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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科技在农地规模化中的作用

实际上,科学技术在农地规模化、现代化经营中的作用极大。我国各地的农地规模化经营效果不如人意,小散化经营、零碎化经营仍然十分突出,其关键原因就是我国农业生产中的科技应用程度极低。 研究农地规模化经营必须对科技在农地规模化中的作用作深入探讨。

一、科学技术促使农地规模化经营的理论分析

科学技术促进生产重大发展的主要表现之一就是它导致了生产的规模化。规模化、社会化的大生产是科学技术革命带来的产物。我们知道,在西方产业技术革命以前,生产基本上都是手工生产、家庭作坊生产,只是在以蒸汽机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以后,才一步步地形成了工业的一体化、企业化、现代化大生产,而且产生了巨大的规模化、社会化效应。随后,工业生产技术一步步提高,典型的就是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产业技术革命接踵而来,工业生产的规模自然也越来越大,如跨国公司、工业巨头等频频出现。

其实在农业生产领域,道理应该是相同的。大量先进的农业技术的应用会推动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大型农业机械的应用使传统耕作方式下的小土地经营发展成为现代化的大农场经营; 新的农业除草技术使以前的人工除草每人只能经营几亩的土地发展到现在的一人能够进行几十亩、上百亩的田间管理; 高效化肥的施用使以前的施肥方法只能在很小的范围内发挥作用发展到现在的施肥技术能在较大范围内、很大规模上发挥作用。

而且科学技术的应用会逐步减弱农业生产的自然性和生物性,扫除农地规模化、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上的重要障碍。许多理论认为,农地的四下分布,不便于经营者对雇佣工人的劳动进行监督,并且农业生产要求生产决策随着当时、当地的自然环境如雨水、光热、风沙等情况的变化进行微调,事前不可能进行比较完整的决策,这更给经营资本监督工人劳动造成了极大的困难。现代化的工业大生产是在严格的企业制度下特别是在严密的监督制度下进行的(把工人集中在一个狭小的生产车间内,严厉监督、严密管理、严格奖惩,就是稍有分散,也可使用闭路电视监管系统进行监控)。严密的监督是规模化、现代化的大企业生产能够实现的重要条件之一。而在农业生产中无法监督,由于劳资双方在经济上存在着根本的对立和矛盾、斗争,双方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激烈的博弈,劳方的怠工及其尽可能地攫取对方财富的行为 会吞噬资方的一切。所以农业经营者都不愿雇佣大量的工人进行大规模的农地生产。如果监督技术随着电子化、信息化、系统化及卫星定位技术的发展而发展,不管工人在何时、何地、何种状况下都可以有效地监督,资方的损失就会很大程度上避免,那么资方进行大规模的农地经营就没有后顾之忧了。农作物的生物性也可随着基因遗传技术的发达而被明显改善,从而有利于农业的规模化经营、产业化经营。

可以这么说,农业生产技术应用的程度就标志着农业生产规模的程度。

相关理论认为,在高技术应用的条件下,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农地规模越大,生产效率越高;农地规模越小,则效率损失越严重。 [1] 这样,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的农业经营者,自然会选择最大可能地使农业经营规模化,以追求高额的乃至巨额的农业生产利润。 这可以从Deolalikar等人研究得到证明。Deolalikar等通过对发达农业地区的实证研究发现,在较高技术水平条件下,Sen研究得出的农业生产规模越大、农业产出效率越低的“IR关系”并不成立,而是相反,所以各个农庄都尽可能地扩大农地经营规模,以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此一研究形成了对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影响深远的“IR规律”的严重挑战。 [2] Cornia也利用大量的数据对农场规模和要素投入、产出以及劳动生产率之间关系的分析显示,在技术程度特别是高技术程度允许的规模经营范围内,农场规模越小,则农业生产率越低。 [3] 从此理论出发,笔者认为,现在世界农业的规模化程度远不如工业的规模化程度,根本原因就在于世界农业的技术应用水平远远赶不上工业领域内技术的应用程度。这种情况在中国更为明显。

当然,农地规模化的发展也推动科学技术的应用。规模化与科学技术的关系应是相生相长,相辅相成的。科学技术的大量采用必以农地的大规模经营为基础。技术的应用是要有大规模的生产资料的,对于小散的、零星的资产应用高新技术是很不合算的,因为高新技术的初始应用是要付出较高的成本的,小散经营不会为了这些较小的资产的较小收益付出这么大的成本。对于农业来讲就是要有大规模的土地。再者,由于应用高新技术要付出很高的费用,所以应用者必须要有雄厚的资金基础,小户对这些资金上的要求是无法满足的,自然也不可能采用新技术。可见,科学技术的应用要求资产的大规模经营,对于农业生产来说,最主要的资产、生产资料就是土地。如果没有较大资产大规模的农地经营,科学技术是不可能被应用的,更谈不上进一步的应用。看来,科学技术的采用又使农地的规模化经营成为必要。

科学技术的采用既使农地规模化经营成为可能,又使农地规模化经营成为必要。因此,是科学技术造成了农地规模化经营的趋势。在低技术应用的条件下,只能适度地规模经营。如果经营规模过大,则效率损失越大,自然人们就会倒回到规模相对小一点儿的适度经营规模,这是理性经济人的经营本能。

二、科学技术促使农地规模化经营的实践经验

世界各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发展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由于都非常重视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因此导致了农地规模化经营的长足发展。在这其中,尤以美国的农技推广导致农地规模经营最为突出。

美国大力推进农业技术的应用主要表现在它的精确农业战略上,所谓精确农业,是指以计算机、自动化、全球定位系统等信息技术控制农业播种、施肥、灌溉、治虫以及水土保持等。美国早在它的第一部《农业法》(1848 年通过实施)已对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做了规定。1862 年又通过了《莫里尔法》,其中规定拨给各州土地建立农业与机械学院,为联邦农业部和各州农业学院之间的切实合作奠定了基础。从上个世纪 50 年代开始,美国农业信息化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即广播、电话阶段。1954 年,农村居民的电话普及率达到百分之五十左右,到了 1968 年就达到了 83%左右。从 60 年代初开始,美国就资助各地在农村建立教育电视台。到了 1985 年,美国已有 8%的农场使用计算机管理农业生产,至 2004 年美国有 12%的农产品贸易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现在已经超过了50%。这些为美国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和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精确农业就是利用 3S技术(地理信息系统、遥控技术和全球定位系统)、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实现精确化、集体化、规模化和信息化控制和管理农业生产,最大限度地优化各项技术,以获取最大的农业经济效益。目前,美国已有三分之一的农户采用这些技术。通过相关数据可知,60%以上的农场实施精确农业后,比以前获得了更多利润。而且精确农业技术在 2010 年—2015 年将得到进一步发展。

美国除了发展精准农业广泛而深入地应用科学技术之外,还通过应用高端的生物技术工程来进一步推广农业科学技术。自上个世纪后半叶以来,随着生物技术的四大工程——基因工程、酶工程、细胞工程以及发醇工程在农业领域的广泛应用,美国农业正从传统农业时代进入生物工程农业时代。生物技术已经成为美国农业科技的新亮点,而且也是美国经济新的增长点,增长率高达25%—30%,是整个经济增速的 10 倍左右。尤其是转基因品种种植面积大幅增加,已占全球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的 66%。这使美国农业的经济效益大幅提高,根据美国国家食品与农业政策中心较为可靠的资料统计,2004 年美国种植的 1.18 亿亩大规模的生物技术作物增产 66 亿磅,因而使美国农民的净收入增加了 23 亿美元,而且还减少了 34%的抗虫用药。美国著名杂志《世界农业》发表评论说,美国的转基因技术已进入商业化推广时期,由此拉开了世界农业生产大变革的序幕。

美国一系列高精尖的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领域的运用不仅产生了较高的经济效益,而且使它的农地规模经营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这又进一步促使美国农业在全世界的领先地位。美国农场总数在上个世纪的开端——1900 年是573.8 万个,1910 年增加到 636.1 万个,1935 年最多的时候是 681.4 万个,但从美国加大农业科技的应用程度之后,到 1945 年就开始下降为 596.7 万个,随着50 年代后的精确农业的实施,农场个数急剧下降,到了 1989 年,全国的农场个数仅为 217 万个,到 2007 年已经不足 200 万个。这样美国农场的规模逐步扩大,每个农场平均规模由早期的 191 英亩增加到现在的 435 英亩,扩大了127.7%。不仅如此,而且还出现了像工业生产中的生产越来越集中、规模优势越来越明显的现象。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美国政府提出利用 3S技术(地理信息系统、遥控技术和全球定位技术)发展“精准农业”进入到较为成熟的阶段,促使生产要素向优势农场集中,加速了大农场对小农场的重组乃至兼并。截止2005 年,美国年产值在 10 万美元以下的小型农场占 85%,但是农业产值仅占11.4%。年产值在 10-50 万美元之间的中型农场只占 11.3%,但其农业产值却占到了总农业产值的 26.9%。年产值在 50 万美元以上的大型农场仅仅占到农场总数的 3.3%,但其农业产值却占到总农业产值的 61.9%,大中型农场几乎提供了将近 90%的农业产值。由此可见,美国的农场经营实质上是一种高度商业化、资本化、规模化、工厂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资本主义大农业生产经营方式。

我国台湾地区和韩国的农业技术推广有两个特点:一是科技推广的组织系统比较完善。二是针对他们自己的特点主要引进、开发和推广“规模适中”(scale-neutral)的、不受土地面积大小限制的农业技术。台湾农研与推广组织除了台湾大学的“农业推广系”、中央研究院农研所、各大学农学院之外,还有农林厅属下的“台湾农业试验所”,所下还有分所以及地区性改良场。而且,各级政府的主管农业部门都是农业技术的推广机构,与以上的科研机构相当不同的是,它们握有一定的强制推行农业科技的权力。韩国推广农业科技的时间较晚,是从上个世纪 60 年代才开始的。由中央和各道的“农业开发局”及其辖下的“农村指导所”负责。至 70 年代末 80 年代初,平均每 7 个村拥有一名政府派出的技术员(7 个村大约 500 户)。技术推广的主要项目和台湾相类,如化肥、农药施用量的增加,农机数量的扩大,水稻新品种的大面积栽种,等等。从六十年代中期到八十年代初,拖拉机、耕耘机、插秧机、打谷机、抽水机等主要农机总量增加将近 19 倍。 法国、日本、丹麦、荷兰等国也都努力发展农业科技经济,实行农业的现代化生产。

以上各国和各地区的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实行,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农地经营的规模化。法国的农庄平均面积不断扩大,从 1929 年的 11.6 公顷上升到 1955年的 14.1 公顷,1963 年则为 17 公顷,特别是 5 公顷以下的小农庄数量急剧减少,基本实现了农地的规模化经营。韩国在上个世纪 60 年代户均耕地面积为0.8 公顷,到 1978 年增至 0.99 公顷,现在又提高到 1.39 公顷,农业的规模经营化程度不断提高。台湾地区的农户数量也逐步减少,如 1972 年台湾的农户数量为 92.6 万户,到 1979 年就减少到 91.6 万户,到 1998 年,则大幅减少到 78.2万户,农户数量的减少使台湾农户平均耕地面积大为增加。日本的户均经营规模也在扩大,从上个世纪 50 年代的 0.78 公顷扩大到 80 年代中期的 1.21 公顷,现在其户均经营面积已到 1.6 公顷左右。 丹麦、荷兰等国最近几十年的农场数量也逐年减少,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三、我国发展农地规模经营必须要大力推行农业科学技术

从以上理论分析和实践经验可知,科学技术的应用在农地规模化经营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可以这样认为,没有新的科学技术的参与,农地规模化经营几乎是不可能的。而我国农业领域中科技的应用水平低下,农地规模化经营的效果可想而知。

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后,原有的在计划体制下带有强制性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大多被转入市场,失去了国家的扶持。目前我国的农业技术应用程度并没有多大的提高,在相当范围的地区,农业生产的手段大多还是传统的耕作方式,比如牛耕、铁镰、铁锹、镢头等。现代的机械化、电气化、自动化、数字化、集约化的耕作手段并没有广泛应用!当然这也可能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一家一户的条块、分散经营有一定的关联。在我们调研的过程中,有农民反映,在大集体时代,由于农地是大规模生产的,经营意愿也是行政强制的,再加上科技应用多数情况下也是免费的或是低价的,而现在分散经营以后,农地不能形成规模,大家又各自为政,再加上科技新手段的应用是市场价的,因此那时农业技术的应用程度在某些方面反倒比现在高一些。他们举出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大集体时代耕地一般都是大型的拖拉机(如东方红牌)耕作的,而现在大机械化耕作基本不见,牛耕倒是多了起来,再就是小型的拖拉机犁地也较为常见。

因此,必须改变我国目前农业生产中科技应用的现状,促进我国农地规模化经营。

[1] Rudra A.More on Returns to Scale in Indian. Agriculture Economic and Political Weekly ,vol.3,No.43:1968,pp.33-38.

[2] Deolalikar A B.The inverse relationship between productivity and farm size:a test using regional data from India. 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No.63,1981,pp.275-279.

[3] Cornia G A.Farm size,land yields and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function:An analysis for fifteen developing countries. World Development ,No.13,1985,pp.513-534. vcVkCKMJ5w187Z9gD11GMnhnIX9dolvDEH1j86A46c9TPmfXM5hNgDa2gcMg3N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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