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教育”命题的提出,反映出社会对教育改革提出的新要求和新观念,也反映出我国现代教育的新走向。何为生命教育?至今学界对此尚没有统一的界定,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各自的观点:一、冯建军认为:“生命教育是在于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生命意识熏陶、生存能力培养和生命价值的提升教育,使学生认识生命、保护生命、珍爱生命、欣赏生命,探索生命的意义,实现生命的价值。” 二、肖川认为:“生命教育旨在帮助学生理解生命的意义,提高生命的质量和增强生命尊严的意识,使学生拥有一个美好的人生。生命教育不仅仅是一个教育实践,它还是教育的价值追求,这是我对生命教育的一个基本理解。” 三、刘济良认为:“生命教育就是在学生物质性生命的前提下,在个体生命的基础上,通过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对个体生命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过程,进行完整性、人文性的生命意识的培养,引导学生认识生命的意义,追求生命的价值,活出生命的意蕴,绽放生命的光彩,实现生命的辉煌。” 四、郑晓江认为:“生命教育的本质在于让人们处理好人生中生命与生活的紧张,正确体认生命的可贵,建立生活的正确态度与目的,从而追求人生的更大价值与意义,终则获得对生命的超越。” 五、台湾学者张振成提出,生命教育就是从生物自然界的生命现象开启希望之光,从社会文化体系,激励服务人生,实现自我,从精神心灵的探索,启迪珍爱生命,发扬善性。 六、刘慧认为:“生命教育是以生命的视界来重新审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之间的关系,并遵循生命昭示的规律所进行的教育。” 七、刘铁芳从“生命情感与教育关怀”出发,提出“教育关注个体,关注人,意味着要去关注个体作为生命的存在,关注其外显的活生生的生命崭露,关注其内隐的、活泼的、流动的生命情感的化育。”
上述可见,尽管对生命教育的理解不同,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其都有着一个共同的基本点,即生命教育是一种教育理念,关注个体生命的教育,它诠释着一种建立在人与自然、社会和谐相处的基础之上的新的教育理念,是一种更高的价值追求,是帮助个体培养生命意识、生命情感、生命责任的更有效的教育形式。
从不同的角度,对生命内涵的理解和思考也不尽相同。生命教育理念的解读或阐述亦有所不同,归纳为四个方面的探讨:从哲学的角度,强调正确人生观与人生哲学的实践;从宗教的角度,重视生命终极关怀与生命意义的体现;从生死学的角度,主张应从死亡议题来讨论,培养生死的智慧;从生活及伦理教育角度,强调从自我概念、健全人格到处理人际关系的培养与实践。
生命教育即是一种理念、价值追求,也是一种教育内容和实践。生命观与人生观是什么关系?人生观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人生目的和意义的看法,它决定着人们实践活动的目标、人生道路的方向和对待生活的态度。包含了对人生意义、人生目的、人生价值、人生态度、人生理想的追寻与思考。人生观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其所包括的内容也是极为丰富的。作为社会精神层面的人生观,会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的不断变化,而相应地丰富自己的内容。作为人生观内容的生命观,就是在社会的不断变化与发展中而逐渐凸显出来的。从生命观教育的状况、大学生成才及当今中国国情等角度看,生命观教育应该成为人生观教育的重要内容。
笔者认为生命观教育,就是对受教育者进行生命、生存、生活、生涯、生死的教育,帮助受教育者认识生命、敬畏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使受教育者学习并掌握生存的技能,认识感悟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正确处理好个人与自身、与他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引导受教育者珍惜生命,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拓展与升华生命价值,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