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是现代政府的重要机关,是与百姓接触最密切的地方。如今的市县都有,公安局从诞生那一天起,就是百姓心目中最威严的机关,无论其建筑规模大小,都成为一方地域的代称。这也是地名学中的一大特征。唐山的公安局最早出现在什么时候呢?
先有警察局,后有公安局。当中国历史走到清光绪三十三年时,虽有光绪皇帝在位,但已是大厦将倾岌岌可危,实权已落入直隶总督袁世凯的手中。大奸出大伪,袁世凯心中时刻都想着推翻清朝,自立为帝。但天下大势已向非帝制转化,国民呼声日高,他为获得国民的支持,摆出一副顺应民意的姿态,在直隶省厉行新政,他效仿西方,首先建起了天津警察局,从此也就有了警察局。之后,袁世凯下令行署各县选派二至三人,送到保定全省巡警学堂传习警务,回来后派往各县筹建县警察局,之后在各县之下划分警区,按区设立警察所,隶属于天津警察总局。从此这一建制取代了清朝的保甲制,将解决民事纠纷、抓捕罪犯、维护社会治安等功能全部承担下来。
其后的中国历史,像一盏走马灯,留下了宣统下台、民国成立、张勋复辟、袁世凯登基、军阀混战等让人眼花缭乱的篇章,民国十七年三月,警察局改为公安局。
民国时期,唐山大地隶属滦县,县之下划分为十区,县设公安局,各区设公安局分驻所,小区中设一处驻所,大区内设二至三处驻所,滦县一区设四处驻所,全县共设 32 处分驻所。在其后的岁月中,公安系统是怎样发展的呢?县史、方志为我们留下了详实的史料。《滦县志》载:“县公安局设局长一人,下设局员两人,辅助局长工作,设长警二十余人。各区的分驻所设巡官一人,巡官之下设一至两名雇员,所以下各乡设巡长一人,各分驻所均设长警,小区五至六人大区十至二十人不等。”
又载:“在设立警察局之初,没有固定的薪饷,均按月由地方商家和乡民摊凑,由于各区肥瘠不一,所凑上来的钱数也不同,因此出现了警员之间互相攀比。于是有的警员勒索商家,在乡间向百姓硬性摊派,引起民怨,一片哗然。县政府作出规定,县公安局长每月薪饷四十元。各分所巡官每月三十元,巡长每月十元,警员每月七至八元”。此后虽然仍由商家和乡民摊派,但已有限额,对警员也有约束,民怨逐渐平息,同时,各分驻所和警员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也逐渐为百姓认同。
在建立起公安局的建制和警员队伍后,也曾配备枪支,滦县公安局有毛瑟枪十余支,各分驻所两三支,最多时曾达到十至二十余支。这些枪支均由县政府或民间为各所购置。20 世纪 30 年代,屡遭兵乱,滦县又为沦陷区,即有汉奸政权,英日等国的势力,又有国民党的势力,还有中共地下党组织和抗日游击队,警员和分驻所常常成为被袭夺枪的对象,其后便不再购置枪支,警员便成为赤手警,警力和作用极度削弱。到了解放前夕,这套公安系统已徒有虚名,许多分驻所因发不出薪饷,有的警员回家种田,有的做小生意或做兼职警员,更有的分驻所已被我地下党组织所控制,一些思想进步的警员成为我党的地下工作者,也有我党的地下党员打入公安系统任巡官或警员。
1948 年 12 月 12 日,唐山解放,一唱雄鸡天下白,公安系统沿续下来,唤发了新的生机,成为保卫新中国,维护社会祥和,百姓康宁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