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路灯》是清代河南人李海观(1707 ~ 1790)创作的一部长篇白话小说。小说主要是叙述了出身于书香世家的谭绍闻一步一步地走向堕落,以致家业衰败,最后又浪子回头、重振家业的故事。基于教育青少年的创作初衷,这部小说在内容上存在不少的封建说教内容,但同时也对当时社会的吏治、教育、市井人情以及中原地区的风俗习惯都有广泛而生动的反映。根据董作宾考证,该书创作时间大致为 1748 年至 1777 年,但在完稿之后的一个半世纪里,这部小说由于种种原因一直只是以抄本形式流传于中原地区,直到 20 世纪初才有印本出现。小说全文有六十多万字,文言与白话兼用,方言和土语夹杂,因此也成了研究 18 世纪汉语词汇语法以及当时中原地区方言俗语的重要材料。
本书的研究是从社会语言学的理论视角出发,同时借鉴社会学、人类学、结构语言学、文化语言学等不同学科的分析方法,通过考察小说《歧路灯》中的语言材料来揭示清代中原地区的社会生活与语言面貌。社会语言学认为一个人的语言表现是他在社会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交际双方相互关系的反映。因此,社会语言学研究者所关心的不仅是语言本身的结构形式,往往更关注具体的语言应用及其背后的社会语言生活,强调联系语言使用者的社会特征和话语交际时的语境等外部因素来研究具体的语言使用及其语言变异现象。在本书的研究中,我们在描写小说《歧路灯》里面出现了哪些语言形式的同时,也更加关注这些语言形式的使用与分布反映了哪些不同的社会意义。例如:
《歧路灯》中使用了大量的河南方言语汇,这一点众所周知,前人研究也多关注于此,但我们更关心的是这些方言词语在小说中的分布、使用又存在着哪些规律?是否是作者的随意之笔而杂乱无章呢?
小说中使用了“我、吾、予、俺”;“你、您、尔”;“父亲、大人、爹、大、老子”以及表饮用义的“吃、喝、饮、啜、呷”等许多语义相近的语言形式,这些语言形式的选择和使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语言生活?
作者李绿园在小说第五十五回“奖忠仆王象荩匍匐谢字”中专门自注道:“自此书中但说王象荩,而不说王中,亦褒贤之深意也。”不过,小说后半部分却仍出现了不少的“王中”,这是否又是作者的一种“食言”呢?
小说完稿之后,李绿园在自序中写道:“盖阅三十岁以逮于今而始成书。前半笔意绵密;中以舟车海内辍笔者二十年;后半笔意不逮前茅,识者谅我桑榆可也。”那么,作者序文中的“后半笔意不逮前茅”在小说语言的应用层面上又存在哪些表现呢?
本书所探讨的大多是诸如此类的问题,上面这几个例子我们也会在书中分别作以考察。另外,在解释小说中出现的某些语言现象时,我们也希望通过文、史互证的方法,在明清时期的其他白话小说以及方志笔记等同时代的历史文献中找到更多的语料作以辅证,以尽可能地揭示出那个时代的社会语言生活面貌。本书内容包括:
第一章,在简要介绍《歧路灯》及其版本流传情况的基础上,从词汇和语法两个方面对这部小说的语言研究状况进行综述,并对本书研究的目标、方法以及书中的一些概念术语进行说明。
第二章,从时代性、地域性和社会性三个方面来考察小说《歧路灯》对当时中原地区社会语言生活的反映。首先,关于小说语言时代性的考察主要包括文字避讳、文言语句以及“箸”“利市”“喝”、语气词等语言形式的发展演变。其次,小说语言应用地域性特征的考察不仅包括具体的方言词语和语法结构的探讨,也从基本词汇和词频统计的角度分析了方言语词成分在小说整个词汇系统中的使用比重。最后,从五个方面来探讨小说语言的社会性特征:科场用语和封建科举制度;官场流行语和社会潜规则;俚谚典故和中原民俗文化;语言差异和说话者的社会特征;语言态度和社会心理。总之,本章的考察分析从语言应用的角度进一步佐证了栾星(1980:10)在《歧路灯》校本序文中的观点:“它的历史存在,大幅度反映了 18 世纪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面貌,记录了中下层社会芸芸众生的思想状态与生活状态。”
第三章,主要讨论了小说《歧路灯》中出现的与职业、行业相关的语言形式及其文化意涵,即行业语言研究。行业语言就其属性而言,亦属于语言社会变体的一种,其使用对于说话者的职业身份具有明显的语言标示作用。我们首先在界定行业语言或行话概念的基础上,结合“黑语、吊坎话”等具体语词用例对小说反映的当时不同行业的独特语词进行了初步的分析。然后,分别从科举考试、行政司法、宗教信仰、经济商贸、赌场博彩和戏曲梨园等六个行业领域来梳理、描写小说中大量使用的行话语词,这也说明了《歧路灯》对当时社会不同行业领域的语词使用情况有着比较充分的反映。
第四章,结合不同语言形式区分使用的具体语境来考察《歧路灯》中的语言应用及其变异情况,即语言功能变体的研究。在这一部分,我们首先对语言功能变体、语体、语域、语境等概念进行了一些说明,并指出它们在不同学者的论述中存在语义内涵上的交叉,其实这也反映了不同的研究者在学术背景以及研究视角上的差别。考察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不同语言形式的语体分布差异,即它们主要出现在叙述语体中还是在会话语体中,以及这种分布差别背后的涵义。这部分既有语词成分的考察,例如人称代词“我―俺―吾”与“你―您―尔”、亲属称谓“父亲―爹―大”以及普通名词“开水―滚水”等;也有句法结构的探讨,例如“V+讫”结构和“动+将+补”结构。(二)基于语域分析理论,考察具体语言情境下不同语言形式的选择使用与分化差别,进而分析话语交际者的语言心理及其表达意图,如:结合小说使用的“豕”“渠”等语言形式进行语言功能变体的实例分析。此外,还从几个方面总结了小说语言应用中体现出来的风格特点,即:格式化、铺排化、诙谐化、文言化和生活化。
第五章,结合话语者的社会阶层、性别和年龄等社会因素来探讨语言社会变异现象,以观察当时社会语言生活中不同人在语言应用上的群体性特征。内容包括:(一)从小说中不同人物的姓名称谓、语词使用以及使用反问句的分化情况,说明当时社会中不同阶层人物的语言应用应该存在着明显的分化规律:即文理与土白的分化。(二)通过对滑氏和王氏这两位女性代表人物的话语分析,考察小说语言应用上的性别变异现象及其背后隐含的两性间社会地位的差别。对滑氏话语的分析有俚俗方言、从他称谓、强势语言等;而王氏话语的分析主要是结合她与自己丈夫谭孝移对话时的遣词用语差异,讨论的语言项目包括自称代词、儿化词、子尾词和句末语气词等。(三)从显性年龄变异和隐性年龄变异两个方面来探讨与年龄相关的语言变异现象。通过词语使用、句法结构等具体用例的比较,可以发现小说前、后两个部分确实存在着语言变化的“痕迹”,这不仅在语言文字层面为探寻《歧路灯》续作的范围提供了一种考察的路径,也在书面性的历史文献语言中为社会语言学的语言年龄变异理论找到了证据。
第六章,结合《歧路灯》中称谓形式和人称代词的使用情况进行的三个专题性研究:(一)不同人物之间的称谓语言研究;(二)小说后半部分从“王中”到“王象荩”的称谓变化;(三)人称代词及其在称谓语中的使用。通过这三项专题性的研究可以发现:小说中不同称谓形式的使用变化和话语者之间的权势等同关系具有密切的联系,是言语者的社会身份特征与交际双方相互关系的一种语言标记,而这些称谓形式所反映出来的礼貌亲疏关系也正是封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尊卑贵贱、伦理秩序在语言应用上的体现。
总之,从汉语的历史发展来看,18 世纪是近代汉语向现代汉语过渡、发展中的关键时期。许多新兴的语言形式已经出现甚至大量使用,而旧有的语言形式尚未完全退出社会语言生活的历史舞台。而诞生于这一历史时期的白话小说《歧路灯》,在语言应用上就十分清晰地表现出了文言白话兼用、方言土语夹杂、不同人物的话语阶层分化明显、注重交际场景与人际关系因素等许多相互联系的特征,通读《歧路灯》,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小说的语言面貌不管是在方言语汇的使用上、还是在语法表现的形式方面,都呈现出很强的重叠性和过渡性。
本书的研究就是希望借鉴文史互证和社会语言学的分析方法,通过考察小说《歧路灯》的语言来描绘、揭示清代中原地区的社会生活与语言面貌。我们相信这必将有助于进一步深化人们对《歧路灯》的语言应用情况及其方言特色的认识,从而推动《歧路灯》研究的深入。当然,人类认识的相对性决定了我们研究工作的局限性。当我们采取不同的观察角度、使用“新”的研究方法进行“重新思考”的时候,可能又会陷入另一种预设的框架之中。另外,本书中对一些语言现象的描写与解释也有待于更加深入。尽管我们在研究过程中力求坚持“描写与解释相结合”的原则,但限于种种原因,本书对一些复杂而有趣的语言现象在理论解释和语料旁证方面有待于更多地补充、加强。最后,由于笔者自身学养、时间以及精力的限制,书中定会存在不少的疏失、甚至错误之处,我们也期待着相关专家、学者的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