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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928 至 1949 年新疆基层行政体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即由传统迈入了近代化进程之中,而这一转型最初是源于国民政府所颁令的基层建政法规。尽管长期以来国民政府对新疆监管略显薄弱,但执政者基于自身及实际需要的考虑,对基层行政体系也进行了规范、革新和改组,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基层政权的近代化进程。

首先,自新疆建省至杨增新执政时期,新疆基层行政体系得以初步奠定和巩固。建省后,清政府废除军府制,实施军民分治,在农区推行与内地相同的道县制及其之下的乡约制,在牧区则沿袭旧有的草原习惯法——札萨克制。进入民国时期后,杨增新不仅继续维持着这两种体制,而且对其进行了规范和完善,从而为日后基层行政体系的建设奠定了基础。

其次,金树仁以《县组织法》为蓝本,尝试性地开启了基层行政体系革新之门。他试图充实县政,厘定县等,增设科室,划定县以下的区;废弃札萨克制,改定县治;造就地方人才;组建县警卫组织,但终因多重因素的制约和困扰,致使基层行政体系革新收效甚微。但是,由此开始,长期的固守观念和做法被打破,金树仁首次迈出了基层行政体系革新的跬步。

再次,盛世才执政前期,结合新疆实际需要,借鉴他人经验,全面地改组了基层行政体系,从而使基层政权首次健全起来。他率先从县治改定入手,全面废弃了札萨克制,首次划一了县制;随后,加强县府组织,成立县政务委员会,发挥农会行政职能,遍设县公安组织,大规模训练行政人员,从而充实了县政组织;接着,在县以下推行区村制,首次使政府权力触角得以延伸。这样,传统的基层行政体系逐步地迈入了近代化进程。

最后,盛世才执政后期至新疆和平解放前夕,基层行政体系革新遵从新县制,进行了趋同于内地的调整,但形式追求往往超越现实需要。盛世才投靠国民党后,以推行保甲制作为遵从新县制的起点,而后充实县政机构,增设科室、科员;改换训练组织,基层行政调整较为顺利。国民党执掌政权后,大力推行新县制,片面地追求形式化,致使基层行政建设举步维艰。为加强县政组织,急剧扩充县政机构和人员;为笼络部落头目,宣布恢复盟旗制;为追求政治民主,迅急遍设各级民意机关,“民选”县参议员及县长。此外,为加强自身力量和社会监管,国民党继办中训分团,调整县级警察组织,几经开办自卫团。这样,新疆基层行政体系得到了极大充实,但行政效率低下、经费拮据、腐败政风等困扰却始终无法摆脱,革新之路屡屡受阻。

纵观 1928 ~ 1949 年新疆基层行政体系的发展历程,它呈现出一定的演变轨迹:行政体制渐行统一为近代县制;行政层级由县下延至乡镇一级;行政机构趋于科层化;行政人员训练渐趋系统化。与此同时,在演变过程中基层行政革新也展现出了自身特点,即因人兴政;因地制宜;因俗施治。随着时代的演变,新疆基层行政体系的发展趋势也愈发地明朗和清晰起来,即选择适宜的基层行政体系,建构基层民主政权。 srd01Yxsqryj0IjBBBJ+6x7br2osbo5/7NQQCc+bz3xh77PMTujAfAYiDvWac6p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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