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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新媒体思维

从历史的视角看,所谓趋势性变化,往往是由一系列事件的发生及其延续所喻示的,也可以说,表现为某一事件引发的链式反应。但这些事件并不一定是重大事件,可能是日常生活牵涉到的琐碎的细小事件,但透过这些小事件,我们能够看到重大事件,或者说具有趋势性变化的影子。新媒体的发展,从来都没有让人感觉到轰轰烈烈,但似乎又余音未了。不论是沉溺于社区平台的人际沟通,还是不经意间走在路上使用移动网络完成一次邮件的收发,似乎只是生活中一两个小小的节奏,但当你突然发现一条讯息在短短数小时内被传播数十万次,以几何级数接续传播时,当你发觉你被覆盖在新媒体建构的时空里,新媒体深刻影响到你的生活时,你不得不叹息,新媒体的发展之势已经覆盖了我们的认知领域。

那么,对于新媒体我们应该了解什么?新媒体素养的思维维度对社会发展又起到怎样的推动作用?

摩尔定律已经为世人所熟知。英特尔公司创始人之一戈登·摩尔(Gordon Moore)于 1965 年在总结存储器芯片的增长规律时,将自己通过观察获得的“微芯片上集成的晶体管数目每 12 个月翻一番”这一结果对外公布,随后表述为“集成电路的集成度每 18 个月翻一番”,再后来,人们修改为“微处理器的性能每隔 18 个月提高一倍,而价格下降一半”。 IT发展的历史,一再证明了这一发现的价值,也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

新媒体发展,其实除了技术发展的规律,还有另一个有规律的现象,就是不断分拆计算机的外部设备,使其独立运行,由此成为一种新的传播手段、一个新产品、一个新的产业。如VCD、优盘,其中优盘被媒体称为“在计算机存储领域20 年来唯一属于中国人的原创性发明成果”。其实,分类、移植、集成,这是现代科学的发展方式,也是新媒体发展的特有方式,这种发展方式亦慢慢转化为一种新的思维:不同媒体之间通过交叉聚合,形成融合状态的媒介内容,由此生成不同的媒介传播效果,形成跨越地域、跨越文化传播的新媒体思维。

信息传播与传媒发展历史的本身,其实就是一个充分展示想象力,力图不断跨越地域限制,最终走向无障碍全面沟通的历史。因此,对于媒介发展,特别是新媒体的发展,必须以新的眼光、新的思维方式加以理解,以此建构起新媒体素养的社会化发展模式,这正是新媒体思维的出发点。

因此,对于新媒体,我们不应该只局限于不断推陈出新的新媒体技术,更应关注潜存于新媒体技术之中的新媒体思维,并由此演进成为特有的新媒体文化。新媒体思维首先就是创新的思维,是符合新媒体技术发展的具有强烈的跨界、移植和聚合能力的思维方式,这取决于新媒体时代逐渐形成的新媒体观。其次,新媒体思维是我们了解新媒体,并据此建构新媒体教育模式的重要手段。

新媒体思维能够引领文化创新。与西方国家相比,创新能力不足是我国科技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瓶颈。近年来,我国科技文化发展取得的成就中新媒体文化成为重要因素。2014 年,福布斯杂志列出的中国八大创新产业中,有四项集中于新媒体文化产业领域,另有一项与新媒体产业密切相关。四项新媒体文化产业领域包括:微支付、电子商务、在线投资产品、便宜的智能手机,与新媒体产业相关的产业是快递服务业。 这充分说明新媒体思维引领下的文化创新正成为中国创新产业的重要引擎和新的动力。

从国际视野来看,“工业 4.0”正逐渐引起世人的关注,由德国学术界和产业界提出的“工业 4.0”概念是以智能制造为主导的第四次工业革命,其项目主要包括三大主题:一是“智能工厂”,强调的是智能化生产系统研究,通过网络化分布式生产设施加以实现;二是“智能生产”,涉及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的物流管理、人机互动以及 3D技术等;三是“智能物流”,主要通过互联网、物联网、务联网,整合相关的物流资源,基于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物流效率。“工业 4.0”迅速演化成全球化的趋势,其颠覆性的创造力带给人们极大的想象空间。

从“工业 4.0”项目主题来看,“智能”成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核心竞争力。就“智能化”发展思维来看,特斯拉的例子表明新媒体思维对于工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特斯拉的成功可以说与“工业 4.0”的理念不谋而合。被誉为“汽车界的苹果”的特斯拉,其核心定位并不是电动车,而是一个大型可移动的智能终端。智能终端强调的是全新的人机交互方式,通过互联网终端把汽车做成了一个包含硬件、软件、内容和服务的体验工具。这一成功并不仅仅表现在电池技术的突破上,更得益于将互联网思维融入到汽车制造之中。

一、新媒体观

在新媒体观建构过程中,传统媒体观的认知与解构始终无法回避。事实上,新媒体观的建构过程正是传统媒体从传播主体、传播方式到传播内容范式的升级与重新修订的过程,也是其与新媒体充分融合的过程。

科技革命正在改变媒体及其所处的社会环境,新媒体技术正在成为支撑所有传媒的存在的物质基础、技术标准和发展取向,正在改变不同形态传媒的系统边际,由此造就新意义上的数字媒体。因此,要真正把握传媒产业的发展方向及其产业发展规律,把握不同传媒形态的竞争与融合趋势的资源博弈规律,则必须要超越传统媒介的认知方式,建立起新媒体观。

所谓新媒体观,就是把一切基于新媒体技术的传媒形态都视为具有共同技术内核、动作规则、分享基础的统一体;不同形态的传媒,如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互联网电视,都可以在新媒体技术内核及其动作规则、分享基础的不同传播方式、传播手段以及传播渠道上获得发展。新媒体技术为不同传媒业态的聚集、整合提供了分享资源和影响力空间的内在机制和条件。

随着用户制造内容的增长,尤其是博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增长,刺激人们预测草根将会接管媒介空间。这些主张的说服性及其在学术界的占领行动,导致一个广泛流传的建议,即围绕“媒介研究 2.0”来调整媒介研究的已有建制(媒介研究 1.0)。媒介研究 2.0 通过数字媒体和新的互动型受众,使自己区别于传统媒介研究。

广播、电视的产生,是基于模拟技术,最早催生广播电视媒体的声音传播技术、图像传播技术都属于模拟技术。近年来推出的《我国有线电视向数字化过渡时间表》规定,2005 年开展数字卫星直播业务,同时开展地面数字电视实验,2008 年全面推广地面数字电视和高清晰度电视播出,并于 2015 年停止模拟电视的播出。美国、英国、日本停止模拟电视播出的时间分别为 2006 年、2010 年和 2011 年。这一时间线清晰地标注出新媒体技术正在成为事实上技术标准的进程。

基于数字技术的新媒体观,人们习惯把广播、电视、网络、移动网络、数据库等视为不同媒介方式的思维方式就应该发生变化。在这里我们往往关注的广播、电视、网络、移动网络、数据库都是建立在新媒体技术的基础上,是数字新媒体的不同传播方式。在上述媒体基础上,即便是纸介媒体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也是经过了数字形态的编辑排版。因此,从新媒体观的视角来看,所有传播形态、传播手段之间,都已经具备了在更高水平的平台上共享信息的技术基础,这提供了信息利用的条件,提供了促进媒介内部的融合发展、共同推进产业化进程的可能性。

实际上,新媒体观下的媒介之间的聚合,除了强调技术的外在要求,作为媒介生产内容的内在动力,能够形成媒介产业融合实质推动力,并借此完成媒介间边际开放过程,这样的媒介聚合才是新媒体发展的新的思维和实践。

那么,新媒体观的建立,具有怎样的价值和影响呢?

首先,媒体观念的更新带来了巨大影响。

从传媒业整体观察,通过系统的方式整合传媒之间的边际,以形成更加清晰的产业化发展方向,并据此规划媒介融合下的新媒体发展观与发展模式。短信作为基于数字新媒体技术、以数字形式出现的信息产品,虽然短信信息主要以文字信息为主,但随着近年来微信的出现,可以加载图片、视频等多媒体信息的新的传媒形态可以说产生了更为广泛的影响。短信、微信背后的数据库不应该仅仅被看作文本的存储工具,而应视其为一个媒体样式,一种新的传播工具。这里不能不提的是,手机短信服务始于西方,但是在中国却得到了迅捷的发展,究其原因,除了价格上较话费更具有竞争优势外,其通过文字的表达方式很符合东方人含蓄、内敛的传统审美取向。 特别是对于一些难于当面表达的信息,通过短信既可以准确无误地表达出来,又可以避免尴尬局面的出现。 和短信这种简单文字沟通不同的是,微信把人际沟通、交流与表达文化聚合在一起,通过垂直细分的场景和简单的描述,能让用户用最低成本将信息传入微信,经由准确的识别、计算,与其他人或物连接,再输出到指定的位置。这都没有离开“对象和信息”这两个基本要素的效率提升。通过输入/输出的链接与沟通,形成一种人际间的弱联系价值建构。

如果说微信一开始还只是作为一个通信工具,只能将你说的话、发的图、写的字传递给你的朋友,那么现在的微信,正在试图让你不用说话、不用发图,就能产生连接、达到目的,这种连接,正是一种相对弱化的“弱联系”。

现实社区成员建构起来的是亲朋好友及同事这种经常见面的“强联系”,新媒体社区相对而言则是一种比较弱化的“弱联系”。

著名社会学家、斯坦福大学教授马克·格兰诺维特(Mark Granovetter),曾经在 20 世纪 70 年代专门研究了在波士顿近郊居住的专业人士、技术人员和经理人员是怎么找到工作的,并把研究结果作为他在哈佛大学的博士论文。他找到 282 人,然后从中随机选取 100 人做面对面的访问。发现 100 人中有 54 人是通过个人关系找到的工作。在依靠个人关系找到工作的人中,只有 16.7%经常能见到他们的这个“关系”,也就是每周至少见两次面。而 55.6%的人用到的关系人仅仅偶然能见到,意为每周联系不到两次,但每年至少能见一次。另有27.8%的帮忙者则一年也见不到一次。也就是说大多数你真正用到的关系,是那些并不经常见面的人。这些人未必是什么大人物,他们可能是已经不怎么联系的老同学或同事,甚至可能是你根本就不怎么认识的人。这些人并不在你熟知的社交圈里。

弱联系理论的本质不是“人脉”,而是信息的传递。亲朋好友很愿意跟我们交流,但是话说多了反而缺少新意。最有效率的交流,往往都在不太熟悉的对象之间进行的。

通过弱联系理论分析知识更新途径,可以看到人们在各种社交媒体上经常阅读和转发的信息,既有来自于亲密好友的推荐,也有弱联系作用下的信息链接。脸谱数据团队 2012 年针对这个问题做了一项研究,结果发现如果强联系发给我们一条信息,我们转发它的概率大约是弱联系传播信息的两倍左右。有人据此甚至担心,社交媒体是否加剧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个局面?我们会不会因为总跟志趣相投的人待在一起而把社交圈变成一个个孤岛呢?

这个研究不但比较了我们愿意转发强联系还是弱联系,还比较了两种不同联系的放大效应。强联系的放大效应是 6,而弱联系的放大效应是 9。也就是说同样一个网址,若看到一个弱联系分享给你,你再转发的概率,是你自己发现这个网址再分享的概率的 9 倍。这说明强联系推送过来的信息,受者本人往往也可以自我发现;而弱联系推送过来的有用信息,如果没有对方的推送,你恐怕就发现不了。

微信作为新媒体建构的弱联系系统,因其放大效应使其被赋予的价值更加明显,因此这也能够说明为什么新媒体社区关系更为稳定,人际现实关系受到影响,并使得人际关系出现虚拟化的弱联系的根本原因所在。

其次,新媒体观,可以更加符合时代要求地把握传媒与受众之间的关系。

从某种意义上说,信息需求首先是心理上的需求,新媒体的最大价值在于其满足的首先是心理需要,并针对需要提供服务。以往,人们常常提到的是最好的企业是提供优质产品的企业,对于媒体而言,最好的媒体在新闻生产过程中能够提供最好的新闻产品,包括独家新闻深度报道等,不一而足。但在眼下的“后新闻业时代”,声称内容为王并以此宣称包打天下的传统主流媒体面临着市场的考验,毕竟主流媒体自上而下主导的新闻传播时代已经过去,取而代之的是符合人们心理预期的新媒体服务产品的出现。比尔·盖茨 2003 年来到中国时,最引人注目的消息不是他又和中国的企业签订了多少合约,而是他宣称微软公司今后将不再从出售软件中赚取利润,而要通过提供服务来获取利润。如果仍然以传统媒体内容提供的思维来思考这一问题,这样的一种宣称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从媒介的认知过程可以看出,我们的新媒体思维还不够活跃。网络、短信、微信等新媒体的兴起给所有传媒人上了一课。短信技术不是中国人发明的,为什么短信能爆炸性地发展起来?为什么 2002 年中国移动运营商从短信中获取的总收入远远超过广播电视业收入的总和?显然它抓住了中国人的心理需求和消费特点,成为市场化运营中新的利润点,直到现在短信仍是移动运营商重要的收入来源,相对而言,传统媒体对受众需求的认识还比较表面化,没能从服务角度重新研究传媒与受众之间的关系,使得产业化发展遇到了瓶颈。

微信是短信后又一个在服务品质上成功的案例。随着微信支付功能的开通,小小的微信平台成为移动网络中服务功能最为齐全的新媒体平台,其被赋予的功能包容了社区范围内新闻文本、图片、视频的传播与共享,其技术优势在于内容上的聚合和分享。通过弱联系形成的人际网络圈层,在信息共享和商务服务活动中有明显的优势。微信与短信相比无疑是短信的升级与飞跃,既包括技术层面的提高,亦包括了文化层面的先进性。2013 年 3 月中旬,腾讯旗下的“人气”服务明星微信尽管尚未带来实质收入,却已经被券商估值高达 845 亿港元,这一估值表明了微信不可限量的市场价值,其所形成的服务文化也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为广大受众所津津乐道。

在如今这个时代,我们亲眼见证了新媒体带来的新的冲击和变化,但是谁能更好地理解新媒体,并熟练运用新媒体完成分隔、分散、分立式发展的全媒体形态,走向统筹、共享、共通式的融合式新媒体形态的转变,谁能够率先完成由传统媒体观向新媒体观的转变,谁就必然拥有强大的核心竞争力,并据此拉大与竞争者之间的差距,成为新媒体时代产业化发展的一面旗帜。

新媒体时代,必须要用新的眼光、新的思维方式来重新解读新媒体,应该把发展战略和调整建立在新媒体观基础上,以高屋建瓴的态势推动新媒体思维的发展。

二、新媒体重在转换新思维——“看”与被看的视觉维度

1973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这样定义过媒介素养教育:媒介素养教育指的是对于现代传播媒介的研究和教学,它具有独特而专门的知识范围,与利用传媒达到其他教育目标有所区别。

在新媒体素养中,视觉能力培养是新媒体解读的重要组成元素。新媒体的出现使得视觉文化的发展进入到了一个数字化的虚拟时代,反过来视觉文化也改变了新媒体的运作机制,新媒体告别了“内容为王”的时代,在媒介融合技术的助推下,新媒体形成了以视觉性为标准的认知制度甚至价值秩序。 对于视觉性标准的认知,学者马丁·杰(Martin-Jay)提出了视界政体( scopic regime)的概念。视界政体是处于视觉中心主义传统上形成的一套以视觉性为标准的认知制度甚至价值秩序,在视觉中心主义的思维下,视觉对象在场的清楚呈现或者说对象的可见性为唯一可靠的参照,以类推的方式将视觉中心的等级二分延伸到认知活动以外的其他领域,从而在可见与不可见、看与被看的辩证中确立起一个严密的有关主体与客体、自我与他者、主动与被动的二分体系。简单说,视界政体就是关于视觉性的生产和实践系统

(一)从接受的观看到批判的观看

在新媒体“视界政体”中的主体的“看”是一种接受型的观看,也可以说是福柯所说的“规训的观看”,完全按照他者的思维来进行观看。新媒体如网络媒体就是要通过新媒体接触者“看”的过程完成相关议程的推介,接触者则通过“看”来完成自我中心世界的认知与建构的过程。在一个开放空间的新媒体世界中,受众一旦进入确定的新媒体程序,就会被一股力量安排并要求着,这股力量是在技术的本质中显示出来人自己不能控制的力量,人也像旋转的陀螺一样在“座架”中忙碌,作为它的一个配件,人自身面临的危险,是自我的丧失。

与新媒体虚拟空间相对应的是,受众自身都带有逃离网络“视界政体”表象约束,回归自然本能的“自性”。海德格尔说:人的本质是自由的,具有挣脱表象思维的能力。而这种“获得拯救”的途径存在于沉思中。这种沉思的过程其实就是通过批判性的“看”以引起与表象思维不同的逆向思维方式,从而在摆脱新媒体技术与束缚的沉思中,“人守护着无蔽状态,并且与之相随地,向来首先守护着这片大地上万物的遮蔽状态。”

海德格尔所说的“沉思”可以看成是新媒体“视界政体”中的批判性地观看,批判性的思考能力是新媒体素养教育的核心能力,它能保证人们在新媒体“视界政体”中拨开外在的影响,看清隐藏于视觉影像后面的他者,以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观看,并据此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这种看不是对于表象的视觉反应,而是根存于内心中的对于看到表象的抽象思维的转换过程。也就是说,新媒体“视角政体”的观看从被动地收受到主动地辨析,这样一个过程带有明显的批判性,是一种掌控自我的过程,英国文化批评家霍普·格林赫尔( Hooper Greenhill)表示,视觉性所关注的是这样一些问题,如:“是什么东西形成了可见的方面,是谁在看,如何看,认知与权力是如何相互关联的。它所要考察的是作为外部形象或对象与内部思想过程之间的张力的产物的看的行为。”

由此可以看出,新媒体素养教育应该传输给人们批判性观看所需要的修养和相应的视觉解读的技巧,帮助人们在“看”的过程中提高自身视觉解读的能力,在新媒体视觉图像带给眼睛震惊的同时能够保持自己心灵的理性,解读出图像背后的意识形态和精神价值。

(二)从外延的“被看”到内涵的“被看”

新媒体与传统媒体最大的区别在于,新媒体具有超强的交互功能,这种交互功能赋予了新媒体受众一个特殊的权利:他们既是信息的收受者,接受来自于虚拟网络社区的各类信息,同时他们也被赋予了制造信息文本并对外传播的权利,从这样一个层面看来,他们无疑是新媒体内容的生产者。因此,新媒体“视界政体”的主体从其自身被赋予的权利来看,他们既可以成为图像信息的制造者,同时也是图像信息的消费者,二者高度统一。从哲学“看”的视角加以表述,新媒体的“视界政体”的主体在“看”的过程中也享有“被看”的权利。

相对于“看”而言,能够在信息膨胀的时代里“被看”也是媒介素养的体现。与人们现实社会话语权诉求渴望得到满足相同的是,通过新媒体“视界政体”中的“被看”以获得其他人认可和尊重,从而寻求自我价值这样的想法也普遍存在。如果自我创造的信息文本追求更大的认可度,即“被看”,那么对于“视界政体”话语权竞争就会显得愈加激烈,这也是新媒体社会中碎片信息从无序到有序竞争的一个必然的过程。因为持续的视觉关注的竞争,使得“视界政体”的主体有意识增加自我竞争力,提升“被看”内容的质量,由此形成了一个信息竞争的自然升级:从无序的形式上的“被看”升级到无论是形式、内容还是文本的思想性都值得阅读,以愉悦身心的“被看”,提升了新媒体素养的实际培养水平。

新媒体主体应该利用网络赋予个人传播信息的“被看”权利,去影响网络“视界政体”,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以创造出有内涵的“被看”去触及其他受众的内心,由此改变人们的表象思维方式,使理性思维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

因此,当新媒体汹涌而来,我们沉浸于信息大浪中间时,我们所应得到的,绝不仅仅是满足于自我使用与获得的欣喜,而是建构在视觉狂欢基础之上的,能够予人以思想内涵的高度的“被看”。新媒体主体视觉表征能力不应只表现在创作视觉图像的能力,而是利用视觉图像打动受众心灵的能力。视觉连通心灵,视觉同样构建生命的价值,只有感性直观和本质直观联袂,才能成就人之本真的生存,感官的享受及心灵的感受都是人之生命的所有。 因此,新媒体素养中的视觉表征不能仅仅停留在视觉形式的表达上,更应在内涵的表达上,通过创造视觉信息“被看”以提升受众的新媒体素养,通过这种潜移默化的内组织、自组织形式,在更为宽泛的新媒体空间内,实现人们新媒体素养的提高,以此实现社会发展的目标。

(三)“看”与“被看”过程中内容的统一

在新媒体的语境中,“看”与“被看”是信息内容生产与信息收受传播过程中形成的传通行为。新媒体的多元化、宽渠道和虚拟技术为世界文化传播开辟了广阔的途径,新媒体主体在“看”与“被看”中浸染了纷繁错杂的各种文化,若没有足够的文化修养与批判思维,在各种外来文化侵扰和同化下,很容易丧失自我的精神家园。实际上,“看”是个文化养成的过程,不论是自我文化的认同还是外来文化的同化,其内化的结果是影响到个体价值观的形成,在此基础上,会进一步影响个体思维及话语的表达,也就是从“看”向“被看”的转化。因此,新媒体素养教育的目标应定位在传受主体在新媒体“视界政体”中树立的文化自信,进而主动建构自我民族的精神家园,自觉担负传承弘扬传统文化的重任,从而形成由“看”到“被看”的自觉统一意识。

新媒体在给世界各国的民族文化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使得世界各国的民族文化的发展面临着极大的挑战。比尔·盖茨预言:“信息高速公路将打破国界,并有可能推动一种世界文化的发展,或至少推动一种文化活动、文化价值观的共享。”美国未来学家阿尔温·托夫勒认为,“控制与掌握电脑网络的人就是人类未来命运的主宰”,这些言语让我们似乎闻到了网络战场上的火药味。 在这个战场上,必须直面网络媒介的发展现状,利用视觉传播的优势保护和弘扬世界各国的民族文化。

通过新媒体的“看”,会感受到文化素养的优势与不足,由此而努力提高新媒体素养。这样一种新媒体素养的教育过程,实质是一种公众个体的自我赋权行为。媒介素养教育的目的是让我们对解读信息拥有更多的控制权,对利用媒介发出自己的声音有更多的控制权,这就是一种赋权的过程。 实际上,自我赋权的过程,正是创造“被看”的新媒体视觉资源的过程。

新媒体受众的“看”与“被看”成为新媒体素养教育的核心与关键,因为“看”与“被看”是新媒体“视界政体”的视觉性所在,其在网络中“看”与“被看”的视觉机制为新媒体素养教育提供了新的突破视角,其主体如何进行自主的“看”和自主的“被看”成为驾驭新媒体的关键能力。 不管怎样,通过“看”与“被看”的思维的统一,新媒体素养能够通过“视界政体”的表达完成被动教育到主动学习的自觉过程,由此形成针对新媒体的完整的思维方式,对新媒体素养教育起到重要的引领作用,这正是新媒体“视界政体”的价值所在。 gEHD0r0wMuERGNK+dvwTX7Cb9u2gxl+Q0mqNNkPSLxnHZARBZ/unqM90ry/gdLx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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