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人与媒介在文化中的互动时,如何确定“人”本身的位置事实上是整个研究理论取向的一个直接显示。数字传承者角色既是一定社会结构的产物,也是在一定关系和过程中发展着的主体。本文始终坚持“关系中的主体”这一定位,将数字传承者置于各种相关关系之中,在发生着的对话和互动中尽可能地观察和解释其角色行为,同时探讨他对文化遗产本身是否有所影响、有何影响。
本文的基本思路是:从社会角色理论、主体间性理论和媒介生态学的视角,立足于人和文化遗产,建立关注媒体技术对文化的整体影响的视野,在传播行为发生的、充满符号互动的意义环境中关注数字媒体技术下人与文化遗产的互动关系。研究聚焦于数字传承者,分析这一社会角色的产生和建构,在此基础上整体性描述、探究和阐释该角色所处的关系,包括数字传承者与遗产事项、民间传承人等文化遗产拥有者之间的交互,数字媒介技术对数字传承者的思维、观念的影响,数字传承者与受众以及各博弈参与者之间的关系等等,在关系描述中对数字传承者进行深入考察。
研究对以云南为例的民族文化遗产数字化生存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田野调查和理论探讨,选择包括高校课题组、电视台节目组、商业公司、民间组织和个人等的多组案例,在田野调查、个案研究、深度访谈、参与观察、文本分析和理论研究中思考和阐释民族文化遗产发展及其数字化生存,为民族文化遗产的良性生存发展提供有实践价值的参考架构。
笔者提出一种关于文化遗产数字化生存的模式,如下图所示:
图0-2 文化遗产数字化生存模式
这也是本文研究的总纲。
本论文的主要观点有:
首先,数字媒介技术必然带来新的遗产表述、文化互动和传播方式,产生文化遗产在当代“时空并重、纵横结合”的立体传承;
其次,使用数字媒介技术可以帮助提升文化遗产作为主体的话语权,经由“文化遗产数字化生存”可以推动实现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本研究的重点在于对数字媒介与人和文化遗产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进行描述和阐释;难点在于对民族文化遗产数字传承者所处关系的复杂性、关联性和渗透性进行描述、梳理和学理阐释。这种描述和梳理本身并未达到计划中的完整清晰和无懈可击。不过,正如吉尔兹(又译作:格尔兹)所言,“我以为,最使文化分析丧失信誉的莫过于建构具有形式次序的、无懈可击的描述,因为没有人会完全相信其实际存在” 。
本课题的创新之处主要有二:一是论题新,目前与民族文化遗产数字传承者直接相关的理论研究在国内尚未检索到;二是研究方法和适用对象新,把原本是数字传承者用于文化遗产拥有者的参与观察、深度访谈等方法对于对数字传承者进行观察和思考。
全文以对云南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数字化调研结果为基础进行分析和学理阐释。除了绪论和结语之外,正文部分包括五章。
一、作为新型社会角色、文化遗产表述和生产主体的数字传承者。这部分对文化遗产数字传承者的诞生和使命、主体的角色建构和角色层次进行分析。这是数字传承者作为个体与群体和社会发生关系的基本联结点。
二、从主体间性的角度,分析数字传承者和文化遗产事项、民间传承人的关系。他们之间不是简单的主体和对象的关系,而是消除了对立、处于平等的对话与交流地位的两组互主体。这种消解了中心的双向交流与对话使真正意义上的互动成为可能。要把这种新思维落到实处,无论是遗产地民众、地方政府,还是数字传承者都应谨记文化遗产本身的主体性。
三、数字传承者与数字媒介关系研究。与传统的民间传承人相比,数字传承者有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对数字媒介的熟练掌握和广泛运用。以计算机为龙头的信息革命给文化遗产的传播带来了整体性的变化。数字媒介不仅提供技术上的便利,而且改变了一切——包括人们的思维方式、表述方式、文化遗产的传承方式,甚至文化遗产观本身。数字媒介带来的自由性、解构性、平等化、多元化和创造性,成为文化遗产当代传承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特征。
四、数字传承者与受众关系研究。对当地民众、普通观众、专业受众和娱乐用户等不同类型的受众与数字传承者的关系进行阐释。受众既是共时的现在,又联结了历时的过去和将来。数字传承者与受众的互动因此而意味深长。
五、数字传承者与文化遗产数字化博弈诸参与者之间的关系。这一部分把关注重点放在实践的层面上,既是理论思考的继续又是一种理论向现实的延伸。政府、商界、学者等等都参与了当前的文化遗产数字化博弈。本文分别描述数字传承者与他们在物质现实、群体与个体利益、意识形态等诸多方面的博弈中一些较为突出的现象和问题。
结语对以新媒体和新技术为前提的新遗产观进行阐释。新技术带来了传统性与现代化,全球化与地方性,多样性与统一性,过去、现在与未来等诸多悖论式命题。它们无论对于文化遗产发展还是对整个社会文化发展都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