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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规范基层社会:近代基层行政体系的奠基

清末民初,即自1884年新疆建省至杨增新执政时期,新疆省新型基层行政体系得以初步规范和巩固。建省后,为巩固清政府的统治,新疆第一任巡抚刘锦棠加强了对基层社会的规范和管理,废除了仅注重军事管理的军府制和政治上各自为政的伯克制,扩大了府、州、县制的辐射范围,确立了县以下带有官方色彩的乡约制。但出于稳固政权,笼络少数民族头目的考虑,省人民政府仍保留了王族世袭的札萨克旗制,并对各头目优遇有加。此后,基层行政体系基本延续建省之初的局面,未发生大的变化。

杨增新执政后,中央协饷断绝,政府财力极度匮乏,内忧外患此起彼伏,基层行政体系革新缺乏安定的政治环境,因此杨增新始终以稳定政局为第一要义。为加强对基层社会的掌控,杨增新对道县制及其下的乡约制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并且将部落管辖权纳入省人民政府之下,增设县治、县佐,从而加强了对基层社会的控制。对于农区的乡约制,杨增新通过规范乡约的选拔、任免和奖惩,一定程度上约束了乡约的不法行为,完善了乡约制。对于牧区的札萨克制,杨增新虽曾有过改土归流的想法,但在当时保持政权的稳定已实属不易,改定县治则更是一种奢望。因此,杨增新终其一生未对游牧部落的札萨克制有所变动,而是实施羁縻政策,对封建王公优遇有加,但也有所牵制。这样,基于稳固政局的考虑,新疆基层行政体系仍然沿袭旧制。 HkJNd0z6wJEY73lutSmSOXB8a3S0nqRFyPAqBagR62YAj2VEy6jpfRxP+LyVx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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