 年),设置乌蒙路、芒部路,至元二十一年(1284 年),置乌撒乌蒙宣抚司,领乌蒙路,芒部等路。以乌蒙酋长禄氏为总管,至元二十四年(1287 年)宣抚司升为宣慰司 ,包括阿头部(今贵州省赫章)、易溪部(今黔西、大方、织金、纳雍等地)、易娘部(今彝良)、乌蒙部(今昭通、鲁甸)、閟畔部(今会泽、巧家、东川)。至元二十八年(1291 年)立东川路,后曾设茫部路军总管府(驻今镇雄县北之古芝部),辖益良州(驻今彝良县),强州(今彝良县北部) 。成宗大德六年(1302 年),乌蒙、芒部同东川、乌撒起兵反抗朝廷征调民夫输送军需,朝廷派陕西平章政事率兵平定。”

屯田:

屯田是为满足军备和战略之需而发起的。“云南地处西南边陲,历代王朝在实行军事平定后,为了巩固其统治,都实行过小规模的屯兵戍守” ,而“‘在云南实行大规模的屯田,设立机构管理屯政,实始于元代’。具体说来,即始于赛典赤治滇时期” 。“公元 1253 年元蒙统治者摧毁了洱海区域的段氏政权后,为了安定云南局势,于 1257 年派亲信大臣赛典赤行省云南,赛典赤实行大规模的屯田。屯田分军屯和民屯两种形式,行省设有管理屯田的机构。屯田地区有:中庆(今昆明)、威楚(今楚雄)、大理、永昌(今保山)、腾冲、武定、曲靖、乌蒙(今昭通)、乌撒(今威宁)、仁德(今寻甸)、澄江、新兴(今玉溪)、东川、临安(今建水)等,遍及云南各地” 。无疑,“在开展屯田的地区,以乌蒙、中庆、大理、威楚、曲靖、临安等处屯田的规模较大,其中乌蒙等处屯田总管府的军屯达 125000 亩,相当于见于记载的全省屯田数的 1 /3 强”。“元朝在云南地区的屯田是利用已开垦的耕地;但应指出,乌蒙、乌撒、罗罗斯等滇东、川西南地区的屯田也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总之,元王朝“皆立屯田以资军饷”,蛮夷腹心之地,则又因制屯兵旅以控扼之,进行屯守,称为“屯军”。元代在乌蒙屯田,对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相当大的促进作用。同时,负责屯田的官吏相当重视,有“正三品”官阶,并颁发给银印

元帝国将乌蒙地区列为屯田的战略据点,缘于特殊的地势条件。位于乌蒙地区的昭通地处云南东北部,是沟通贵州和四川的要塞。有“咽喉诸塞,锁钥南滇”的说法。《元史·兵三》说,延祐三年立乌蒙军屯,先是云南行省言“乌蒙乃云南咽喉之地,别无屯戍军马,其地广阔,土脉膏腴,皆有古昔屯田之迹,乞发畏吾儿及新附汉军屯田镇遏”,“至是从之” 。“有维吾尔和汉族士兵达 5000 人,在乌蒙屯田……维吾尔信仰伊斯兰教” 。在此,通过屯田,大量的穆斯林进入该地。据《民国昭通县志稿》载:昭通地区的回民“实起元时,以兵屯田多半系回人,后遂流落于此”

另外,乌蒙地区地广人稀的条件,也是被列为屯田据点的原因。云南行省奏请在该地屯田,后同意新附汉军屯田。据《鲁甸文史资料》:元至元十年(1273 年),立乌蒙宣抚司,后升为乌撒乌蒙宣慰司兼军万户,领乌蒙等路三路,小乌蒙(今鲁甸)属乌蒙路 。至元十三年(1276 年)军户 700 人,田 3780 双(每双 5 亩) 。延祐二年(1315年)立乌蒙军屯于昭通一带,新军户五千人,屯亩一千二百五十顷,其中即有畏吾儿,成为昭通回族的一大来源 。延祐三年(1316 年)延祐三年(1316 年)十月调四川军 2000 人,云南军 3000 人到乌蒙等处屯田,置总万户府 。仁宗延祐三年(1316 年)在乌蒙路实行军屯,小乌蒙已有屯军 。延祐五年(1318 年)七月调军 5000 到乌蒙等处屯田,置总管万户 。乌蒙等处屯田总管府的军屯有 5000 人,田 1290顷 。1327 年赛典赤之子马忽思任云南平章政事,直接提调乌蒙屯田。当时的小乌蒙(鲁甸)屯田地在葫芦口、马厂一带,河西马祖先率 300余骑随咸阳王扶滇,世袭永平,寻甸土官 。可见,由于元朝在乌蒙置宣慰司屯田戍兵,回族开始进入鲁甸

站赤:

元代疆域辽阔,为了便于中央与地方、内地与边疆之间的联络和通讯,驿站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推广和发展。不仅体制上得到了完善,规模也得以进一步壮大。全国共设有的驿站多达 1500 处,有陆站和水站之分 。乌蒙属于高寒地区,多为陆站。

驿站本质上是元帝国的官方交通要道和信息网络。“元代驿站(或站赤)主要是提供军政官员出使时使用,是官办官用的交通”,“云南的交通在汉代已初具规模,以滇池为中心,建立了朱提道、灵关道、永昌道、牂牁江道、麋冷道交通干线……元代在历代交通的基础上,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站赤’” 。《元史·爱鲁传》卷一二二说:至元十三年(1276 年),“诏开乌蒙道,帅师至玉连(今筠连)等州,所过城寨,未附者尽击下之,水陆皆置译传,由是大为赛典赤信任” 。这是开通乌蒙道的最初行动,首先是军事征讨,接着置立驿站。《元史·世祖本纪》卷十说:至元十五年(1278 年)五月“乙未,以乌蒙路隶云南行省,仍诏谕乌蒙鲁总管阿牟,置立驿站,修治道路,其一应事物并听行省平章政事赛典赤节制”,又《经世大典·站赤》说:至元十五年五月,“中庆路至乌蒙赛典赤所管之地迄九站” 。这是从昆明到昭通的交通线,为汉代的朱提道,也就是唐代从剑南通南宁(今曲靖)到昆川(今昆明)的道路。原初开路置驿,设九个站赤,通往叙州(今四川宜宾)。当时乌蒙北尚有五站未立,因“乌蒙土官称使我属赛典赤则可立站”,后决定能立则立,“不能则委赛典赤领其地以立站”,并在乌蒙北至叙州造船立水站,原来由陆站要七、八日的路程,由水陆只要一日即可到 。总体上,元十三年(公元 1276 年)至十五年(公元 1278 年),赛典赤命乌蒙总管爱鲁负责修理从鄯阐(今昆明)经乌蒙至叙州(今宜宾)的水、驿站道路,其中乌蒙宣抚司所辖有结吉、雪山、合者刺、罗佐、叶梢坝等地所设驿站 5 处,有叶梢坝、华铁、盐井、滩头等地所设水战 4 处,还设镇,建驿馆,以保证行旅的安全 。由中庆经乌蒙(今昭通)老雅乙抹入四川水陆站赤道是元代云南与周边各省区和中央沟通的 7 条通道之一 。元统治者通过在乌蒙地区设置站赤,由此将大量的外来人口带入了该地,其间并不乏大量的穆斯林群体。

总之,元代帝国在经营云南行省的过程中,在乌蒙地区展开的一系列军事行动,致使乌蒙地区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变。伴随着元帝国的征讨、屯田、设驿站行动的出现,穆斯林随之进入包括鲁甸在内的乌蒙地区,最终落籍于该地。原属土著民族彝族的集聚空间从此播撒下了来自异域的文化种子。部分穆斯林带家眷留居于此,部分则与彝、汉、苗等其他民族通婚,逐步建构起以伊斯兰为信仰的回族穆斯林家庭。 G5Mi9GAdhg/lNGWk9Ma9jukFOaJDwnYwyjoorwlqL18S2clekg029Ov1NnGXIt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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